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趋势分析【摘要】 随着我国存贷款利率的逐步市场化以及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银行业竞争日益剧烈,产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不断扩大。我国由政府埋单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局限性也日益明显。尽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已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现状及其趋势的分析,讨论了推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关键词】 存款保险制度 金融机构 趋势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概况 存款保险制度分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两种,通常所说的存款保险制度指的是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以法律的形
2、式明确说明或正式建立了存款保险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它是为了防止和应对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等风险,由银行作为投保人按照一定存款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危机发生时,存款保险机构及时向存款人予以赔付,依法参与或者组织对这家银行的清算。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没有说明或者没有正式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往往在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等风险出现之后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埋单,保障广大存款人的利益。当今世界推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居多,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金融体系中.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产生于十九世纪初期,美国在纽约州开始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形成了世界上最早的存款保险体系。经
3、过近 200 年的发展,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日趋完善。这当中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经历了两个高速发展期:一是欧盟经济区推广存款保险制度,1994 年欧盟发布欧盟存款保险制度管理条例 ,要求成员国必须全部建立国家层面的存款保险制度;二是 1998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选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球已经有 90 多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当今各国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手段。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将加入推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行列当中。 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与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趋势分析 1、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 近年来,我
4、国虽然构建了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体系,但是我国的金融体系还是由国家信用提供隐性担保,实行的是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因为如此,广大存款户都自愿把钱存在银行里,而没有人真正去关心这家存款银行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不良贷款比率等反映相关银行经营状况的指标,无人过问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虽然目前还没有出现过大面积的银行系统性支付危机,但并不能说明我国不存在银行破产的可能性。例如:1998 年海南发展银行因为无法兑付到期债务而不得不宣布破产关闭;2004 年 6 月,由于出现严重支付危机,青海省格尔木市有 8 家农村信用社被撤销。由于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5、,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这些金融机构关闭后的最后埋单人都是政府或中央银行,使得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充分暴露。 2、当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评价 首先,不利于金融市场和社会的稳定。银行业作为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中介机构,其利益相关者涉及千家万户,一旦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会给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带来非常严重致命的问题。如果中国经济增长减慢,同时政府不能采取适当措施,就会造成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大量的不良贷款势必造成银行的流动性紧缺,进而导致一些银行的经营危机,严重的还有可能造成系统性金融危机,不利于金融市场和社会的稳定。 其次,在风险处置中,国家对个人债权多实行全额兑付,也容易产
6、生道德风险。银行经营不善时,监管机构与银行尤其是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之间的特别密切关系是行政部门腐败的一个原因。如果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一直依靠跟政府部门的特别关系来解决问题,那么,这些银行的内部控制管理、风险管理等情况也不会改善,国际竞争力不会提高,也就容易滋生道德风险。 最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也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一方面,转型后国有银行已转变成股份制银行,通过市场化方式经营,如果发生问题后仍然由央行全盘埋单,而央行往往是通过再贷款的形式垫付,这容易造成基础货币信用扩张,引发通货膨胀,最终演变为“全民埋单” ,显失公平合理。另一方面,随着外资银行、民营银行的设立,如果国家控股的股份
7、制银行倒闭了,由政府全盘埋单,而其它金融机构是否也是由国家埋单?如果不是,则不利于银行业的公平竞争,有违国民待遇原则。 3、当前我国推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趋势分析 从上述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评价中可以看出,废弃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尽早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有其现实的需要。从长远看,政府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转变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我国金融体系长期稳定、加强银行业监管、鼓励银行间公平竞争的必然选择。(1)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体系长期稳定。由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相对于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而言,存款人处于信息劣势一方。存款人出于政府对其所提供的隐性担保而把钱存在银行,并
8、不了解金融机构对其所存款项的用途,也不可能对银行的存款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但随着金融市场透明度的逐渐提高,政府的隐性保险越来越难以实行,存款者的利益就越来越受到威胁。另外,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当经济处于低谷之时,整个社会的经济信用受到大众的质疑,银行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会面临很大的挤兑压力。这时,资金实力较弱,或者流动性不足的金融机构便会面临着破产的威胁。 推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维护存款者的利益免遭上述两种风险的影响,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从存款人角度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通过制定合理的存款保险赔付上限,以存款类金融机构缴纳的保费限额补偿市场退出机构的所有存款人,一方
9、面能有效增强市场主体尤其是大额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促其慎重选择存款机构和产品,从而发挥市场的约束作用,稳定金融业发展的预期;另一方面,由于这一制度对公众心理预期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能增强存款人信心,也可有效防止银行挤兑风潮的发生和蔓延,从而稳定金融业发展的预期,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从存款保险机构来看,一方面,存款保险机构有权对其所投保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财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提出风险提示;另一方面,一旦市场出现挤兑,存款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其背后带有政府性质的或自身不断积累的大量资金,对出现挤兑的投保银行和投保存款按照协议进行偿付,有利于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从金融机构来
10、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规范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将问题金融机构的顺利退出对金融体系的冲出减至最低,起到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首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使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于市场之中,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实现金融机构的优胜劣汰,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其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由于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提供赔付,促使问题金融机构的顺利退出,并将其对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建立差别费率制度,增加了银行业的经营成本,拉大了不同风险程度的银行间经营业绩的差距,倒逼银行业加强经营成本管理,努力降低风险,减少成本,增加效益,进而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11、,从而达到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 (2)有利于加强银行业监管,规避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因为存款保险机构对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承担保证支付的责任,其必然会认真地履行其职责,对投保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各银行合规、稳健的经营,有效地避免不作为、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发生。又由于其着重于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处理,因此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既可作为一国中央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补充手段和重要的信息来源,从而有助于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也可有效地抑制道德风险的产生。 (3)有利于建立银行间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目前银行业股权结构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趋势,通过建立存款保险
12、制度,形成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补偿体系,由各利益相关者共同承担银行的经营风险,从而增强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形成正向激励的竞争机制。引入存款保险制度还将改变存款人对国家信用的依赖,进一步促进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同时增强公众对中小银行的认识和信心,解决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中小型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的事实上不平等竞争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中小型商业银行健康发展,形成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 三、结论和建议 2013 年 6 月 8 日起,央行宣布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1 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0.8 倍。一方面是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不断
13、加快,民营银行、外资银行等市场主体的不断加入,推动金融市场不断开放,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中小型商业银行面临着更大的风险,急需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来护航。 另外,银行业自身经营水平提升以及竞争力的增强,也为筹集存款保险基金提供资金支持。而银行业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的提高以及金融法制体系逐步完善,比如, 中国人民银行法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商业银行法 、 担保法 、 破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又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提供了便利的金融环境。推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市场化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银行业发展现实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唐明琴:存款保险制度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2 杨军: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刍议J.广西金融研究,1999(4). 3 李宗怡、冀勇鹏:我国是否应该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J.国际金融研究,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