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教学课件,高等教育出版社,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教材的总论部分,对教材的研究对象、内容体系、基本理念、性质定位、逻辑结构和研究方法做出前提指引性的介绍。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基本理念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背景与内涵。本章教学重难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的由来与意义。,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某甲,被A股份有限公司聘为总经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因发生关联交易被中国证监委处罚。公司认为某甲失职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董事会决定免
2、去甲总经理职务并将其辞退,解除了甲与股份制公司劳动关系。甲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按约定每月53000元工资标准,支付已停发的3个月工资。,典型案例,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与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二)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内容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关系,共性,高等教育出版社,区别,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保险基金,(三)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内容体
3、系,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学习与研究方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章劳动法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导语,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劳动法的基本原理部分,对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体系内容、法律关系以及历史演变进行介绍和讨论,是劳动法的总论部分,是学习劳动法具体制度的前提。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的特点、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其关系、劳动法的体系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原理、主体和内容,我国劳动立法、外国劳动立法和国际劳动立法的关键性内容。本章教学重难点:劳动法
4、的特征、基本原则及其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主体及权利内容。,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劳动法概述,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法的概念和特点,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化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注意区分不同表述之间的使用差别,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归结: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劳务关系规避依法应当承担的劳动者职业风险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主要情形,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法基本原则,高等教
5、育出版社,三个视角,高等教育出版社,含义,按照自己意愿决定是否参加社会劳动的权利;根据自身特长、兴趣、爱好选择职业的权利,理论基础,是劳动法诞生基础;是劳动法律制度的逻辑起点;由劳动关系人身性质的决定;是人自身发展的需要,具体体现,劳动就业与劳动合同订立;整个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各种具体法律规范(加班、单方辞职、拒绝违章指挥权、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等),高等教育出版社,含义,理论基础,具体体现,是劳动法的本质要求;由劳动关系从属性决定;劳动者权利的人权性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或者倾斜性保护,建立劳动者权利的内容体系;形成特殊保护的实体规范体系;设置特殊保护的程序规范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
6、既是目标状态,也是调整方法,劳动关系特殊性依存与冲突;存在的基础合作;维系的基础信赖。,集体谈判;民主参与、三方协商;争议处置等,含义,理论基础,具体体现,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劳动法的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高等教育出版社,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高等教育出版社,区分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作为主体资格的劳动者: 需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高等教育出版社,评价要素,作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含义,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又称职工或者雇员,特点,典型的从
7、属性,特别提示,需要对劳动者进一步分类定位:如企业高管与一般劳动者的区分对待,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其他服务,工会雇主组织,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者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劳动者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者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会代表劳动者相对于资方的权利,高等教育出版社,集体劳动权的基本内容,“劳动三权”,高等教育出版社,会员相对于工会的权利,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会代表劳动者相对于资方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会员相对于工会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
8、义务,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资方”在集体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高等教育出版社,“资方”在集体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外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产生背景,产生标志,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发展历程,引申思考: 1.信息社会对劳动法调整生产的影响? 2.非正规就业对劳动法调整的影响? 3.“去管制化”思潮对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影响? 4.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的安定性与灵活性?,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一
9、)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60年代的劳动立法,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保障劳动权。工会法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等,(二)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改革开放前的劳动立法,1978年宪法恢复规定保障劳动权。,高等教育出版社,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保障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方面:职业介绍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关于招工考核择优录取的暂行规定等劳动合同方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职业培训方面:关于就业训练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等工时制度方面: 1982年宪法规定保障休息权工资制度方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10、问题的通知等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特殊群体保护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社会保险方面: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等集体劳动法方面:工会法的修改劳动争议处置方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方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集体劳动关系法方面: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会法的再次修改等劳动基准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就业方面: 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于就业管理规定等劳动争议处理方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社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及修改、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尘社会保险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
11、例等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国际劳动立法,(一)概念,又称国际劳动标准或国际劳工标准,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与劳动者权益有关的最低标准,(二)表现形式,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产生背景,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国际劳动组织,高等教育出版社,费城宣言:,1.劳动者不是商品2.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是不断进步的必要条件3.反对贫困,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国际劳工公约的类型,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八大核心公约,(六)国际劳动公约的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出版社,1971年:新中国恢复了在ILO的合法席位,1983年:新中国正式恢
12、复了在ILO的活动,截止目前,我国已经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达到26项,其中含核心公约4项:第100号男女同工同酬公约、第111号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38号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82号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七)我国与国际劳动立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章 就业促进法律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导语,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就业是劳动法研究与实践的逻辑起点,是劳动法学理论大厦的基石。劳动就业的界定既是建立并确认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进一步认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其他问题的基础。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并掌握以下问题:劳动就业的概念和形式,就业目标,国家促进就业的职责,就业歧视的
13、法律治理,就业服务和管理的制度框架和要求。本章教学重难点:我国就业政策转型,政府促进就业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义务,灵活就业背景下人力资源市场的灵活性与安全性,就业歧视的法律治理。,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就业促进概述,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就业的概念和形式,劳动就业的概念劳动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活动。劳动就业具有主体特定、劳动自愿、有益社会和有偿劳动等特征,劳动就业的形式:正规部门就业与非正规部门就业。国际劳工组织认为,两者的主要区别是,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劳动者往往游离于法律保障的范围之外且工作极不稳定。灵活就业与标准用工。两者的
14、主要区别是就业形式的灵活程度与从属性的强弱等。,我国常见的灵活就业形式: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自营就业,等,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就业政策与目标,就业政策:从新中国成立初的“两扇门”就业方针,到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提出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再到2002年提出的积极就业政策,再到就业促进法实现就业政策促进向法律治理的转型。延伸问题1:我国就业制度转型中的遗留问题、原因及其影响。延伸问题2: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历史贡献、不足及前瞻。,就业目标:基于国际国内各种因素,我国就业促进目标在应然层面应定位于促进充分就业与保障公平就业两个方面。延伸问题1:我国就业目标面临的现实困境。延伸问题2:政府促进就
15、业的有限性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促进就业的国家职责,扩大就业: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提高就业能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我国相关立法对国家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做了明确规定,旨在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意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完善就业援助:主要措施包括政策激励、开发公益岗位、积极提供其他就业援助服务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反就业歧视,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就业歧视的认定,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规定:就业歧视主要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
16、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根据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认定就业歧视需要同步考察如下要素:歧视原因,歧视行为,歧视类型,歧视领域,歧视后果,歧视例外。,延伸问题:鉴于就业歧视的界定既需要学习“他者”,也要“本土化”,我国就业歧视的界定需要考量的要素。,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就业歧视的类型,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就业歧视的法律治理,就业歧视的立法保护: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禁止就业歧视、保障特殊群体就业等主要内容。,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就业促进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
17、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域外主要经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合理配置举证责任,强化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等。,反就业歧视需要法律治理与观念改造协同推进。,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服务,指由特定的机构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措施,以满足劳动者求职就业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需求的行为。,基于提供服务主体对就业服务的分类:公共就业服务经营性就业服务,就业管理: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其主要内容有: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保障平等就业权并反就业歧视,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开展劳动力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就业登记制度与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章 劳动合
18、同法律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运行的法定平台,是依法治理劳动关系的法定纽带。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和劳动关系协调的法律手段,以稳定劳动关系为基本功能,是集体劳动法和劳动条件基准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合同的概念、特点与分类,劳动规章制度的有效建立,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及要求、形式,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变更、承继、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本章教学重难点:如何把劳动合同的定义、定位、特殊性等置于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下理解,以满足劳动合同制度在新经济、新就业等背景下的功能发挥。如何理解劳动
19、规章制度的功能、属性及其蕴含的劳资权利义务边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有关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可在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意义上使用,即指劳动合同的运行;也可在法律关系(社会关系)意义上使用,即指劳动合同关系。比较而言,可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从属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法第13、14、15条,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的界定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
20、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是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主体、程序、内容、效力等方面,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定义务:一是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义务。二是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义务。,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定环节:职工参与,报送审查或备案,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仅来源于法律的赋予。劳动规章制度的有效要件包括:制定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延伸问题:鉴于立法
21、尚有缺陷,个案实践中如何把握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是当下面临的一大难题。,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形式的法律选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用工可采用口头形式。,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法律意义:证据效力,成立效力,生效效力,对抗第三人效力。劳动合同法没有赋予书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诚信协商并成立劳动合同,不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会承担补签、支付双薪、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22、合同并立即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责任,在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时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条款的结构:法定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必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欠缺的法律后果:法定必备条款欠缺对劳动合同成立的影响。法定必备条款欠缺的赔偿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若干条款的基准规则,高等教育
23、出版社,四、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劳动合同的成立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表明合同已开始存在。劳动合同的生效即合同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表明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劳动合同生效与劳动关系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与口头或推定劳动合同生效可能并存。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延伸问题:劳动合同法仅规定用工是劳动关系生成的法定标志,但未对用工的法律内涵进一步规定。,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因缺乏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无效事由: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意思表示不真实,用人单位免除自
24、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及处理: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由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并应当有一定政策考量,高等教育出版社,瑕疵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主体不合格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未将主体不合格明确列为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对用人单位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在劳动合同无效后果之外有专门规定,即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劳动者已付出劳动应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但对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未作专门规定。,形式瑕疵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将形式瑕疵(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可补正的合同瑕疵,规定用人单位补签合同的义务及
25、不履行该义务的“二倍工资”责任。,内容瑕疵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仅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之情形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无效之事由,并规定对欠缺法定必备条款应当补正和赔偿劳动者损失。,高等教育出版社,延伸问题:,劳动合同法在合同效力及瑕疵认定和处理上,与普通民事合同有较大差距。总的立法思路是:最大限度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应有权益。,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变更和承继,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原则,高等教育出版社,全面履行,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的中止,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劳动合同变
26、更的界定和分类1.变更的定义非临时性变化、非主体或客体变化、具有可变更性2.变更的分类一般类型(协议变更)和特殊类型(单方变更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变更)对劳动者有利变更和不利变更,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程序和法律后果,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说阻却劳动合同存续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解除以外的法律事实而消灭。,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概要,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二)
27、协议解除,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1.预告辞职:仅有程序条件,不附加实体条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高等教育出版社,2.即时辞职(被迫辞职,拟制解雇),高等教育出版社,(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高等教育出版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解雇),高等教育出版社,预告辞退(含裁员)的禁止条件,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干预,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合同的终止,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合同的终止,延期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
28、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42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高等教育出版社,(二)经济补偿的标准,高等教育出版社,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继续履行优先赔偿 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可兼得( 实施条例第25条),违法解除的限缩性解释,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节劳动合同特殊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劳务派遣,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劳动派遣的分类,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结构,学说双重劳动关系
29、说一重劳动关系说一重劳动关系双层运行说,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和比例限制,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划分,高等教育出版社,(六)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63条“同工”的认定“同酬”的认定,高等教育出版社,(七)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二、非全日制用工,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章 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集体劳动关系法是个别劳动关系法的衍生和发展。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集体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概念;工会体制的特征、工会与集体劳动关系的联系;集体协商的概念、原则和程序;集体合同
30、的概念、特征、内容、效力;我国职工民主制度的参与方式与参与机制。本章教学重难点: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和功能。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的差别。,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一)集体劳动关系的相关概念 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法所调整的集体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工会或其他劳动者组织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之间,为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以集体谈判、集体合同或职工参与等形式,发生的一系列互动、博弈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的成因:1)工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把职工集中了起来。2)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身份意识的趋同,组织联合以抗衡资本力
31、量的需要。 3)降低交易费用、解决劳资矛盾的需要。4)人权运动、民主和法治事业的影响。,高等教育出版社,一、集体劳动关系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二)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二、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三、三方协商机制 三方协商机制指的是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主体不同利益的基本制度。 三方协商机制,是利害相关方直接的理性沟通、社会对话、促进合作的机制。与劳资之间的集体谈判、协商相比,它更关注普遍性的政策、制度问题。
32、如荷兰的国家社会与经济理事会“,按照三方性原则,形成组织、制度和机制。,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三、三方协商机制我国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会议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方协商机制分为以下几个层级:,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第二节 工会,高等教育出版社,1. 中国工会 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集体劳动关系中的一方主体,是启动集体劳动关系建立、推动集体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是集体劳动关系法律重要的规制对象。2. 国际社会中的工会 是劳工、雇员基于调整劳动关系等经济目的,依据国际法和国内法享有结社自由、行使
33、组织权利,按照组织章程,资源自主建立的组织。,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一、工会体制,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一、工会体制多元体制工会分三种情况:,1、分散化的、相互竞争的、缺乏强有力纪律性的工会组织。,2、由一个或几个工会统领全国绝大多数工会,未加入的分散工会影响力则很弱,3、全国有一个或几个有较广泛代表性的工会组织,但未加入其中的分散工会也有较强的活动能力,例如:英国工会联合会,例如:德国工会联合会,例如:美国教育联合会,第二节 工会,一、工会体制工会可分三种层级,1、中央级,全国性总工会,2、产业(行业)级,通常也是全国性组织,3、企业级,如企业或集团层次的谈判、工厂或者工作场
34、所的谈判,车间或部门的谈判(英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第二节 工会,二、工会及会员的保护在权利保障层面,除了正面对工会和会员的权利进行确权外,多数国家还从反面建立了团结权的权利救济机制不当劳动行为制度。 工会安全保障条款制度和工会豁免权保障制度在国外工会法发展历史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第二节 工会,高等教育出版社,(一)我国工会和会员的权利,1、工会的权利,第二节 工会,高等教育出版社,1、工会的权利,(一)我国工会和会员的权利,第二节 工会,高等教育出版社,2、会员的权利,(一)工会和会员的权利,第二节 工会,常见的三种工会安全保障条款:,用人单位只能雇用工会会员,同时要求新受雇的员工
35、必须在受雇前加入工会;,用人单位可以雇用任何人,不论其是否为工会会员,不过,新进的员工必须在受雇一定期间内加入工会,或在试用期之后加入该工会,并于受雇期间继续保留其工会会员资格;,受雇的员工并不强迫加入工会,不过他们必须付给工会代理费,这笔费用的额度大致相当于工会会费。,(二)工会安全保障条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常见的三种工会安全保障条款:,上述几种条款常被认为有“强制”劳动者入会的嫌疑,实际上并未违反结社自由权 。,(二)工会安全保障条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工会大多曾被赋予或至今仍然保有特殊的民事责任豁免地位,(三)工会的豁免权保障,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不当
36、劳动行为(unfair labor practice)制度,是法律将雇主侵害劳动者组织权利或工会团结权(广义)和工会侵害雇主组织权利、经营权或者侵害会员团结权的特定行为列为法律上的不当、不法劳动行为,而加以禁止,并设置特定的救济机制加以专门规制的法律制度。主体。行为。侵害客体。法律性质。后果。,(四)不当劳动行为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四)不当劳动行为制度,不当劳动行为制度滥觞于美国 ,对于组织权利(日本称之为团结权)的保障不只是对劳动者及工会本身主观的权利和自由的保障,还包含了现实中形成与维持对等劳动关系秩序的客观秩序的保障。不当劳动行为在制度内容上包括:(1)不当劳动行为认定
37、(2)遭受不当劳动行为侵害的救济代表性立法美国1935年国家劳资关系法我国台湾地区2011年确立了新的“劳工三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四)不当劳动行为制度,1、雇主所为的不利益待遇行为(也叫差别待遇行为),不当劳动行为的类型主要有三大类:,2、雇主所为的支配或干涉工会的行为,3、拒绝诚实谈判行为,其侵权主体既包括雇主,也包括工会,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四)不当劳动行为制度,我国的不当劳动行为类型:(1)雇主不当劳动行为(主要)(2)工会工作人员会劳动者所为的不当劳动行为具体法条:宪法第35条劳动法第7条工会法第3条,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四)不当劳动行为制度,
38、我国对于遭受雇主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1、在救济机构的设计上既可以通过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行政救济,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救济。,2、在法律责任的设计上规定“责令其改正”“恢复原工作”“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总体上可归纳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三种类型。,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 工会,三、工会与集体劳动关系工会是与资本抗衡的组织,促进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工会使集体劳动关系得以在更广泛的产业领域应用推广。 工会有利于集体劳动关系发展的立法和社会政策进一步完善。 集体劳动关系立法的发展反过来也会促进工会力量的增长。,第二节 工会,第三节 集体协商,高等教育出版
39、社,一、集体协商的概念 (ILO促进集体谈判公约第2条 )集体谈判是适用于一个用人单位、一些用人单位或一个或数个用人单位团体的一方,一个或数个劳动者的一方,双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2)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3)调整用人单位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比较】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社会通行的集体谈判,与我国的集体协商的异同点。,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集体协商,一、集体协商的概念 我国工会法第6条第2款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6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
40、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扩展】工会代表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的权利,是法定的,还是职工授予的?若无职工的意定,能否通过国家的法定,来确立工会代表权?,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集体协商,一、集体协商的概念 功能:,1、市场或经济功能,3、决策功能,2、政府管理功能,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集体协商,二、集体协商的原则 集体合同规定第5条(五项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得采取过激行为,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集体协商,三、集体协商的程序各国法定的集体谈判程序一般包括
41、六个阶段:,1、谈判代表的确定,2、发出要约,3、拟定集体谈判议题,4、正式集体协商,5、集体谈判中止,6、集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第三节 集体协商,第四节 集体合同,高等教育出版社,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集体合同的概念(ILO第91号建议书集体协议建议书第2条第1款)集体合同 “有关劳动与就业条件的书面协定,其缔结双方:一方为一名雇主,一个雇主团体或一个或几个雇主组织;另一方为一个或几个劳动者代表组织,或在没有此类组织的情况下,由有关劳动者根据本国法律或条例正式选出并委任的代表”。集体合同是集体谈判的结果。,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集体合同的概念
42、我国相关法律对集体合同的规定有:劳动法第33条 工会法第6条劳动合同法第51条,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二)集体合同的特点,1、主体特定,2、主要目的是提高工会会员的共同劳动利益,3、要式合同,4、不完全契约,5、特殊的双务合同,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联系,1、在形成顺序上,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2、在合同性质上,二者均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均有劳资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3、在制度功能上,二者都是调整、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都是劳动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集体合同
43、对于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详的事项,具有补充的功能。,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区别,1、目的不同2、当事人不同3、合同内容不同4、生效条件不同5、法律效力不同6、期限不同7、合同形式不同,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二、集体合同的类型,根据调整层次划分,全国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缺乏适应性和灵活性,对工会组织能力要求更高,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二、集体合同的类型,根据内容划分,综合性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广泛,涉及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关系、争议处理等诸多问题,高等教育出
44、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三、集体合同的内容,各国对集体合同内容的立法,模式一:(日本)立法上不作规定, 集体合同的内容完全由签约双方商定,模式二:(美国)立法上作概括式规定, 仅就强制协商和不得协商的议题做出列举,模式三:(我国)立法上作列举式规定, 就集体合同可以具备的条款做出不完全的列举 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1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三、集体合同的内容,集体合同内容的核心条款,1、标准条款。这是为规范个别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所确定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的条款。,2、目标条款。这是为达到某种目标而约定的条款。,3、劳
45、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这是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合同如何运行所约定的条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三、集体合同的内容,集体合同内容的核心条款,4、社会保险事项。比如法国的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通过集体合同确定,再由政府批准执行的。,5、企业经营管理事项。比如招聘政策、工作场所的纪律、工资结构、工作分类、培训、引进新技术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四、集体合同的效力,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四、集体合同的效力(一)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1、对人效力(谁是当事人)“工会主体说”“职工主体说”“职工和工会共同主体说”(职工是主体,工会缔约权源于职工的授予) 德国学
46、说:代理理论团体理论(德国采用)组合理论,我国法律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54条,劳动法第35条,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四、集体合同的效力(一)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2、时间效力(1)当期效力,即集体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内具有约束力。 (2)延续效力,即集体合同期满终止,新的集体合同尚未订立时,依原集体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仍然存续的,原集体合同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仍继续对劳动合同有效。,集体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四、集体合同的效力(一)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3、空间效力 (1)集体合同在哪些地域、产业(职业)、企
47、业发生效力。全国或地方集体合同分别在全国或特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 (2)产业集体合同对特定产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有效; (3)职业集体合同对从事特定职业的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有效。,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四、集体合同的效力(二)集体合同的效力形式,1债权效力。集体合同的债权效力体现为集体合同规范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相互承诺的部分,对当事人发生效力。 (1)和平义务。(2)敦促义务。(3)其他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四、集体合同的效力(二)集体合同的效力形式,2准法规效力。指集体合同的标准条款和个别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对个别劳动关系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规范的效
48、力。 标准条款的准法规效力,表现形式(1)不可贬低效力 。(2)补充效力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五、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行为。,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节 集体合同,五、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具体的履行内容上:1、针对标准条款,应当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确保签订和履行的劳动合同内容不低于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2、针对目的条款,应当将其具体分解、落实到企业运营计划和工会工作计划中,并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其如期实现;针对劳动关系运行规则条款,应当按照规则确定的程序内容,在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运行中严格予以执行;3、针对约定不明的履行内容,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