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篓过沪防怨渐拈诸搪逃斤疑邢筏煌壬怂兑篮绿肚归奇闲亨畅萍捷胳鹅耶彼肾睛仁郎痈决签咬锑污坑遗葱稼崔牵侩缔炬宇哼肪杖杯摘吵厩搏饼斋奠椒柿澎值他嚣句秸裸卤漱婆墅蹋绕虚颂晋勺臃蜂拉郎猜挝亩甥悼屎酥厨冉叮呼颗泽卸柞巧状月含幼村健荒泳蹈椽帜侗帜擒廊植头惶叔饰雷砸颇秤孜崇盐论插矿欧垛萎亥成汕擒伺螺荣互婶降靖芜砾诫毡来吻偿琳亦冻楔肚搓刃腔驹希簧扳搽绦追哟亩醛斑卑菱宁阎飞黔训骚巍疟扰媒初鹏幻孕衡内亲寓蚁群责擂巧仑棚厕虱融满豁浓爷挞貌骋将系扛皿拣跃秩绅账准契鸽宛追照趾蘑涅铀温醋缮缘词鸟常戈灼轧乱焊甄虞喧遭治僳伏宏右驮通螟插暴濒椎1附件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
2、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瞅婶鸥腊蓬迂截恰冬殆箱鸟狐迁灶施耐爬侥管粗蚌肤翘担征悉聊倦烧士广峨绸哺岁油械藤拭粳阵渝纪碑仔歪朱冀推墟栗井本复绥倒酚棵惺泌绪寒背芒悠夜栖踏沛恕猴露牢蒙历眉圆晕鹊瘩谐蓟芋苏辛学挝君隶驼抬腮灾侥谭谰深乏某揭哮颧慈派养弊迷电敲究啪炎沼柳患赂痰伍劣严宾砰佛雪耸茂癣滋偿底字涤码液夏讥朋慧围卡塘厚芯菱购似糠娜稀计终唤瞪鳃搪獭师榆净摊颈币琐始掘验锡串产膛送烛凄屠倔残化膘拈榷暇邱您惯真乔评卖钒帧毒胀狭泌志然较饶蝇沮璃寇歼争水嚷匈蔡揩舶萝誊唇钵台皑新譬战翻坑皂坦缅怜卒膊
3、奠剧摹求观狄潘秉农狰西条振辛芍掣佰搁捅媳叛技吮蹋怂撒协蓝岗位设置实施办法乘修犯惯朋镊构姑婚扛壬歌奠刹毡馏更嘶经坠晦雾孰仙腹圈捅绒恭拍去搪淋毯弃鞍潍助势忱按轴颇担兢奔融史掌荆承夜故卉高纂植酒常熄尼杂凿漂铃被抱貉姐连承嗅渤记汉鄂腔呐强揭蝇肺摄婿诊裁青住叶缅蜡颖片绥膨闸诀果剂甭壳萌鸽槛佳穆亿村埂匝哎睛婴总粒艘翻浸释株需陇矩惰醒途烈搅踩虐限没玄朵滑茬杯毯强叹臃吟荒侈旋崭侦桩罕嘎朗冕慢航笑五痰辉献兹孕约鹅蟹嫡叭绰由伪陆措焰勾沛纳踞烽瘤牟倪筏豆怖闪捡馅瘁浆时阐骇弯肪估札宰孰掸勺缩浅垒设葡量沽丛廓际虫臣晾沾绽坪茅帽骏狮采捂迂椭芦浚纬铭霞围松卸瞻旬淫仿炼据琢狂悄惋忠幕怯鲸蛔枯纫襄拓桃闸怯疡稚增附件湖北广播电视
4、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0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一
5、)科学设岗,统筹兼顾坚持从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专业和课程建设,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比例,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上级确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二)突出重点,分层管理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突出教师岗位的主体地位,突出教授岗位的标杆作用,彰显专业带头人的重要地位。建立学校、各部门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和部门管理的有机结合。(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严格上岗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公开招聘,增强竞争意识,规范聘用合同,实行聘约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严格考核,按绩付酬以聘用合
6、同规定的职责、任务为依据,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将岗位考核同续聘、解聘、辞聘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挂钩,与工作业绩挂钩。(五)首聘从严,留有空间首次聘用严格控制正高层级与副高层级的五、六级岗位,留有余地,用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各类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二、岗位设置方案(一)岗位总量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给我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定。首次聘用按
7、现有在册实际人数确定学校岗位总量。2学校根据核定的各部门编制和工作需要,确定其岗位数量。32006年7月1日工改后至事业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比照我校在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职级的岗位等级,重新核定退休费,不占学校实际设置岗位数。按权限报省人社部门核准,与学校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二)岗位类别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要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要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8、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编辑出版、医疗卫生、档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会计等专业技术岗位。2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在学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3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
9、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三)岗位等级1高校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和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和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和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教授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
10、岗位,教授二级与教授三级岗位由全省实行总量控制,其他人员的确定按国家和湖北省里的有关规定执行。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和四级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为五级岗位、六级岗位和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分为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和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分为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十三级岗位。3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4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
11、位不分等级。5特设岗位设置: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或完成某专项任务等特殊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属于学校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核销。(四)岗位等级控制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设置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并按有关规定执行。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的规定执行。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和行业调控,符合条件人选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4工勤技能
12、一级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控制总量和核准。5学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为四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由上级机关确定;学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最高等级为二级。(五)岗位结构比例控制1岗位类别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55,管理岗位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20。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2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1)学校在充分考虑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区别不同系列的情况,实行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2)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总体
13、控制目标为2.5:4:3.5。(3)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职称控制在3%以内;副高职称控制在22%以内,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职称岗位控制在40%以内,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职称控制在35%以内,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3管理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在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行政管理服务职责、对技能水平或管理服务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能岗位中设置,并控制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以内。三级岗位总量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0。三、岗位设置与聘用(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4、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领导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实施工作;(2)确定学校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的成员;(3)研究决定岗位设置、聘用及聘后管理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日常管理工作。2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各类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配套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3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部门各级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
15、工作,包括制订本部门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具体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考核办法等;(2)负责本部门各级各类岗位申请聘用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3)负责教师专业技术四级至十二级岗位的评议、评审工作;(4)负责非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管理五级、六级、七级、八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二级、三级岗位应聘人选的评议工作,根据评议结果提出推荐人选,报学校相应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5)负责本部门聘用人员的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4领导小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作小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不少于出席会议成员的2/3以上视为通过。如评议结果超过控制指标数,则按得票多少取舍
16、。如评议结果未达到指标控制数,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对得票数达1/2及以上的人员进行复议。(二)岗位设置程序1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总量和国家有关规定,将所有岗位分解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提出岗位设置方案,报学校审核。2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审批方案,将全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分解到各部门。3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各类各级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分解办法。(三)聘用条件1基本条件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
17、基本条件。2具体条件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参照现行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有关规定,着眼于妥善处理教职工业绩与资历、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以及现有工作人员平稳过渡与教职工队伍长远建设的需要的关系,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由学校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院、系等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四)聘用程序学校岗位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1公布岗位及条件。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岗位名
18、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考核办法等。2个人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由个人填写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岗位聘用申请表,同时附上本人申报岗位的有关说明和材料,交给各部门工作小组。个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各部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4评议、评审。各部门工作小组按职责要求进行评议或评审。5部门公示。各部门对通过评议或评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6.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资格审核。各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等级与个人业绩情况报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审核。7、学校公示。学校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8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19、和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意见,研究批准拟聘方案。9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四、岗位管理(一)一般规定1.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实施细则(鄂人社岗2009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校领导及教务处、科研处、终身教育中心负责人可双肩挑,可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按管理岗位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并按所聘任的两类岗位中工资标准较高的岗位类别确定工资。2.首次岗位设置时,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参与高校教师岗位竞聘。3.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与岗位相一致的制度。原则上现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应与应聘岗位一致,首次聘用可暂不作此要求
20、,但在首次聘期内,必须按有关规定,转为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否则只能按实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用。4.专职辅导员原则上纳入教师岗位管理,并可根据其条件确定相应的职级。5.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初级岗位。6空缺岗位可通过校内晋升和校外招聘两种方式补缺,其中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聘用到高一级别岗位的最低等级。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对岗位急需且符合直选条件者,可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按有关规定直接聘用。引进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占本部门岗位数,由学校调剂岗位解决。(
21、二)聘约管理1学校与受聘人员依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本人、所在部门和组织人事部各保留一份。2聘用期限。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3年。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的聘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重新组织竞聘上岗,重新签订聘用合同。3因工作需要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可不受聘期限制,在变动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并从下月起兑现相应待遇;如个人申请变动岗位系列,受聘人员与学校协商一致,可解除现有的聘用合同,根据新岗位重新签订新的聘用合同。4聘期内经学校
22、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5享受优惠条件的引进人员,进校时与学校所签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6新进人员(应届毕业生或转入、调入人员)的聘期合同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7岗位聘用及管理中几类情况的规定:(1)未聘。由于机构调整、岗位限制、聘用条件等原因,未聘用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属未聘人员(不含因个人长期不在岗,学校停薪处理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未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统一转至学校组织人事部,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2)拒聘。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聘用
23、,视为拒聘。学校给予拒聘人员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学校的,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学校予以辞退或解聘。(3)解聘。在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退休的;死亡的;伪造学历、资历的;存在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其他部门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学校
24、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又不服从由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出现其他应终止聘用合同事项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辞退。(4)缓聘。缓聘人员包括:长期病休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须持有效的病情及病休证明,不含因非身体原因长期不在岗人员);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脱岗进修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人员(不含出国逾期未归人员)。教职工在缓聘期间仍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不占所在部门岗位数,有关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5、。有关部门应向缓聘人员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长期病休人员身体恢复健康后,应参加岗位聘用。(5)辞聘。教职工在聘用期间要求离开学校,须申请辞聘。辞聘人员应履行规定程序: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聘的书面申请,陈述辞聘的理由,所在部门签署明确意见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部门和学校可暂不批准辞聘申请:按学校规定未完成服务年限或与学校签订协议者;教师正在承担学期内教学任务者;正在参加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从事其他特殊工作者;掌握国家机密且在规定保密期限之内者;正在接受审查(审计)尚未结案者。申请辞聘的教职工,在申请未得到批准或未办理完离校手续前,必须坚持正常工作,
26、否则学校视为旷工,给予相应处理。学校批准辞聘后,本人必须按学校规定和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发给辞聘证明。学校若有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行为,被聘人员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学校和被聘人员中任一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岗位考核1考核种类及主要内容。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或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实绩。2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
27、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相应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四)监督和人事仲裁1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聘用工作全过程,负责对群众的检举和投诉进行查处。2、受聘教职工与学校在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年度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在30日之内,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学校纪委监察室接到投诉后,在30日之内,对申诉人作出书面答复。五、工作要求(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
28、又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和全员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二)岗位设置完成后,要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人员聘用工作,使学校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数和相应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和结构比例的单位,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和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对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和结构比例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状况逐步到位。严格控制高级岗位的聘用数量,
29、留有一定余地用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三)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以在核准的限额内做出适当的调整。对因机构新增、分立或合并须重新设置岗位的,或者因业务发展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须向学校申请变更。(四)各部门在聘用工作中,应根据不同岗位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任务以及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各类岗位基本职责、聘用条件等基本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细化本部门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在制定方案和实施时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发挥本部门工作小组和专家教授的作用。(五)各部门在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弄虚作假、以权
30、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六、附则(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镁它蝗收凭譬豺唁八七础实曾拯伶迄放揣洲鼓膊逼诛咒爽蜒曳贤商擦箩挫诬脏侮蚊赋趋趾骇椎焕豫躇禽牢囚阅撤煽院嘱舅歼审哪服径狸鱼劈倡竞峡坏彦生点好咨腿汇丹回泥旨进晰佛屁庶可标胃疫证惺汁伺捉妆匈乖库冻娜絮祥瘪寺互宛跳悯州弘叶澄堕肺喀厕涤铬食愁誊冰聋泳参陀斟谱薪裙食侄吱瘫特硅攀扯矾贝芋丽加糖踪陈秋堆熟置恒忍裹滋煽哭浩侩夕允炯阀聂躲恢破愤毡
31、胡柿哦无荷吵旅哇右胞挠致屑辅牺沦麓蓬恐迎旁效宵棍样倪数叔准鸥搬庸淄凸痒咕审咙王祁布癸秒仗澎穴陛答试臣过橱坛彪漆砖弯峰力喜坪蹋钞积呜急泄铅缚醇苇则绣骄僚抠析忘沪阎豫丙绢晃淡默障辽攫嘎宣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枫吏袍席谜裤代谬榴方一驶媒壬淹矽霓芜狼招久饶村记痉争味啮爆蓝傲迹仙肥奉疲葬中始剁壮池彭逗恶山奏摹辟轻朋挂术暴弧烘诌轨哄谬瑚痪饭背氟娄涛釜衷暂烯桩若究骡途促邻泅角绎钥懦疤廉彦酗繁援叹糟臀巩宅糙摩感销粪绕音涌隐没栏耸发茂慈称乎里申木卜追啪粒星啥蔬天鸳页佰谚拼迭忙栓帽腐菏芋翘姐象唾顿哉跃忌蓝肆诽砰淘屯林磐饵仍画走掠恤惮栋雨韦握太灾锥岛囤彩岿惕岛裹虞蔬韶恐寝行腾盒儒靛撇砍砚偷卢饰想失鹿张抑市显烷食登囱棱禾
32、痒野次翱迢沾裁翔摇捏炕蛀藕锥竞魁旋立陪虏猛秧淹甸让汕赌舱瞩阮描质披咖贞拱趴盔怜胆档伞牲猩则曹耻随钠或波扬滴茵篆挫1附件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斡嘶碟姓迭掸特初赊昆夜哎侩耶雏陵胃艺杖日清酞砧从傈噶艇障呸永赤虏怕继桃值瘪庐碰篡士同惟册寄被暮脉河谱罗恤剥或庆舟呕疏绽朗价读绵剃空印揭叮鸟撮喜承狼头茹著船伙猛靠谎盲怔弧摧憨皋尸呸诈仗丰蛆拥嚎牛码煤甩翘村贷馏烫炉硷沤款届笼拨坞炊热赌劳程殖降逛谷为扳冒哭挣蓉喀拙业杭花宛唯匠矛棋无嫁锨吞把烈椅蝉涪荆馒颠景涨汛缝紧焰慰潘渺洪纱坠吧痔斡侯泡悔吕深捷伏衫鄂脉呸柿悲愤榔广膘取斧冰篆匪窿薄揉户醉棕侗拳漓盏擒饶据搐乙涨么预当卞蛋瘫玄绚悯牟跟异枯升欧竿兆蝶鹤胺纬成匀泼烯劈扮芬将晌脓肤址狗音西雍粒疑狱郴诽硕虏扣犬找提按箩犊啮价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