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2015版) 培训材料2015年 5月目录一 、关于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2015版)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篇三、高校助学贷款篇2 为适应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和业务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我行完善 IT系统功能、优化制度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的新要求,并在充分征求分行、各级资助中心 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 完成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 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部分 是资助中心与 开发银 行合作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南,同时也是省级资助中心和分行指导、培训县级资助中心和各高校的业务政策依据和教材3一、关 于 国家助学贷款 操作规程( 201
2、5版) 一、前言(一)巩固机制建设成果,推动建立 “县政府 乡镇政府 村(居)委会 ”、 “县级资助中心 高中 乡镇中心校 ”多级联动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系和催收机制。增加对高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工作要求,构建 “校地联动 ”工作机制。探索发挥市级资助中心的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作用。修订完善首次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级资助中心的开办条件。(二)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额度上限,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上限由 6000元上调至 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上限由 6000元上调至 12000元,并更新还
3、款案例。取消合同签订环节捺印要求。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流程中增加公示环节。 (三)拓宽还款渠道,增加通过 POS机刷卡还款使用规定和操作要求。4二、修订说明一、关 于 国家助学贷款 操作规程( 2015版) (四)进一步优化还款流程,取消提前还款申请时间的限制。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在还款日前随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主动还款功能或 POS机刷卡还款。(五)完善贷后管理,进一步明确县级资助中心和高校资助中心贷后管理工作内容,增加贷后监控工作内容和征信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具非恶意欠款证明的工作流程,取消县级(高校)资助中心的专户报告。(六)为指导确定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的县级资
4、助中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增加档案电子化工作要求,明确电子档案范围和归档流程。(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更新文件列表、网址电话和部分附件表格。5二、修订说明一、关 于 国家助学贷款 操作规程( 2015版) 6二 、 生源地助学贷款篇基本要求申请受理贷款发放贷后管理本息回收其他工作 省级领导小组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p 办公场所p 办公经费p 人员配备 1:500p首次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有编办文件、法人代表任命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县级合作协议7二、 生源地助学贷款篇 基本要求一、机构建设 建立 合作机 制签订 合作协议 明 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5、款合作机制 夯实机构建 设 落实风险补偿金奖励返还和亏空分担机制 落实考核评价 机制开展 对县级资助中心和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的考核评价工作 建立诚信宣传教育机制 推动 建立 “校地联动 ”机制和多级联动管理机制推动建立 “县政府 乡镇政府 村(居)委会 ”、 “县级资助中心 高中 乡镇中心校”多级联动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系和催收机制。8二、 生源地助学贷款篇 基本要求二、机制建设调整内容 新增内容调整首次开展生源地业务的县中心开办条件 :1.有 县级资助中心法人代表任命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明(第二条);2.县级人民政府、县级资助中心和有关分行签订的县级合作 协议(第四条)。( P3,第一
6、章,第一节)(一)进一步 发挥市级资助中心的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作用 。(二)省级资助中心 要会同开发银行分行开展对高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推动 建立校地联动机制和多级联动管理机制 。( P4,第一章,第二节)9二、 生源地助学贷款篇 基本要求2015版规程修订内容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资助厅 2012 1号)规定, “为减轻贷款办理期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提高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各地应积极推进学生贷款资格 预认定 工作,于受理启动前确定高中应届毕业生符合资助政策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名单 ”。 目标: 受理工作前移,提高受理效率,缓解高峰 压力, 提高贷前审查准确性 范 围: 户籍地 与 就学地相同 且 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 的高中应届毕业生10二、 生源地助学贷款篇 申请受理一、高中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