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 32 号)、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173 号)精神,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 规 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约 束性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全面完成。
2、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由 2010 年的 16339 起降至 2015 年的 7203 起,降幅为 55.92。死亡人数由 2010 年的 2539 人降至 2015 年的 1720 人,降幅为32.26。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 2010 年的 0.172 降至 2015 年的 0.071,降幅为 58.72。较大事故及死亡人数由 2010 年的 76 起、297 人,分别降至 2015 年的 32起、126 人,降幅均超过 50。二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 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均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各级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综合监管职责。三是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标准为依据,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两化” (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全省 11.86 万家企业入网运行,建立各级监管平台4522 个,2015 年自查自报隐患 297.8 万条,整改率达99.
4、55,治理量超过前 7 年总和。 “十二五” 期间,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54 条,投入资金近 5 亿元,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整合资源建成集安全检查督查、行政许可、安全培训考试于一体的综合性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统一装备执法车辆 128 台,实现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全覆盖。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配备移动执法装备 320 台(套),全省 20 个重点开发区和 203 个重点乡镇配备基本执法装备近 700 台(套)。省、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全部开通视频会议系统并完成升级改造。依托有关央企成立国家级非煤矿山救护队,建立个省级矿山应急救
5、援基地。五是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由重审批向重监管推进,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审批事项由 24 小项精简到 16 小项,精简幅度达 33;审批时限在原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实现再压缩。对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委托审查颁证。六是安全文化建设有声有色。注重营造安全生产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安全生产战线 18 名同志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涌现出一大批国家级、省级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武汉市建成中南地区规模最大、面向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场馆,襄阳市获批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二)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1.机遇。一是“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和新 发展理
6、念 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指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路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和理论指导。二是完备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湖北省国内生产总值首超万亿元,跃居全国第一梯队,积累的物质和技术基础相对完备,人力资本和创新资源累积效益正在显现,经济强省的综合优势更加显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正在深入推进,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创造了物质条件
7、,强化了基础保障。三是科技教育文化资源优势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智力支撑。湖北高校资源集中、人才优势明显。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成熟,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资源优势,加强与企业的人才联合培养,建立各类安全产业联盟、技术联盟、产业链联盟,将为解决全省安全发展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2.挑战。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安全生产提出新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和多行业、多技术加快融合,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可能伴生新的安全生产风险;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部分城镇安全生产
8、承载力趋于饱和,安全管控难度加大;中小微企业迅速增长,安全生产风险随之增加;湖北地处中部地区,面临的水、陆、空综合交通安全问题也日趋增多。二是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有的装备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有的技术和工艺水平落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参差不齐,许多先进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理念在企业得不到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应急救援能力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总体水平不高,严重制约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三是社会公众的安全需求与现有安全生产水平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民安全意识的提高,社会公众对自身安全
9、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依然较高,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事故降幅趋缓与总量较大的特征将长期并存,现有安全生产水平难以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安全需求。四是事故诱因的复杂性对安全生产提出新挑战。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的趋势,并且呈现诱因多样化、类型复合化、范围扩大化、影响持久化的特点,安全风险管控难度持续增大。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10、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 树立新发展理念和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动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保障,切实提升安全防范和依法治理能力,为湖北在中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规划目标。到 2020 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
11、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重预防、抓治本,更加牢固地树立“ 隐患就是事故”“ 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问责” 的理念,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全生产主要指标降幅指标内容 2020 年末较2015 年末下降“十三五 ”较 “十二五” 平均下降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5%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5%3 重特大事故起数 30%4 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 30%5 较大事故起数 20%6 较大事故死亡人数 20%7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30%8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0%9 煤
12、矿百万吨死亡率 20%10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6%三、主要任务(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的规定,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
13、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水平,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 双 报告 ”制度,坚 持隐患自查自改自 报闭环管理,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软硬件提挡升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 (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二)健全落实监管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
14、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 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严格安全准入标准,建立并落实安全准入制度,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15、,加强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 ”。建立安全生产巡 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若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16、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向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做到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强化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三)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 单” 制度,加快建立失信 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严格事故报告和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