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产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全国缺乏统一规范的产检指南; 各孕周检查项目和时间不一致; 有的未按要求进行产检项目; 对产检结果解释不当; 对异常情况未做进一步检查; 孕前和孕期不合理补充维生素和微量无素。 2011年6月,卫生部修订出台了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 主要:强调了孕前保健的内容,要求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规范的孕前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减少出生缺陷;提出了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等不同时期的保健重点;明确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要求;强调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等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增加了血糖筛查等相关内容;
2、对母婴传播相关疾病予以关注,将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梅毒血清学检测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纳入孕期初诊检查的基本辅助检查项目。,5章21条意义(第1条):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使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逐渐从原有的以技术服务和疾病管理为重点,转变为以预防为主和健康管理为中心,充分体现了健康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定义(第2条) :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行政部门职责(第3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服务(第4条):强调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作为孕产期保健工作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
3、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一、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监测信息系统(第5条)制订相关的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建立孕产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职责(第6条): 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孕产妇危重症急救网络; 确定承担孕产妇危重症抢救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 确保辖区至少有一所承担抢救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组建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负责孕产期保健的技术管理工作,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第7条) 受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孕产期保健技术管理的具体组织和信息处理工作,包括以下
4、内容: 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评价; 组织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 具体实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 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医疗保健机构职责(第8条) 依法取得资质开展诊疗; 按照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提供技术服务; 按要求配合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定期收集/报送孕产期保健信息。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范围,开展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乡镇(街道)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承担宣传动员孕产妇接受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进行产后访视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与相对应的行政区域
5、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双向协作关系,辖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产科医院:筛查母婴危险因素,社康中心:宣传动员产后访视,孕产期保健定义(第9条)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及产褥期各阶段的系统保健。孕前保健(第10条) 开展时间:计划受孕前6个月 健康教育与咨询 服务内容: 孕前医学检查 健康状况评估 健康指导,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专项检查,孕期保健(第11条) 服务内容: 建立孕产期保健册(卡); 提供产前检查、筛查危险因素; 诊治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提供心理、营养和卫生指导。 孕检次数: 至少应提供5次孕期检查,至少孕早期1次、孕晚期2次; 发现异常者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产前检查次数与其他相应服务内
6、容及产科技术要求相匹配 服务要求: 根据不同妊娠时期确定各期保健重点; 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 密切观察并及时处理危险因素。,分娩期保健(第12条) 服务内容: 对产妇和胎儿进行全产程监护; 安全助产; 新生儿进行评估及处理。 服务要求: 1、全面了解和动态评估产妇的健康情况及产科情况; 2、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正确绘制产程图,尽早发现产程异常,及时诊治或转诊; 3、鼓励阴道分娩,在具备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实施剖宫产; 4、规范应用助产技术,正确使用缩宫素; 5、加强分娩室的规范管理,严格无菌操作,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 6、分娩后产妇需在分娩室内观察2小时,预防产后出血; 7、预防新生儿窒息,对
7、窒息新生儿及时进行复苏; 8、对新生儿进行全面体检和评估,做好出生缺陷诊断与报告; 9、按照规定对新生儿进行预防接种。,非住院分娩(第13条) 提倡住院分娩; 因地理环境等因素不能住院分娩; 派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家庭接生; 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员资质人员实施家庭接生。 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与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联系并进行转诊,产褥期保健(第14条) 服务内容:应当提供。 对产妇及新生儿进行健康评估; 开展母乳喂养、产后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指导; 新生儿进行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产后访视次数与时间: 正常分娩的产妇及新生儿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 产后3-7天及28天进行家庭访视; 产后
8、42天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高危产妇及新生儿应当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之前:产妇出院3天内、产后14天及28天分别进行二次家庭访视),监督管理(第15-19条),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第二部分 孕产期保健服务 第三部分 质量控制第四部分 信息管理 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要求 2.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制订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体系和高危孕产妇转诊、会 诊网络,实行统一管理。 3、建立技术指导组,负责专业人员的培训。
9、4、建立孕产期保健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孕产期保健信息的收 集、上报工作。 5、组织管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6、组织制订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及相关制度,定期 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 7、协调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孕产期保 健服务进行监督,处罚违法行为。,(一)工作职责,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 2 .协助制订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3 .负责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进行监测、报告、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开展孕产妇、
10、围产儿死亡评审;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 4 .开展业务培训,推广适宜技术,组织对专业人员的考核。 5 .负责指导和开展孕产期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开发适宜健康教育材料。 6 .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质控、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定期总结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情况,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向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反馈。 7 .提供与本级职责和能力相适应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1 .遵照孕产期保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提供系统保健服务。 2 .按照规定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死亡和围产
11、儿死亡、出生缺陷等情况,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报表。 3 .严格执行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按照规定提供死亡孕产妇和围产儿的相关资料。 4 .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和监督。 区级以上机构成立产科急救小组,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工作例会 专业培训 技术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负责辖区孕产妇 健康教育 动员督促 怀孕妇女于孕12周前到医院建卡; 定期接受产前检查; 住院分娩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协助进行高危孕产妇管理; 做好产后访视。 2.负责收集数据,定期上报(妇女妊娠、婴儿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新
12、生儿死亡及出生缺陷) 3.按时参加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和专业培训。,1、孕前保健 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 健康教育与咨询 孕前医学检查 健康状况评估 健康指导,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专项检查,发现四类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地贫;可能引起胎儿感染的传染病及性传播疾病-乙肝、结核病; 弓形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梅毒螺旋 体、艾滋病病毒等感染 ;精神疾病;其他影响妊娠的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二)孕产期保健服务,2、孕期保健服务内容: 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 全身体格检查 产科检查 辅助检查 基本检查项目-基本的、必要的 建议检查项目-选择的、特殊的,检查次数:孕期应当至少检查5
13、次。 其中: 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 孕中期至少2次,建议 孕16-20周 各进行1次。 孕21-24周 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进行1次。 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初诊内容。 确定妊娠和孕周,保健卡,纳入系统管理。 询问病史。 全身体格检查。 专科检查 孕早期-盆腔检查。 孕中/晚期-阴道检查、产科检查。 辅助检查 基本检查项目:血、尿常规、血型、阴道分泌物、肝、肾功能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艾滋血清学检测 建议检查项目: 血糖测定、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沙眼衣原 体及淋球菌检测、心电图等。 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复诊内容。 询问孕期健康状况,查阅孕期检查记录及
14、检查结果。 进行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血、尿常规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确定保健重点。 根据妊娠不同时期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合并症、 并发症及胎儿发育等情况,确定孕期各阶段保健重点。 早孕期-筛查不适合妊娠的疾病,提供保护胚胎及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 孕中期-进行产前诊断和提供营养指导 孕晚期-筛查并处理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宫内安危,【孕早期】(妊娠12+6周前) 按照初诊要求进行问诊和检查。 进行保健指导:孕期检查重要性; 营养心理卫生和避免致畸因素指导; 告知出生缺陷筛查意义和最佳时间。 筛查孕期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 对
15、有合并症、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诊治或转诊,必要时 请专科医生会诊,评估是否适于继续妊娠。,【孕中期】(妊娠13-27+6周) 按照初诊或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 了解胎动出现时间,绘制妊娠图。 筛查胎儿畸形,对需要做产前诊断的孕妇应当及时转到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特殊辅助检查。 基本检查项目:妊娠16-24周超声筛查胎儿畸形。 建议检查项目:妊娠16-20周知情选择进行唐氏综合症筛查 妊娠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进行保健指导。 筛查危险因素。,【孕晚期】(妊娠28周及以后) 按照初诊或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 继续绘制妊娠图。妊娠36周前后估计胎儿体重,进行骨盆测量,预
16、测分娩方式,指导其选择分娩医疗保健机构。 特殊辅助检查。 基本检查项目:进行一次肝、肾功能复查。 建议检查项目:妊娠36周后进行胎监及超声检查等。 进行保健指导。 筛查危险因素。,3、分娩期保健 原则:对孕产妇的健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动态评估,加强对孕产妇与胎儿的全产程监护,积极预防和处理分娩期并发症,及时诊治妊娠合并症。(1)全面了解孕产妇情况。 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血、尿常规、凝血功能检查。 完善血型、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 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其他检查项目。, 快速评估孕妇健康、胎儿生长发育及宫内安危情况; 筛查有无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胎儿宫内窘迫; 综
17、合判断是否存在影响阴道分娩的因素; 根据职责及服务能力,判断能否承担相应处理与抢救, 决定是否转诊。 及早识别和诊治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 加强对高危产妇的监护; 密切监护产妇生命体征; 及时诊治妊娠合并症; 必要时转诊或会诊。,(2)进行保健指导。 提供全程生理及心理支持、陪伴分娩等人性化服务。 鼓励阴道分娩,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预。 (3)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全产程监护。 及时识别和处理难产- 正确绘制和应用产程图; 严格掌握缩宫素应用指征; 严格限制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术。 积极预防产后出血- 准确测量出血量; 分娩室内观察2小时; 仔细检查胎盘、产道; 严密观察子宫收缩情况。 积极预防产褥感
18、染-严格无菌操作,合理应用抗生素。 积极预防新生儿窒息-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 积极预防产道裂伤和新生儿产伤。,家庭接生 鼓励住院分娩。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无住院分娩条件的地区,按照要求实施家庭接生。【人员要求】 资质: 由医疗保健机构派出的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 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接生员实施。 技能: 具有正确判断产程进展情况和识别高危因素的能力; 掌握正常助产操作、新生儿初步复苏及转诊前处理等技能 管理: 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遵守相关规范、要求。,附件1,【家庭接生人员职责】: 对无高危因素的孕产妇严格执行助产技术规程,实施消毒接生。 及时识
19、别高危因素,对出现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及时报告和转运。 提供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等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 督促孕产妇住院分娩,动员有特殊情况者提前住院待产。 必须做到接生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单据,准确及时填写孕产期保健手册中的孕期保健、分娩及产后访视信息。 协助做好辖区内的产后访视。 协助做好辖区内妇幼保健相关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条件】 选择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光线充足、清洁卫生的房间作为分娩场所。 应备体温表、血压计、听诊器、胎心听诊器(听筒)、骨盆测量器、皮尺、氧气袋、注射器、输液器、导尿管、棉棒、毛刷、消毒产包、必需药品及碘制剂、酒精等消毒液。 使用消毒产包,一
20、人一包一消毒。 应备药品:缩宫素、米索前列醇、可拉明、肾上腺素、25%硫酸镁、地西泮(安定)、10%葡萄糖酸钙、庆大霉素、甲硝唑、林格氏液、生理盐水、四环素眼药膏。 其他必备的物品:手巾、肥皂、脸盆、防水布等,附件1,【产包】消毒: 由乡镇卫生院消毒提供; 按照消毒常规自行消毒的产包; 保证使用的产包在消毒有效期内。规格:,大产单个大孔巾个裤腿对接生巾块隔离衣件外包皮个纱布块脐带卷个脐敷料块、橡皮手套、口罩、帽子,弯盘(碗)个集血器血管钳把剪刀把、吸痰管根、导尿管-根、持针器、圆针、皮针、肠线、丝线等,器械类,敷料类,附件1,【家庭接生服务要求】,接生前 1、询问病史:了解本次妊娠、既往疾病史
21、及生育史。 2、体格检查:测血压、脉搏、体温、呼吸,听心肺。 3、产科检查:宫高、腹围、胎心,检查胎位与胎先露入盆情况,估计胎儿体重,进行骨盆外测量。进行阴道检查了解宫口开大、胎先露下降、胎方位及骨盆内径等情况。 4、评估危险因素: 产妇危险因素:有无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 有无不良妊娠史、骨盆异常等。 胎儿危险因素:有无胎心异常、胎儿过大、双胎、 胎位异常等。 产程进展情况。 是否有需要转诊的异常情况。,【家庭接生服务要求】,接生时 1.严密观察并记录产妇、胎儿情况,以及产程进展情况。胎儿娩出前禁用宫缩剂(如缩宫素、米索前列醇等)。 2.严格无菌操作防止感染。做到“四消毒” 接生者的手和手臂
22、产包 产妇外阴 新生儿脐带 3.应当正确助产,防止软产道损伤、新生儿产伤。 4.胎儿娩出后应当立即采用集血器开始收集和测量出血量,及时应用宫缩剂防止产后出血。 5.胎儿娩出后立即评估新生儿有无窒息。 6.正确助娩胎盘,检查胎盘胎膜是否完整,及时发现胎盘胎膜残留。,附件1,【家庭接生服务要求】,接生后 1.产后观察2-4小时,如无异常方可离去。 2.监测产妇 血压,观察其 子宫收缩 等情况。 脉搏 阴道出血 膀胱充盈 3.监测新生儿 呼吸,观察其 皮肤颜色 及时发现异常。 心率 一般情况 4.认真记录分娩过程。,附件1,转诊1.需要转诊的情况。 既往患有心、肝、肾、内分泌等疾病,有异常妊娠或分娩
23、史者。 此次妊娠发生:妊高症、羊水过多/过少、妊娠过期、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多胎妊娠、胎位不正、骨盆明显狭窄或畸形等。 产程中出现产程延长、产程停滞、胎心异常等。 产后阴道出血大于200毫升并仍有继续出血倾向;有胎盘滞留、胎盘残留、软产道严重裂伤等情况。 生命体征有明显改变(心率收缩压)。 新生儿窒息初步复苏无效。,附件1,【家庭接生服务要求】,转诊2.转诊前处理。 利用急诊急救转诊网络,及时和本地医疗保健机构联系,争取转诊与会诊时间。 根据不同情况,在转诊前给予必要处理与抢救,并携带相应物品(血压计、听诊器、产包、氧气袋等)与药品(缩宫素、硫酸镁、扩容剂等)3.转诊注意事项。 接生人员应当护
24、送孕产妇转诊。 在转送途中,应当做好病情评估、监测与记录。 密切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产程及胎婴儿情况、治疗及用药情况, 根据病情给予适当处理和治疗,并作好相关记录。,附件1,【家庭接生服务要求】,4、产褥期保健【住院期间保健】 产妇保健。 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及时发现产后出血。 加强对孕产期合并症和并发症的产后病情监测。 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加强营养、心理及卫生指导。 做好婴儿喂养及营养指导,提供母乳喂养的条件 出院时进行全面健康评估,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转院高危管理 新生儿保健。 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对新生儿进行全面体检和生长发育评估,发现异常
25、,及时处理。 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监护; 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预防接种。 出院时进行全面健康评估。有高危因素,转院高危新生儿管理。,【产妇访视 】 产后3-7天、28天分别进行家庭访视1次,出现异常情况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指导及时就医。产妇访视。 了解产妇分娩情况、孕产期有无异常以及诊治过程。 询问一般情况,观察精神状态、面色和恶露情况。 监测T、B、P,查子宫复旧、伤口愈合及乳房有无异常。 提供喂养、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方法指导,关注产后抑郁。 督促产后42天进行母婴健康检查。新生儿访视。 了解新生儿出生、喂养等情况 观察精神状态、吸吮、哭声、肤色、脐部、臀部及四肢活动等。 听心肺,测量体温、
26、体重和身长。 提供新生儿喂养、护理及预防接种等保健指导。,【产后42天健康检查】产妇 了解产褥期基本情况。 测量体重、血压,盆腔检查,了解子宫复旧及伤口愈合情况。 对有合并症和并发症者,应当进行相关检查,提出诊疗意见。 提供喂养、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方法等指导。婴儿 了解婴儿基本情况。 测量体重和身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如发现出生缺陷, 做好登记、报告与管理。 对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理。 提供婴儿喂养和儿童早期发展及口腔保健等方面的指导。,5、高危妊娠管理 在妊娠各期均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 对每一例高危孕产妇均要进行专册登记
27、和管理、随访。 对本级不能处理的高危孕产妇,应当转至上级单位进一步检查、确诊。对转回的孕产妇应按照上级单位的处理意见进行观察、治疗与随访。 危重孕产妇转诊前,应先与接诊医疗机构联系,同时进行转诊前的初步处理,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孕产妇,并携带相关的病情资料。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开设高危门诊,指派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承担会诊、转诊,并作好记录。及时将转诊评价及治疗结果反馈至转诊单位。成立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抢救组,承担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全面掌握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诊治及抢救情况,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要求逐级上报。,(三)质量控制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孕产
28、期保健工作质量控制方案和本地区质量评价标准。 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价。 省级-每年至少进行1次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抽查; 市县级-每半年进行1次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检查。妇幼保健机构落实孕产期保健管理、技术服务、信息收集等全面质量控制工作。 定期进行现场考察、查阅登记、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适宜技术考核 协助制订孕产期保健服务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技术指南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孕产期保健工作自查制度,按月、季进行自查。 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妇幼保健机构的质量检查。 定期参加技术培训与考核。,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配合
29、,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四)信息管理卫生行政部门 建立完善孕产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统; 改善信息收集方法,提高信息收集质量 ; 利用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掌握孕产妇的健康情况,确定保健工作重点。妇幼保健机构 建立信息科或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定期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信息工作进行质量检查; 组织召开信息管理例会; 对信息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医疗保健机构 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工作相关的原始登记; 各种登记要规范、准确、齐全; 发生孕产妇死亡及围产儿死亡应及时上报; 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机构内的信息收集。,附件1 家庭接生基本要求附件2 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 保健服务指标(23个):孕期建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率、 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 剖宫产率、高危产妇管理率 健康指标(15个):艾滋/梅毒感染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 孕产妇死亡率 出生窒息死亡率 出生缺陷发生率 ,总 结 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出台“ 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孕产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规范; 明确各级组织、职责和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孕产期保健(含孕前保健)服务内容; 孕期检查次数与孕周要求; 产后访视次数及时间; 家庭接生基本要求; 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