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招待用餐管理制度第一章 原则第一条 基本原则。客户服务部既要以适量、节约为原则,对客户的招待用餐进行管理,又要使客户得到热情、周到、安全的用餐招待服务。第二条 招待过程中的客餐,应按规定安排份餐;特殊情况需要宴请时,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批准。第三条 客户服务部经理出面接待的客人,由专门的客户关系专员负责客户接待工作的具体安排,包括订餐规格、陪餐人数等方面的安排。第四条 由客户服务部接待的客人进餐时,客户服务部经理一般不陪同;特殊情况需要客户服务部经理作陪时,其费用仍由客户服务部负责结算。第二章 标准第五条 客户服务部宴请重要客户的标准(中、西餐采用统一标准)。1、 由客户服务部经理出面举办的宴请,可以到公司指定的餐厅举行,每人每餐150200元。2、 有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出面宴请,每人每餐控制在100元之内,特殊情况可以到公司指定的餐厅举行。3、 冷餐、酒会、茶会,每人每次分别为100元、85元、60元。4、 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组织客户到郊区参观、游览,需要在外用餐时,每人每餐控制在75元以内。5、 客户服务部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