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加强会计监督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保证,是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防止营私舞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本文就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现状、成因及如何治理展开简单的论述。 下载 关键词: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外部监督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 2013) 05-0-02 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由事业单位会计主体所设置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事项所进行的监督。事业单位的外部监督是指政府的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税务等机关、社
2、会审计机构和执业人员对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监督。外部监督又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这三种形式被称为 “ 三位一体 ” 的会计监督体系。 一、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现状 1.财经纪律松驰 违反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以虚列支出、吃空额等手段套取资金,指使财会部门滥发奖金及实物,甚至以个人名义用公款购买商业性保险,少数单位以停薪留职人员名义套现,如虚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奖金,直接截留停薪留职人员管理费,利用为停薪留职人员办理有关社会福利的方式进行套现。 少数事业单位至今仍未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种种理由搪塞,其目的不排除为在购买物资中获得一定的回扣,以此损公肥私。 一些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房出租收入、外单位
3、给的赞助费、 “ 回扣 ”或广告 收入私分或违规支用。 2.会计信息失真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作为管理参谋的事业单位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理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现金流量,保证会计数据的准确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但是,一些会计人员按照单位负责人的意图在会计核算中进行 “ 技术处理 ” ,造成了会计数据信息失真、虚假,监管失效。其表现有: 用公款吃喝,私设 “ 小金库 ”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的接待费是有一定标准限定的,但有的单位巧立名目,用公款吃喝;对单位的 “ 小金库 ” ,中央 也三令五申予以收缴,但单位却隐瞒不报、不缴,使用各种办法暗箱操作。
4、 设立 “ 账外账 ” 。 事业单位负责人授意财务负责人逃避政府监管、社会监管,设置 “ 两套账 ” 或 “ 账外账 ” ,对外不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资料。 偷税漏税欠税。据有关资料显示,每年的财税检查中,不少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清、数字不实,存在偷、漏、欠税现象,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义务人不尽义务,或者迫于内、外部压力难于尽义务。 二、事业单位会计弱化的原因 1.单位领导责任意识差,独揽大权,排斥 监管。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会计人员的调动、任免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但实际上财政和主管部门并未起到相应的作用,使会计人事权放在了单位,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很难发挥会计人员
5、应有的监督作用。 2.会计受利益驱动。会计人员素质低下,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缺乏必要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经不住压力和金钱的诱惑,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3.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有些单位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单位支出只要单位负责人 “ 一支笔 ” 即可报销 ,以至于会计工作违规违纪事情时有发生。 4.外部监管不得力。多头监管,标准不一,力度不大。财政部门受传统观念影响,重资金分配,轻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大多没有事前、事中监督,而是事后监督,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审计部门基本都是事后监督,也未介入监督全过程,缺乏力度。税
6、务部门侧重税收,一般是依据税法对会计报表进行纳税调整,也是事后监督。 5.处罚力度不够。会计法第 45 条规定: “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千元 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单位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 很明显处罚的力度太轻,威慑力严重不足。只要违规违法的 “ 预期成本 ” 低于其违规违法所得的利益,其就有违法违规的冲动。 三、治理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弱化措施 1.建立会计监督法律保障体系 要加强立法,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强化会计法及一些相关配套
7、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使会计监督做到有法可依。 加重事后惩罚机制,加重违法 成本。事后惩罚机制旨在威慑,使可能践踏会计准则的潜在行为者会因为预期的成本超过收益而放弃,并惩罚已作为者。 改变过去传统的事后监督、会计检查的监督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事前预测、会计控制、检查分析、总结评价的方法体系,进一步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2.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强化再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000 年 7 月实施的 “ 新 ” 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每一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的单位负责人 ,
8、应当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的专业常识的培训,并严格考核、考试,以使事业单位负责人大致了解会计法规制度的内容,强化其支持会计人员工作的力度,提高其作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3.提高事业单位会人员素质计和职业道德水平 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要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树立理财为民的思想,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不为利益所驱动。 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 “ 入行 ” 门槛。 应明确设立岗位责任制,对 “ 入行 ” 的会计人员都有严格的学历、资历从业资格等要求。 提高事 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主管部门应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不合格的定期调
9、整或令其辞职。促使其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其业务水平。 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处在利益的交叉点上,因此,须要求其站在公正立场上,树立 “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 的道德观。 3.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内部控制应当保证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 “ 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 。事业单位内部必须保证设置会计、出纳、审核三个岗位,并按照会计法规的规定,分别赋予其不同的职能,形成出纳、会计、审核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权、钱、账既相
10、互分离又紧密衔接的监督机制。在健全职、细分职责的基础上,要制定严格的会计岗位考核规定,通过考核促进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同时 ,要完善会计处理程序。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账薄设置与记账要求等内容。通过会计处理程序控制、手续控制和复核控制等措施,确保会 计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完整。 在事业单位中,由于会计人员不具有独立地位,其利益关系依附于事业单位及领导,从而使其内部监督软弱;解决的办法就是消除事业单位的领导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事业单位的举办机关或同级财政部门掌握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任免、升迁、奖惩,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地位。此外,在聘任、
11、任命事业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时,还应强调两者之间不存在密切的利害关系,保证他们之间形成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防止他们联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牵制。 4.完善外部的会计监督约束机制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会计监督。国家及财政部门通过严格审核单位预算、检查单位的制度建立,达到事前监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加大直接支付比例,对财政资金的运行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上级财务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促使各单位高度重视内部会计监督。 监督应当以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为主
12、。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体的社会经济秩序,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 能部门,应当承担起监管的职责。 审计、财政、税务是代表政府利益的经济监督部门,在执法中,应解决多头监督,力度不大问题,三部门要合理分工,各负其责,拧成 “ 一股绳 ” ,应加强沟通,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纪的行为决不讲情面,树立政府整体形象的监督权威。 总之,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是保证事业位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作用的必要措施,应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三者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必将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 再提高。 参考文献: 王萍 .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J.财会研究, 2008. 任艳芳 .浅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职权 J.榆林学报, 2005. 杨桂梅 .略论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J.商场现代化,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