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创新型榆林建设, 促 进 榆 林 经 济 由 资 源依 赖 型 向 创 新 驱 动 型 转 变 ,培 育 经 济 发 展 新 动 能 ,特 制 定如 下 意 见 。一 、 创 建 国 家 创 新 型 城 市 , 打 造 全 球 一 流 高 端 能 源 化工 基 地1.科 技 创 新 “三 步 走 ”根 据 省 委 、省 政 府 建 设 “两 城 十 园 一 港 多 点 ”战 略 布局 中 建 设 榆 林 国 家 创 新 型 城 市 试 点 的 发 展 思 路 ,以 及 榆林 市 委 、市 政 府 关
2、 于 打 造 “三 区 一 高 地 ”战 略 部 署 ,提 出 榆林 市 科 技 创 新 “三 步 走 ”方 针 ,要 瞄 准 经 济 建 设 主 战 场 ,不 断 加 强 经 济 由 资 源 推 动 向 创 新 驱 动 转 型 发 展 ,使 榆 林成 为 具 有 全 国 影 响 力 的 新 型 资 源 型 城 市 率 先 转 型 发 展 的示 范 基 地 ,成 为 辐 射 带 动 陕 、甘 、宁 、蒙 、晋 五 省 接 壤 区 的区 域 能 源 化 工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建 成 全 球 一 流 的 高 端 能 源化 工 基 地 和 国 家 可 持 续 发 展 议 程 创 新 示 范
3、区 。第 一 步 :到 2020年 ,科 技 创 新 动 力 、活 力 和 能 力 明 显增 强 ,区 域 能 源 化 工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建 设 初 具 规 模 ,国 家 创新 型 城 市 示 范 作 用 凸 显 。第 二 步 :到 2030年 ,成 为 五 省 接 壤 区 协 同 创 新 共 同 体的 核 心 支 撑 区 ,全 国 资 源 型 城 市 转 型 科 技 创 新 示 范 功 能进 一 步 强 化 ,进 入 国 家 创 新 型 城 市 行 列 。第 三 步 :到 2050年 ,成 为 西 部 地 区 一 流 的 创 新 区 域 ,成 为 全 球 能 源 化 工 技 术 创
4、 新 的 名 片 ,建 成 全 球 一 流 的 高端 能 源 化 工 基 地 。2.提 升 主 要 创 新 指 标到 “十 三 五 ”末 ,全市科技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公众基本科学素养水平显著提高,万名就业人员中从事R&D人员数量达到60人,百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件,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能力全面提升。全社会R&D经费 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3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高技术产业当年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1%,
5、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达到10亿元以上。国家级、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3个,其中国家级3个,建设星创天地50个,其中国家级10个,建成1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人才等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与主导、支柱产业相匹配的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科技体制与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3.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全力推进榆林高新区、榆林经济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端产业核心功能区建设,支持榆林高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特色科技园区,府谷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榆林各县区精细化、差异化创新发展,形成功能清晰、导向明确、秩
6、序规范的发展格局。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园区,在各县区全面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榆阳、横山高新区(辐射神木锦界工业区)重点开展现代服务业、特色轻纺、新型煤化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端技术研究与示范,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信息产业,以及为城市服务的都市农业技术引进与创新,加大种业技术创新,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促进集大型企业集团、高校、院所等国内外一流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为一体的高新科技城的技术研究与示范;神木、府谷高新区重点推进煤炭绿色安全高效开采、能源深度转化技术创新和推广,打造全球一流的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兼顾矿区生态农业技术集成与创新;定边、靖边高新区重点开展油气化工
7、技术集成与示范,加快光伏、风能等大型基地建设,突出光伏、风能装备制造业技术集成与示范,同时深度挖掘区域特色资源,促进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米脂、绥德、清涧、佳县、子洲、吴堡六县,依托现有农业科技园区,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与推广,加大小杂粮、山地苹果、红枣、黄芪等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二 、 构 建 具 有 竞 争 力 的 特 色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体 系4.发展现代能源化工的高端化、多样化、高效清洁化技术以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油炼化一体化为抓手,加快引进吸收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甲醇制聚甲氧基二甲醚、醋酸制乙醇、电石炉尾气制乙二醇技术应用与示范,攻克
8、煤焦油制精细化学品、高等级碳素材料、芳烃产品高级润滑油等分级分质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提升和改造兰炭产业技术研发和开拓兰炭基吸附材料、功能材料、芳香族化学品、催化剂等技术。攻克低阶粉煤制取无烟煤技术,开展煤制油中间产品烷烃制取特种蜡的技术研究与示范;积极推进石油炼制中副产品碳四烃制备甲基乙酸甲酯等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二氧化碳原料制备甲烷、高分子材料等化工产品技术与示范。开展能源绿色安全高效开采和深度转化技术攻关,推进高产出、低排放燃煤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及推广应用,加强大规模储能和并网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不断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建设全国
9、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全球一流的煤化工技术创新基地。5.发展绿色生态安全高效农业技术,促进特色农业现代化深入实施“193”农业科技工程,支持榆林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羊子、马铃薯、种业、红枣、蔬菜、小杂粮、玉米、山地苹果、林草等9大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组建9个国家级、省级产业联盟,发展壮大300个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围绕长城沿线风沙区陕西粮仓建设,在毛乌素沙漠地区开展中低产田改良、抗旱栽培及节水灌溉等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开展植被保育、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利用、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资源保护等技术研究。在南部丘陵区开展干旱半干旱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推广高效设施
10、养殖技术,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养殖,研究开发红枣、马铃薯、小杂粮、沙地植物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开展特色农产品安全预警技术研究,建立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种、养、加” 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新型农业转型,全面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加强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大力开发高效生态林业生产技术,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效应。设立“科特派” 创业专项资 金,建立一支 1000人的“科特派”队伍,建设30个“科特派 ”创业链。打造 50家“星创天地”,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及示范基地,孵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集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农
11、村科技创业带头人,成立省级、国家级“星创联盟” 。6.加快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技术攻关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利时机,结合榆林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聚氯乙烯型材工业、铝合金工业、镁及镁合金工业、现代陶瓷工业等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榆林粉煤灰制备陶瓷膜技术的应用与示范。加快新材料产业研发平台建设,促进新型建筑材料、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关键技术突破,推进材料工业与电力、冶金、化工等产业融合,发展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大力发展高分子材料产业以及高精尖镁铝合金加工技术。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新型环保技术,促进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积极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排污权交易等节能环保业态,在污染治理、工业废弃物
12、无害化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三、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7.培养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333”行动计划,鼓 励 市 内 外各 类 组 织 和 个 人 在 榆 创 办 科 技 型 企 业 。加大对科技型初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科技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其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由市、县财政给予培育奖励,原则上不超过 3 年,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
13、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围绕煤气油盐高效开发、现代煤化工、盐化工、金属镁深加工、能源化工基地生态修复、新材料、精细化工、旱作农业、高效养殖、现代生物质资源高值利用及制品开发以及中药现代化等 10个重点产业方向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予以奖励,并在项目申报、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奖励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建立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科技型企业中选择业务肯干人员做为工业科技特派员,负责企业科技统计、专利申请、成果申报、技术市场交易等工作,市财政给予经费补助。8.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
14、投入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创新奖励支出和学科带头人、核心研发人员、科研协作辅助人员薪酬可在企业研发预算中单列。优先支持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设立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的联合基金,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自行确定研发项目。鼓励企业依托研发机构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积极吸引符合榆林产业功能定位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世界 500 强企业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我市与自然人、企业、园区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引导和鼓励市内资本与优秀服务创业机构合作建立创业联盟或成立创
15、新基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研发机构,当年分别给予经费后补助奖励。四、搭建良好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9.完善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榆林中心功能推广“1366”科技资源统筹模式,不断完善陕西科技资源统筹榆林中心的承载、示范、展示和服务功能,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共用,对使用共享设备的企业按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建立市政府与高校院所及国、省驻榆企业的会商制度,完善国、省驻榆企业科技资源共享合作机制。鼓励地方企业或高校与国、省驻榆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将国、省驻榆企业的科技人才、成果、项目、设备纳入榆林地方统计,其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纳入榆林市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完成指标较好的国、省企业给予奖励。探索建立
16、向省级部门、西安高新区派驻“反向特派员” 的新机制,在榆林高新区设立关中飞地科技园,在西安设立西部创新港榆林基地,推进西安高校、院所的科技资源向榆林辐射,吸纳西安的科技成果在榆林转化在。加快国、省属高校、院所与我市开展战略合作,推进其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图书情报资料等向我市各类创新主体开放。支持国、省属研究机构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国、省重大科技项目,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十二个县区分别建设科技资源统筹服务站,与省中心、榆林分中心无缝连接,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资源点、线、面高效融合、共享,促进科技创新驱动县域经济发展。10.加 快 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通过互
17、联网众筹方式进行科技创新,建立榆林科技互联网众筹平台,以“互 联网+”推进科技信息公开与科技资源共享。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财务评价、专利代理等科技中介机构。加快建设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对 新 认 定 的 国 家 、省 级科 技 孵 化 器 、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给 予 后 补 助 ,并 优 先 推荐 申 报 国 家 、省 级 科 技 项 目 。推 广 “创 新 券 ”等 科 技 资 源 开放 共 享 的 市 场 化 机 制 ,促 进 科 研 基 础 设 施 、大 型 科 研 仪 器和 专 利 基 础 信 息 资 源 向 社 会 开 放 。加
18、 快 建 设 一 批 青 少 年科 普 教 育 基 地 ,允 许 和 鼓 励 高 校 全 日 制 学 生 (包 括 各 类 研究 生 )结 合 榆 林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在 榆 创 办 小 微 科 技 企 业 ,进入 创 业 服 务 机 构 的 在 创 办 三 年 内 每 年 给 予 创 业 补 助 。经认 定 主 要 开 展 技 术 扩 散 、成 果 转 化 、人 才 培 训 、科 技 评 估 、科 技 查 新 和 管 理 咨 询 等 方 面 服 务 的 科 技 创 新 服 务 机 构 ,可 以 享 受 非 营 利 科 研 机 构 的 优 惠 政 策 。五、建立更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发展制
19、度11.加大“顶尖人才”引进培养制度,强化人才团队引进深入实施榆林市刚性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榆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等人才政策,完善人才梯度培养机制,畅通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渠道。成立榆林市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重点引进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内 500 强企业的紧缺型专业人才,吸引熟悉企业资本运行的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来榆创业,加强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等人才引进和培养。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在住房条件、子女就业、配偶就业、医疗服务、临时出国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提供保姆式服务。引进或建设一批能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每年择优扶持 10 个市级科技创新
20、团队,被列入国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的给予资助。12.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以科技项目吸引科技团队,以科技团队吸引和留住外来科技人才,进而带动和培养一批本地“ 乡土人才” ,对“候鸟式”的外来科技人才采取“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的柔性人才管理政策。鼓励高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人才双向交流,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与企业或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逐步形成新的科技创新创业长效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机制,推进绩效工作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设立榆林市重大科技创新奖,通过重奖在榆林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重点奖励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形成新产业、产业链延长
21、、产业高端化、产值占比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促进我市各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该奖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可以空缺,每人奖励 100 万元。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13.发挥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导作用加强科技项目目标管理,逐步将项目遴选、绩效评估、管理验收等职能转移给第三方专业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外机构和省外专家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科技奖励人才计划等,享受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同时将发明专利和技术交易合同作为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的必要条件。国、省驻榆企业运用地方财政资金实施的科技项目,其成果必须与地方共享,并优先在榆林转化实施。出台专利代理机构资助和奖励政策,鼓励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现产业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对注册为独立法人并经省级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自备案之日起,市财政连续 3 年给予开办经费及办公经费补助。全面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