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煤矿安全规制波动的一种验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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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中国煤矿安全规制波动的一种验证摘要本文利用 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九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对中国煤矿安全规制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以规制波动理论为基础,沿用 Clare 和 Thomas 研究股票市场中过度反应的方法分析地方政府的规制波动。在对月度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地方政府存在安全规制波动的情况。研究还发现,在一年到两年时间内,地方政府较强规制的周期倾向于保持不变,即较强规制的持续时间不变,但在下一年或两年,较强规制的持续时间会有所变化,这可能与政府间的博弈以及安全投入产生效果具有滞后性有关。 关键词煤矿安全;规制波动;规制周期 中图分类号:F426.21;X936 文献

2、标识码:A 文 章编号:10084096(2013)02001005 一、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产量最高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煤矿安全事故死亡率最高的国家。2010 年中国原煤产量 32.40 亿吨,占当年世界总产量的48.30%。其次为美国,占当年世界总产量的 14%。目前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多次调整煤矿安全规制体制。这对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从 2002 年开始,中国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递减。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绝对死亡人数远远高于美国。2010 年 4 月 5 日2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煤矿爆炸事故致使 29

3、 人遇难,成为近 40 年来最为严重的矿难,2009 年美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更是达到历史新低的 18 人。按百万吨死亡率来看,2010 年中国为 0.89,与前十年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美国的 16 倍,南非的 13 倍,印度的 7.70 倍,煤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们仍要密切关注煤矿安全事故,试图找到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的方法。 目前研究煤矿安全规制波动的理论依据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信息不对称,大多采用委托代理模型进行分析,但大部分却以国家作为研究对象,时间跨度多为年,与现实情况可能不符,地方政府对于煤矿安全事故的反应不一定要滞后一年。本文以规制波动理论为基础,假设地方政府与煤矿企

4、业存在合谋,但地方政府因为财政与政治双重目标的存在,这种合谋具有不稳定性,通过运用研究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的计量方法分析地方政府在月度数据下的规制波动情况。 肖兴志和陈长石将规制波动定义为地方政府在进行煤矿安全规制时,由于受所追求的目标函数变化的影响,对规制强度不断进行调整的现象。 二、文献综述 煤矿安全规制,即政府为保障煤矿矿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法律、技术、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采取的各种措施,属于社会性规制中的工作场所安全规制。煤矿安全具有生产上的正外部性,它不仅使矿工受益,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但企业不能将煤矿安全收益完全内部化,其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偏离。企

5、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提供的安全数量必然低于社会需求的最优数量,从3而相对于社会需求,煤矿安全的供给不足,政府需要进行安全规制。 学者们从多方面对煤矿安全事故展开分析。张维迎1和朱忠厚2认为规制制度的模糊性以及所有权与使用权保障的缺失,使得煤矿企业在市场需求的冲击下产生强烈的短视行为,这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因素。杨瑞龙3认为行政分权与财政分权使地方政府具有独立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模式,从而在向市场经济的渐进过渡中成为主动谋取潜在制度收益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必须要依靠企业向中央政府展现实力,以谋求在与中央政府谈判过程中获取更大的话语权,于是地方政府就常常成为企业的代言人以及保护伞。

6、而按照这一逻辑,中国目前所采用的地方政府激励范式必然会造成地方政府在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时出现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聂辉华和李金波4将政府之间和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激励关系引入分析当中,认为煤矿安全问题本质上是地方政府在追求“高 GDP”时所造成的“高成本” ,而政企合谋是造成煤矿安全生产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涉及规制波动问题的文献大多集中于发生安全事故之前的低水平规制,仅有少数学者关注安全事故之后的高水平规制。Mendeloff5以及 McGarity 和 Shapiro6等国外学者曾对这一情况的原因以及影响进行分析,认为规制过严是由规制机构采用高成本低收益的规制手段来达到规制目标造成的,并且进一步指

7、出,过度的规制必然要求严格的规制政策,而严格的规制政策并不能达到保护工人和提升安全水平的目的。肖兴志和陈长石7认为由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不一定按照中央政府的目标来规制煤矿企业。在未发生安全事故时,地方政府将选择与企业进行合谋,通过放松4安全规制的方式,刺激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并从中获得额外收益。假设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一种不稳定的合谋关系,这种不稳定性是由地方政府双重目标决定的,体现在事故发生后中央政府短暂介入期间,地方政府会与企业决裂,选择高水平的安全规制。聂辉华和蒋敏杰8使用省级面板数据证明了地方政府与煤矿企业存在合谋,政企合谋的程度显著影响了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8、,但所采用的数据为年度数据,合谋的持续时间也不确定,并且没有解释合谋期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呈现波浪形的原因。肖兴志和陈长石9对煤矿安全规制与煤矿生产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论为:首先,停产整顿会造成死亡人数的增加;其次,解释了当前煤炭产量与死亡率之间为何呈现负相关关系;最后,产权改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问题,所采用的数据为全国性月度数据。本文将地方数据与月度数据相结合,通过面板数据进一步的微观分析,来实证研究是否存在规制波动的情况。亓永杰和杜振华10从动态调整视角研究中国电信业价格上限规制,得到合理的规制周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指导电信规制政策的制定。De Bondt 和 Thaler

9、11在 1985年发现对于先前业绩相当好的股票,当它们经历 35 年的较差业绩后,会趋向于出现超常的业绩,即出现过度反应。Clare 和 Thomas12通过抽取 1 000 个公司样本,用计量的方法验证了过度反应假说,这种呈锯齿状的数据分析方法,类似于规制波动,可以通过他们的分析方法来研究煤矿安全规制波动。 三、实证分析 假定地方政府的规制和当地煤矿企业的死亡人数存在某种关系。肖兴志和陈长石7在 2009 年提出了规制波动,在地方政府实施较强的安5全规制时,煤矿企业会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减少,死亡人数相对下降。但会进一步导致地方政府降低安全规制强度,以弥补上个阶段的产量损失,事故发生次

10、数和死亡人数增加。在中央政府的干预下,地方政府再次提高安全规制强度,事故发生次数和死亡人数减少,如此形成循环,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规制波动。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我们可以通过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变化,来判断地方政府规制的具体情况。Clare 和 Thomas12在 1995 年研究英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即先前业绩相对较好的股票,当它们经历 35 年的较差业绩后,会趋向于出现超常的业绩。这意指平均来讲,在收益方面成为“输者”的股票接着会变成“赢家” 。他们通过选取不同时间段,对各股票按平均收益由高到低排列,选出前 20%与后 20%的数据,进行相减,得到的数值对常数进行最小二乘法回归,检验常数是否显

11、著为正值,以此判断这段时间选定的股票是否存在过度反应。本文参考他们的做法,也通过最简单的相减得到一个数值,拿这个数值对常数进行回归,观察常数是否显著大于零,来推测这段时间政府规制情况,并进一步研究地方政府规制的周期。 在建立模型之前,先对数据进行处理,以使数据相互之间具有可比性。本文使用的数据是 2006 年 1 月到 2011 年 12 月中国九个省市关于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面板数据,这九个省市包括黑龙江、辽宁、山西、河南、四川、湖南、贵州、云南和重庆。数据来源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20062011 年这段时间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的情况,选取这九个省市的原因是因为在这段

12、时间内,这九个省市的死亡总人数都超过了 200 人,并且死亡人数在各月没有出现频繁激增的6情况,如在前六个月没有煤矿安全事故发生,而接下来则发生超过 150人的安全事故这种突变情况。 如果要用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来对地方政府规制情况进行比较,那么对于没有安全事故发生和发生安全事故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这两种情形,显然应该加以区分。本文对此的处理方法为:若本地区本月没有煤矿安全事故发生,记为-1;若本地区本月发生煤矿安全事故,但没有人员死亡,则记为 0;其他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变。这样做的目的是更好地通过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相对变化来反映地方政府规制的强度。做完上述处理后,还不能直接用于模型的建

13、立,因为数据是九个省市的面板数据,虽然这九个省市的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但由于这九个省市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事故死亡人数的区间也就不同,所以数据之间不能直接进行横向比较,还需要进一步做标准化处理。计量经济学中,在进行回归时,回归元的单位会影响到回归系数的截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假设 R 为原数据,为样本均值,SR 为标准差,Rs 标准化后的变量,标准化变量的转换如下: Rs=R-SR(1) 我们也进行这样类似的处理,对各省市单独进行数据的标准化。这样本地区在时间段内进行相互比较时,与原数据时间段内相互比较能够保持结果不变,又能与其他省市进行横向比较,找出相对差距较大的数据。具体操作如下:分别求

14、出各省市在 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的月度平均死亡人数(建立在上述数据处理方式下) ,并且求出各省市在样本时间内的标准差。按照上述标准化的计量方法算出标准化后的数据。表71 给出了这些省市在样本时间段内的样本均值与方差。到此为止,对于数据的处理经过了严格区分没有安全事故和有安全事故但没有死亡发生这两种情况。为了对各省市进行横向比较,又对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标准化后的数据我们称为煤矿安全事故死亡指标,在进行了这两步的数据处理后,我们就可以开始建立模型。 本文在地方政府安全规制波动假设前提下,检验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变化情况。首先需要知道地方政府安全规制在哪一时间段较松,

15、在哪一时间段较强,反映在煤矿安全事故当中,就是在哪一时间段死亡人数较多,哪一时间段死亡人数较少。我们仿照 Clare 和 Thomas12研究股票过度反应的方法,将九个省市的煤矿安全事故死亡指标,按照纵向为时间、横向为省市进行排列,在同一时间内,进行横向间即各省市之间的比较,选出安全事故死亡指标相对较大的省市,对数据进行标记,这个过程称之为数据生成阶段,在下一个时间点,将生成的数据进行下一期的搜索,这个找寻时间点的数据的过程称为数据跟踪阶段。通过比较生成阶段与跟踪阶段的数据,来判断这两个阶段地方政府规制的强弱程度。我们从九个省市的同一时间取出死亡指标最高的三个地区,对他们做数据跟踪,因为时间间

16、隔的选取会成为判断规制变换速度的因素,所以在这里我们先选取一个月的时间间隔,这样在样本时间段内,单月选出死亡人数指标最大的三个省市,在它们的下一月份,对单月生成的数据进行跟踪。单月生成的数据记为 Dsit,i=1,2,9 ,t=1,2,36 ,双月对上一月的数据进行跟踪所生成的数据为Dfit,i=1,2,9 ,t=1,2,36 。其中 i 代表选取的九个省市,8t 代表时间,因为样本的时间长度为 72 个月,实行间隔一个月的观察,各生成 36 个数据,将它们相减,记为: 上述模型所描述的数据为 108 个,其中 R1it 有 84 个为正的数据,0数据为 7 个,正数所占比重达 77.78%,

17、仅从数量来说正数所占比重较大。从表 3 可以看出,R1it 显著为正,根据它的定义,我们知道在上一个月出现较严重的煤矿安全事故后,地方政府能够迅速出台一些政策,在下一个月,煤矿安全事故减少。地方政府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处理可以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做出反应,不仅证明了地方政府对煤矿企业存在规制波动,而且也说明地方政府对煤矿企业拥有更多的信息,他们对煤矿企业能够进行直接并且有效的规制。以上检验是在时间间隔为一个月的情况下所做的,地方政府的规制到底能够持续到多长时间呢?一个容易想到的做法是将时间间隔扩展至其他月份,如两个月的时间段。对样本区间内第一个数据进行上述方法所要求的数据生成过程,隔两个月对生成的数

18、据进行跟踪,然后再对下月进行数据生成,剩下的步骤一致,判断生成阶段数据与跟踪阶段数据的差分是否不再显著为正。由于在进行实证研究时,如果我们做两个月的时间间隔,将会忽略中间那个月对结果的影响,容易造成偏差,所以这种多个月份间隔的做法欠妥。那么应该如何判断地方政府对企业的较强规制持续多长时间,即地方政府的规制周期?因为地方之间的差异,很可能各地方政府规制持续时间不同,那么我们将单独对地方的数据进行分析来予以求解。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一个较明确的思路是,确定政府突然加强规制的时间点,再按时间顺序找出下一个最近的规制突然加强时间点,从这两次的时间间隔就可9以判断出地方政府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规制的持续时

19、间。 上述实证分析的结论具有全国普遍性,接下来的模型建立要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异,即着重分析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情况,但单独分析某一地区不能明确在什么时间点该省市的规制强度相对较强,因此还是要进行各地区之间的横向比较。第一个模型,我们称之为时间间隔模型,是通过各省市之间的死亡指标比较,选出具有最高指标的三个数据,然后进行数据跟踪,得出煤矿安全事故在下一个月明显减少的实证检验结果。假定煤矿安全事故与地方政府规制存在负相关关系,可以知道所跟踪的数据在哪一时间点上应该属于地方政府突然加强规制的时间。在时间间隔模型中(间隔为一个月) ,数据跟踪阶段,地方政府倾向于加强规制强度,我们找到新模型的数据位置,记

20、为 Ti,T 代表时间顺序,从 1到 72,i 代表不同的省市,从 1 到 9。通过对每个省市求出相邻两个 Ti之间的值,求出的值大致可以反映地方政府规制的持续时间。通过对面板数据求解,我们发现各省市较强规制的持续时间在一年中基本不变,但在下一年,通常会产生变化,表 3 统计了 20062011 年九个省市较强规制的持续时间。 从表 3 可以看出,2007 年山西的政府较强规制只能维持 1 个月,即当出现较严重的煤矿安全事故时,在下一月,煤矿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但仅能维持这 1 个月,再下一个月,煤矿安全事故又明显上升。四川能够维持 3 个月。2008 年山西的政府较强规制维持时间明显增加,变为

21、 5个月,而黑龙江却只能维持 1 个月。其他数据分析也是这样。各省市倾向于在一年内的煤矿安全较强规制的持续时间不变,可能是中央政府与10地方政府之间博弈造成的结果,也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不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实质性改变有关。当煤矿企业出现煤矿安全事故时,地方政府迫于中央政府的压力和民众的舆论,短时间内提高安全规制强度,如停产整顿这一典型的规制过度情况。通过时间间隔模型,我们知道下个月,煤矿安全事故迅速减少。地方政府为了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等原因,有动机提高产量,减轻规制强度,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跟进状况不同或者安全投入不能在短时间内产生作用,下一阶段,煤矿安全事故又将增加,如此形成循环。 不同的地方

22、政府在不同年份所产生的较强规制持续时间不同,这可能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煤矿安全的社会影响有关,也与煤矿安全投入(如加强煤矿工人的安全教育)在短时间内可能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有关。至于煤矿安全事故的次数和死亡人数的明显减少,与煤炭产量的减少有着明显的关系,肖兴志和陈长石在安全规制对煤矿生产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平滑迁移模型的实证研究中9对此做出解释,强有力的规制如停产整顿短期能够迅速地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煤矿安全规制时间间隔的选取,与所造成的行政成本和带来的社会效益有关,究竟什么样的周期才是合理有效的,与各省市的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是分不开的,对于我们所分析的安全规制周期,并不能很好地对其进行评价,但对于各省市的安全规制分析将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四、结束语 频繁爆发的煤矿安全事故和居高难下的煤矿死亡率成为中国当前公共治理的顽症。煤矿安全规制所处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强力的经济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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