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语言暴力及其治理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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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博客语言暴力及其治理机制博客作为网络虚拟的个人空间,却发挥了公共信息传播的重要功能。然而,由博客语言暴力引发的侵权事例日趋盛行,致使博客逐步“变味” ,一个自由平等、文明开放的网络空间遭受污染。在一些典型的博客案例中,事件本身的道德偏差只具有个别意义,而网络语言暴力以及最终导致的现实暴力侵权却具有普遍意义。博客作为网络语言暴力的典型载体,研究其语言暴力的形成和治理对策,是网络语言暴力面临的重要课题。 博客语言暴力的典型化表征 博客作为网络语言暴力的载体,是网络语言暴力发展到现阶段的典型,博客不仅把网络语言暴力推向极致,也导致了现实暴力侵权事件的增加。因此,对博客语言暴力的研究,是研究网络语言

2、暴力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出发点。 语言暴力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指文字本身的使用,多用有攻击性、侮辱性、嘲讽性的过激言论;二是指语言的暴力作用,通过过激语言的使用,激起人们的情绪,进而延伸到行为方面,形成现实暴力侵权。所以网络语言暴力的典型化体现在:有相对便利的条件形成过激言论;载体的传播平台强大;是形成公众事件的催化剂;造成现实侵权的状况较多等等。博客自身的特性,恰好提供了这些条件。 2博客能成为网络语言的典型载体,是由博客的性质决定的。作为一个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混合场,其传播力和煽动性是其他方式无法比拟的。与电子邮件、网上聊天、个人主页和论坛相比,博客是自主性、交互性、自由度最为完善的“自媒体”

3、 。电子邮件和网上聊天都属于私人领域的网上交流,这种私人交流不容易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语言暴力现象。 跟论坛不同,博客在议程设置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性。论坛好比是在露天场所的集会,话题多变,参与者不固定,每天发帖的人很多,某个人要成为核心的舆论领袖有很大的难度。 并且,在论坛中个人少展现自己的生活;而博客像是主题沙龙,自由性和交互性强,拥有自己的读者,忠诚度高。博客作为表达自我的平台,博客主都会或多或少地展示自己的生活。 同时,博客会以自己的趣味划定社交圈,这种圈子会形成一种凝聚力。博客圈的凝聚力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两个针锋相对的团体,由于语言暴力引发冲突后,很容易形成现实暴力侵权。而电子邮件或是论

4、坛,就不大可能形成这样相对持久固定的团体。 博客语言暴力的生成机制 博客语言暴力成为网络语言暴力的主战场,逐步引发了很多侵权事件,这种言论侵权场到底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博客上的语言暴力更容易引发侵权事件的发生?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博客语言暴力的成因除了3有博客自身的特性决定,还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是伴随着网络发展而产生负面效应的表现。 1.社会无意识的释放。互联网的产生,是社会公共领域的一次重大开拓,社会成员所面临的公共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网民在虚拟社区中掌握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由于被压抑领域的开放,让网民的社会无意识内容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释放。弗洛姆认为,社会大多数成员共同受到压抑的那些领域,

5、就构成了社会无意识领域。社会无意识有些内容可以转化为社会意识,这些可以转化为社会意识的社会无意识是经过“社会过滤器”过滤以后留下来的,而那些通不过过滤器则被压抑在无意识领域。当社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时,这个“社会过滤器”也会相应地有所改变,这时,一些本停留于无意识层次的东西可能成为意识层次的东西。?q?互联网的产生正是在技术上改变了这个“社会过滤器” ,言论自由这个受压抑已久的领域在虚拟社区中被无限地放大。在网络这个公共领域中,自身价值的体现逐渐降低门槛,语言赋予了网民体现自我的力量。作为对长期被迫沉默的反抗,大众的表达是暴力的。在现实生活中,无意识受到压抑;但在网络环境中,由于言论语境的非理性

6、化,这些无意识却可能受到鼓励。另外,网民身份的复杂性,使得网络言论环境呈现出低俗化、情绪化、非理性化和语言粗暴倾向。 2.从众心理的集体施暴。在公共空间中, “语出惊人”的网民容易引起重视,经过严密思维论证,列举大量事实的方式来吸引他人注意的言论毕竟是少数。一些网民为了“惊人”就会采取偏激的批判甚至恶毒的语言,以引起网民的注意和追捧。在这样的空间场域氛围中,多数人跟4主流情绪和暴力言论方式保持一致。如果自己保持不明朗态度,自然会受到大多数人的孤立和嘲讽。个体话语如果不随多数人意见走,就很容易被淹没在群体声音中,这种现象可归因于从众心理。网络形成的公共领域,成为网民压抑已久的情绪释放场,这种情绪

7、化的非理性言论氛围,会影响虚拟社区中的其他参与者,激发他们的语言暴力倾向。当一群理性思维不占主导优势的人在一起讨论时,往往会受到情绪的感染,不自觉地融入这样的言论场中,形成集体无意识的审判和施暴。在这种情形下,群体的意见促成了“人肉搜索” 、 “网络追杀令”等行为。平民话语权一旦被利用和煽动,将会产生巨大的危害,一件小事可能会演化为公众事件,容易对当事人造成舆论压力,网络审判会在网民中自发进行,甚至演化为现实中的侵扰,从而影响事件的进程和司法判断,导致不公正的处罚。 3.个体潜意识的宣泄。博客首先是“个人媒体” ,借用了网络这一公共平台,造成“公私不分” 。CNNIC 发布2007 年中国博客

8、市场调查报告指出,博客的自媒体的属性越来越明显,大部分博客主要为博客作者记录自身生活状况。博客作为个人媒体的自我宣泄的场所,由于采用了互联网这一平台,不可避免其对外公开的特性,博客主无意识的一些压力释放也会对他人形成影响。在紧张的社会生活下,面临着家庭、工作等巨大压力,很多人把写博客作为自己的发泄手段,尤其是对他人不满,或感觉自己遭遇不公时,宣泄情绪会不自觉地采用一些激烈的措辞,形成潜意识中的暴力释放。 同时,当个人掌握了渴望已久的话语平台,但是由于能力不够,信5息不充分,发现在其中仍无法处于主导地位时,通常会采取不正常的手段来增强自己的影响力,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暴力性的语言,通过对偏激语言的使

9、用,而不是理性分析来吸引大家的关注,以捍卫自己的话语权。博客语言环境的治理机制 网民在博客的言论相对自由性,对失实言论后果承担的低风险性,使得他们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而部分博客使用者摒弃对事实的追问和信息的整理,缺乏事件的理性分析,情绪化的煽动和不负责任的言语发泄,严重污染了博客的生态环境。这样,一些冲突和偏见会通过网络交流而扩大,而一旦这种情绪转化到现实生活中,就会给当事人带来实质性伤害。通过互联网,民众会集体无意识地对相关当事人实施语言暴力,伤害当事人甚至影响司法公正。 因此,如何规避博客语言暴力带来的侵害,对网络语言暴力的治理具有重大意义。专家和学者们提出了一些策略,比如对博客实名制的探

10、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等等,对此争论也有很多。笔者认为,博客实名制缺乏可行性。匿名性是博客的特色,是其自身属性之一,只有保证了匿名性才能继续建设这个公私混合的领域。据腾讯科技进行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47.06%的网友不支持博客实名制,52.4%的网友认为博客实名制不能解决侵权、隐私等问题,亦有 44.65%的网友认为博客实名制不能进行下去。张朝阳认为, “即便真的实现了实名,6也并非意味着网络语言暴力的终结” ,?r?实名制以后,个人仍然可以通过博客等形式对别人进行伤害,部分博客可能为达到快速成名等目的,进而更加主动地对他人比如社会名人施加语言暴力。 笔者认为,为了优化博客

11、语言环境,可以尝试采用以下几个做法:第一,博客内容的把关和约束。博客服务商要摒弃“惟点击率论” ,不能只关注点击率高的名博,对那些遵纪守法,文章和留言质量较高、真实度较高的博客,要给予相应的关注和鼓励。比如可以设立“精品博客”制,对这些博客“加精” ,在博客网上给予表彰。精品博客可以享受服务商提供的特殊优待,也可设立奖惩制度,对于语言作风好的博客加分,有暴力言论的博客减分,最终评比分数较低的要受到服务商的惩罚等。另外,也可与网络货币相挂钩,制约语言暴力蔓延。这种良性竞争的模式,也许会对语言生态的治理起到好的导向作用。 第二,博客行为的准入和退出。Web2.0 的先驱蒂姆?奥莱利曾提出应创建一整

12、套规则,目标是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讨论环境。奥莱利在一篇旨在宣传博客行为准则的文章中称:“从本质上讲,文明就是我们签署的共同协议,它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我们应当确保通过博客创建的文明能让人引以为傲。 ”?s?要正视网络语言暴力,制定相关的博客行为准则很有必要。这是道德层面的规则约定,在博客主申请博客时,应签订“博客文明协议书” ,协议书规定不能发表暴力性言论,不能造谣生事,不能侵犯他人隐私,随意诬陷辱骂他人等。协议书内容要细致充分,具体到什么词语不可以使用,什么程度算是侵犯隐私。如果发生违背协7议的现象,服务商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提醒和制止等。对博主而言,管理员就是自己,可以选择网志,设置对他

13、人可见或不可见,对于评论可以自己删除,可以选择友情链接,设计个人主页等等。 第三,博客传播的法律监管。道德往往不具有太多的可操作性,网民应该为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行负责。互联网需要道德约束,更需要法律的制约。博客主、博客服务提供商、监管部门分别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明确。博客主要对自身博客负责,出现违法乱纪,侵犯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并造成实质性伤害的,博客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服务商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明确其把关人身份的职责,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博客服务提供商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语言暴力。所以,将道德底线法律化,把公众认可的道德底线以法律的形式固化,规范博客的网络言行的做法,值得重视。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网络语言的传播与控制研究:兼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项目批准号 05JC860013阶段性研究成果。 ) 注释: 弗洛姆:弗洛伊德思想的贡献和局限第 5 页,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6 年版 龙兵华:博客实名制不能终结网络语言暴力 ,http:/ 毕研韬、周永秀:遏制语言暴力捍卫公共利益 , 信息网络安8全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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