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代农民工转型时期的法律保障研究摘 要 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民群体、工人群体和青年群体结合的特殊弱势群体。在当前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其要市民化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急需法律制度为其提供相对稳定的保障。本文结合当前社会背景,探讨新生代农民工法律保障的实效路径,以期有助于国家相关主体积极推进这一群体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 转型 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213-02 相对于老一代农民工而言,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在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户口在农村,又在城市打工的青年群体。自新华社播发“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
2、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的 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后,新生代农民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社会阶层的剧烈变迁,新生代农民工要融入城市生活,转型为名副其实的“新市民” ,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急需法律制度为其提供相对稳定的保障。 一、新生代农民工转型新市民的法律定位 早在 2011 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项调查就显示,约 84.5%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农业,30%多在农村没有承包地,40%多没有宅基地,92.3%不愿再回农村。由此可见,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更加向往城市居民生活,逐步成为城市主要劳工群体。其成长在改革开放后物质相对丰富的社会背景下,文化
3、技术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较大提高,择业倾向和生活态度等都具有当代青年的共同特征。从法律主体定位视角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正处于城乡边缘化状态,在融入城市生活,转型为城市新居民的过程中,是农民群体、工人群体和青年群体结合的特殊弱势群体,需要法律制度对其进行倾向性保障。 二、新生代农民工转型时期法律保障的重要意义 新生代农民工除了面临老一代农民工讨薪、维权难以外,更因为难于回到农村做农民,在物价涨幅的压力下,偏低的打工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开支,同时工作难于持续稳定,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因此对其进行法律保障有利于城市接纳这一新兴弱势群体,使他们更容易融入城市生活,继续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发挥出积极的力量,逐步
4、转型成长为良好新市民。同时在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法律保障对国家城市发展建设力量的保证,从该层面上来看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合力需求,关系着整个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的推动效益,是国家和社会各个层面不能忽视的问题。 三、新生代农民工转型时期法律保障的主要内容 尽管近几年国家非常重视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但是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户籍在农村,却又生活在城市,要转型为城市新居民,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其中最主要的是面临着二难的境遇:首先,虽然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各地户制度改革,城市入户灵活,但需要稳定工作、购置房产等落户条件仍然是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难以实现的,而因其城市居民
5、身份尚没有确定,就不能拥有城市居民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权益,更难以从城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受益;其次,虽然国家给予农民很多优惠政策和实施相应制度保障,但新生代农民工因生活远离农村,更没有从事农业劳作,就很难真正实现农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社会保障更不能满足其在城市生活的需求水平。 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特殊弱势社会地位,以及所处的现实困境,亟需法律对其在转型市民时期进行全面的保障。首先,从公法层面来看,主要集中体现在协调国家权力,在分配社会公共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时向这一特殊群体倾斜,采取各种措施营造稳定环境,保障其作为国民的政治、经济、社会福祉权益的真正实现,改变其进退为难的窘困境遇,扶持
6、该新兴生产者群体的持续成长。其次,从私法层面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向往着城市生活,为城市的发展贡献着巨大的力量,但是在劳动权益、教育权益、医疗和住房等方面遭遇的重重难题,需要各部门法,比如劳动法 、 教育法 、 社会保障法等,特别考虑到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将其纳入保护范围,并增强相应可行的力度,切实保障其生存、生活和发展等刚需条件的妥善解决,力求其转型市民,融入城市生活的人文关怀的贴切到位。 另外,新生代农民工自我意识和维权意识较高,但其在现实生活和发展中面临困难时,因渠道不畅,群体容易偏离合法方式去实现权益维护;在心理归属上因难实现城市居民身份认同的问题,容易引起边缘隔离的矛盾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在
7、精神生活上因婚恋等情感交流不畅,容易寄托虚拟网络而难理性控制情绪,导致偏激极端言行,不利于社会和谐。因此,从救济保障层面来看,应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诉求渠道,完善城市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维护机制,建立帮扶法律、心理和文化活动等团体和组织,保障其顺利转化为城市积极向上的青年劳动群体。 四、新生代农民工转型时期法律保障的实现路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处于社会体制在后金融时代因素影响下转型工业文明的建设高峰,作为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西部地区也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城乡距离在缩短,发展变化较大。在此情况下,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稳步转型城市新居民,成为国家建设生力军的法律保
8、障,需要有效组合国家各方面的资源,多种渠道并进,本文主要从以下路径提出构思建议。 在立法路径方面,以宪法为根本,完善各部门法,为保障新生代农民工顺利转型提供有效法律依据。总体来看,主要集中完善以下方面内容:进一步调整落户制度,放宽条件,使新生代农民工能灵活确定城市居民身份,享有相关政治、经济权益,也能受益于城市社会福利;协调国家资源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和氛围,调节社会福利分配向新生代农民工相应倾斜,切实保障其生存、生活和发展条件的改善;建立多渠道救济机制和相应实效程序,使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各种困难都有相应诉求方法和寻求帮助的平台。 在司法路径方面,司法主体应该严格依照立法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注重对新
9、生代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体现在对该群体维权争议的处理上,尽量降低救济成本,简化程序,缩短办案期限,不仅依法办案,更要在办案过程中,督促相应主体联动,注重问题彻底解决方法的探索。相关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人员特别应注意对该群体进行法制教育时融入人文关怀和理性引导,使法律方式成为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最有效手段。 在行政执法路径方面,需要政府继续牵头统筹规划,在当前国情和建设劳动力需求基础上,着眼长远发展,根据各地情况合理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成长,采取多方联动推进其公共服务层次;完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改革劳动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户籍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分类指导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化、职业化、市民化;积极
10、落实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以及社会救助等问题;促进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认同机制的完善,形成理解、关心、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良好人文环境。 在普法路径方面,需要根据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制定计划,采取实用的方法,因地制宜,对其进行法制教育,逐步增强其法律意识;注重联合劳动培训机构和企业相关部门定期举办法制培训,重点讲解与新生代农民工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规政策;在新生代农民工集中的区域设立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机构或工作站点,提高便捷服务的范围和力度;此外,普法机构还可以与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社区组织、文化部门等联合开展针对用人单位和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活动和维权行动等,形成对新生代农民工关注的常态化、实效化。 总之,新生代农民工转型为城市新居民时期,需要各级公立机关、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和该群体自身共同联动,形成制度化的统一协调法律保障实效机制,而不是仅仅靠临时性政策和严抓行动来发挥作用,才能积极推进这一群体发挥出现代工业社会建设生力军的持久不衰的巨大正能量。 注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研究”课题组.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特点和利益诉求(调查研究报告2011 年第 060 号)http:/ 韩长赋.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合是个重大问题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农村工作通讯.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