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门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就近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2 号)和江门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方案(20162018 年)(江府函2016170 号)文件精神,结合江门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
2、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 2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大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医疗供给,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城乡、区
3、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江门。(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 35 年努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格局科学合理,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 2019 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任务,城乡、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基层人才缺乏等瓶颈问题基本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县级医院“龙头”作用明显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站全面达标,部分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通过“医联体”试点建设基本达到中等县级医院水平,城市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
4、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纵向梯次帮带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全市县域内住院率达到 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 3 到 2021 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率先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公平均等享有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二、主要任务(一)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县级医院和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任务,直接影响全市深化医改事业的成效。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对基本医
5、疗卫生服务领域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政府投入要重点用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明确公共卫生机构的公益属性,落实财政保障投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慢病防治、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工作完成 4 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
6、安排。(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负责)(二)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增加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规模和数量,原则上新增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重点下沉基层。2020 年县办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 1.8 张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 0.9 张以上;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数达到 2.8 人、注册护士数 3.5 人、公共卫生人员数 1 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3 人。各市、区依据常住人口原则上设置 1 所县办综合性医院、1 所县办中医院和 1 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
7、育技术服务机构。各市至少有 2 所二级甲等医院,80 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市可建设 1 所三级医院。40 万以下常住人口的市、区举办的中医院,按县级人民医院的标准予以建设提升。各市妇幼保健机构按二级标准予以建设提升。40 100 万常住人口的市、区应选择一所中心卫生院升级为中等水平的县级人民医院,100 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市、区应选择两所中心卫生院升级为中等水平的县级人民医院,作为县域次级基本医疗卫生中心。结合我市实际,新会区人民医院、台山市人民医院按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新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 5 育服务中心、台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建设;台山市、鹤山市和恩平市各选定 2
8、 个镇(街道)基层医疗机,新会区、开平市各选定 3 个镇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分院,按二级医院的标准完成建设,作为县(市、区)域次级基本医疗卫生中心。每个镇办好 1 所达到标准化建设上限的乡镇卫生院。根据距离、服务人口需求、医疗资源配置等因素综合考虑,重新合理布局设置中心卫生院,实行分类建设,分类管理。人口较少、距离县城较近,或县级公立医院周边的乡镇,只设一般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多的镇,或距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的偏远区域设置中心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 310 万居民规划设置 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 1 所公办民营(公办公营)卫生站。坚持政府主办,完
9、善机构,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职能。原则上各市、区均应设立 1 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区应至少在 1 所以上综合医院或慢病防治机构建设配备有床位的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 100 万的市、区应建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新会区、开平市第三人民医院按照二级精神病医院设置。台山市要规划建设一所精神病医院。有条件的市、区可规划设置 1 所一级精神病医院,未设置精神病医院的,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精神科。 6 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检查机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辐射全市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计生局,各市、区政府负责)(三
10、)明确县域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救治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工作;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承担县域内一定的人才培训任务。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开展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
11、。到 2019 年,全部中心卫生院能够开展所有一级和部分二级手术,一般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所有一级手术;全部乡镇卫生院具备住院分娩服务能力,规范设置中医药诊疗服务区;中心卫生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成 12 个特色专科。 7 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中医药服务、康复等工作。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市卫
12、生计生局负责) (四)实施紧密型“医联体”管理。推动县级医院与县域内相对集中片域的乡镇卫生院组建成紧密型“医联体”,在保持试点分院行政建制、财政供给机制、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医联体”内行政管理、业务、财务、药品和人员等“五个统一”。通过以县级医院带动乡镇卫生院发展的方式,使县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其中,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各选定 2 个镇(街道)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县级医院的分院,10 个试点分院按二级医院的标准建设,并于2017 年 10 月底前基本建成;同时,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服务建设,推进医保支付
13、方式改革以及分级诊疗的实施,并以医联体为载体,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人才培养和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等措施,完善县级医院与试点分院的分工 8 协作机制,促进医联体框架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机制的建设。2017 年底前,落实增设 6 个试点建设,其中新会区、开平市各增设1 个“医联体”试点,实施紧密型“医联体”管理;蓬江区、江海区各建设 2 个“医联体”试点,结合实际情况,探索与市直医院组建多种模式医疗联合体。各市、区不断总结推广“医联体”试点工作,并结合自身情况,大胆创新,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横向整合,进一步扩大“医联体”的覆盖面,实现县域内全覆盖。“医联体”分院院长可由各市、区
14、卫生计生局会同县级医院派任或公开招聘,并建立“医联体”分院院长考核机制;“医联体”内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并根据政策规定和服务需求实行人员双向流动。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卫函20141137 号)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含低价药品目录)”,结合以满足辖区居民用药需求为导向,扩大“医联体”试点分院用药目录,确保用药衔接,并制订统一配送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医联体”的医保配套政策,提高试点分院医保定额,探索推行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的医保费用“总额预付、
15、结余奖励、超支分担”制度,引导建立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医 9 联体内上转、下转视为同一医疗过程,上转病人只支付起付线差额部分,下转病人减免挂号费、不再设起付线。在起付线设置及标准、首诊机制、转诊流程、报销比例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在基层就诊。(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区政府负责)(五)强化县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根据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合理划分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要求,在探索整合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和设备配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
16、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强化县办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防治合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和服务内容,推动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预防接种、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病人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网信统筹局,各市、区政府负责)(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0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扬帆
17、计划”等有关项目,加大基层医疗卫生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启动县级医院人才培训计划,分批轮训县级医院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依托江门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和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加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力度,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模。继续实施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计划。委托江门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产科医师、助产士培训项目,解决产科、儿科医生短缺问题。开展预防接种、现场流行病、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疾控骨干人员全员培训,加大精神医师转岗培训力度。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财政补助力度。从 2017 年起,市财政按编制数核发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费。提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标准,2017 年达到每村卫生站每年 2 万元。从 2017 年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逐步提高山区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2017 年补助标准从每月 50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800 元,2018 年达到人均每月 1000 元。(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