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指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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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指南介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赵月朝2013.3.28,制订实施指南的背景 一、标准修订后内容大幅度变化,需要统一卫生部门认识,促进标准的规范实施。 二、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更高水平,饮用水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及公众强烈关注,对一些问题需要做出科学应对。 三、针对标准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为促进能力建设和提高处置问题能力提供指导。 难度大,边试行,边完善,需要更多贡献。,实施指南(2013年)的主要内容 一、水质卫生要求 二、水质卫生监测 三、水质卫生安全评价 四、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处置措施 五、水质检测能力配备 附录:水质指标健康效应和污染来源,一、水质卫生要

2、求(一)水质基本要求(二)水质指标规定(三)突发性公共事件水质要求,(一)水质基本要求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生活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及限值规定以保证用户终生饮用安全为目标,即用户日常使用、终生不会因饮用造成明显的健康影响。 总体目标:保证用户饮用安全(疾病负担可承受) 基本要求:不含病原微生物 化学物质控制在允许水平 放射性物质在允许水平 感官上可接受,水中病原微生物包括有害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 病原微生物水源性传播引起的健康影响,程度上可以从轻度胃肠炎到严重的腹泻、痢疾、肝炎及伤寒症,有时可导致死亡。由于病

3、原微生物介水传播可在短时间造成危害,影响范围广,涉及人群数量大,控制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健康危害风险应该始终给予优先重点考虑。 水中化学物质可对人体产生急性或慢性健康危害,除非突发性事件造成大量化学物质污染水质可能导致急性健康危害,一般情况下水中大多数化学物质即使浓度超过限值,其人体健康危害也只有在持续暴露数年后才会发生,但婴儿、孕妇等脆弱人群应予特殊考虑。,水中存在的放射性物质可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风险,但是与微生物和化学物质相比,水中放射性物质健康危害风险通常较小,除非在极端的情况下,从饮用水中接受到的放射剂量远远低于其他来源。 除了要保证水质安全外,生活饮用水在外观及臭和味方面应该可被用户接

4、受,否则会破坏用户信任,引发用户抱怨,更重要的是,可能导致用户使用其他安全性不能保证的水源。,1、标准的具体水质指标规定考虑了水质的安全性、用户对水质的可接受程度以及控制水质当前所具备的经济和技术可行性。2、不同标准的水质指标纳入和分类情况不尽相同,WHO-指导值和暂定指导值,欧盟-指导值和最高容许浓度,美国-一级规程和二级规程,日本-基准项目和管理项目),我国标准的指标分类具有本国特色(常规、非常规,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及资料性附录)。随着认识不断深化,对一些指标的分类需要进一步完善。3、水质基线调查对于完善标准指标设置具有重要意义。,(三)突发性公共事件水质要求 突发性公共事件期间,

5、保证持续充足供水,对于维护社会生活秩序、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标准规定,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要求。但是,放宽的原则应是水质感官性状仍可被用户接受,同时,由于这类指标中的一些指标与其他指标可能具有关联性,需要注意其他指标可能增加的健康风险。混浊度:微生物及消毒,色度及臭和味:工业废液污染水源新增有毒化学物质,挥发酚类:有毒化学品泄漏。,二、水质卫生监测(一)水质基线调查(二)定期水质监测(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水质检验(四)专项水质抽检(五)应急水质监测水质监测是标准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严格执行监测方

6、案是保证监测达标率数据质量的前提,监测过程中变动监测点、减少监测指标或增减监测频率都可能会影响监测达标率数据结果。水质达标率的意义依监测目的不同而不同。,(一)水质基线调查 主要目的是全面系统了解供水水质符合标准状况,为确定重点监控指标及修订标准、完善卫生管理政策措施、指导监测能力建设等提供依据。检验项目为标准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但可以综合水源地理地质条件、历史监测数据和其他监测资料以及供水设施工艺具体情况等减少或增加检验指标,必要时应增加标准未予规定的其他指标。考虑到成本投入和任务承担能力,水质基线调查应在预调查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以3至5年开展1次为宜。如:深层地下水粪便和非持

7、久性有机物污染(-),历史监测数据(包括本部门和外部门)稳定的指标(-),水源调整和工艺改变(+/-)。在预调查基础上分层选点保证代表性。,(二)定期水质监测 主要目的是掌握水质重点监控指标的达标情况,指导完善和实施水质安全风险管理措施。检验项目根据水质基线调查结果评估确定,原则上应以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指标为主,同时也要考虑影响水质感官性状的指标;在水质基线调查结果缺乏或实验室尚不具备条件时,检验项目暂定为常规指标,但可不包括放射性指标。监测点设置应具有代表性,监测频率一般为每年2至4次。暂定为常规指标的考虑:各地检测能力尚不平衡,大部分省份基线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就全国范围而言需要统一指标要

8、求,常规指标对各地有普遍意义;放射性指标主要与水文地质因素有关,在水源选择时指标情况已确定。,(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水质检验 主要目的是考查新启用供水或供水设施工艺改变后水质符合标准的情况。属于新启用供水的,检验项目原则上应为标准规定的全部相关指标;属于供水设施或水处理工艺改变的,检验项目可以综合水源地理地质条件、历史监测数据和其他监测资料,针对供水设施或水处理工艺改变可能对水质产生的影响减少或增加检验指标。供水单位申请卫生许可应提交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新建供水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全部相关指标检验改(扩)建供水项目:水源不变,根据设施工艺改变涉及到的水质指标检验;水源改变,按

9、新建供水项目实施。,(四)专项水质抽检 主要目的是了解某一特定范围、某些指定指标的水质卫生状况,为控制相关卫生安全风险提供信息。专项水质抽检的范围、检验指标和频率根据需要确定,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结合其他监测或调查活动开展。专项抽检达标率表述要严谨:范围、指标(有限的代表性),(五)应急水质监测 主要目的是保障紧急状况下水质安全,防止发生严重的群体性人体健康危害,包括突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水质应急监测。应急监测应坚持多部门协作原则。对于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如地震、洪涝等,检验项目的选择应优先考虑微生物指标及急性毒性化学物质污染和放射性指标,监测点应设在主要供水设施及供水点,监测频率根据水质监测结

10、果评估确定;对于突发事故如环境水体污染、水处理设施失常等,检验项目应综合考虑污染物性质及可能造成的人体急性健康危害选择确定,监测点位置和监测频率根据突发事故影响进程及有害指标浓度变化情况适当确定。部门协作:强调效率;针对性:强调效能。,三、水质卫生安全评价(一)水质不符合标准(二)水质卫生安全评价 附表:水质指标健康效应和污染来源,(一)水质不符合标准 标准的全部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均为强制执行,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限值规定,即判定水质不符合标准要求。但是,由于标准指标及其限值规定并不都是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而制定,而且有关指标的人体健康风险意义也因指标不同而不同,所以在一些情况下,水质的某些指标不

11、符合标准要求,并不能一概得出水质卫生不安全的结论,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采取适当处置措施。水质指标健康效应信息可参考附表1。常规指标与非常规指标只有实施与否之别,结果判定无区别。在未出台新规定前,水质判定仍沿用单指标法。基于健康风险制定的指标可能由于来源或结局不同而风险意义不同。,(二)水质卫生安全评价 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分析、发现和处置供水过程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卫生安全评价可以针对某一次监测或调查结果进行,也可以针对某一阶段监测或调查结果进行;可以针对全部指标进行,也可以针对部分指标进行,视评价的具体目标和可用资料而定。评价的目标

12、应明确,保证评价结论及建议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评价结论及建议应在综合水质监测结果(包括供水单位水质监测资料)和水源、水处理设施、卫生管理等多方面情况基础上客观提出,不应局限于本部门职责;评价结论及建议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通报相关部门,促进问题的解决。,四、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处置(一)微生物指标(二)毒理指标(三)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四)放射性指标(五)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指标,(一)微生物指标 应立即责令供水单位排查供水是否受到粪便污染,检查消毒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及时消除或阻止污染,保证水质消毒有效实施。如无法及时确定污染来源或无法消除污染,或水质消毒失效,应向政府提出停止供

13、水建议。微生物污染可能导致急性群体性健康危害,获得明确的致病微生物监测结果之前往往危害已经发生,无论是否停止供水,都应及时向供水范围内居民发布公告,提示居民禁用生水、采取饮水煮沸消毒等措施、发生健康危害应及时就医。停止供水建议:确认受到粪便污染及消毒失效,存在致病微生物危害风险。建议做出前,公告提示是预防危害的有效措施。,(二)毒理指标 应立即责令供水单位排查可能的污染源或水处理运行失常问题,并评估水质指标超标程度可能对不同人群造成的健康危害,如可能导致人体急性健康危害,应立即向政府提出停止供水建议;如无人体急性健康危害危险,则应持续加强监测,根据水质指标浓度变化趋势,分析确定水质指标超标原因

14、,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解决问题。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水质指标浓度不至于造成人体急性健康危害情况下,实施停止供水可能会导致居民使用安全性不明的水源,造成不可预测的健康危害。危害评估:超标程度+不同人群(急性危害/非急性危害),(三)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应首先分析是否预示着存在微生物和毒理指标污染可能,如浑浊度超标应考虑水处理运行失常导致微生物指标污染的可能,色度、臭和味等超标应考虑存在某些毒理指标污染的可能。在排除可能导致人体健康危害后,应责令供水单位改进技术和管理措施,同时,对公众加强相关卫生知识宣传,消除疑惑或恐慌。用户是永久的最密集的监测哨点,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提高公众的正确认识是科

15、学实施标准的重要基础广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教,可以引导社会和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避免错误认识和不良行为对标准实施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四)放射性指标 应进一步开展核素分析,确定导致超标的放射性核素可能来源,评估健康影响,判定能否饮用,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高度重视风险:放射性危害一旦发生最易导致社会恐慌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控制放射性危害风险涉及其他部门职责,(五)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指标 原则上,无论采用何种消毒剂,都应首先确保水质微生物指标安全,避免微生物污染导致急性群体性健康危害发生,如果存在消毒副产物超标问题,则应通过调整、优化或加强水处理工艺加以解决。使

16、用二氧化氯或臭氧进行水质消毒,由于二氧化氯和臭氧稳定性差,末梢水消毒剂余量可能会不达标,对此应持续关注水质微生物指标达标情况,如果微生物指标安全,应不再增加二氧化氯和臭氧投加量,避免产生其他安全问题。对采用二氧化氯或臭氧消毒的供水末稍水消毒剂余量标准限值规定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如有必要应修订标准。,五、水质检测能力配备 原则上,各省级行政区应至少装备两家具有标准全部指标检测能力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支持开展辖区内水质基线调查工作,以确定当地水质重点监控指标,并为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和重要活动保障工作提供技术储备。各地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根据辖区水质监测任务需要和人员能力,统筹考虑水质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条件配备,最大程度地发挥检测资源的能力和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所承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突发事件应急任务需要,合理配备现场检测设备,满足现场监督和应急处置快速检测工作需要。能力满足需要并最大程度发挥作用。,附表:水质指标健康效应和污染来源指导评估健康危害性质和提出处置措施。所列内容以具有明确的人体健康危害资料为主,主要参考了WHO、USEPA和澳大利亚现行饮用水标准。需要进一步核定。,希望得到大家更多的意见和建议,请积极贡献你的才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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