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不同类型的学习第一节 知识的掌握 知识的传递是人类藉以交流和继承认识成果,取得间接经验的一种学习形式。在教学条件下,知识的传递由教师和学生双方的协同活动构成。在协同活动的过程中,教师的任务在于传授或输送知识,学生的任务在于掌握或接受知识。教师、学生与知识是传递系统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教师与学生分别为传授与掌握的主体,知识则是在授与掌握的客体。 所谓掌握,即占有传授的知识。知识的掌握即知识的占有。知识的占有意味着知识已成为自己的精神财富,能用来分析与解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定向。只有学生占有了知识,才达到了传递的目的,完成了传递的职能。 在课堂的教学中,知识的掌握,不必重复前人创立这种知识时的全部过程。正如前苏联心理学家鲁宾斯坦所说:“真正的掌握知识,在原则上也就是由教学论、教学法、教师所创立的特殊的使其简单化的条件中的那种认识过程。” 参见冯忠良:智育心理学,9-10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虽然如此,知识的掌握过程并不简单,知识本身及其传递的特点决定丁这一过程的复杂性。 一、什么是知识 (一)知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