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贫困边缘老年妇女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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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 淀 区 贫 困 边 缘 老 年 妇 女 调 查 报 告海淀区妇联一、调查背景与意义本次调查,是在中国老龄人口中的性别差异日渐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修订的大背景下确定的。我国2000年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问题是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从老龄人群状况与发展趋势看,老龄人口中的性别差异日益凸现。据统计,2000年我国男性的平均寿命为69.63岁,女性为73.33岁。女性预期寿命的增长,使得60岁及以上的女性老人已占老年人的52%,且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男性老人,老龄化已逐步变成“老龄的女性化”。因此,切实了解女性老年人的现状、特点及意愿,帮助她们解决生存发展中面临

2、的问题,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07年正式进入修订工作程序。占半数以上的老年女性的权益保障问题,需要在立法修订中认真研究并加以体现。因此,了解老年女性的社会经济特征、利益与需求,以及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使其更加充分地体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的原则,更加切实有效地维护老年女性的合法权利,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时,我们注意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公民贫富差距拉大,老年女性经济状况与社会地位分化加剧。为使不同层次的老年女性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关注并不断提升老年女性中的弱势群体

3、贫困和贫困边缘老年女性的生活质量,满足她们的需求,是体现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选择了本次调查的主题。重点了解北京市海淀区贫困边缘老年女性的自身特征、居住安排、经济来源、健康状况与医疗保健等基本情况,以及她们实际生活中的困难、需求与意愿。以期通过数据分析,解读有启示价值信息,为政府、妇联组织、女性老年人等提出符合实际的、可操作的政策性建议。二、研究对象与调查方法(一) 人群、地域的选择与抽样本 次 调 查 的 人 群 , 确 定 为 海 淀 区 辖 内 60岁 以 上 的 低 保 边 缘 家 庭 ( 家 庭 月 人 均 收 入 高 于 本市 当 年 城 乡 低 保 标 准

4、, 低 于 北 京 市 当 年 城 乡 低 收 入 家 庭 认 定 标 准 的 居 民 ) 的 老 年 妇 女 。 选择这一人群,是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实际生活水平较低。她们家庭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了低保线,但由于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低保等生活补助,实际的家庭生活水平接近甚或低于低保家庭。如果说,享受城市低保救助的人群为贫困人群的话,她们则是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这一人群的生活质量、养老需求、权益保障和发展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贫困和亚贫困老年女性的现实状况。调查在海淀区符合调查要求的人群较为集中的16个街、乡和镇,即东升乡、海淀街道、北太平庄街道、中关村街道、香山街道、曙光街道、苏家坨镇、甘家口街道、羊

5、坊店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花园路街道、万寿路街道、西三旗街道、上庄镇、北下关街道等地域进行。这些街乡镇占全区街乡镇总数的55.2%。这其中,既有城镇居民居住区,也有农民居住地,还有城市居民和农民混居地,体现了海淀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特点。调查前,区妇联到这些街乡镇中进行了摸底排查。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我们对16个街乡镇中愿意接受访谈的符合调查条件的老年女性进行整群抽样。数据收集采用了问卷调查与个人访谈的方法。在调查地区共有304人参与了调查。(二) 问卷与访谈设计以及调查的实施根据调查目的和被调查人群的特点,并考虑到此次调查获得的信息可与其他调查进行对比分析,问卷设计了关于贫困边缘老年妇女

6、的基本情况,居住安排与住房,生活来源与照料,健康与医疗,需求与建议五大方面,共46个问题。其中,44个问题为给定选项范围的问题,2个是开放式问题(问卷附后)。为配合问卷调查,本项目还设计了深入访谈问题。希望通过这些问题了解老年妇女对现有的有关老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老年人自身希望有怎样的有利于个人生活和生存的社会政策。2008年 7月 21日 进 行 了 调 查 员 培 训 , 课 题 组 老 师 介 绍 了 此 次 调 查 的 背 景 、 目 的 、 意 义 ,问 卷 与 访 谈 提 纲 的 设 计 , 调 查 方 法 与 注 意 事 项 , 以 及 如 何 撰 写 调 查 员

7、手 记 等 相 关 知 识 。为避免问卷设计中的疏漏和不当, 7月22日调查员在海淀街道立新社区进行了30份问卷的试调查,根据调查员试调查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对问卷进行了必要的修改;针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等特点,我们特别将问卷内容尽量浓缩,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多的相关信息。7月23日至8月7日,调查员在16个街乡镇进行了一对一的问卷填答与访谈。平均填答每份问卷的时间为10分钟,平均访谈时间为20分钟。三、结果与分析(一) 被访老人的特点304位被访老人中,年龄在60岁至79岁之间的老人253位,占总样本的83.2%(表A-1);80-89岁的49人,占16.1%;90岁以上的老人2人(其中92

8、岁1人,101岁1人),占总样本的 0.7 %;被访老人的民族分布是:汉族298人,回族3人,满族2人,1人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个民族。被访老人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其中128人未上过学或上学时间不到半年,占被访老人的42.1%,其次是上学1-4年的老人占22.7%,上学10年及以上的仅占3.6%(表A-2)。 年龄组 人数 (%) 年 0 1-4 5-6 7-9 10+ 合计60-69岁 111 36.51 人数 128 69 42 54 11 30470-79岁 142 46.71比重(%)42.1 22.7 13.8 17.8 3.6 100.080岁以上 51 16.78合计 304 100

9、表A-1 年龄分布 表A-2 上学年限分布由于海淀区地处城乡结合部,60岁前主要生活在农村的职业填写为农民,生活在城区,以做家务为主没参加社会工作的,职业填写为家务。数据显示,被访老人60岁前的职业是农民和家庭妇女的占56.2%,工人占13.2%,专业技术人员占3.9%,其他占23.7% (表A-3)。居住在不同街道的老年妇女以往工作的类别略有差异。例如,居住在苏家坨镇、上庄镇、东升乡和香山街道的妇女绝大多数曾务农。而居住在西三旗街道和北太平庄街道等8街道的老年妇女则有相对多的人曾从事过专业技术、管理等职业(A3-1)。60-69岁组的老年妇女中曾为农民的比例最高,年龄更大的老年人则多是亦农亦

10、做家务(表A-4)。这种现象可能与被调查老年妇女曾居住的区域有关,也可能与家庭劳动力结构及对劳力需求的变化有关。人数 %专业技术 12 3.9行政管理 5 1.6教师或医生 1 .3商业服务 3 1.0工人 40 13.2农民 108 35.5家务劳动 63 20.7其他 72 23.7合计 304 100.0表A-3 老人60岁前的职业分布街道分组 合计苏家坨,上庄,东升,香山西三旗羊坊店,曙光,海淀北太平庄等8街道人数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专业技术 2 6.5 2 3.6 7 6.4 11 3.6行政管理 1 .9 1 3.2 3 2.8 5 1.6教师或医生 1 .9

11、 1 .3商业服务 2 3.6 1 .9 3 1.0工人 3 2.8 9 29.0 8 14.5 20 18.3 40 13.2农民 87 79.8 8 25.8 5 9.1 8 7.3 108 35.5家务劳动 10 9.2 4 12.9 18 32.7 31 28.4 63 20.7其他 8 7.3 7 22.6 20 36.4 38 34.9 73 24.0合计 109 100.0 31 100.0 55 100.0 109 100.0 304 100.0A 3-1 不同社区老人60岁前职业分布年龄组60-69岁 70-79岁 80岁以上人数 % 人数 % 人数 %专业技术 4 3.6

12、8 5.6 0 .0行政管理 4 3.6 1 .7 0 .0教师或医生 0 .0 0 .0 1 2.0商业服务 0 .0 3 2.1 0 .0工人 13 11.7 19 13.4 8 15.7农民 62 55.9 31 21.8 15 29.4家务劳动 11 9.9 41 28.9 11 21.6其他 17 15.3 39 27.5 16 31.4合计 111 100.0 142 100.0 51 100.0表A-4 不同年龄组的老人60岁前的职业分布与以往从事的职业不同,在被访老人中,有81%的老人回答现在仍然从事家务,照料家中其他老人或孩子,以及做志愿者等劳动。其中多数人以做家务为主,占现

13、在还参加劳动者的65.4%;照料孩子或老人的次之,占22.3%(表A-5)。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大,照料孩子或其他老人的比例逐渐下降,做家务的比例却逐步上升。可以看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家中需要照料的家人在减少或她们照顾他人的能力有所下降,她们多以料理自己的生活为主。低龄老年妇女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身体条件较好,因而她们中相对多的人为社区服务、兼当志愿者(表A-5-1)。居住在不同社区的老年人现主要从事的劳动或工作的种类也略有差别。例如,在“羊坊店,曙光,海淀”三个街道的被调老年妇女做家事的比例相对其他几组居住地的老人要低,参与“其他”类活动的比例相对高。而“西三旗”、“北太平庄等8个街道”的

14、老年妇女参与社区活动的比例高,达到了将近10%(A-5-2)。人数 %家务 170 65.4照料孩子或老人 58 22.3种地/外出打工 4 1.5社区服务/义务服务/志愿者 15 5.8其他 13 5.0合计 260 100.0表A-5 老人现在主要从事的劳动/工作年龄组60-69岁 70-79岁 80岁以上人数 % 人数 % 人数 %家务 62 59.0 80 67.2 28 77.8照料孩子或老人 29 27.6 27 22.7 2 5.6种地/外出打工 3 2.9 1 .8 0 .0社区服务/义务服务/志愿者9 8.6 6 5.0 0 .0其他 2 1.9 5 4.2 16.7合计 1

15、05 100.0 119 100.0 36 100.0表A-5-1 不同年龄组老人现在主要从事的劳动/工作街道分组 合计苏家坨,上庄,东升,香山西三旗羊坊店,曙光,海淀北太平庄等8街道 人数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家务 63 67.0 21 67.7 30 58.8 56 66.7 170 65.4照料孩子或老人 25 26.6 5 16.1 11 21.6 17 20.2 58 22.3种地/外出打工 4 4.3 4 1.5社区服务/义务服务/志愿者1 1.1 3 9.7 3 5.9 8 9.5 15 5.8其他 1 1.1 2 6.5 7 13.7 3 3.6 13 5.

16、0合计 94 100.0 31 100.0 51 100.0 84 100.0 260 100.0表A-5-2 不同社区老人现在从事的劳动老年妇女的婚姻状况具有明显的年龄差异。随着被访老人年龄的增大,丧偶率逐步上升。60-69岁组的丧偶率为22.5%, 80-89岁组上升到78.4%(表 A-6)。304位被访老人中159位老人的配偶健在,占52.3%;其中有116位老人的配偶年龄比她本人大。这些老人的老伴的身体情况是,各年龄组健康的比例都处于30%左右,有慢性病,但生活可以自理的比例在37%-48%之间;老伴需要照料的比例尽管总体上在13.2%,但年龄使这一比例由60-69岁的12.5%上升

17、到80岁以上的26.3%(表A-7)。从女性老人年龄分组还可以明显看出,随着女性老人年龄的增长,其老伴的身体状况有明显下降的趋势,健康和生活能自理的比例在下降,完全需要照料或部分需要照料的比例在上升,从60-69岁组的19.8%上升到80岁以上组的36.4%(表A-8)。年龄组60-69岁 70-79岁 80岁以上合计人数 % 人数 l % 人数 % 人数 %已婚,并与老伴住在一起 84 75.7 60 42.3 11 21.6 155 51.0已婚,不与老伴住在一起 2 1.8 2 1.4 4 1.3丧偶 25 22.5 80 56.3 40 78.4 145 47.7合计 111 100.

18、0 142 100.0 51 100.0 304 100.0表A-6 被访老年妇女婚姻状况老伴年龄组60-69岁 70-79岁 80岁以上合计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健康 19 33.3 24 28.9 6 31.6 49 30.8有慢性病,但生活可以自理 26 45.6 40 48.2 7 36.8 73 45.9体弱有病,部分需要照料 7 12.3 9 10.8 5 26.3 21 13.2完全需要照料 5 8.8 10 12.0 1 5.3 16 10.1合计 57 100.0 83 100.0 19 100.0 159 100.0表A-7 老伴的身体状况被访老人年龄组60

19、-69岁 70-79岁 80岁以上合计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健康 28 32.6 18 29.0 3 27.3 49 30.8有慢性病,但生活可以自理 41 47.7 28 45.2 4 36.4 73 45.9体弱有病,部分需要照料 8 9.3 14.5 4 36.4 21 13.2完全需要照料 9 10.5 7 11.3 16 10.1合计 86 100.0 62 100.0 11 100.0 159 100.0表A-8不同年龄被访老人的老伴的身体状况(二)子女数量224位老人儿女双全,占73.7%;有1个以上的儿子的比例为89.7%(表A-9),有1个以上的女儿的比例为8

20、7.4%(表A-10);99%的被访老人有1个以上的子女,125位被访老人有4个及以上子女,占41%,只有3位老人没有子女(表A-11)。表A-9 儿子数量 表A-10 女儿数量 表A-11 子女总数人数 % 人数 % 人数 %0 31 10.3 0 37 12.6 0 3 1.0儿子数1 112 37.3女儿数1 114 38.8孩子数1 20 6.92 99 33.0 2 89 30.3 2 72 24.83 44 14.7 3 38 12.9 3 70 24.14 13 4.3 4 12 4.1 4 75 25.96 1 .3 5 4 1.4 5 33 11.46 11 3.87 5 1

21、.78 1 .3(三) 居住安排被调查的老年妇女中,目前有46位老人独居。随着年龄的增长,独居的比例有所上升,由60-69岁组的6.3%增长到80岁以上组的20%左右(表B-1)。63位老人仅与配偶一起居住,即个人独居和老人夫妇2人独居的共106人,占34.9%;197人与家人同住,其中49人与配偶,子女和孙子女三代同堂。293位 老 人 有 不 同 住 的 子 女 , 占 96.4%; 285位 老 人 有 不 同 住 的 孙 子 女 , 占 93.8%。 即 使老 人 的 子 女 或 孙 子 女 不 与 老 人 住 在 一 起 , 他 们 中 38.2%与 老 人 住 在 同 一 街 道

22、或 村 , 在 外 省 市的 仅 有 2%左 右 ( 表 B-2) 。 这 种 居 住 安 排 保 证 了 老 人 与 子 女 保 持 经 常 联 系 和 接 触 。年龄组60-69岁 70-79岁 80岁以上人数 % 人数 % 人数 %0 7 6.3 29 20.4 10 19.61 34 30.6 47 33.1 15 29.42 16 14.4 14 9.9 11 21.63 21 18.9 33 23.2 15 29.44 26 23.4 17 12.0 0 .05 4 3.6 1 .7 0 .06 1 .9 0 .0 0 .07 2 1.8 0 .0 0 .08 0 .0 1 .7

23、0 .0合计 111 100.0 142 100.0 51 100.0表B-1 与老人同住的人数子女 孙子女人数 % 人数 %本街/村 121 39.8 116 38.2本区/乡 100 32.9 97 31.9本市/县 65 21.4 67 22.0外省市 7 2.3 5 1.6合计 293 96.4 285 93.8表B-2 不与老人同住的子女、孙子女最近的居住地为了解老人的居住特点,调查问卷特别询问了老年人理想的居住安排。结果显示,老人的回答认为理想的居住安排为独居或与配偶居住的占60.9% (表 B-3),而在这些人中近72%的老人在意子女是否住在附近。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最好自

24、己或与老伴独立居住,而子女又不要离得太远;304人中只有1人希望住养老院,不到被调查老人的1%(表B-3)。在所调查的不同社区里, “羊坊店、曙光、海淀” 三个街道社区的老年妇女希望与子女共住的比例最低(32.7%);“苏家坨、上庄、东升和香山”四个街、乡、镇的村和社区的老年妇女希望与子女共住的比例最高(43.1%),两者相差10个百分点。苏家坨镇、上庄镇、东升乡、香山街道居民基本都是农民构成,老人更愿意有子女、孙子女生活在身边,或住在一起能更方便为子女照顾孩子或做家务。人数 %独居或与配偶居住,子女住的远近无所谓 52 17.1独居或与配偶居住,子女住在远近有所谓 133 43.8与子女同住

25、 115 37.8敬老院、老年公寓或福利院 1 .3不知道 3 1.0老人希望哪种居住方式合计 304 100.0表B-3 老人希望哪种居住方式从老年人实际居住的环境来看,273位老人有自己的单独住房或卧室,没有单独住房或卧室的31人,占被访老人的10.2%。187人住楼房,111人住平房,住危房的6人,占被访老人的2%。68.5%的老人住房的所有权属于本人或配偶(表B-4),19.2%老人住的是所有权属于子女或孙子女的房子;38位老人住房的所有权属于单位或他人。本人 配偶 子女 孙子女 其他 合计人数 106 102 57 1 38 304% 34.9 33.6 18.8 .3 12.5 1

26、00.0表B-4 老人现在住房的所有权老年人所拥有的住房13.2%为购买的商品房,他们多数是因拆迁等原因才有条件购买房子的。48.7%的老人购买了单位分配的公房;租住和借住的占少数(表B-5)。绝大多数被访老人有住房保障,特别是自己拥有住房所属的老人。然而拥有住房并不代表所有的老年人对现有的居住条件感到满意。当然,在这一调查中60%以上的受访老人对现住房还是满意的,对现住房不满意和说不清的占38.8%(表B-6)。购买 自建 继承 购公房 出租 借住 合计 满意 不满意 说不清 合计人数 40 91 1 148 21 3 304 人数 186 75 43 304% 13.2 29.9 .3 4

27、8.7 6.9 1.0 100.0 % 61.2 24.7 14.1 100.0表B-5 老人现在住房来源 表B-6 对现在的居住条件是否满意(四) 经济状况女性老年人中,主要的经济来源是配偶退休金的比例最高,其次是政府资助(表C-1);所有经济来源按频数统计,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政府资助(186人)、配偶工资/退休金(113人)、子女(107人)。老年妇女本身有退休金的较少(表C-2)。调查中可以看出,老人将市、区、乡各级政府组织和居委会、村委会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给予的经济帮助都视为政府资助。在经济来源中有政府资助的186位老人中73位是农民,占该人群的比例最高。这说明老人所在的乡或村一级的经

28、济比较富裕,老年人可以每月享受到一定数额的生活津贴或退休金。因为海淀区农村地区各村根据各自经济状况的不同,每月给老年农民妇女发放金额不等的生活费,重要节日发放生活用品、每年组织一次妇女病普查,这一结果也可以从表C-1-1中表现出来。在这张表中的“苏家坨、上庄、东升和香山”地区是海淀区内农民集中的地区,这一地区老年妇女主要经济来源为政府的比例高达30%以上,而在普通居民区的“北太平庄等8街道”老年妇女经济主要依靠政府的比例仅为17%。被访老人对于经济状况的自评显示,超过一半的老人反映其生活来源勉强够用,比例为55.1%;29.4%的老人反映不够用,15.5%的老人反映够用(表C-3)。退休金配偶

29、退工资/退休金子女资助 政府资助自己劳动/工作所得其他 合计人数 51 86 56 64 3 44 304% 16.8 28.3 18.4 21.1 1.0 14.5 100.0表C-1 老人现在的主要经济来源街道分组苏家坨,上庄,东升,香山西三旗羊坊店,曙光,海淀北太平庄等8街道合计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退休金 15 13.8 13 41.9 3 5.5 20 18.3 51 16.8配偶工资/退休金 24 22.0 3 9.7 25 45.5 34 31.2 86 28.3子女资助 16 14.7 5 16.1 16 29.1 18 16.5 55 18.1政府资

30、助 33 30.3 8 25.8 6 10.9 18 16.5 65 21.4自己劳动或临时工作所得1 .9 1 1.8 1 .9 3 1.0其他 20 18.3 2 6.5 4 7.3 18 16.5 44 14.5合计 109 100.0 31 100.0 55 100.0 109 100.0 304 100.0表C-1-1 按居住地分的老人现在的主要经济来源退休金配偶退工资/退休金子女资助 政府资助其他亲属资助自己劳动/工作所得其他 合计频数 54 113 107 186 2 8 97 304比重(%) 17.8 37.2 35.2 61.2 0 .6 2.6 3.2 100表C-2 老

31、人现在所有的经济来源生活来源是否够用 人数 %够用 47 15.5勉强够用 167 55.1不够用 89 29.4合计 303 100.0表C-3 老人的生活来源是否够用虽然这些老人生活得并不富裕,但其中有很多老年人在家庭经济开支方面有主导权。半数多的老人能够对家庭的主要开支和所有开支做主(占50.3%),对任何事情都不能做主的有55人,仅占18.1%(表C-4)。在自己有退休金的老人中,能对家庭主要开支和所有开支做主的比例最高,占自己有退休金的老人的66.7%,而在经济来源主要依赖配偶工资或退休金的老人中,对家庭任何开支都不能做主的比例最高,占该人群的25.6%。一些主要家庭开支由我做主所有家庭开支由我做主非主要家庭开支由我做主只能对自己的开支做主对任何开支都不能做主不知道 合计人数 81 72 56 55 4 304% 26.6 23.7 11.8 18.4 18.1 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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