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前 言 为了增强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和能力,按照国务院全面推 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人员编写了 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供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在综 合法律知识考试中参考使用。 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由依法行政、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 赔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等九 个部分构成,在注重综合法律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 紧密结合我省行政执
2、法的实际和培训考试的需要,每个部分由基础知识、要点和参考书目组成,后附 模拟复习题和参考答案,具有重点突出、内容精炼、针对性强等特点,有较强的 指导性和适用性。 编者 2013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依法行政基础知识 一、依法行政的涵义 二、依法行政的目标 三、法治政府的基本标志 2 四、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五、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关系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一、行政执法概述 二、行政执法主体 三、行政执法依据 四、行政执法程序 五、行政执法行为 六、行政执法方式 七、行政裁量权 八、行政执法证据 九、行政执法文书 【考试复
3、习参考书目】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基础知识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二、行政许可的原则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五、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六、行政许可的费用 七、监督检查 3 八、法律责任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第四部分 行政处罚基础知识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五、行政处罚的管辖 六、行政处罚的适用 七、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八、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第五部分 行政强制基础知识 一、行政强制的概念 二、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四、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规定 五、实施行政强制措
4、施的程序 六、查封、扣押 七、冻结 八、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九、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4 十、代履行 十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法律责任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第六部分 行政执法监督基础知识 一、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 二、行政执法监督的类型 三、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 四、行政执法监督的体系 五、行政执法监督的形式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法律责任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第七部分 行政复议基础知识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四、行政复议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的受理 六、行政复议审理过程 七、行政复议的决定 八、法律责任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5、5 第八部分 行政诉讼基础知识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 五、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六、行政诉讼中的证据 七、行政诉讼的起诉及受理 八、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九、行政诉讼的审理 十、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第九部分 国家赔偿基础知识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二、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三、行政赔偿的范围 四、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五、行政赔偿程序 六、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七、其他规定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考试模拟试卷(一) 6 考试模拟试卷(二) 考试模拟试卷(三) 模拟试卷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 依法行政基础知识 培训要
6、求:应当了解依法行政的涵义、依法行政的目标、依法行政的基本原 则、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法治政府的基本标志以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 行政的关系。 一、依法行政的涵义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 对行 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本质上讲,依法行政就是依法规范、 约束行政 权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基本准则。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 法” 不仅包括法律的规定,也包括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仅包括法律规范,也包括法 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 坚持依法行政,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7 一
7、是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二是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行政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活动必 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三是行使行政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此外,基于行政主体的地位和公务的要求,行政机关公务员还要承担道义上 的责任,遵守对公务员的纪律要求。 二、依法行政的目标 国务院在 2004 年 3 月发布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提 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奋斗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 们要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
8、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确保到二 二年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 目标。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三、法治政府的基本标志 (一)法治政府概述 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一切权力的来源、政府的运 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 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自身权力自觉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 格依法办事,防止权力被滥用。 (二)法治政府的基本标志 1、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8 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 为规范、
9、运 转协调、公正透明、 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 为规范、 监督有效、保障有力 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2、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 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 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法律、法规、 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 经 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4、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
10、形成,人民群众的要 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 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5、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 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6、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 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 监督制度 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 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 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 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
11、矛盾。 四、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一)政治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 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9 (二)法律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相互关系原则 1、在依法行政与经济的关系中, 强调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在依法行政与以德治国的关系中,强调二者的结合; 3、在依法行政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中,强调合法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 4、在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关系中,强调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 积极 履行职责
12、,确保依法办成事、办好事。 五、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合法行政 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 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进行,没有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合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 权;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3、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下,不得作出损害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合理行政 合理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
13、施行政管理, 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比例原 则。 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对所有当 10 事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和条件,不偏私、不歧视。 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 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 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合理行政的具体要求: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 2、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 3、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
14、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 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 程序正当,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 权和 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厉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 应当 回避。 程序正当的具体要求: 1、公开有关信息,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2、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 权、救济权 ;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与 处理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 高效便民,是指行政
15、机关能够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职权,最大程度地 方便人民群众。 高效便民的具体要求: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 设有限政府; 11 2、科学调整行政机关的权力配置,理 顺上下级行政机关、同 级政府不同部门 之间职能的关系; 3、完善行政程序,严格依程序办事; 4、转变观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五)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 实,非因法定事由 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 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 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进行, 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诚实守
16、信的具体要求: 1、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 2、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 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 4、严格遵守信赖保护原则。 (六)权责统一 权责统一,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 要由法 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权责统一的具体要求: 1、要依法明确规定各个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授予其相应的行政权, 规定其 对上级和下级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一致的行政体系; 12 2、依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使每个公 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 职权
17、和职责。 要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人人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 3、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厉行奖惩是保证权责一致的 必要手段; 4、对职务明确划分。要分清领导和被领导、决策和执行、政务和事务等的职 权范围; 5、加强行政立法方面关于行政机关责任的规定,在授予权力的同时, 规定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关系 2013 年月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 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 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
18、 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 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 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 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主要区别 1、三者的含义不同 (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 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务。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 略。 (2)依法执政就是执政党接受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努力建立科学的领导机制 和工作机制,通过完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它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 史条件下的执政方式。 13 (3)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
19、权力,依法处 理国家各种事务。 2、 三者的行为主体不同 (1)依法治国的行为主体是全体人民群众,范围最广。 (2)依法执政的行为主体是执政党,主要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3)依法行政的行为主体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内在联系 1、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 程序、内容和手段来行使执政权力。 坚持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要严格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只有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 法行政,才能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依法 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要创新, 是政府正
20、确行使权力的基本保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 须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因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坚持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 的根本保证,是改革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途径。推动 政府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2. 三者统一于法律规范、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统一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 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在现 代法治国家中,执政党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活动,它有依法执政的责任与义务, 不能享
21、有任何超出法律范围以外的特权,执政党的活动要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 14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的,是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所以中国共产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必须依法执政。党的政治领导主要依靠法律来实现。在国家机关体系 中,行政机关所占的比重最大,人数最多,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也最大,所以各 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2)统一于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党 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 针
22、、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有法可依。依 法执政本身就是针对中国共产党而言的,依法执政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的领导内容之一。只有 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督促、支持和 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才能保证依法 行政的真正落实。 (3)统一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 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依法执政就是在宪法和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程序和方法为人民执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行政 就是保证各级政府机关依法决策,行政人员依法管理,切实杜绝滥用权力的行为 和不良的工作作
23、风及方法,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和水平,真正为人民办 实事、办好事,最终保证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1、依法行政辅导读本(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编写) 15 2、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3、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4、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第二部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培训要求:应当掌握行政执法概念、特征,行政执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 则, 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和适用规则,行政执法主体和证件,行政执法程序、行政 执 法行为的分类,行政执法方式、行政裁量权、行政执 法证据和行政执法文书等。
24、一、行政执法概述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 规,管理社会的活动,也就是行政机关 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依法对经 济社会实施具体管理的行政活动。 (二)行政执法的特征 1、执行性。顾名思义,行政执法就是行政机关 执行法律。 2、主动性。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 权等公共权力体系中,行政权是最为活 跃的权力。 3、广泛性。行政执法行为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非常广泛,而且随 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日益扩张。 4、裁量性。行政机关在具体执法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和原 则,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具体判断的裁量权力。 16 5、具体性
25、。从法律属性上讲,行政执法对行政管理相 对人权利义务的影响是 直接的、具体的。 6、效率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为行政相 对人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定 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 优质 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 7服务性。行政机关应当推行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 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 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 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 (三)行政执法的基本理念 1、人本理念 2、行政法治理念 3、服务理念 (四)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4、效率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责
26、任原则 (五)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1、严格执法 2、规范执法 3、公正执法 4、文明执法 17 二、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述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那些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 义 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政组织。 行政执法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执法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具有行政职权。 3、行政执法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 4、行政执法主体能够独立承受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并对行为效果负完全 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种类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行政委托组织 (三)行政执
27、法主体资格的确认 (四)行政执法人员 1、年龄和身体条件 2、政治和品德要求 3、文化程度要求 4、业务和法律素质 (五)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省行政执法证件是指甘肃 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甘肃省行政执法证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全省各级 行政执法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统一申领和 18 使用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 申请领取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或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行政机关; 2、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的法定授权组织; 3、有法律、法规、 规章委托依据和行政机关的行政 执法委托书的行政委托组
28、织; 4、有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5、符合其它有关规定的。 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职位执行职务;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 针、政策; 3、熟悉本部门、本职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4、按本办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 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资格;5、遵纪 守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进行调 查、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 须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对不出示行政执 法证件或者超越规定的执法权限、执法区域的,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有权拒绝。 行
29、政执法证件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应当负责收回证件,交发证机关销毁,并按 规定换领新证。 三、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借以成立的法律依据。它是衡量行政执法 主体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有效、适当的尺度。 19 (一)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 1、宪法和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规章 5、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 6、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规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位法在各自的 权限范围内适用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3、新法优于旧法 4、行政执法依据不溯及既往 (三)行政执法依据的冲突及其处理 四、行政执法程序 (
30、一)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 限和顺序。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类型 1、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与非裁量性行政执法程序 2、行政执法程序的类型 3、一般行政执法程序与简易行政执法程序 4、依职权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与依申请进行的行政执法程序 20 (三)行政执法的一般程序 1、申请受理与立案启动 2、管辖 3、调查取证 4、告知、陈述和申辩 5、回避 6、听证 7、行政执法决定 8、送达 (四)行政执法的简易程序 1、行政执法简易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中适用的对行政事务进行快 速、简捷处置的行政程序。 简易程序有利于实现繁简分流,降低程
31、序成本,缩短行政过程。 2、简易程序不能简化的必要环节 第一,表明身份 第二,告知、陈述和申辩 第三,制作现场笔录 第四,制作行政决定书 第五,送达 第六,备案 五、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要件 1、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合法 21 3、行政执法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4、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 (二)行政执法行为横向分类 1、行政处罚 2、行政许可 3、行政强制 4、行政征收 5、行政指导 6、行政合同 7、行政给付 8、行政奖励 9、行政确认 10、行政调解 (三)行政执法行为纵向分类 行政执法行为纵向分类,是根据行政执法主体的设置,将行政执法行为分
32、为 不同的种类,由于行政执法主体不同,政执法行为纵向分类有 60 多种,由于篇幅 有限,仅列举几种。 1、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2、工商行政执法行为 3、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4、环保行政执法行为 5、农牧行政执法行为 6、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22 7、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8、民政行政执法行为 9、商务行政执法行为 10、海关行政执法行为 (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1、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规范 2、行政执法人员廉政纪律规范 3、行政执法人员保密规范 4、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行政执法人员仪容举止规范 6、行政执法人员语言规范 六、行政执法方式 (一)联合执法 (二)委托执法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
33、四)协助执法 七、行政裁量权 (一)行政裁量权概述 行政裁量权是行政执法主体在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时,在法律、法规、 规章规 定的范围和幅度内,根据法的目的、原则和个案的具体情况享有自主判断和决定 的权力。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行政裁量权设定的必然性 23 2、行政裁量权行使的规范性 3、行政裁量权行使标准的契合性 (二)行政裁量权的分类 1、从行政裁量权的存在形态上,行政裁量 权可以分为要件裁量和效果裁量。 2、从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上,行政裁量 权可以分为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 许 可裁量权、行政强制裁量权、行政征收裁量 权、行政确认裁量权、行政给付裁量 权等。 八、行政执法证据 (一)行政执法
34、证据概述 行政执法证据是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主体收集或者行政相对人提供的 能够证明特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客观性 2、关联性 3、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 (三)行政执法证据的分类 24 1、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2、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3、本证与反证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四)行政执法证据的规则 1、证据形式规则 2、证据审查规则 3、证据排除规则 4、证据效力认定规则 九、行政执法文书 (一)行政执法文书概述 行政执法文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35、组织在从事行政执法活 动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使用与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 文件总称。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特征: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与合法性 2、内容的客观性与指导性 3、形式的要式性与规范性 4、从属性与排他性 5、效力的特定性和强制性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效力 1、确定力。确定力是指行政执法文书一经作出和送达,非依法定原因和法定 程序不得随意改变或者撤销的效力。 2、拘束力。拘束力是指行政执法文书一经作出和送达,行政主体和行政相 对 25 人对其内容遵守与服从的效力。 3、执行力。执行力是指执法文书的内容得以全部实现的效力。 执法文书一经 作出和送达,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并履
36、行执法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行政相对人 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义务,行政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强制其履行。 (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功能 1、承载功能。行政执法文书具有以文字忠实记录和表现行政相对人法律行 为、行政执法过程、行政处理行为结果的功能。 2、规范功能。行政执法文书具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引 导执法人员严格依 法行政的功能。 3、证据功能。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与处理结果的文字凭证 作用和功能。 4、监督与评价功能。执法文书具有监督和评价执法文书制作质量和执法人 员执法水平的作用与功能。 5、告知功能。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帮助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执法告知义务 的作用和效能。 6、示范
37、功能。行政执法文书对于执法文书本身所具有的观摩、比照、学 习和 参考功能。其目的是取长补短,吸取 经验教训。 (四)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 1、从制作主体的角度,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文书、公安 机关的行政执法文书、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文书、海关的行政执法文书等。 2、从制作的法律依据的角度,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行政许可文书、行政 处罚 文书、行政复议文书、行政诉讼文书、行政赔偿文书 等。 3、从制作方法的角度,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填写式文书和叙述式文书等。 4、从用途的角度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申请类文书、强制类文书、 处罚类文书、 26 救济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证据类文书等。 5、从制作的
38、难易程度角度,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表格类文书、填写 类文书、 笔录类文书、决定类文书、报告类文书等。 6、从具体行政行为与执法文书相对应的角度,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行政确 认类文书、行政许可类文书、行政 检查类文书、行政强制类文书、行政处罚类文 书、行政征收类文书、行政裁决类文书、行政复 议类 文书、行政赔偿类文书等。 【考试复习参考书目】 1、行政执法教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编写) 2、行政执法研究(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 3、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基础知识 培训要求:应当了解行政许可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行政许可的原则、行政 许可的设置;重点掌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和实
39、施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监督 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一)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 3、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 27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便民原则 (四)救济原则 (五)信赖保护原则 (六)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七)监督原则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
40、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 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 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 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 备特殊信 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 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 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 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
41、事项 28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二)行政许可设定权 1、设定主体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国务院;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设定形式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国务院决定; (4)地方性法规;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3、设定权限 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也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一)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
42、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 五、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29 (一)申请 1、格式文本的申请书: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 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 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2、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 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3、申请方式: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 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4、公示内容: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 规、规章
43、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 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 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5、行政机关的说明义务: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 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6、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义务及相关性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 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 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 其他材料。 (二)受理 1、申请的处理: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 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44、,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 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0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 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 请。 2、申请的处理结果: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 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
45、日期的书面凭证。 3、推行电子政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 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 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三)审查与决定 1、审查义务 (1)书面审查: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实质性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 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 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 人有权进行陈述
46、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作出决定的时限 (1)当场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 31 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2)在规定期限内决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 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 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 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 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
47、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 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 由告知申请人。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 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听证程序 (1)听证范围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 认为需 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并举行听证。行 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 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
48、 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具体程序 听证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 32 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第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 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有权申请回避; 第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 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 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 证据,并 进行申辩和质证; 第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 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 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作出决定 (1)准予许可: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 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2)不予许可的理由说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 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