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城乡规划编制中的可操作性问题摘要:文章从城乡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问题入手,通过对规划工作可操作性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从中找出在未来规划编制过程中可以借鉴的经验和策略。 关键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策略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是一个历久常新的话题,编制出可操作性强,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师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规划的有效实施,也需要从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创造促进其实施的环境条件。从规划师自身角度而言,如何从改进规划编制的方法出发,制定出科学性强、透明度高,广泛反映社会意愿的规划,来加
2、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规划从业人员所认真思考的问题。 1.城乡规划可操作的现状 “城市规划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并不是为了纸上画画去编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诸实施,它是一个从编制到管理、再到实施和反馈的连续过程” 。这一论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规划的本质,也揭示了规划编制与实施之间的关系。 规划与实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建设实施,规划只有实施才能体现价值。不能实施的规划不能算是合格的规划。同时,实施可以反馈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以便于更好的编制规划。然而,由于存在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很多情况下规划与实施的脱节,规划成果成为“图上画画
3、,墙上挂挂”的摆设。规划的可操作性成为规划工作者的软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偏重对空间形态等“硬”规划的研究,缺乏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 规划的实施分析需要实施机制的强力支撑,而实施机制往往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由于受传统“技术工具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影响,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偏重对空间布局、空间形态等“硬”规划技术的研究,而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不够。而一个规划的实施与政府的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实施机制关系密切,如果规划编制不能与现行的实施机制有效衔接,规划的可操作性就无从谈起。 2.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使规划缺乏弹性 事物发展的不
4、确定性和复杂性都要求规划方案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然而,目前“静态蓝图式”的规划模式,使规划人员往往忽视对实施路径和建设时序的考虑,不能帮助实施者对规划实施的路径、时序做出较为明确和清晰的把握。 3.规划方案的唯一性,使规划缺乏科学性 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然而,目前规划过程中往往是强调规划方案唯一性,把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向,最终规划成一种发展可能,对规划的实施发展诉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条件分析不足,这使规划缺乏一定科学性。也就降低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4.规划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民意,闭门造车,缺乏民意基础我国规划师往往存在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甚至
5、受计划经济时代自上而下观念的影响,在内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设形态,空间形态的研究,缺乏对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平衡的考虑。忽视规划受外部各种变化因素的影响,使规划不能体现多元主体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础。 5.对实施主体沟通不足,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 目前,规划阶段对实施问题研究的偏少,跟广大的实施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也是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造成了,在规划编制阶段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2.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的思路与对策 2.1 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加强规划“广度” 规划中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虑
6、因素,注重多学科与多价值观的合作与交叉,可增强了规划的“广度” ,使规划的思路更加宽厚,为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城乡规划牵扯到经济、社会伦理、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规划论规划,未免视线过于狭隘。因此规划强调多视角的切入,按照目标与问题双重导向的思路,强化多目标的统筹。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较为全面的视角考虑。 2.2 以人为本,强调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 公众参与是多元主体思想和观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过程,为不同利益主体对话 ,协调乃至最终走向合作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公众参与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规划过程中的失误。城乡规划涉及政府、公众、开发商等多方主体,
7、各方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会有所不同,在主体的观念和思想上,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保证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和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主体分歧的协调,减少实施中矛盾的激化。 2.3 多方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获得的权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基础之上的。导致城乡规划编制的侧重点也往往偏重在建设规划部门,对其他部门职能利益考虑不全,规划的实施也往往得不到相关部门应有的支持。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规划编制过
8、程中加深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突出各部门价值的导向,主动引导、明确职责,以期能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2.4 重视规划的政策属性,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撑 规划编制具有技术与政策的双重特性,规划成果既是蓝图,也是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既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也是建立目标,指导实践的公共政策过程。为了体现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实践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进行体制创新。配套政策是城乡规划发挥效用的制度基础,也是规
9、划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主要体现。从政策层面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管理制度、标准、政策等问题,可以大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2.5 成果表达方式的易读性和规划管理的便利性 规划成果的表达更具有易读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强规划的公众参与性,加强规划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的一个方面。因此,在规划成果表达上从不同层次公众能看懂、读懂的角度,把规划的主要过程和规划设想表现在成果体系上,使规划从现状得出结论的过程,以及规划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强化规划与实施的互动,从实施过程中反馈问题,给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形成规划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增强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而规划可操作性是推动实施的根本动力。随着城乡规划实践的深入,规划编制的类型越来越多,规划编制工作充满了更多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做为一个城乡规划设计人员,责任感促使我们要从规划实施的角度来更多探讨规划的可操作性。把规划的可操作性作为主线贯彻规划编制的始终,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把握规律,寻找共性,服务社会,体现城乡规划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王波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中的可操作性问题J 科技创新导报 2007年 28 期 2 王勇市民社会涌动下小城镇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J 城市规划 2005.(7):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