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防止毒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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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无锡市防止 “毒驾 ”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 道路交通 安全 ,坚决防止 “毒驾 ”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自 2018年 3 月起至年底, 在全市范围内 组织 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 专项 治理工作,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治理工作,支队专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胡克勇同志任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交警大队大队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具体指挥督导本部门本辖区的治 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按照 “重

2、嫌必检 ”的原则,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重点开展现场吸毒检查、毒品检查、人员询问、系统核查、检验认定等各项工作,落实吸毒行为认定,依法分类处置: 1、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或者交通肇事犯罪; 2、机动车行驶轨迹异常; 3、驾驶人言语、举止明显异常; 4、驾驶人有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精神恍惚、情绪失控、神智不清、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 5、驾驶人有皮肤溃烂、手臂有注射针孔以及其他戒断症状等吸毒表现; 6、驾驶人有吸食、注射毒品前科记录; 7、群众举报控告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 8、在机动车上查获吸 毒工具、疑似毒品。 三、工作措施 - 2 - (一)健全毒驾查缉协作机制。 各级交警部门要加强与禁毒

3、、治安、刑侦、巡防、情报等部门警种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毒驾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强化情报信息共享研判 。要完善与禁毒、治安等部门的工作机制,加强吸毒人员信息、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共享和实时比对。要加强与市局指挥中心、禁毒、刑侦等部门的协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毒驾违法行为的研判,尤其是强化对吸毒人员名下登记或使用车辆轨迹的分析研判,分析本地毒驾违法行为特征、掌握涉嫌毒驾人员出行时 间、路线等规律,利用缉查布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查缉重点可疑人员及车辆。另一方面,要建立毒驾查处联动机制 。 要强化与禁毒、刑侦、巡防、交通治安等警种的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

4、整合资源、合成作战,提升毒驾治理成效,尤其是在重大活动期间,要联合禁毒、治安、巡防等部门依托公安检查站、执法站,联合派驻民警,共同查处毒驾违法行为。各 交警 大队要主动联系属地分局、派出所成立联合执法队,不定期开展设卡抽查、随机检查、精准查缉等毒驾整治专项行动。 (二)强化毒驾源头监管防范。 要按照国家和省部关于毒驾治理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 严格落实驾驶证申领、审验、注销、收回等方面工作要求。一方面,要严把驾驶证申领审验关 。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要认真查询、核实申请人信息,对 3 年内有吸毒行为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 3 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未戒除的,一律不予核发机

5、动车驾驶证。要严格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工作,将吸毒情况纳入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审验内容、将禁止毒驾宣传教育纳入审验教育内容,对身体- 3 - 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另一方面,要严把驾驶证注销回收关 。 加强与禁毒、治安等警种以及基层派出所的联 系,确保其及时将办理的吸毒案件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保证向交警部门推送相关信息资料鲜活、准确。要及时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注销、收回,对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但未收回的,要按照关于进步一加强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公厅 2016 454 号)要求,定期梳理名单

6、,及时回收。 (三)规范毒驾查处移交程序。 各级交警部门在执勤执法、处理交通事故、办理车驾管业务时,遇有 “重嫌必检 ”需重点查缉情形的,有条件的应当通过唾液、尿液快速检测试剂对驾驶人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检结果 呈阳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通知或移送禁毒、治安、刑侦等警种或基层派出所: 1、有群众现场指认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 2、驾驶人承认吸毒、注射过毒品;3、经核查发现驾驶人、同乘人及车内藏有毒品或针管、锡箔纸、吸管、冰壶等吸毒器具; 4、驾驶人属于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各大队要与禁毒、治安、刑侦等警种和基层派出所建立案件联合办理机制,经上述警种部门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进行检

7、测认定,确属毒驾的,由属地交警大队对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推动落实运输企业加强监管。 交警部门要会同 交通运输等部门,将禁毒法制教育和毒品预防知识纳入运输行业驾驶资格申请、换发、审验等环节的宣传范围。要 会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内部管理、- 4 - 安全防范等制度;健全入职体检和在岗运营期间的涉毒筛查等制度,对有吸毒迹象的,要调整到非驾驶岗位,并立即报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要 会同 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推进货运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进程,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和劳动保护主体责任,保障货运驾驶人休息权益,防范疲劳驾驶,杜绝

8、吸毒成为驾驶人提神诱因。 (五)组织开展集中查 缉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对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检验协作机制运行效果, 结合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无锡本地实际,积极 组织开展多警种联合集中查缉整治行动。各 交警 大队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毒驾行为规律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组织好集中查缉整治行动。要结合午净、夜鹰等行动,实施 “酒毒同检 ”,会同禁毒、巡防、交通治安以及基层派出所混合编组,设卡检查,合成作战。要会同基层派出所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针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开展巡回执法,落实 “重嫌必检 ”。要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梳理一批涉毒人员机动车行驶轨迹,有针对性地落实 定点守候,增强查控实

9、效。要严密查缉工作组织,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合理选择查缉点位,并提前实施分区管控措施,防止车辆冲闯。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近年来,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引发的恶性案事件不断增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各级交警部门要清醒认识 “毒驾 ”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危害,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迅速建立禁毒、交警、治安、刑侦、交通治安、派出所等警种部门协同作战治理 “毒驾 ”的工作机制,从集中整治、联合执法、信息支撑、业务培训等环节上相互协作配合,- 5 - 提升合成作战效能,形成严查 “毒驾 ”的强大 合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

10、等新媒体,发布毒驾行为危害后果,曝光典型案例,开展随警报道,组织毒驾普法宣传,讲危害、讲后果、讲成本、讲责任,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遵纪守法自觉性。结合正在开展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将毒驾治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融入其中,强化禁止吸毒驾驶机动车宣传教育,通过禁毒法律法规学习、毒品危害了解和毒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毒驾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执勤执法。 教育民警坚持规范、文明 、理性、平和执法,规 范执勤点设置、检查方式,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众投诉和不理解。 加强安全防护,执勤时要按规定摆放反光锥筒、警车等,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佩戴单

11、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等执勤装备,规范检查流程,杜绝伤亡事件发生。 邀请禁毒等部门的教员进行授课,加强对民警、协警 “毒驾 ”识别、查控、检测等业务工作的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 (四) 形成长效机制。 各级交警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治理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一方面,不断加强日常 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人员管控、情报研判、 “酒毒同检 ”等工作措施;另一方面,大力强化整治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严管严查严打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将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对毒驾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 6 - (五)加强督导检查。 行动期间,支队领导将分赴一线进行指挥督导。支队督察大队还将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各大队、各部门也要加强内部检查督导,确保治理工作受到实效。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级交警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面 上情况收集掌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组织部署、措施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注意收集上报典型工作经验和做法,以营造浓厚的斗争氛围,有效推进行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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