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百集团高管人员管理办法 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核心团队建设,健全集团高管人员的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事业部及属下各公司。高管职位分类,包括: (一)集团总部:副总裁、总裁助理/职能中心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能中心副总经理/集团总监/主任工程师; (二)事业部: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监/事业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三)各公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集团是高管人员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高管人员管理政策的制定、优化及调整;负责高管人员的选拔、培养、任免、考评;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要
2、求和公司相关政策,组织 开展高管人员的选拔、培养、考评等工作;事业部(公司):依据本办法,落实本部(公司)的高管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推荐本公司高管人员储备人选;开展高管人员公司层面的考评工作;提供关于高管人员管理办法和政策的优化建议;协助集团开展公司层面的高管人员的培养工作。第三章 高管人员任职要求高管人员任职基本要求 (一)对公司高度忠诚,认同行业发展、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备全局意识,服从公司安排;服从公司整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 (三)身体健康; (四)员工素质能力达到任职资格要求。 第四章 高管人员的任免 第六条 所有高管人员由集团发文任免: (一)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
3、/职能中心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事业部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免; (二)职能中心副总经理/集团总监/主任工程师由总裁助理提请,董事长审批; (三)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监/事业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由事业部总经理提请,集团审批。 第七条 高管人员任命的程序 (一) 提请:当出现高层岗位空缺或新设立高层管理岗位,由相应提名资格机构或资格人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名,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高层干部任用申请/审批表 2. 该岗位职位说明书 3. 候选人详细履历 4. 候选人业绩简述 5. 候选人提供个人能力与业绩自述 (二)审查:人力资源部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
4、核材料真实性和岗位匹配度; (三)评估: 1. 集团总裁、副总裁候选人由集团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力资源中心实施对提名人选的岗位胜任度评估; 2. 其他高层岗位候选人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评估; (四)审批: 1.集团总裁、副总裁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其他高层岗位,由集团总裁组织相关副总裁讨论并形成审批决策; (五)公示: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发布任职公示,公示同时在集团总部、岗位所在机构和原任职机构进行,公示期为7天。 (六)任命:集团发布任命文件,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安排工作交接。 (七)手续办理:干部需在任命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完成人事调转手续,到新职务所在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 在职高层干
5、部和拟任用高层干部出现下列情形,不得继续留任或任命:(一)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包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人员,或者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提供便利与协助;(二)重大责任事故:因失职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经济、声誉等);(三)绩效考核或能力考核确认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四)因个人原因,自身要求辞去现有职务;(五)公司机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六)达到公司规定的年龄界限;(七)没有完成接班人的培养;(八)公司认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条 高层干部免职流程(一)提请: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职位调整、员工考核等情况,各提请资格机构和资格人提出高层干部免职/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同时附上免职说明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以
6、下范围:1. 业绩或能力说明;2. 相关问题调查报告(错误、过失等);3. 组织机构或部门变动情况;4. 其他原因。 (二)审批:1. 集团总裁、副总裁的免职申请由集团董事会审批;2. 其他高层干部的免职申请由集团总裁审批。 (三)免职谈话:审批决策结束后,由董事会、集团总裁或其授权人对免职人员开展免职谈话; (四)发布文件:审批决策结束后,有人力资源中心发布免职文件; (五)手续办理:干部需在免职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和人事手续,到指定部门报到。第六章 高层干部的考评 第十五条 高层干部考评主体 (一)高层干部的考评由集团统一组织,每年一次; (二)人力资源中心依据集团要求组织实
7、施高层干部的考评。 第十六条 高层干部考评的流程每年10月份制定并发布在职高层管理干部考评方案;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考评方案组织本公司高管的考评材料,并开展公司层面高管的考评工作;(三)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考评述职会议和相关评估工作;(四)人力资源中心整理评估结果,上报集团总裁;(五) 集团总裁或分管副总裁安排相关人员针对高管的考评结果开展考评面谈。 第十七条 高层干部考评结果的应用(一)用于高层干部人事决策的重要依据;(二)用于高层干部培训的参考依据;第七章 高层干部的储备和培养(待讨论) 第十八条 高层干部储备人选选拔周期和范围 (一)集团每年度开展一次高层干部储备选拔工作; (二)高层干
8、部储备人选的选拔范围为集团范围在职中高层管理干部,上年考评结果达到优秀以上; 第十九条 高层干部储备人选选拔流程 (一)集团发布高层干部储备选拔工作通知,明确选拔时间、对象、形式等具体安排; (二)各公司以组织形式推荐本公司符合储备要求的人选,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中心; (三)人力资源中心初步审核被推荐人选的材料,并组织选拔评估; 第二十条 高层干部储备人选的培养 (一)培养机构 (二)培养目标 (三)培养内容和方式 (四)培养结果的评估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退休人员不得返聘为公司高层管理干部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本办法任职必要条件的在职人员,两年内需取得任职要求的必要条件
9、。 第二十三条 在职高管年龄超出本办法的,由集团统筹安排其岗位人选的变动计划。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生效,公司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情况,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办公会议。高管人员的选聘、任免和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依据公司法和诚志股份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遵循公司人事垂直管理的工作原则,为使本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规范化,其选聘、任免和考核均依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的高管人员,不包括由股东和董事会选聘的董事会成员、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具体分为三部分:A类:公司总监、副总裁、总裁助理统称为总部高管人员。B类:管理平台总经理、总部部门总经理、所
10、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和管理平台财务和人事负责人统称为部门高管人员。C类:总部部门副总经理、所属分子公司副总经理以及总经理助理统称下属高管人员。第四条:高管人员的选聘1、A类人员的选聘,以总裁提名为主,辅以向社会公开招聘。向社会公开招聘A类人员,由党工委负责背景调查、筛选和考查,经总裁同意提名,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录用。2、B类人员的选聘,总裁提名和向社会公开招聘并重。向社会公开招聘B类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背景调查,干部领导小组负责筛选和考查,经总裁同意后报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聘用,对子公司选聘的B类人员,总裁办公会讨论后报相应董事会讨论通过聘用。3、C类人员的选聘,以内部人员竞争上岗为主,辅以直接主管领
11、导提名和向社会公开招聘。向社会公开招聘C类人员时,属地的人力资源系统负责背景调查和筛选,由主管领导同意提名,报诚志总部干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聘用,对子公司选聘的C类人员,总部干部领导小组讨论后报相应董事会讨论通过聘用。4、对选聘高管人员的考查内容主要为本人的基本背景情况,本人的主要经历和业绩,也要考查本人职业道德操守状况。上述三种高管人员,一经相应机构通过聘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第五条:高管人员的任免1、A类人员的任免:由总裁提名,报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长签发任免决定,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分别备案。2、B类人员的任免:由总裁提名或总裁授权人建议,报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总裁
12、签发任免决定,人力资源部备案。3、C类人员的任免:由直接主管领导提名,报总部干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总裁签发任免决定,人力资源部备案。4、高管人员一经免职,应对其任内工作做离任审计,审计结论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公司保留对其诉诸法律的权力。第六条:高管人员的任期、考察期1、A类人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B类人员的任期为一年,C类人员的任期为二至三年。任期届满可连续聘用。2、高管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实行职务代理。公司内部的晋升调整人员代理职务1至2个月;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代理职务3个月。代理期满由公司总部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评议,报相关机构任免。第七条:外派高管人员的任
13、免公司下属合资、控股、参股企业应由公司派出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报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总裁签发任免建议决定,由董事会管辖权限内的,则应报董事会讨论决定,由董事长签发任免建议决定,任免建议决定均应报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通过。诚志股份发出的任免建议决定分别由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条:高管人员的考核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是由经营和财务等几项硬性指标确定的,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本办法中对高管人员的考核,侧重于经营管理能力、职业道德操守、人际关系等。考核方式为高管人员述职和考核小组谈话、开座谈会等多种灵活方式。1、董事会或总裁授权成立公司
14、高管人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企业内部资历较深、经验丰富的同志参加。2、述职分定期述职和不定期述职。定期述职:A、C类人员每年述职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和1月份内完成;B类人员每半年述职一次,采取由考核小组逐月轮流到各部门或各分子公司实行考核;若董事会或总裁认为必要,可对高管人员不定期述职考核。3、考核小组根据本人述职、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给出评定结果。评定结果为优秀、良好、能胜任、有待改进、不适应。考核结果要与高管人员当面沟通,高管人员可以保留意见或向董事会、总裁申诉。考核小组对总裁负责,考核结果向总裁报告。考核结果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对高管人员升降、调动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经2004年9月3日公司第三次总裁办公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