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源市龙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送 审 稿龙川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一月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原则 .2四、规划范围 .3五、规划期限 .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形势 .4一、土地利用现状 .4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5三、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任务和目标 .8一、土地利用规划任务 .8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0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10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4一、耕地保护 .14二、基本农田保护 .15第六章 节约集约
2、利用建设用地 .17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7二、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潜力挖掘 .17三、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引导 .18四、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18五、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19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0一、允许建设区 .20二、有条件建设区 .20三、禁止建设区 .21四、限制建设区 .21第八章 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23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3II二、一般农地区 .24三、林业用地区 .24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25五、独立工矿区 .25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26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26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27第九章 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28一、中心
3、城区土地利用 .28二、乡镇土地利用 .31第十章 土地整治与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35一、土地整治 .35二、重点建设项目 .38第十一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40一、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40二、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0第十二章 近期规划 .44一、近期土地利用目标 .44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4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6一、加强规划的整体控制性作用 .46二、健全规划实施管理 .46三、合理实施土地整治工程 .47附 表 .49附 图 .641第一章 总 则一、规划目的本规划旨在合理利用和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
4、 实广东省河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 )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严格 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统筹协调 、合理安排各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以及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为创建环境优美、历史悠久的旅游城市和广东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奠定坚实基础。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改通过后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 年 3 月 1
5、 日起施行);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43 号);5、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 号);6、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 号);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 号);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 号);2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10、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
6、告(2009 年第 26 号);11、广东省河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2、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三、规划原则(一)依法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县域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二)统筹兼顾统筹考虑经济、社会、资源、 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安排土地资源的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三)上下结合同步编制县、镇两级土地利用
7、总体规划,在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布局和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与上级规划协调衔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施落实。(四)充分协调加强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等部门规划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形成规划实施的合力,保障规划实施。(五)公众参与规划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3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证、公示等手段,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四、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龙川县行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老隆镇、义都镇、佗城 镇、 鹤市镇 、黄布 镇、紫市镇、通衢 镇、登云 镇、丰
8、稔镇、四都镇、铁场镇、龙 母镇、田心镇、黎咀 镇、黄石镇、赤光 镇、 迴龙镇、新田镇、车田镇、岩镇镇 、麻布 岗镇 、贝岭镇、细坳镇、上坪 镇、 鹤畲林场、坪山林场和红星林场,土地 总面积 308131 公顷。五、规划期限本规划以 2009 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 2010-2020 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 2015 年, 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形势一、土地利用现状2009 年,龙川县土地总面积为 308131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279465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90.70%;建设 用地面积为 177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76%;其他土地面积为 10
9、907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3.54%。龙川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详见表 2-1。表 2-1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地 类 面积(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 比重( %) 占一级地类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308131 100.00 -耕地 39172 12.71 14.02园地 6334 2.06 2.27林地 222832 72.32 79.74其他农用地 11127 3.61 3.97农用地合计 279465 90.70 100.00城镇用地 956 0.31 5.38农村居民点用地 9831 3.18 55.36采矿用地 201 0.07 1.13城乡建设用地小计 10988 3.56 6
10、1.87铁路用地 389 0.13 2.19公路用地 1035 0.33 5.83水库水面 3643 1.18 20.52水工建筑用地 109 0.04 0.61交通水利用地小计 5176 1.68 29.15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724 0.23 4.07特殊用地 871 0.29 4.91其他建设用 地小计 1595 0.52 8.98建设用地合计 17759 5.76 100.00水域 4043 1.31 37.07自然保留地 6864 2.23 62.93其他土 地合计 10907 3.54 100.00注:数据来源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2010 年 3 月 11 日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11、),土地分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 号)、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编制规程和关于印发县级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 222 号)的要求进行转换后的土地规划分类;2009 年龙川 县可调整地类面积为 222 公顷。5(一)农用地农用地中,以林地为主,面积 222832 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比例达79.74%,主要分布在北部枫树坝水库周边城 镇以及县域东南部城镇;全县耕地面积 39172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为 14.02%,主要分布在中部丘陵地区、沿东 江和韩江流域地势较平坦地区;园
12、地和其他农用地较少,面积分别为 6334 公顷、1112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分别占 2.27%、3.97%,主要穿插分布在耕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之间。(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面积 10988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为 61.87%。城乡建设用地中以农村居民点用地最多,面 积达 9831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为 55.36%,主要分布在 车田镇、铁场镇、赤光镇、麻布岗镇、老隆 镇、丰稔 镇 和通衢镇等镇;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157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为 6.51%,主要分布在老隆 镇、佗城镇、通衢镇和登云镇等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 5176 公顷,占建设用
13、地面积比例为 29.15%,主要分布在河源至梅州高速公路、国道 205 等交通干道沿线,以及枫树坝水库库区和其他中小型水库库区等区域;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 1595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为 8.98%,主要分布在老隆 镇、佗城镇、紫市镇、鹤市镇、 龙母镇 和铁场镇等镇。(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自然保留地面积 6864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比例为62.93%,主要分布在北部城镇和东南部城镇 ;水域面积 4043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比例为 37.07%,主要分布在东江、 韩江等江河流域。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耕地保护难度较大62009 年,龙川县耕地面积为 39172 公顷,户籍总人口
14、达 93.74 万人,人均耕地面积仅 0.04 公顷/人(0.62 亩/人),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 0.053公顷/ 人(0.80 亩/人)的警戒线标准,人地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龙川县作为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大量工业企业将进驻龙川县,建设用地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加大,将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为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必须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力度。但龙川县属于丘陵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布局分散,且规模 较小,通 过 土地整治工程大规模补充耕地的难度大。此外,龙川县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属于劳动力流出地区,部分交通不便、山林区的耕地抛荒现象较严重,
15、进一步加剧全县耕地保护的压力。(二)土地利用效益偏低龙川县农业尚未形成规模效益,农产品的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普遍较低。此外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灌溉条件较差,农产品产量不高。建设用地方面,城镇建筑层数低,容积率小,存在部分土地闲置现象,2009 年地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3 万元/公顷,与广东省平均水平相比,土地利用效益不高;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布局分散、盲目扩张、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以及空心村等现象,土地资源浪费较严重。三、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面临的机遇1、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为土地科学管理指明了方向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全社会保护资源意识进一步提高,保护资源、节约 集约利用资源
16、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各行各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的协调,实现人地关系7和谐发展。 2、严格土地管理政策,提供了规划实施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对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作出了相关规定。广东省委省政府于 2009 年 2 月印发了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拓展用地空间的创新举措。相关政策的出台将为龙川县扭转用地粗放浪费的势头提供指导,有利于龙川县土地利用效益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用地紧
17、张的问题。(二)面临的挑战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规划期间,随着广东省对粤东北地区发展政策的实施,以及珠三角“ 双转移” 政策的 继续推进 ,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 移工业园和新城区的建设,龙川县建设用地需求将大幅增加,但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建设用地矛盾进一步突出。要实现龙川县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顺利承接珠三角转移产业,必须采用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开展“ 三旧”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2、生态资源与用地布局的矛盾加剧龙川县山地多,水资源和林业资源丰富,具有广东省第二大水库枫树坝水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面积较大,是香港、深圳市、广州市等城市的供水水源地之一,是东江上游重要的生态网络屏障区。随着龙川县交通、水利设施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以及工业园区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山区林地造成一定的切割和破坏。如何在保护生态资源、加快发展全县经济社会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工业等,将是全县规划期间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