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至 2020年全镇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精准监督”巩固深化扶贫工作成果,为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根据自治县党委关于印发 2018 年至 2020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XXx发 2018 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腐败
2、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正风肃纪又反腐惩恶,既雷厉风行又久久为功,促进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战重大政治责任。为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以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效保障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为确保到 2020 年我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 大决策部署,对照党委、政府的具体措施,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既要紧盯重要领域和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
3、,又要瞄准全镇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坚持精准监督。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义,理清扶贫领域界限,实施精准监督,明确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同时,针对脱贫攻坚涉及 11 个村,结合其地域广、情况不同、问题表现各异的实际,镇党委、政府既要注重面上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又要鼓励推动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确保治理措施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坚 持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揭露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
4、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遏止纠正。 坚持抓常抓长。专项治理从 2018 年开始,一直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这 3年时间内,要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也不放松。绝不能搞治理时长时短、惩处时紧时松,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围绕脱贫攻 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抓,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 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脱贫成效巩固。 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处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强化脱贫攻坚一把
5、手负责制,推动镇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三、治理重点 立足甲篆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脱贫攻坚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精准监督,着力整治和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一)抓主体责任落实,查纠责任虚化问题。围绕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和整治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对下级监督不到位不严格,对扶贫领域巡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对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不抓不管等问题。 (二)抓职能部门履职,查纠监管缺失问题。围绕各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
6、正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格、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申报验收不合格、专项扶贫资 金拨付不及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脱贫验收走过场,以及对职责范围内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只审批不管理、只拨付不监督、只管进度不问实效、只管本级不管下级,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导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频发等问题。 (三)抓帮扶工作作风,查纠作风漂浮问题。围绕帮扶部门、帮扶干部作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慵懒散漫、推诿扯皮、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纪律松散,
7、搞走访式、挂 名式、慰问式帮扶,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帮扶工作等问题。 (四)抓项目资金落实,查纠违纪贪腐问题。围绕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干部在扶贫资金方面的肆意妄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行为,以及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财产,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推进中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假公济私等问题。 (五)抓监督执纪问责,查纠“宽松软”问题。围绕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工作前紧后松 ,工作方式方法单一,缺乏责任担当,不敢动真碰硬,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
8、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或者片面追求立案数,处理档次偏低偏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聚焦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突出抓好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农村低保、饮水安全等重点项目,紧盯审核把关等关键环节,实施严格全面的监督检查,着力强化以下 10大项 33个小项措施: (一)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通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增强各村、镇直各部门抓好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责任单位 :镇党委、政府,各村、镇直各部门 (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下同 )。 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9、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通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拧紧“总开关” ,严明纪律强化硬约束 ,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强化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责任单位 :镇党委、镇纪委 工作要求 :进一步增强抓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始终牢牢把握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 ,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
10、按照巴马瑶族自治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 (党组 )主体责任清单安排 ,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 ,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联系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把党风廉政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坚持同部署、同落实 ,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机制。 (二)迅速开展线索排查 3.围绕扶贫政策落实、贫困对象认定、产业项目审批 ,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等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 责任单位 :镇扶贫指挥部 工作要求 :由镇扶贫指挥部牵头组织各村、包村工作组于2018 年 3 月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并对自查发现的个性问题立即整改 ,对深层次、普遍性的问题认真研究 ,建章立制 ,加以解决 ,并将
11、自查自纠情况于 2018 年 4月上旬书面报告镇政府。 4.加大对辖区内扶贫对象经常性走访 ,深入一线掌握情况 ,防止出现“戴假帽”的贫困户。 责任单位 :镇党委、政府,镇扶贫指挥部。 工作要求 :加强对 11个村贫困户走访工作 ,强化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不断提高识别质量。 5.责任部门分系统、分项目开展扶贫贷款、易地搬迁 ,教育医疗、扶贫基础设施、扶贫产业项目、农村危旧房改造、生态公益林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 :镇扶贫指挥部、社保站、卫计部门、“四所合一”、民政办、林业站、水利站。 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并将工作情况按季度上报镇纪委。同时梳理本系统本
12、部门民生资金和项目种类 ,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及进度的跟踪检查 ,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核查 ,核查的资金和项目要达到 50%,涉及扶贫开发的重点资金和项目要 实现核查“全覆盖”。每次监督核查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要将监督核查的方案、总结、问题清单等报告镇纪委 ,发现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镇纪委处置。 6.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来电 ,网络、微信等信访举报平台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责任单位 :镇纪委 工作要求 :2018 年 3 月底前 ,镇纪委要制作专项治理宣传栏 ;各行政村完成设置举报箱 ;统一印制监督卡发放到每一户贫困户 ,将“ 12388”监督举报电话和接访电话公布
13、到村屯一级。 7.加强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 ,面对面听取群众反映问题。 责任单位 :镇党委、 政府,镇纪委。 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工作机制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每年不少于 2次。每年组织扶贫责任部门开展公开接访不少于 1次。 8.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 :镇党委、政府,民政办。 工作要求 :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 ,有计划地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 ,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镇党委、政府每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
14、况进行考核。 9.开展常态化、机动式、“杀 回马枪”式暗访 ,加大对贫困村的暗访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 责任单位 :镇纪委、镇扶贫指挥部。 工作要求 :每年组织暗访活动不少于 4次。 10.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无党派人士开展巡查调研 ,重点开展专项巡察调研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责任单位 :镇纪委、镇党政办、镇人大办 工作要求 :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 1 次巡查调研活动。 11.探索建设大数据平台 ,整合数据信息资源 ,快速准确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 :镇人民政府。 工作要求 :探索大数据平台的建设 ,应用扶贫领域“大数据 +”信息化手段 ,与公安、工商质监 、财政
15、、审计、民政、人社、住建国土 ,交通、教育、卫生等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及时排查发现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中的问题线索。 (三)认真处置问题线索 12.对 2016 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 ,建立管理台账 ,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 ,重新进行处置 ;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 ,及时更新 ,定期汇总核对 ,确保件件有着落。 责任单位 :镇纪委。 工作要求 :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机制 ,实施动态管理。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扶贫巡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扶贫责任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 13.加强 对镇纪委处置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工作的领导,开展经常性检查指导 ,定
16、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 :镇党委、镇纪委。 工作要求 :镇党委对镇纪委处置专项治理线索开展检查、指导 ,每季度不少于 1次 ,发现问题 ,及时督办。 14.加强线索移交工作 ,镇扶贫指挥部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 ,形成问题清单 ,移交镇纪委。 责任单位 :镇纪委,镇扶贫指挥部。 工作要求 :镇指挥部按季度向镇纪委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和处置台账 ,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 15.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践运 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 (试行 ) ,抓早抓小 ,切实增强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深化分类处置 ,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 ,使批评教育、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责任单位 :镇党委、镇纪委。 工作要求 :镇纪委按要求每季度报送开展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情况。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16.建立直查直办制度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对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交由自治县纪委监委直接查办。 责任单位 :镇纪委。 工作要求 :镇纪委对直查直办情况每季度开展 梳理汇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