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物证技术学第一章 物证技术学导论一、证据的分类1.法定分类(1)物证(2)书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被害人陈述(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7)当事人陈述(8)鉴定结论(9)勘验、检查笔录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1)言词证据:口头证言,书面证言(2)实物证据实在证据:案件中“实实在在的东西”示意证据(复制件):不是真实的原物,而是对法官的一种辅助性视觉材料,有时是视听资料二、物证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依法收集的,与案件有联系的,能以其外形特征及所载字迹、符号、图像、声纹特征证明其与受审查的人、事、物、时、空存在联系,从而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物质性客体。2.物质交换原
2、理:埃德蒙洛卡尔(Edmond locard):“每一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 。每一名罪犯都会把某种东西带到犯罪现场,也会把某种东西带离犯罪现场。3.物证双联论三、物证的分类 1.通用分类法(1)物品物证2(2)化学物证(微量、痕量物证)(3)生物物证(4)痕迹物证(5)文书物证(6)音像物证2.按存在形式分类(1)瞬间型物证:以短暂的形式存在,很容易消失或转变。例如:气味、温度、痕迹和压迹、特征、湿度(2)图纹型物证:产生于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常以印痕、压痕、纹迹、标记裂痕等形式存在。例如:血溅图案、玻璃裂痕形状、火燃烧图形、家具位置图、子弹、弹道的痕迹、足迹、痕迹的图案、轮胎
3、或刹车时的痕迹、衣物或物品的痕迹图纹、火药残余物的形状、材料被破坏的痕迹、身体位置(3)条件型物证:由特定的事件或行为产生的。如果没有认真仔细的记录,这种证据很可能发生变化甚至可以消失。光、烟、火、位置(地点) 、交通工具、尸体(4)转移型物证:可以由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接触产生。 (物质交换原理)3.按犯罪形式分类(1)杀人证据(2)盗窃证据(3)抢劫证据(4)强奸证据4.按物质类别分类(1)金属类(2)玻璃类(3)塑料类5.按证据的一般性质分类(1)物理(火器、工具、枪械)(2)化学(纤维、化学品、火药)(3)生物(血液、精液、毛发、组织)6.按证据物理形态分类7.按待解决的问题分类
4、8.按产生证据的方式分类9.按证据的特殊类型分类四、物证的特征1.关联性(双联性):案件事实物证 受审查的事实2.不可替代性:不可用任何其他同类客体替换,否则双联性便遭到致命的破坏3.客观实在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等待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其进行识别、提取和使用4.对科学技术的依赖性:提取使用不能离开科学技术五、物证技术学概述1.概念:物证技术学(Physical Evidence Technology) ,研究物证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学科。物证技术学是研究物证的识别、比较、种属认定和同一认定的科学。2研究的对象:物证(1)痕迹物证:指纹、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2)文书物证(3)化学
5、物证:纤维、玻璃、土壤、爆炸残留物3(4)生物物证:体液、分泌液、毛发(5)音像证据3.研究的目标:(1)识别(recognition):发现、提取、包装、保存(2)比较:与已知标准(marker)进行比较。定性、定量(3)种属认定(identification)(4)同一认定(individualization)4.研究的方法:自然科学的方法。例如:观察法、物理、化学、生物学、仪器分析法5.研究的使命:为办案人员查明案情而研究发现物证、记录物证、提取物证和鉴定物证的科学方法。(1)以物证为研究对象(2)技术与法律双重性质(3)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相交叉的边缘学科 六、物证技术
6、学简史1.产生于 19 世纪中叶的欧洲2.20 世纪初传入中国3.50 年代初迅猛发展4.文革彻底破坏片面依靠群众5.11 届三中全会后恢复(80 年代中期分离,1985 年创立学科,本科及硕士、自学考试)6.1998 年国务院提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改革” 、公安部刑侦队伍的技术化、学术界正在筹备全国性学会 七、物证技术学的体系1.基本理论(1)种属认定(2)同一认定2.基础技术(1)物证摄影技术(2)显微镜技术(3)光谱技术(4)色谱和质谱技术(5)电泳技术3.主要内容(1)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2)文书物证检验/鉴定技术(3)化学物证检验/鉴定技术(4)生物物证检验/鉴定技术(5)
7、音像物证检验/鉴定技术八、物证技术学同邻近学科的关系1.同证据法学、证据调查学的关系2.同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部门法学的关系3.同侦查学的关系4.同法医学的关系5.同自然科学的关系4第二章 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一、同一认定1.同一认定的概念:通过比较特征反映体以确定两种(以上)的特征反映体是否源自同一客体的一种方法。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通过对被寻找客体的特征反映体与受审查客体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比较检验,确定被寻找客体与受审查客体是否同一的科学活动。(1) “同一”:被认定的对象是否源自同一个客体。是客体自身与自身的等同。不是指一个客体与另一个客体相同或相似。(2)特征反映体:来源于客体、能如实
8、反映客体特征并能被人感知和认识的实体。是特征组合有的特征反映体只与唯一的客体相对应,例如:指纹、DNA(同一认定) ;有的对应多个客体,例如:ABO 血型(种属认定)2.同一认定的模式(1)完整体同一认定罪 犯=?= 犯罪嫌疑人(被寻找客体) (受审查客体)被认定同一客体 犯罪现场的指纹犯罪嫌疑人捺印的指纹(物证、检材) (样本)特征反映体、供认定同一客体(2)分离体的同一认定分离体同一认定:是指几个分离体是否原属于同一整体,不是指几个分离体是否同一。A=?=A(凶器) (缺刃的菜刀) B(物证,金属碎片)3.同一认定的理论基础(同一认定理论的前提假设)(1)世界上每个客体都是独特的;(2)任
9、何客体都可以发现相应的特征反映体来表征其独特性;(3)源自同一客体的特征反映体具有本质上的相似性。4.同一认定的条件(1)特定性:特征反映体的特定性概率问题:特征反映体之间(物证和样本)特征组合相同的概率如此之低,以至于世界上没有两个客体的特征反映体具有这些特征组合。特征组合的特定性的决定因素-特征的数量:特征的数量与该特征组合的特定性成正比,即与该特征组合出现重复的可能性成反比。-特征的质量:是指特征出现的频率的高低。特征的质量=特征 x 的总数/ 被认定同一客体的总数(同类客体的数量) 。例如,斗形纹的出现频率(50%)= 斗形纹的总数 250/人的总数 500(随机抽样)(2)稳定性:客
10、体特征组合在进行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内保持基本不变的属性。5(3)反映性:客体的特定性只能通过自身属性、特征得到反映,这种反映可以被人的感官、仪器、人脑感知和认识。客体属性、特征反映的深度广度,取决于科技进步和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是一个渐进的过程。5.同一认定的种类(1)按同一认定客体来源分类人身同一认定:由痕到人,笔迹、DNA、血型物体同一认定:由痕到物(2)按供同一认定客体(特征反映体)的检验依据分类根据形态结构特征:大小、外形、表面结构等, (痕迹)根据人动作习惯特征:步法、笔迹等根据特征反映体的化学或生物学特性:化学结构、血型、DNA 分型等根据整体物分离特征:同质整体断茬特征;异质整体
11、嵌压特征根据人体(物体)气味、声纹二、种属认定1.种属认定的概念: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依据特征反映体的特征组合推断被寻找客体的种类属性或者依据特征反映体的特征组合对先后出现的客体的种类是否相同作出判断的科学活动。例如:轮胎痕迹车辆的种类,工具撬压痕迹作案工具的种类2种属认定与同一认定的关系(1)客体之间十分相似,但相似的概率达不到确定唯一性的程度时,即为种属认定。如果客体之间相似的概率低到可以确定唯一的程度,即为同一认定。(2)种属认定是同一认定的前提(3)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可以相互转化三、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的基本步骤准备:案件、检材的基本情况;比对样本基本情况;准备必要的仪器1.分别检验(1)从
12、客体来说,先检验物证,后检验样本。(2)从客体特征来说,先检验一般特征,后检验细节特征。一般特征:同类客体所共有的特征,是说明客体总体特点的特征。细节特征:客体局部的细小特征。特征来源: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使用过程中形成的;修理过程中形成的。2.比较检验(1)目的:确定被寻找客体和受审查客体存在哪些符合点和差异点。(2)方法:特征对照法;特征接合法;特征重叠法。3.综合评断:先差异点,后符合点(1)差异点的评断本质差异:来源于两个不同客体的特征反映体之间的差异。非本质差异:同一客体的特征反映体之间在客观因素影响下形成的差异点。-形成条件不同而导致的特征变化-提取方法不当而导致特征的变化-客体本身
13、发生变化-犯罪分子故意伪装而使特征发生变化(2)符合点的评断目的:作为一个总体是否可能在其他客体上重复出现,是否可以作为肯定同一的依据。6符合点的质量-特征的类型:一般特征;细节特征-特征出现的频率:鉴定人的经验和典型调查符合点的数量4.作出结论(1)肯定同一(2)否定同一(3)无结论7第三章 指纹检验第一节 痕迹检验概述痕迹与痕迹检验的概念痕迹的分类痕迹的形成因素痕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一、痕迹与痕迹检验的概念1.痕迹:事物运动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2.犯罪痕迹:由于犯罪行为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1)广义的痕迹:由于犯罪行为引发的一切变异而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2)狭义的痕迹:由于犯罪行为使
14、造痕体与承痕体产生接触作用或分离作用,在作用部位上出现的形象反映。又称形象痕迹3.痕迹检验(1)概念:指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和方法检验案件中的痕迹,确定痕迹与案件、一定的人或物的关系的一种物证技术工作。(2)对象:手印(指纹和掌纹) 、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其他二、痕迹的分类1.依形成痕迹时承痕体接触面发生变化的情况分类(1)立体痕迹:造痕体的硬度大于承痕体的硬度,承痕体有一定的可塑性。(2)平面痕迹:形成印迹时承受体表面本身未发生凹凸变化的痕迹。包括有色平面痕迹与无色平面痕迹(加层平面痕迹与减层平面痕迹)2.依造痕体的类型分类(1)人体痕迹:手印、足迹、其他(齿痕、唇纹、耳纹)(2)器械
15、、物件痕迹:枪弹痕迹、车轮痕迹、工具痕迹(3)动物痕迹3.依痕迹反映的不同性质特征分类(1)反映造痕体接触部位外表特征的痕迹:立体痕迹与平面痕迹(2)反映步法特征的痕迹:足迹中的步幅、步态特征的痕迹(3)反映手法特征的痕迹:不同缝纫习惯的针脚性质特征、缝补特征等(4)反映整体分离特征的痕迹:分离面的凹凸结构及其对应关系;分离缘的形态及其吻合部位三、痕迹的形成因素1.造痕体(造型客体):指留下痕迹的人、动物或物体。(1)表面结构、特征的来源是固定的。例如:人的肤纹特征(2)表面结构、特征的来源是外加的。例如:生产制造、修理、使用、自然侵蚀2.承痕体(承受客体):指造痕体的作用下出现的痕迹的客体,
16、是造痕体表面结构、特征的反映体。质地:木质、金属、泥土、塑料等。3.作用力:使造痕体与承痕体得以接触,而产生相互作用,出现痕迹。例如:杠杆机械力、接触压力等(1)压力过大、过小,痕迹不清晰。压力适中,痕迹清晰。(2)压力大,痕迹面大;压力小,痕迹面小。4.介质:呈现平面痕迹的某种物质。 (形成平面痕迹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 )8(1)液体:汗液(2)粉尘:灰尘(3)平面加层痕迹:造痕体接触面附着的一层物质被带到承痕体表面而形成的痕迹。(4)平面减层痕迹:承痕体表面附着的薄薄一层细微物被造痕体带走而形成的痕迹。四、痕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1.预备检验2.分别检验3.比较检验4.综合评断5.结论第二节
17、指纹的知识一、手印1.概念:手的掌面作用于承痕体时遗留下的痕迹。2.分类:手掌印、指节印、指印(指纹)二、指纹1.皮肤(1)表皮:乳突线、小犁沟(2)真皮:浅层(乳突层) ,许多隆突排列起来;深层,汗腺、皮脂腺2.指纹的特点(1)人各不同,指指相异乳突纹线细节特征的种类、形态、位置、数量、大小、方向、角度、距离、相隔线数及分布关系等特征组合的特定性。即使同卵双生子的指纹特征组合也不相同(2)一旦形成,终身不变胚胎 3-4 个月开始形成,终生不变。(3)布满汗液,触物留痕9-18 个汗孔/1cm,300 个汗孔/cm2(4)认定人身(5)纹线齐整,可以分类第三节 指纹的特征一、指纹的类型特征1.
18、乳突纹线的一般形态:弓形线、直形线、波浪线、箕形线、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2.乳突纹线的组合形态(1)系统:相同形态和流向的一组纹线排列在一起称为系统外围线系统:弓形线组成,从指纹的上方和左右两侧包围指纹内部花纹系统:由箕形线或螺形线或环行线或曲形线组成根基线系统:由波形线组成,位于指纹的基底(2)花纹:几种不同系统的纹线组合,构成完整的图案成为花纹。(3)三角:三条纹线系统汇合处,构成三角。93.指纹(乳突花纹的)基本类型(1)弓型纹(2)弧形纹、帐形纹(3)箕型纹:正箕(尺侧箕,箕口朝小指) 、反箕(挠侧箕,箕口朝拇指)(4)斗型纹:环形斗、螺形斗、绞形斗、双箕斗、曲形斗、囊形斗(5)杂型
19、纹:内部花纹由两种以上纹线混合组成,或结构特殊、杂乱而无法列入弓型纹、箕型纹、斗型纹的花纹。二、指纹的细节特征1.细节特征:乳突纹线间局部的细小结构和具体形态。起点、终点、小点:1mm 、短棒:1-5mm 、小眼:5mm、小桥:5mm、小勾:5mm、分歧、结合=细节特征的命名原则是按该特征所在纹线,其流向从左向右,从上向下,顺时针方向来确定的。2.细节特征的种类、形态、大小、方向、角度、数量以及分布等,是构成指纹人各不同的根本原因,是鉴别人身的重要依据。三、指纹的其他特征1.伤疤:有价值的细节特征2.汗孔:作为参考3.皱纹:作为参考四、指纹的特征体系(重要)指纹的特征体系是决定指纹特定性的一系
20、列特征的总称。1.一般特征:花纹类型特征;皱纹的一般形态、粗细等2.个性特征:乳突纹线的细节特征;细小皱纹的形状、大小、方向及与其他细小皱纹的关系等;伤疤的特征及与周围乳突纹线的关系;汗孔的特征及与周围乳突纹线的关系。五、指纹的分类按指纹的形象反映(1)立体指纹(2)平面指纹按附着物的变化状态:加层指纹、减层指纹按指纹的色泽:有色指纹、无色指纹第三节 指纹的检验一、基本概念1.潜在手印:指人的手指、手掌触摸物体时,由于汗垢和油脂与承痕体的相互作用,在承痕体上留下反映指掌面皮肤乳突花纹的印痕。这种印痕在多数情况下(没有光泽的物面上)不能被目力或仪器直接察见,如同照相感光胶片经过曝光形成潜影一样,
21、需要通过显影处理才能显示原有的图象,所以称为潜在手印。=从指纹显色的角度将汗潜指纹分为汗液指纹油脂指纹:动物油、植物油、矿物油2.汗液手印(1)汗液的成分:水:9899.6%10其他物质:20.4%-有机物:各种氨基酸、尿素、非蛋白氮、葡萄糖等-无机物:阳离子和阴离子-汗潜指纹中的脂类物:脂肪和蜡二、现场指纹的发现、显现和提取1.指纹的发现(1)寻找指纹的重点部位入出场所的途径犯罪活动的中心遗留在现场的作案工具和物品作案人在现场上必须接触的附属设施或物品(2)指纹发现的一般方法:(汗潜)指纹的显现光学检验法物理方法:粉末显现法、熏染法(碘熏法和烟熏法)化学方法:茚三酮显现法、a-氰基丙烯酸乙酯
22、(502 胶)显现法、硝酸银显现法2.汗潜指纹的显现(1)光学检验法自然光观察法:对一些表面光滑、透明、有光泽的物体,如玻璃、陶瓷、电镀物品等。-侧光观察和透光观察-哈气法:主要用于吸水性差,表面光滑的物体上的手印的检验。强光光源检验法-现场勘察灯、强光手电、聚光灯等-利用手印物质与承受客体对光的吸收不同达到发现手印的目的蓝光检验法-原理:蓝紫光(360-450nm)激发手印物质中的某些成分,使其发出与照射光颜色不同的荧光,达到肉眼可见的目的。-适用:非渗透性物体上手印的检验。紫外光检验法-原理:汗液中的有机物质和油脂在紫外光照射下发出荧光。-适用:非渗透表面的汗潜手印和油脂手印。(2)粉末显现法原理:机械吸附作用、静电吸附作用材料-单一粉末:银粉、金粉、氧化铜、石墨粉-合成粉末:显色粉末:90%95%;附加物质:松香、自然蜡等。使显色粉末被牢固地附着在指纹纹线上。-磁性粉末:具有较强的吸附力,增强显现效果。配粉:(显影粉)显色;铁粉:载体,媒介、运载、稀释作用。-荧光粉末:蒽粉 紫外光操作方法-粉刷刷显法-纸张抖动法-喷粉刷显法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