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 品 课 程 申 报 表(本 科)申请学校 复旦大学 是否部属是否已获市级精品课程 获奖年度 课 程 名 称 民事诉讼法课程层次(本/专) 本科课程类型 理论课 (不含实践)理论课(含实 践) 实践(验)课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法学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诉讼法学 课程负责人 章武生 申报日期 2008 年 5 月 13 日 填 写 要 求、 以 word 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除课程负责人外,根据 课程实际情况,填写 14 名主讲教师的详细信息。
2、、 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要 说明的, 请在说明栏中注明。1 课程负责人情况姓 名 章武生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54 年 11 月最终学历 研究生 职 称 教授、博导 电 话 55056582学 位 博士学位 职 务 研究中心主任 传 真 55056582所在院系 法学院E-通信地址(邮编) 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复旦大学法学院 2004331-1基本信息研究方向 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司法制度1-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周学 时 ;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 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
3、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 过五项)1、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1)民事诉讼法学(本科生专业基础课,每周 3 学时,每学期 160 人) ;(2)法律诊所(本科生选修课,每周 2 学时,每学期 20 人) ;(3)外国民事诉讼法(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每周 3 学时,每学期 6 人) ;(4)民事诉讼专题研究(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每周 3 学时,每学期 6 人) ;(5)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博士研究生专业课,每周 2 学时,每学期 40 人) 。2、承
4、担的实践性教学:(1)自 2003 年以来,承担了“法律诊所”这一实践性教学任务,除每学期给学生讲授律师实务外,还带领和指导学生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案件,先后参与该课程学习的学生达 200 余人。(2)自 2000 年以来,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30 余篇,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22 篇,法律硕士论文 80 余篇。博士论文 3 篇。(3)自 2003 年以来,先后指导 20 余名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社会实习。3、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相关论文:(1)走向现代化的民事诉讼诉讼制度 法学家 2004 年 3 期(2)论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改革 政治与法律 2002
5、年 5 期(3)群体诉讼的价值与功能 法学评论 2007 年第 5 期(4)论群体诉讼的表现形式 中外法学 2007 年第 4 期4、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1)2003 年 5 月主编的民事诉讼法新论获司法部优秀教材奖优秀奖。(2)2007 年主持的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培养掌握现代诉讼技能的法律人才获复旦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1-3学术研究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1、近
6、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1)主持哲学社会科学国家“十五”规划项目民事简易程序研究(2)主持哲学社会科学国家“十一五”规划项目司法公正的制度构建研究(3)主持美国福特基金资助项目解决群体纠纷的理论与实践2、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我国群体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法学研究 权威期刊 2007 年第 2 期 (2)论群体性纠纷的解决机制 中国法学 权威期刊 2007 年第 3 期 (3)程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的关键 中国法学 权威期刊 2003 年第 1 期(4)第三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法学研究 权威期刊 2006 年第 3 期 (5)简易程序改革的若干认识误区之剖析中国法学 权威期刊
7、 2004 年第 6 期 (6)司法 ADR 之研究 法学评论 核心期刊 2003 年第 3 期 (7)民事简易程序与法制社会的形成 法学家 核心期刊 2006 年第 5 期 (8)论群体诉讼的表现形式 中外法学 核心期刊 2007 年第 4 期 (9)我国法官的重组与分流研究 法律科学 核心期刊 2004 年第 3 期(10)我国民事简易程序之重构 中外法学 核心期刊 2003 年第 1 期 (以上论文第(1)第(3)篇为第一署名人,其余均为独著)3、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1) 民事简易程序研究(独著)2006 年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专著三等奖(本届评审华东地区法学专业获奖的
8、仅 2 项,全国民诉法学科获奖的仅此一项) 。(2) 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第一署名人)2002 年获上海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专著二等奖。(3) 民事简易程序研究(独著)2004 年获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4) 民事诉讼法新论(主编)2002 年获司法部优秀教材奖。(5) 民事诉讼权滥用的防范与规制 (第二署名人)2007 年度被评为上海法院重点调研招标优秀课题。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负责人:主持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师2. 主讲教师情况姓 名 段厚省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70 年 8 月最终学历 研究生 职 称 副教授 电 话 6
9、5102250学 位 博士 职 务 传 真 65102250所在院系 法学院E-通信地址(邮编) 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复旦大学法学院 2004332-1基本信息研究方向 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民商法2-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周学 时 ;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 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及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 过五项)1.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10、:(1)民事诉讼法学(本科生跨校辅修课,每周 3 学时,选课人数 120 人)(2)民事诉讼法学(留学生本科专业基础课,每周 3 学时,选课人数 60 人)(3)法律事务(二专业本科生选修课,每周 3 学时,选课人数 80 人)(4)证据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选修课,每周 2+2 学时,选课人数共 160 人)(5)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法学研究生选修课,每周 2 学时,选课人数 6)2. 承担的实践性教学(1)自 2005 年来指导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 36 篇(2)自 2005 年来指导的本科研究生论文 13 篇(3)正在指导的法学研究生论文 1 篇3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1)20
11、07 年与章武生教授、谢佑平教授共同获得复旦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列在章武生教授和谢佑平教授之后)(2)2005 年获得复旦大学法学院年度教学优秀奖2-3学术研究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1、近五年来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论身份权请求权, 法学研究 ,权威期刊,2006 第 5 期(2)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政治与法律 ,核心期刊,2004 年第 6 期(3
12、)请求权竞合研究, 法学评论 ,核心期刊,2005 年第 2 期)(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民事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法学核心期刊,2006 第 1 期(5)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涉及的三个基本理论问题,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2006 第 1 期(6)论证明责任与证明评价的相互制约,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7 年第期(7)民事诉讼标的与民法请求权之关系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核心期刊,2006 年第 4 期(8)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立法与实践的背离和统一,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7 年第期;(9)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证明评价的实践互动与制度协调,
13、核心期刊,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 年第 3 期(10)审判权分享机制对法官证明评价的影响,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2008 年第 1 期以上论文(4) 、 (5) 、 (6)为第一署名人,余为独著。2、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1)论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民事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法学,2006 第 1 期)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涉及的三个基本理论问题”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 第 1 期)分别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6 年度优秀检察理论研究三等奖。(2)2007 年获得复旦大学法学院年度科研工作二等奖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2. 主讲教师情况姓 名 杨严炎 性
14、 别 女 出生年月 1977 年 7 月最终学历 研究生 职 称 讲师 电 话 13564569058学 位 博士学位 职 务 传 真所在院系 法学院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复旦大学法学院 2004332-1基本信息研究方向 民事诉讼法、证据法2-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周学 时 ;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 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及时间)(
15、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 过五项)1、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1)民事诉讼法学(留学生专业基础课,每周 3 学时,每学期 60 人) 。(2)民事诉讼法学(跨校辅修生专业课,每周 3 学时,每学期 120 人) 。(3)民事诉讼法学(法学第二学位专业课,每周 3 学时,每学期 60 人) 。2、承担的实践性教学: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多篇。3、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相关论文:(1) 示范诉讼的分析与借鉴 , 法学 , 核心期刊,2007 年第 3 期。(2) 当事人的概念与当事人的更换 , 政治与法律 ,核心期刊,2005 年第 4 期。 (3) 司法 ADR
16、 之考察 , 当代法学 , 核心期刊,2006 年第 4 期。(4) 多元化群体诉讼制度研究 , 东方法学 , 一般期刊,2008 年第 1 期。(以上论文均为独著)2-3学术研究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1、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1)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简易程序研究 (2004 年 10 月结项) ,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第三。(2)参加美国福特基金项目群体诉
17、讼的理论与实践 (正在进行) ,并担任项目秘书。(3)独立承担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规划项目“解决群体纠纷的理论与实践”(项目批准号:2005EFX002) ,完成时间 2007 年 3 月。(4)参加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的编写工作,共计完成约十万字。2、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 我国群体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法学研究 ,权威期刊,2007 年第 2 期,第二署名人。(2) 共同诉讼抑或群体诉讼评我国代表人诉讼的性质 , 现代法学 ,核心期刊,2007 年第 2 期,独著,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2007年第 7 期)全文转载。(
18、3) 论美国的和解集团诉讼 , 环球法律评论 ,核心期刊,2006 年第 4 期,独著。(4) 当代小额诉讼程序探析 , 政治与法律 , 核心期刊,2003 年第 2 期,独著。(5) 论我国即决判决制度的确立 , 政法论坛 ,核心期刊,2002 年第 6 期,第二署名人。(6) 论群体诉讼的价值与功能 , 法学评论 ,核心期刊,2007 年第 5 期,第二署名人。(7) 德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之评析 , 比较法研究 ,核心期刊,2003 年第 1 期,第二署名人。(8) 英美法系简易判决制度之分析与借鉴 , 当代法学 ,核心期刊,2002 年第 1期,独著。(9) 民事简易程序比较研究 , 比
19、较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2004 年 3 月,第二署名人。(10)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 诉讼法理论与实践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9 月版,第二署名人。3、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论美国的和解集团诉讼 (环球法律评论 ,2006 年第 4 期)一文获“全国第一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 教学队伍情况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科专业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章武生 男 1954.11 教授 民诉法 讲课、辅导段厚省 男 1970.8 副教授 民诉法 讲课、辅导杨严炎 女 1977.7 讲
20、师 民诉法 讲课、博导3-1人员构成(含外聘教师)3-2教学队伍整体结构教学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 构、学 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含辅导教师或实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本课程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该课程组现有教师 3 名,3 位任课教师均有博士学位,均在法学研究这一法学界最高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教学、科研综合实力在本院同龄人中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年龄、职称结构比较合理。3-3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 十项)民诉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我们注意根据应用性学科的规律和特点组织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考核
21、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的尝试,特别是重点在多样化教学方法的运用上进行了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效果。多样化教学方法包括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讲演式教学法,以案例分析形式出现的案例教学法,近年来从美国引进的诊所教学法。同时,这些教学方法之间、教材与课堂教学结合之间的协调与运作亦是本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现分别介绍如下:(1)讲演式教学法。即理论教学为主的教师主讲式教学方法。该方法是法学教学中最传统的教学方法,同时也是多样化教学中一种主要的教学方法,它不仅对培养高层次的诉讼法学理论研究者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对将来从事法律实务的学生亦非常重要。因此,绝不能因强调诉讼法的实践性,而忽视学生理论素养的培养。在该教
22、学中,我们教学内容的改革主要是剔除过时的理论,增加现代诉讼理论和与西方诉讼制度比较研究以及对学生现代司法理念培养的教学内容。(2)案例教学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让学生从分析真实个案中发掘及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案例分析教学法在发达国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在英美法系国家。我国在应用法学教学中,教师也在不同程度上进行着案例教学。但是,我国的案例教学(包括出版的案例分析书籍和教师主持的课堂讨论)传统上限于讨论案件的局部性问题和本学科的问题。比如介绍一个案例,然后让学生分析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或分析该案件中当事人各处于何种诉讼地位,或分析如何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这
23、种局部性案例的分析,对完成某个阶段的教学任务,加深学生对某个方面问题的理解是必要的。案例分析限于本学科问题,从学科划分角度来看也是有合理性的。许多程序法老师会制止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涉及实体法问题。但它的弊端在于割裂了学生对实体法与程序法以及整个案件的全面理解,对将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是不利的。因为,法院从业人员在涉及一个案件时,需要同时关注程序方面的两个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申请人在近年来的教学中,除分析案件的局部问题外,已开始尝试对部分案件程序法与实体法以及案件的全过程进行整体分析的尝试。上述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学生普遍认为,这种案例分析,使其能够对一个案件有一个全面地、整体上的把握。(3)诊所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 20 世纪 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法律实践性课程,顾名思义,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法律实际应用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际能力,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