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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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条例,第 八 章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学习目的,主要内容,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法律权利,(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 (二)法律权利的分类 (三)法律权利与人权,(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1、法律权利 是指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义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2、法律权利特征,(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经济社会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加了,权利才会越来越多,实现程度也会越来越高。,(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财产、婚姻权,(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和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

2、可侵犯性。(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的行使法律权利。 滥用权利,行使权利超过了一定的界限,损害了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法律权利的分类,依据不同的角度、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普通权利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01,02,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指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专门享有的权利,03,实体性权利指实

3、体法所确认的权利。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程序性权利指程序法所确认权利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04,(三)法律权利与人权,人权是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受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法律权利只有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和要求,才有其正当、合理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保障。,树立正确的人权观 p194,1、人权是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2、人权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生命权、自由权、婚姻权、安乐死权3、人权在不同国家的评价标准不一样,要根据自己 国情和国家发展状况评价。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延迟退休

4、,二、 法律义务,法律义务:义务与权利相对应,是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一种是作为:实施积极的行为。,一种是不作为: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子女通过经常看望和提供财务等行为履行赡养老人义务,虐待遗弃老人,法律义务履行的表现形式 (1)作为 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如子女通过经常看望和提供财物等行为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等; (2)不作为 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如未经许可不得公开他人的隐私等。,法律义务的四个特点,(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

5、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纳税人在不同时期纳税的金额所履行的义务随之变化,(2)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遵循国家优生优育要求,婚姻法规定婚前检查义务,(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 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员因为特定是由才有搜身的权利,要不都是非法搜身,(4)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法律义务可能因一些情形的出现而转化、派生或消灭。公民和社会组织承担的

6、法律义务,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而出现转化、派生或免除。,债务人的还债义务会因债务的清偿或转让而发生债务义务的变化,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根据。,在超市购物的付款义务,要付款就要先取得购物的权利。,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购房人才能行使房主权利;,1、相互依存,密不可分,2、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既是享受各种法律权利的主体,又是承担各种法律义务的主体。 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同样,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

7、行使为根据,法治社会中不存在没有权利根据的法律义务。,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老师:行使教学权利履行教学义务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接受国家教育的义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一、政治权利和义务,政治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一)选举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选举义务,公民在选举活动中应当承担的法律义

8、务。对于破坏选举的,要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贿赂选民;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妨害;伪造文件、虚报票数等违法行为;对于控告、检举、提出罢免人员报复的。,(二)表达权利与义务 表达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权利。典型的表达方式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等。表达权利的前提是思想自由。,1.言论自由 是指公民享有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传播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2、意见的自由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必须遵守以下义务:(1)不得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其他公民;(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

9、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4)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5)不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6)不得发表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7)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查处两家刊载虚假新闻的媒体,有人喜欢发布“独家消息”“内幕消息”,并以此为傲或“吸粉”,可事后又被证明是假的。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这样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 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此,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

10、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3、出版自由 是指公民有权依法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如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具体化。,4、结社自由 是指公民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

11、体的自由。 结社的范围包括政治、经济、宗教、学术、艺术以及其他社会学意义上的结社等多种类型。结社自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是否结成团体、是否加入团体以及是否退出团体,完全出于个人的意愿;另一方面,团体通过内部的意见交流形成团体的共同意志,并为实现其意志而进行外部活动。,批准制度,备案制度,5、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重要方式。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游行自由与集会自由一同被视为集体行动的自由,具有强烈的实践行动性质,为此往往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也容易给社会稳定增加不确定因

12、素,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 示威是指在露天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反思“占中”:街头政治让香港付出沉重代价,(三)民主管理权利与义务 指公民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权利。,(四)监督权利与义务 监督权是指公民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批

13、评和建议: 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缺点提出批评,对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申诉: 公民对国家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或者受到压制、歧视等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或诉讼,请求免除、减轻处理或予以平反,给予公正待遇。控告:公民因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有权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指控、告发,要求依法处理。 检举: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揭发、检举,要求依法处理。,某市级领导在人大换届选举中涉嫌贿选被依法逮捕,在法庭上,他辩护道“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自

14、己在工作岗位上也是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又是市级干部,应该从轻处罚”。,周某的辩护是否合理?他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违反了什么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二、人身权利与义务,(一)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生命权包括安全维护权、防止生命危害发生权、改变生命危险环境权等,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视情节轻重依法承担责任,(二)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等行为侵犯的权利,(三)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四)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

15、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司法机关可以随意搜查公民住宅?,(五)通信自由权利与义务,讨论:偷看他们手机内的信息算不算干涉他人通信自由侵犯他人权利?,通信自由包括通信秘密,指公民通过书信、电报、传真、电话及其其他通信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宪法第40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三、财产权利与义务,宪法第十三条

16、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一)私有财产权利与义务,1、公民自由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财产,排除他人干涉2、国家征收、征用农民财产须为公共利益,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3、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应负赔偿责任4、公民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否则应负相应责任。,(二)继承权利与义务,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在我国,继承人有法定的,有的是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指定的,有的是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17、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实施严重的违法行为和不道德心给的,将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的; 伪造、纂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赠继承,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

18、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关于胎儿继承的答案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四、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一)劳动权利保障与义务,劳

19、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法第四

20、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 )休息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三)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四)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是指公民在法定条件下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的情况下,有此权利,国家发展相关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五、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和义务,社会

21、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宗教信仰活动和文化生活相关联的自由和权利的总称。包括,宗教信仰、文化活动权利等。 依法保障宗教信仰和文化权利,是公民创造和享受精神文化财富、推动精神文化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同时公民行使宗教信仰和文化权利也必须受宪法法律约束。,(一)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具体内容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举行或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等。,我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 一、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三、我国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和侵犯少

22、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文化教育权利与义务,文化教育权利,是指公民在文化和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 文化权利有个人的文化权利和集体的文化权利之分。 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要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发等;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个人文化权利,如由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受到保护的权利;集体的文化权利,如少数民族群众享有保留和发展其文化特性及其文化的各种形式的权利。,对于不利于人类安全的文化创造性工作,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文化活动,国家要依法加以限制。 任何

23、人不得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进行危害他人利益、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文化权利的一部分。,第三节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一、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行使权利,是体现权利正当性和保障权利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人们行使任何权力,都不能超越法律界限。,权利行使的目的,行使权利时,形式上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也要符合立法意图和精神,保障权利的正当性。,权利行使的限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限度来行使权利,行使时不得危害国家、社会与他人的利益。,权力行使的方式,方式分为口头方式、书面方式和行为方式,有时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可以兼用。 还可以分为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权利行使的程序,由于一个人行使权

24、利的过程可能就是另一个人履行义务的过程,所以程序正当原则同样适用于权利行使。,二、依法救济权利,公民权利一旦受到损害或侵犯,可以依法采取权利救济的手段,予以补救、恢复或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和惩罚。 主要包括:司法救济 行政救济 政治救济与社会救济 自力救济司法救济 行政救济 政治救济与社会救济 自立救济,司法救济,公民可以通过行使诉讼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行政救济,公民可以通过行使听证、复议等权利,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以行政裁决的形式实现对权利的救济。,政治救济与社会救济,政治救济主要是公民依法以游行、示威、结社、请愿等方式要求或实现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模式

25、。 社会救济主要是公民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民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仲裁等渠道对受到损害的权利施以救济。,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实施的救济行为。 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民事法律规定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就侵权行为达成的赔偿或和解协议等。,近几年司法机关冤案或国家赔偿情况1、佘祥林案:1998年,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因涉嫌杀害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2005年3月其“亡妻”突然出现,他被无罪释放。2005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2、赵作海案:1999年河南省村民赵作海因同村村民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判处死刑,缓刑2年。 2010年4月,河南省高院认定赵作

26、海案系一起错案,服刑11年的赵作海沉冤得雪。获国家65万赔偿。3、浙江叔侄奸杀冤案:发生在2003年5月的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于2013年3月2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张辉、张高平分别获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排除社会危害的行为,某些行为貌似犯罪,但其实质有益于国家、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不属于犯罪,我国刑法称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为保护合法利益免遭危险而采取;,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面临正在发生的实际

27、危险;,紧急避险的条件:,刘某与胡某系邻居,共用厨房厕所,两家长期因水、电、煤气等闹矛盾。刘与家人商量,要“好好教训教训姓胡的”。家人出主意说:“先打别人无理咱们不能先动手,要想办法让姓胡的先动手。”以后,刘某处处找胡某的茬。某日,刘某在共用厨房有意将胡某的稀饭锅打翻,烫伤胡妻的脚,胡某激奋之下,用锅铲打伤刘某的头部,刘某遂将胡某打到在地,并用擀面杖猛击胡某的头部,导致胡某休克,一小时后死亡。,案例:,分析:不属于。正当防卫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刘某造成胡某死亡已超出防卫限度,应负相应刑事责任。,问题:刘某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为什么?,侯某系某地长途客车司机。一日侯某驾驶客车由

28、A城驶往B县,车上有50多名乘客,当行至一狭窄变道处,发现前面一老农赶着头耕牛迎面走来,赶忙刹车,突然发现刹车失灵,当时道路狭窄且一旁是山壁一旁是5米多的深堑,侯某只好大呼老农躲开,但最后还是挂伤了老农,系轻伤,并撞死了耕牛。问题:候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为什么?,案件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侯某为保护全车旅客的安全,撞死了一头耕牛,轻伤一名农民的行为属于紧急

29、避险行为,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负民事责任。,三、尊重他人权利,权利实现的内在动力是人们彼此之间对各自权利的相互尊重。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每个权利人才能真正获得并最终实现自我权利。 尊重他人权利是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内容; 尊重他人权利即使法律义务,也是道德义务; 不尊重他人权利,就会丧失自己的权利。,权利意识不仅包括对自我权利的认识,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认同和尊重。 自我权利的主张以尊重他人权利为前提,而对他人的权利的尊重则能更好的实现自己权利的主张。,四、依法履行义务,法律权利的行使,必须伴随着法律义务的履行。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 保卫祖国,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纳税 ; 计划生育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国家统一也是公民实现法律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我们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遵守宪法与法律,具体化: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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