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为了缓解认知症老年人照护压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认知症照护能力,在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或长者照护之家)中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为认知症老年人营造家庭式住养环境,提供针对认知症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护、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精神支持、社会交往等专业性、全方位服务;培育经过认知症照护专业培训的服务队伍;搭建认知症老年人与社区的交流平台,培育社区认知症非正式照护力量,为社区内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务。 2018 年各区改建认知症照护床位不低于 50 张,全市总数不低于 1000 张 。 二、服务对象 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为本市户籍的 60 岁
2、及以上、经统一需求评估和认知症专项测评后符合机构入住要求的老年人。认知症专项测评由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全市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开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设置与管理要求 (一)设置要求 认知症照护床位的设计与建设要求详见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附件 1)。 - 2 - (二)名称规范 认知症照护床位所在的区域统一使用“记忆家园”的名称。 (三)设置办法 1.在既有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按照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要求,由机构自行实施,完成后向区民政 部门申请验收(验收表详见附件 2)。 2.新设置的养老服务机构,需先按照养老机构或长者照护之家的相关规定完成机构设置程序后,再办理“设置办法
3、第 1 条”中规定的相关手续。 (四)运营要求 1.机构对入住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对象需进行认知症照护专项测评,制定专属照护计划,鼓励照护计划个案化,并配备相关风险预案。 2.每个机构需配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照护计划制定能力的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照护计划制定专员”)。认知症照护相关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照护计划制定专员等)均需经过认知症照护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该培训由第三方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护理人员与入住对象的配比不低于 1:3;每个照护单元夜晚护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以安全为前提,按需配置。 3.形成认知症照护服务清单和操作规范。 - 3 - 4.签订认知症照
4、护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 5.与医疗卫生机构神经内科或精神科医生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认知症照护单元能及时、定期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和指导。 6.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向社区开放设施和服务,鼓励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照护。 四、扶持办法 (一)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市级福彩金”)给予每个认知症照护单元一次性 开办补贴 10 万元,用于照护单元内的设施设备采购、更换和维护。 (二)在既有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的认知症照护床位,由市级福彩金按每张床位 1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区政府按照不低于 1:1的比例配补。 新建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可享受新增养老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即市级建设
5、财力补助或市级福彩金补贴)或认知症照护床位的一次性床位补贴,两者不叠加发放。 (三)由各区政府给予认知症照护床位运营补贴,自正式执业之日起补贴三年,按照每张床位第一年 5000 元、第二年 3000 元、第三年 2000 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四 )参照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规 2017 6 号)文件中“招用持证人员奖”的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制招用在认知症照护单元专门从事认- 4 - 知症照护服务的护理员,按考核合格人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奖补。 (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的老人按照相关规定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认知症
6、照护单元,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可全额享受相应等级的养老服务补贴。 (六)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认知症照护机构或床位的开办、租金、人员、收住本区户籍老人等 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各区出台对不同程度的认知症老人给予相应的照护补贴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是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回应社会需求、解决民生难题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区民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区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给予充分指导和支持。 2.整合资源。 区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研究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开展的
7、扶持政策。充分对接医疗服务资源,形成医疗资源对认知症照护机构实质性支持的长效机制。加快专 业服务队伍建设,培育非正式照护力量,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参与认知症照护服务。 3.规范管理。 政府投资举办或设置的认知症照护床位,可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委托专业组织或机构运营。 - 5 - 保基本养老机构中提供认知症照护服务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在照护分级时考虑认知症因素,按照照护等级和服务协议收费。长者照护之家内设置的认知症照护床位,公建民营机构按照双方协议收费,其他的自主收费。 按照本文件相关规定对认知症照护床位进行验收和发放补贴,严格执行福彩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勤俭使用,提高资
8、金使用效益,确保 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附件: 1.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 2.认知症照护床位验收表 - 6 - 附件 1 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 一、选址要求 1.1 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在本市的养老服务机构内,相对独立。可以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选择独栋建筑、独立楼层或楼层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设置,也可以将养老服务机构全部设置为认知症照护机构。鼓励与精神卫生诊疗资源临近设置。 二、平面布局与面积标准 2.1 认知症照护床位布局采取“小单元”模式,每单元 6-18 床。每个机构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 1 个或多个单元。 2.2 在合理布局的前 提下,鼓励设置单人间,多人间每间原则上不超过 4 床,且床之间
9、有私密性隔断。 2.3 环境布置按照“居家”理念,着重打造温馨、舒适的家庭氛围,避免奢华和机构化。 2.4 在机构内部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整个认知症照护区域内床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20 平方米。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全部设置为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床均建筑面积按原有标准执行。认知症照护单元单人间使用面积不低于 7 平方米,多人间的单床使用面积不低于 5 平方米。 - 7 - 三、认知症照护单元用房组成 3.1 单个认知症照护单元由卧室、餐厅、公共客厅、备餐区、公用卫生间、助浴室、照护 站、污物处理间、储藏室以及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等用房组成,其中餐厅、公共客厅、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等可以综合设
10、置,污物处理间、储藏室等可与机构内其他区域的同类功能用房合并设置。 3.2 按照服务人数设置公共客厅面积,便于老人交流互动、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 3.3 鼓励设置园艺治疗区域和室外活动场所。 3.4 公共卫生间不少于 2 个,每增加 6 人需增加一个厕位。助浴室需配更衣室、设厕位。 认知症照护单元功能用房一览表 房屋类型 用房配置 备注 居住 用房 卧室 卫生间 生活辅助用房 公用 卫生间 应设置在老人方便使用的区域,减少步行距离 助浴间 应配更衣间、附设厕位 备餐区 含厨房功能,用于分餐 可单独或综合设置 公共客厅 餐厅 照护台 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 污物处理间 应每层设置 可与机构内
11、其他区域的同类用房合并设置 储藏室 用于老人生活 用品存储 园艺区 可设置于室内或室外 室外活动场所 注:表中为应设置;为宜设置。 - 8 - 四、认知症照护单元设施设备基本配置及要求 4.1 按照家庭环境 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一般需包括:电视机、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微波炉或电磁炉、冰箱、空调、热水开水器、消毒柜、床、床头柜、衣柜、办公桌、电脑等(上述设施设备可以由具备同类功能的其他设施设备替代)。部分设施设备如消毒柜等可根据机构实际情况与其他区域共享配置。 4.2 配置开展相关服务所需的基本装备(如护理设备、作业疗法设备等)。配备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无障碍设施、技防、消防、照明、防滑、紧急
12、呼叫、卫生消毒等安全防护措施。 4.3 照护区域内安装门禁系统,窗户限位(且确保通风良好),使用防滑且无复杂纹路的地板。公共 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老人卧室房门不安装内锁,门上设置可视区域,安装呼叫系统,有条件的可安装离床报警系统。 4.4 备餐区不用明火,可以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等。 4.5 通过包括色彩、声音、光线、主题装饰等多种手段,突出空间、时间的变化,以及对不同设施、不同功能区域的区分。如:使用明暗光线区分活动区域和卧室,使用可调解光源提示白昼与黑夜变化;通过冷暖色调区分不同功能区域,通过不同颜色区分老人各自的物品等,增加提示功能。 4.6 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需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如
13、:使用安全插座,开关、按键等安装于老人无法触 摸的地方,坚硬、突出部位- 9 - 安装防护条,橱柜安装橱门安全锁等。环境设置中无任何锐利突出物、易误食物品,所有锋利器具、消毒剂等危险物品妥善保管。 4.7 标识、指示牌要醒目,有个性特点,有防脱落措施。 4.8 服务场所内不得出现敏感或歧视性用语,如“老年痴 呆”、“老年精神病”、“失智”等。 - 10 - 附件 2 认知症照护床位验收表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电 话 项目负责人 性 质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成形式:(打 “”)新建 改建 扩建 设置方式:(打“”)楼层中独立区域 独立楼层 整栋建筑 共设置 个单元,共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 张 其中:单人间 个;多人间 个,每间 人 认知症照护区域总建筑面积 M2;平均单床建筑面积 M2 经费投入情况 总投资: 万元 1.装修费用 万元 2.设施(设备)配置费 万元 3.其它费用 万元 经费来源: 1.区财政 万元 2.区福彩金 万元 3.乡镇资金 万元 4.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5.村集体资金 万元 6.社会捐赠 万元 7.其它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