1、(1)实数与向量的运算法则:设 、 为实数,则有:1)结合律: 。a)(2)分配律: , 。ba)((2)向量的数量积运算法则:1) 。ab2) 。)()()( ba3) 。cc(3)平面向量的基本定理。是同一平面内的两个不共线向量,则对于这一平面内的任何一向量 ,有且仅有21,e a一对实数 ,满足 。,21ea(4) 与 的数量积的计算公式及几何意义: ,数量积 等于 的b cos|ba ba长度 与 在 的方向上的投影 的乘积。|acos|b(5)平面向量的运算法则。1)设 , ,则 + 。1(,)xy2(,)xya122(,)xy2)设 , ,则 - 。 a,b,b,3)设点 A ,B
2、 ,则 。1(,)xy2(,)y211(,)ABOxy4)设 ,则 。a,Ra(,)xy5)设 , ,则 。1(,)xyb2(,)b12()xy(6)两向量的夹角公式:( , ) 。122cosxya1(,)xy2(,)xy(7)平面两点间的距离公式: (A ,B ) 。,ABd|AB2211()()xy1(,)xy2(,)y(8)向量的平行与垂直:设 , ,且 0,则有:a,b2,b1) | 。ab1210xy2) ( 0) 0 。ab210xy(9)线段的定比分公式:设 , , 是线段 的分点, 是实数,且 ,则1(,)Pxy2(,)xy(,)Px12P12P( ) 。12y12O12()
3、tOtt(10)三角形的重心公式:ABC 三个顶点的坐标分别为 、 、 ,则ABC 的重心的坐1(,)Axy2(,)By3(,)Cxy标为 。123123(,)xyG(11)平移公式:。 xhxhykyk OP(12)关于向量平移的结论。1)点 按向量 平移后得到点 。(,)Pxa(,)h(,)xhyk2)函数 的图像 按向量 平移后得到图像 : 。yfCa,)kC()yfxhk3)图像 按向量 平移后得到图像 : ,则 为 。 a(,)hk()yfxf4)曲线 : 按向量 平移后得到图像 : 。(,)0fxy(,)k ,)0fhyk设 a=( x, y) , b=(x, y)。1、 向 量
4、的 加 法向 量 的 加 法 满 足 平 行 四 边 形 法 则 和 三 角 形 法 则 。 向 量 的 加 法OB+OA=OC。a+b=(x+x, y+y)。a+0=0+a=a。向 量 加 法 的 运 算 律 :交 换 律 : a+b=b+a;结 合 律 : (a+b)+c=a+(b+c)。 12、 向 量 的 减 法如 果 a、 b 是 互 为 相 反 的 向 量 , 那 么 a=-b, b=-a, a+b=0. 0 的 反 向 量 为 0AB-AC=CB. 即 “共 同 起 点 , 指 向 被 向 量 的 减 法减 ”a=(x,y)b=(x,y) 则 a-b=(x-x,y-y).如 图
5、: c=a-b 以 b 的 结 束 为 起 点 , a 的 结 束 为 终 点 。3、 向 量 的 数 乘实 数 和 向 量 a 的 乘 积 是 一 个 向 量 , 记 作 a, 且 a = a 。当 0 时 , a 与 a 同 方 向当 1 时 , 表 示 向 量 a 的 有 向 线 段 在 原 方 向 ( 0) 或 反 方 向 ( 0) 或 反 方 向( 0) 上 缩 短 为 原 来 的 倍 。数 与 向 量 的 乘 法 满 足 下 面 的 运 算 律结 合 律 : ( a)b= (ab)=(a b)。向 量 对 于 数 的 分 配 律 ( 第 一 分 配 律 ) : ( + )a= a+
6、 a.数 对 于 向 量 的 分 配 律 ( 第 二 分 配 律 ) : (a+b)= a+ b.数 乘 向 量 的 消 去 律 : 如 果 实 数 0 且 a= b, 那 么 a=b。 如 果a 0 且 a= a, 那 么 = 。 24、 向 量 的 数 量 积定 义 : 已 知 两 个 非 零 向 量 a,b。 作 OA=a,OB=b,则 角 AOB 称 作 向 量 a 和 向 量b 的 夹 角 , 记 作 a,b 并 规 定 0 a,b 定 义 : 两 个 向 量 的 数 量 积 ( 内 积 、 点 积 ) 是 一 个 数 量 ( 没 有 方 向 ) , 记 作ab。 若 a、 b 不
7、共 线 , 则 ab=|a|b|cos a, b ( 依 定 义 有 :cos a, b =ab / |a|b|) ; 若 a、 b 共 线 , 则 ab= a b 。向 量 的 数 量 积 的 坐 标 表 示 : ab=xx+yy。向 量 的 数 量 积 的 运 算 律ab=ba( 交 换 律 )( a)b= (ab)(关 于 数 乘 法 的 结 合 律 )( a+b)c=ac+bc( 分 配 律 )向 量 的 数 量 积 的 性 质aa=|a|的 平 方 。a b = ab=0。|ab| |a|b|。 ( 该 公 式 证 明 如 下 : |ab|=|a|b|cos | 因 为0 |cos
8、| 1, 所 以 |ab| |a|b|)向 量 的 数 量 积 与 实 数 运 算 的 主 要 不 同 点1 向 量 的 数 量 积 不 满 足 结 合 律 , 即 : (ab)c a(bc); 例 如 :(ab)2 a2b2。2 向 量 的 数 量 积 不 满 足 消 去 律 , 即 : 由 ab=ac (a 0), 推 不 出 b=c。3 |ab|与 |a|b|不 等 价4 由 |a|=|b| , 推 不 出 a=b 或 a=-b。5、 向 量 的 向 量 积定 义 : 两 个 向 量 a 和 b 的 向 量 积 向 量 的 几 何 表 示( 外 积 、 叉 积 ) 是 一 个 向 量 ,
9、 记 作 ab( 这 里 “”并 不 是 乘 号 , 只 是 一种 表 示 方 法 , 与 “”不 同 , 也 可 记 做 “ ”) 。 若 a、 b 不 共 线 , 则ab 的 模 是 : ab =|a|b|sin a, b ; ab 的 方 向 是 : 垂 直 于a 和 b, 且 a、 b 和 ab 按 这 个 次 序 构 成 右 手 系 。 若 a、 b 垂 直 , 则ab=0。向 量 的 向 量 积 性 质 : ab 是 以 a 和 b 为 边 的 平 行 四 边 形 面 积 。aa=0。a 垂 直 b = ab=0向 量 的 向 量 积 运 算 律ab=-ba( a) b= ( ab
10、) =a( b)a( b+c) =ab+ac.注 : 向 量 没 有 除 法 , “向 量 AB/向 量 CD”是 没 有 意 义 的 。6、 三 向 量 的 混 合 积定 义 : 给 定 空 间 三 向 量 a、 b、 c, 向 量 a、 b 的 向 量 积 ab, 再 和 向 量 c 作数 量 积 (ab)c, 向 量 的 混 合 积所 得 的 数 叫 做 三 向 量 a、 b、 c 的 混 合 积 , 记 作 (a,b,c)或 (abc), 即 (abc)=(a,b,c)=(ab)c混 合 积 具 有 下 列 性 质 :1 三 个 不 共 面 向 量 a、 b、 c 的 混 合 积 的
11、绝 对 值 等 于 以 a、 b、 c 为 棱 的 平 行六 面 体 的 体 积 V, 并 且 当 a、 b、 c 构 成 右 手 系 时 混 合 积 是 正 数 ; 当a、 b、 c 构 成 左 手 系 时 , 混 合 积 是 负 数 , 即 (abc)= V( 当 a、 b、 c 构 成 右手 系 时 =1; 当 a、 b、 c 构 成 左 手 系 时 =-1)2 上 性 质 的 推 论 : 三 向 量 a、 b、 c 共 面 的 充 要 条 件 是 (abc)=03 (abc)=(bca)=(cab)=-(bac)=-(cba)=-(acb)4 (ab)c=a(bc) 7.例 题正 方
12、形 ABCD,EFGA,CHIK 首 尾 相 连 , L 是 EH 中 点 , 求 证 LB GK?设 AE=a 向 量 , AG=a, AD=c, AB=c, CH=b,CK=b有 aa=bb=cc=0, a2=a2, b2=b2 ,c2=c2,ab=ab,ac=-ac,ac=ac, bc=bc. bc=-bc * FH=-a+c+c+b LB=FH/2-b-c= -a-c+c-b /2, GK=-a+c+c+b从 * : -a-c+c-b -a+c+c+b =0. LB GK8、 三 向 量 二 重 向 量 积由 于 二 重 向 量 叉 乘 的 计 算 较 为 复 杂 , 于 是 直 接 给 出 了 下 列 化 简 公 式 以 及 证 明过 程 :二 重 向 量 叉 乘 化 简 公 式 及 证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