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不仅关系到提高会计行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而且关系到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会计人才强国的大局。为支持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实现会计审计标准国际趋同,加快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步伐,财政部在2005年正式启动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经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培养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逐步扩大,品牌效应不断显现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全面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会计领军人才创新活力,推动会计改革发展事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扎实践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力破除束缚会计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培养造就一批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
3、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和会计改革发展事业战略要求的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引领和带动我国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实现会计强国目标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发展是培养会计领军人才的根本目的。要主动把握并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才发展以用为本,把用好用活会计领军人才作为重要任务,积极为会计领军人才拓展事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更好地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要进一步强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课程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会计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营造会计领军人才发展的宽松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会计领军人才的创造活力。坚持高端引领。高端引领是对会计领军人才的主要定位。要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为重要平台,培养造就一批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国际视野的会计领军人才,切实担当会计行业领军重任,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积极参与财政会计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5、。坚持统筹推进。统筹推进是做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方法。要进一步加大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统筹整合管理力度,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会计领军人才特点,适当统一选拔标准、培训机制和考核办法,按照分类培养、联合打造模式,搭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梯队,实现会计领军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三)培养目标。到2020年,在国家层面,累计培养80名左右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特殊支持计划)学员,打造会计行业高层次、复合型、标志性的尖端会计领军人才;分别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4类,累计培养2000名左右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担当会计行业领军重任;在省级(中央有关主
6、管单位)层面,参照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模式,分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累计培养10000名左右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引领本地区(部门)会计事业发展。到2025年,在2020年基础上,再培养50名左右特殊支持计划学员,培养700名左右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5000名左右省级会计领军人才。二、主要任务(一)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特殊支持计划旨在助推优秀会计领军人才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在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学员中,每年选拔10人左右实施特殊支持计划。通过个性化培养方式持续提升学员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将其培养打造成为引领会计事业发展的
7、高层次、复合型、标志性的尖端会计领军人才,充分发挥这些人才在我国建设会计强国进程中的引领、辐射作用。(二)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旨在选拔培养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通过选拔程序录取的学员,完成6年学业并通过考核,由财政部授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根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目标,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任务如下:1适应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加快发展、强化管理对高层次财会人才的需求,带动全国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每年选拔培养60名左右在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或重要经济领域担任财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副职的企业类会计领军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
8、才在深化企业治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适应我国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对高层次财会人才的迫切需要,带动和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每两年选拔培养60名左右在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重要领域担任财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副职的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3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促进注册会计师业务水平的全面提升,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
9、大,每年选拔培养35名左右具备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专业资格、具有国际执业能力的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规范会计服务市场,增强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全面发展,打造行业民族品牌,推动行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4适应建立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会计理论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支撑作用,每两年选拔培养30名左右在会计学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加强会计理论研究,推动会计学术创新,凝练中国特色理论,贡献会计智库成果,打造学术研究团队,引领国际学术前沿,培养优秀会计人才,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升会计学科地位等方面的
10、重要作用。(三)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参照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因地制宜,积极实施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位)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搭建自上而下、分层分批的会计领军人才梯队,鼓励各级各类会计领军人才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三、组织分工(一)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统筹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统筹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会计工作的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会计司司长担任,成员包括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以及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分管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
11、单位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着重研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统筹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构建会计领军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各级各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沟通机制,协调各级各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督促、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单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单位包括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财政部会计司负责统筹管理全国会计领军人
12、才培养工程,具体负责管理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包括研究制定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组织设计培养方式和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建立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组织协调对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的跟踪管理,指导和考核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同时,财政部会计司牵头组织实施特殊支持计划,包括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选拔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研究特殊支持计划学员培养方式,选聘特殊支持计划学员指导老师,督促、指导和考核国家会计学院的培养工作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管理注册会计师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包括研究制定注册会计师类
13、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组织设计培养方式和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建立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组织协调对注册会计师类学员的跟踪管理,指导和考核国家会计学院开展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特殊支持计划相关工作,包括参与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并在相关政策对接、人才选拔推荐、境外培养和人才使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中国会计学会负责管理学术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组织设计培养方式和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建立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组织协调对学术类学员的跟踪管理,指导和考核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学术类会计
14、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特殊支持计划相关工作,包括参与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并在相关政策对接、人才选拔推荐、境外培养和人才使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北京、上海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包括参与研究制定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参与组织设计培养方式,具体实施学员选拔培养工作,建立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跟踪管理会计领军学员。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特殊支持计划相关工作,包括参与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并在相关政策对接、人才选拔推荐、境外培养和人才使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三)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单
15、位。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可以联合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培养院校等相关单位共同保障、协同推进。推动构建省市联动培养体系,坚持统筹规划,整体设计,采取省级带头,地市跟进的方法,着力打造省、市两级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四、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的实施(一)选拔对象。着眼于加快培养会计行业高层次、复合型、标志性的尖端会计领军人才,在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自愿提出申请的学员中进行选拔,实施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对象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
16、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够站在全球视角研究和阐释中国会计问题,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工作交流。其中:1.企业类学员应在中央企业集团(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总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的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在二级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企业集团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以上职务;2.行政事业类学员应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3.学术类学员应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担任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或教育部等部委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的学术带头人,近3年内在
17、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会计学术论文;4.注册会计师类学员应在全国综合排名前3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一定的理论及实务研究能力。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10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二)培养选拔。培养对象采取专家综合评审方式产生。选拔应当经过本人自愿申请、拟定建议名单、专家综合评审、确定初选名单、社会公示、公布入选名单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经所在单
18、位同意后,填写特殊支持计划申请表,并随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原承担教学管理任务的相关单位。国家会计学院(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到学员申请后,综合考虑学员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培养期间表现、用人单位意见等因素,拟定建议名单,报送至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聘请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度的业内专家、领导对建议名单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和国际化能力与素养进行综合量化评分。依据量化评分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初步确定年度培养对象入围初选名单,并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和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综合考虑专家评审、公示等情况的基础上,拟定最终入选名单,报部领导批准后公布
19、。(三)培养周期。培养周期为3年,包括海外研习和课题研究两个阶段。其中,海外研习阶段为期6至12个月,课题研究阶段为期24至30个月。(四)培养方式。特殊支持计划采取个性化培养方式,按照“一人一方案”的原则,结合每一名学员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设计培养方案,并实行“导师制+海外研习+课题研究”等培养模式,让学员在名家指导下学、到海外知名院校进行研习、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持续提升学员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1.建立名家导师机制。遴选、聘请国内一流经济管理类专家学者、中央企业集团总会计师、国家部委正司(局)级以上领导、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等担任学员“一对一”培养导师,指导学员完成海外研习
20、计划和部级重点课题研究。为促进会计领军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综合素质提升,根据学员研究方向,适当考虑采取交叉指导机制,全面提升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的综合素质。2.建立海外研习机制。一是探索与境外知名院校机构合作,以高级访问学者方式,安排学员到国际知名院校机构进修一段时间,系统完善知识结构;二是通过加强国际间合作方式,安排学员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标准部、技术部或风险管理部等关键岗位挂职或实习一段时间,学习国外企业管理、风险控制、会计师事务所治理等先进经验;三是利用国有企业自有资源,安排学员到境外中资企业或机构挂职或实习一段时间,积累境外工作经验,开拓国际视野;四是充分利用国际会计组织资源,
21、优先推荐学员到国际会计组织工作或实习一段时间,研习最新的会计审计实务知识,参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制定。3.建立课题研究机制。一是要求学员利用3年学习期,自主组建一个研究团队,深入开展一项与会计相关的探索性、原创性的管理类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出版高水平专著;二是要求学员在海外研习期间,深入研究或综合提炼一项海外先进会计审计管理经验、最新学术研究成果等,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其中:政策研究类的研究成果,应当能够被省部级以上政策制定部门采纳;或对推动行业向前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或推广;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在国家级经济管理类核心专
22、业期刊发表。管理实务类的研究成果,应当能够显著降低本单位成本或提高本单位经济绩效,达到全国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对解决单位重大会计管理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或推广;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在国家级经济管理类核心专业期刊发表。理论研究类的研究成果,应当在会计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理论突破,得到会计理论界的广泛认可;或在会计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实践创新,能够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或推广;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在国际知名经济管理类期刊发表;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4.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加强与相关部委和学员所在
23、单位的合作,积极探索深化人才联合培养工作机制,建立部部共建、部委共建、部企共建的重点研究基地,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培养、优先使用特殊支持计划学员,为其创业兴业提供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切实发挥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的作用。(五)培养管理。建立动态考核机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学员学习、工作情况,征求培养导师、用人单位、培养单位等对学员的评价意见,综合考量学员的学习情况、工作业绩、研究成果价值、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终止培养,以确保特殊支持计划的整体质量。在培养期间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
24、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在培养期间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承担(参与)的特殊支持计划科研课题没有通过评审的,予以淘汰。五、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一)学员选拔。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分别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确定报名条件,严格选拔程序,认真组织选拔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全国在职的高层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理论工作者中,挑选诚实守信、年富力强、潜力较大的会计人员进行培养。加强与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广泛听取学术名家、用人单位的意见
25、,重点吸收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青年会计才俊和各单位、各行业重点培养的财会后备人才。学员选拔应当经过申报材料审核、选拔笔试、集中面试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英语水平、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素质。笔试环节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根据考生选拔成绩,按照择优录用原则录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学员。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10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
26、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二)培养周期。每期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学员的培养周期为6年,分为两个考核周期。第一个考核周期为第1至3年,第二个考核周期为第4至6年。每个考核周期结束时,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量化考核结果,实施考核淘汰。第一个考核周期为知识拓展阶段。该周期以组织教学、跟踪管理为主,着重培养学员的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管理意识以及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精神等方面素质,提升学员的道德修养、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转变夯实基础。第二个考核周期为能力提升阶段。该周期以高层次论坛、大
27、跨度交流、境外培训、工作实践、推荐使用为主,着重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学员的使用。在持续打造学员各项能力的同时,强调对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发挥优秀学员的带动作用,提升学员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帮助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角色转变。(三)培养内容。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重点培养学员灵活掌握运用财税金融、会计审计、公司治理、风险管控、信息技术、英语等方面知识的能力,以及促进个人综合素养的提升。具体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等三方面设置课程模块,根据各课程模块的学习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学习课程,并结合实际对课程内容进
28、行持续完善更新。同时,根据各类别会计领军人才的特点,分别设置相应课程模块。其中:企业类重点设置战略管理、管理会计、公司治理、企业并购、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前沿知识、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政治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发展、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信息技术发展、领导艺术、商务谈判、危机处理与应对、商务英语等课程模块。行政事业类重点设置政府会计准则、预算会计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绩效评价、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政治经济形势、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信息技术发展、领导艺术、商务谈判
29、、危机处理与应对、商务英语等课程模块。注册会计师类重点设置会计审计准则制度、会计审计理论前沿知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行业发展战略、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政治经济形势、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信息技术发展、领导艺术、商务谈判、危机处理与应对、商务英语等课程模块。学术类重点设置会计审计理论前沿知识、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会计审计准则制度、定性与案例研究方法、论文写作、会计教学方法创新、会计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政治经济形势、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信息技术发展、英语等课程模块。(四)培养方式。培养期间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
30、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培养方式由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组成。集中培训的地点为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集中培训采取短期、多次集中的培训方式,每年举办1次短期集中培训。每个培养周期的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半个月至1个月,以后各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周至2周。集中培训结束即进入跟踪管理阶段。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通过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完善研究方法、更新经营理念、拓展管理视野。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
31、践的具体任务。除分类别的每年集中培训外,搭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沟通桥梁,通过开展联合集中培训、举办合作论坛、学术交流、网络互动等方式,加强不同类别会计领军学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不同类别会计领军学员之间的学习合作、业务合作、知识整合,打造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联合团队。2.跟踪管理。跟踪管理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通过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完成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培训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培训组织部门报送学习心得体会、读书笔记、业
32、绩报告、专业论文、分组课题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边工作,边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五)培养管理。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培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培养管理办法,引导学员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培养任务,按照考核周期,对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完成指定自学任务情况、返校讲课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参加论坛情况、参加网络交流情况、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实行考核淘汰机制。在培养期间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在培养期间存在
33、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承担(参与)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课题没有通过评审的,予以淘汰。(六)知识更新。为切实有效地推进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后续跟踪培养,持续提升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针对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全体学员开展知识更新计划。通过高端论坛、名家讲座、领军论坛、交流活动等形式,促进不同类别会计领军人才之间的交流和碰撞,提升会计领军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知识更新计划由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每年分别组织1次,每次培训时间为1
34、至2天。六、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可参照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的模式实施。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当科学制定培养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培养目标,既符合国家人才工作要求,又因地制宜、体现地方和行业特色。通过综合评审、笔试、面试、公示等环节科学选拔培养对象,建立契合本地区(部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际的教学管理机制。抓好后续跟踪管理,实现培养过程的个性化、流程化和制度化管理,实行淘汰和激励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研究拓宽使用渠道,发挥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位)会计领军人才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七、经费保障(一)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经费保障。全国
35、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经费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调、归口实施、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经费纳入有关国家会计学院年度预算进行管理。项目经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经费包括选拔经费、分类培训经费、联合集中培训经费和特殊支持计划经费等部分。1.选拔经费主要用于选拔过程中命(审)题专家劳务费及差旅费,集中命(审)题工作经费,试题印制及运送费,集中阅卷和资料审核所需专家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面试人员食宿费,笔试及面试场地租借费及布置费,面试专家劳务费、食宿费及差旅费等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有关的开支。2.分类培
36、训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分类培训所发生的课程开发费、教材编写费、教材及资料印制费、授课教师劳务费及差旅费、讲义印制费、学员课题研究补助费、学员课题辅导专家劳务费、学员课题论证及答辩专家劳务费、场地租借及布置费、培训简报印制费、学员论文集编印出版费、证书印制费、学院毕业手册印制费、专属网站建设维护费、学员数据库建设维护费、相关人员带队组织学员赴境外培训经费等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分类培训有关的开支。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知识更新相关经费由国家会计学院从其核定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分类培训经费中列支。3.联合集中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
37、才联合集中培训所发生的授课老师劳务费及差旅费、资料和讲义印制费、场地租借及布置费、培训简报印制费、宣传费、网站建设维护费等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联合集中培训有关的开支。4.特殊支持计划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学员自主选题研究、日常培养(含境外培训)、团队建设、聘请指导老师补贴、出版专著费用等与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有关的开支。(二)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经费保障。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位)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经费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主管单位)自行安排解决。八、学员使用(一)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使用。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与国家有关人才使用
38、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加强与人才所在单位的沟通,积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际组织、国家人才库推荐优秀学员。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学员培养周期内和培养期满后,根据学员特点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优秀学员参加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或机构的课题项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见、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出国考察、学术会议等活动,承担国家会计学院授课任务,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机会和平台。入选特殊支持计划的学员,在顺利完成3年学业后,可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被推荐至国际
39、会计组织任职;可优先被推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及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资格;可优先申请财政部部级重点科研课题;可优先被聘为财政部各类会计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命(审)题专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博士专业学位(DPAcc)等衔接机制;积极推动与国家人才政策衔接相关机制。(二)省级会计领军人才的使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参照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做法,加强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门)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使用工作,切实发挥省级(中央有关主管单位)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九、加强国际合作牢固树立为大型企业集团、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战略服务、占领国际会计审计理论前沿阵地的战略意识,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国际间经验、技术、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推荐优秀学员赴境外考察、实习、研修。鼓励学员到世界知名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组织进行访问交流。创造条件促进学员取得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专业资格,不断提高行业的国际化水平。积极解决国内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专业学位与国际专业资格的互认问题,为会计领军人才的成长、成才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