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贯 彻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实 施 纲 要 ( 2015-2020 年 ) 实 施 方 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中发 201536 号,以下 简称纲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2016 53 号)和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发2017 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
2、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和建设法治郎溪目标,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实现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落实“五大发 展行动计划”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按照纲要确立的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到 2020 年,我县县乡两级政府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
3、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2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进一步精简、调整和下放审批事项,加强对转变管理方式、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全面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完善“3+2”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 务清单)清单管理运行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权责清单
4、制度动态管理。规范优化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体系,推动同一层级政府、同一行业上下级政府部门间行政权力的名称、类型、依据统一。制定县级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实现对政府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县编办、县物价局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3.建立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依法依规明确政府履行职责必须提供的“端菜型” 服 务事项,确定 “点菜型”服务 事项。建立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按照“取消一批、 转换一批、 规范一批” 办法,清理规范与各类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2017 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
5、单和郎溪县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牵头单位:县编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4.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办事平台。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 3 -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政府权力项目库建设,建成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5.大力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积极推行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研究制定我县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 一号一窗一网 ”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6.推进投资项
6、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实施在线监测和建设全过程监管,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协办单位: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住建委(规划局) 、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委、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政府7.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8.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18 年在全县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协办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9.县政府公布行政事业性收
7、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凡- 4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按规定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其他需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牵头单位: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县地税局,各乡镇政府10.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牵头单位:县编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11.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根据国家、省企业投资
8、核准目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郎溪县地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协办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委、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科技局、县气象局12.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2017 年,全面放开竞争充分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牵头单位:县物价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1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已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 5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施企业和农民专
9、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及个体工商 户“ 两证整合 ”改革,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改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县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国税局、县地税局14.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制度。 积极探索“ 互联网+” 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县编办、县发改委、县政府法制
10、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15.健全双向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方式,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放宽外资准入,创新外资监管服务方式,强化部门间信息合作,完善对外商投资的全过程监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开展投资合作、跨国并购和承包工程。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16.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成国家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任务。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信息化办、县人民银行
11、- 6 -协办单位:县人民法院、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17.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推进全方位、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加强反恐和公共交通工具、大型活动安保,全面落实物流、寄递业实名寄递、开箱验视、X 光机安检等制度。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防治,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推进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18.完善社
12、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协办单位:县综治办,各乡镇政府19.健全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协办单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20.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
13、位,各乡镇政府- 7 -21.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委、县卫计委,各乡镇政府2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
14、偿制度,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力争到“十三五 ”末,基本消除重 污染天气。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 岗双责” 制,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 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管局(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和“
15、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 8 -统一发布)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异议审查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5.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 2 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 年,完成建国以来至 2016 年县级政府及部门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6.严格贯彻执行郎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郎政20154 号), 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 刚性 约束。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7.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
16、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协办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28.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2018 年,县乡两级政府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加强政府智库建设,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维稳办协办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29.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事项合
17、法性审- 9 -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实现全县政府系统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30.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8 年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31.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工作例会、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18、在集体讨论环节,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32.严格决策责任追究。适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县政府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10 -牵头单位:
19、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34.完善行政执法管理。重点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35.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成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动态调整优化权责清单,加强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县编办、县住建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城管局协办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36.理顺行政强制执行关系,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牵头单位:县编办、县人民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37.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38.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实现县政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