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秦汉秘祝源流考论提 要:秘祝是秦及西汉初期负责为君主移过消灾的祝官,通常以“移过于下”的方式履行其职能。 “移过于下”是一种转嫁灾祸巫术,虽然秘祝之官晚出,但秘祝这种“嫁祸于人”的方法却起源甚早。本文以转嫁灾祸巫术为线索,深入研究秘祝的起源,并对秘祝的设立与裁撤、秘祝之法的流变等问题进行考察。 关键词:秦汉;秘祝;源流 秘祝是秦汉时期的祝官,负责通过祝祷为君主移过消灾。关于秘祝的记载最早见于史记 。 史记?封禅书载,秦始皇时期“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 ”1 汉承秦制,高祖二年(前 205 年) “悉召故秦祝官,复置太祝、太宰,如其故礼仪” ,秘祝亦在复置之列,但汉文帝前元十三
2、年(前 167 年)又将其裁撤。作为国家职官体系中的一员,秘祝存在的时间短暂,史籍对其记载非常有限,学界也一直缺乏专门的研究。因此,本文试图通过梳理传世文献来考察秘祝的源流,以期增加对秘祝的认识。 一、秘祝称“秘”试析 对于秘祝缘何称为“秘”这个问题,应劭最早做出了解释。 汉书?文帝纪载:文帝十三年“夏,除秘祝,语在郊祀志 。 ”应劭注曰:“秘祝之官,移过于下,国家讳之,故曰秘也。 ”2 据应注可知,国家忌讳“移过于下”的行为,所以将负责此事的祝官命名为“秘祝” 。 2那么“移过于下”究竟是何种行为,以至于被国家所忌讳?史记记载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 , “灾祥”是“移过于下”的前
3、提,其中“灾”本意为“天火” ,引申为灾害;3“祥” 说文释为“福也” ,段注:“凡统言则灾亦谓之祥。析言则善者谓之祥” ,依据段注,此处“祥”应作“灾”解, “灾祥”为统称,偏指“灾害” 。又据尚书?咸有一德:“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 ”孔疏:“指其已然,则为吉凶 ;言其征兆,则曰灾祥 ”。4 可知“灾祥”准确来说是指灾祸的征兆,这种征兆常与君主为政善恶相关联。在古人的认识中,灾祸的征兆大多源于“天” ,以自然天象和灾害的形式呈现出来,如日食、月食、水旱、地震、虫害等。 “移过于下”的转移对象是“下” , 正义曰:“谓有灾祥,辄令祝官祠祭,移其咎恶于众官及百姓也。 ”5 可见“下”
4、指官员和百姓。综上, “移过于下”就是每逢灾祸的征兆降临,秘祝便举行祠祭,将君主的过错转移给官员和百姓的一种行为。 应劭只给出了“秘祝之官,移过于下,国家讳之,故曰秘也”的笼统说法,并未对此进行更多的分析和说明。笔者认为秘祝“移过于下”被忌讳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具体如下: 第一, “移过于下”是对“天命”的违背。商周以来,政权与神权的密切关系日益显现,从“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1“天命玄鸟,降而生商”2 之类宣告政权合法性的天命观逐步发展,到西周时君主始称“天子”。 “天”与“天子”的关系正式确立。 “天”的至高无上决定了天子权力的神圣性,如“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 、3“天生民而立之君”等都显
5、示3出君主权力源于“天”赐,4 民众服从天子的管理就是服从于“天” 。但天命观除赋予天子权力以外,还对天子权力进行约束。天子的权力不是绝对的,不能凌驾于“天”之上,天子享有权力的同时还要敬畏“天命” ,这种敬畏主要针对的是天子的德行。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 ”5 这里“天命”位于“大人” 、 “圣人之言”之前,表明天命所具备的崇高地位。天子统领天下?民,更应敬畏天命,一旦其有过错,德行与天子行为规范不符, “天”会给予警告,警告的方式是降灾祸作为征兆,也就是前文中的“灾祥” ,如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
6、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 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崩。 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莫惩? 6 古人认为灾异与国家政治息息相关,这里日食、地震被看作是上天针对周幽王的弊政发出的警告,所以称之为“亦孔之丑” 。上天降下灾异的目的是期望君主能够纠正恶政,使统治得以继续。如果君主知错不改,将会失去“天”的保佑, 论语?尧曰记载了尧对舜的训诫:“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尧、舜、禹谨守训诫,顺天命而行, “富而不骄,贵而不舒” ,7 所以能得善终。 “
7、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汤修德,4诸侯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 ”8 桀不务德,统治暴虐无道,鱼肉百姓,最后被商汤所灭,周幽王亦因昏庸不知悔改而国破。可见君主不正视“天”的警告会造成身死国破的严重后果。 在灾异面前,君主应该反躬自省,以谨言慎行来回应上天的警示,以期消除灾祸。以日食为例, 左传载鲁昭公十七年(前 525 年)六月,鲁国发生日食,叔孙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 ”9 鲁国太史也认为:“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举,辟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 ”10 从昭子、太史的言论
8、可以看出,发生日食时,从天子到大臣都要做出相应的反应,来检讨自己的行为,祈求免灾, “天子和诸侯都要减掉好吃的饭菜,又要从正寝里搬出来;百官改穿素服,乐官在朝中打鼓,祝官在社神前献币,史官代他的主子作了册文,责备自己” ,11用一系列的实际行动来表明改善统治的诚意,这样才能得到上天的眷顾,继续享有天命。 及至汉代, “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己经成为统治者的基本认识。1 汉文帝十一年(前 169 年)发生日食,文帝发布诏书称: 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诫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谪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于兆民君王之上,天下
9、治乱,在朕一人朕下不能理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以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2 汉文帝认为“人主不德,布政不均”才招致日食,并将过错归结5为“在朕一人” ,主动自省,诏令有司举荐贤良方正,以期广开言路,匡正治国疏失,这就是遵循“天命”的行为。 国君受“天命”治国牧民,其德行关乎整个国家的命运。首先,君主修德行是享国长久的前提和保障。 尚书?召诰载: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
10、德,乃早坠厥命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民,若有功,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上下勤恤,其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3 召公指出:夏、殷因“不敬厥德”而失天命,周应该借鉴他们亡国的教训。成王初理政事,尤其要注重修德,以此来“祈天永命” 。不仅要善待民众,还要在道德方面垂范世人,这样才能避免“不敬厥德” ,从而实现“受天永命” 。 君主的德行对国家稳定的影响也不可轻忽,对此古人早有论及。如:“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4君主行仁义,国人皆
11、仁义,君主端正则国家安定;礼记?大学则载:“一人贪戾,一国作乱” 。5 君主一人的贪婪、暴戾会导致一国的人作乱。“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 。6 如果国君强大而有德行,国家就能昌盛,反之,国家会衰亡,所以说君主德行的好坏足以影响国家的治乱兴衰。 6德行是君主承天命治国的基础,亦关涉他们能否永享天命。 “天”对君主德行不满就会降下“灾祥”进行警告,君主则需要通过自省来回应“天”的警告,以期继续享有天命。秦汉时期的君主意图通过设立“秘祝”转嫁咎恶,这本身就已经是严重失德的行为,所谓“天命靡常,惟德是辅” ,上天只眷顾有德之君,国君失德会使王朝倾覆。虽然设置秘祝是为统治者消灾,但消灾的手
12、段不是修德祈福,而是嫁祸于人,这种方法违背了人们将异象附会成“灾祥”的初衷。 “移过”固然是秘祝的职责所在,却间接地促成了君主失德行为的发生,所以说“移过于下”乃是不可传出宫廷的政治秘密,为了表示对此事的忌讳,国家将负责“移过”的祝官称为“秘祝” 。 第二, “移过于下”不是爱民之举。君民关系历来为统治者所重视,能否做到“爱民”成为衡量君主是否实行善政的标准。 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晋侯与师旷讨论“卫人出其君”事件时,提到了君主治国理政的行事原则: 师旷侍于晋侯,晋侯曰: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对曰: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
13、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也,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7 师旷认为“良君”必须做到赏罚分明,爱民如子。卫献公昏庸暴虐,7民众已经绝望,所以驱逐他的做法并不过分。这里师旷着重强调为政爱民,爱民是良君的本分,是君主必须遵循的原则。先贤圣王都一贯秉持爱民理念,在他们看来爱民是为政之本。 论语?尧曰记载了圣王的德政,其中有: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14、。 ”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1 尧、舜、禹相继传承的训诫就是爱民,尧告诫舜执政要做到公允,舜进一步强调执政者应顺天、爱民,不应使祸患殃及百姓, “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也被夏的君主作为行事准则。除此之外,爱民还要为民消灾、致福, 吕氏春秋?适威载: 古之君民者,仁义以治之,爱利以安之,忠信以导之,务除其灾,思致其福。故民之于上也,若玺之于涂也,抑之以方则方,抑之以圆则圆;若五种之于地也,必应其类,而蕃息于百倍;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身已终矣,而后世化之如神,其人事审
15、也。2 要受到民众的爱戴,为君者要心怀仁义,为民谋利,教之以忠信,致力于为民造福,五帝三王能够做到,所以他们的行为被后人所效法,受到敬仰。 有德之君当以爱民为本,这一点是为政者的普遍认知, 诗?大雅?假乐有:“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 ”诗本意为赞美宣王德行,但也表明施行德政、爱民者,上天就8会保佑其统治长久。统治者允许秘祝“移过”于官员及百姓,这与贤君为民“务除其灾,思致其福” 、 “宜民宜人”的做法截然相反。针对秘祝贻害于人的行为,刘勰在文心雕龙?祝盟中说:“所以秘祝移过,异于成汤之心。 ”3 这种为追求君主一己之福,而嫁祸于官民的行为,不符合“良君”的
16、行为标准,更非爱民的表现,所以刘勰刻意将秘祝移过与成汤祈雨进行对比,以突出秘祝行为之不足取。 综上可见,虽然祝官通过“移过于下”帮助君主推卸了为政不善的责任,却使天降“灾祥”失去了对君主行为的警示作用,直接导致君主忽略自身的德行修养,这是不敬畏天命的表现。同时,嫁祸于人既非爱民之举,也背离了贤君的道德标准。以上两点都足以造成君主因失德而无法继续享有天命,所以国家讳言“移过于下”这种行为,并且将负责“移过”的祝官命名为“秘祝” 。 二、秘祝“移过”方法探源 虽然从文献记载来看“秘祝”这个职官存在于秦及汉初,但秘祝移过的方法起源很早,属于一种原始的转移巫术。秘祝移过的实质就是转嫁灾祸,这里的“灾祸
17、”包括人们意识中的所谓“罪孽” ,也包括肉体上的“痛苦” 。对于“移过”的本质,弗雷泽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把自己的罪孽和痛苦转嫁给别人,让别人替自己承担这一切,是野蛮人头脑中熟悉的观念。 ”人之所以产生这一观念是“由于非常明显地把生理和心理的、物质和非物质的现象混淆了起来。因为我们可以把一捆柴、一块石头或其它东西,从我们自己的背上转移到别人的背上,所以,野蛮人就觉得同样也可能把自己的痛苦和哀愁转移给别人,让别9人替自己受苦。于是他就根据这种观念行事,终于想出无数与人不友好的计谋,把自己不愿承担的麻烦推给别人。 ”4 在分析转嫁灾祸的原理之后,可以看出“秘祝”的职能就是对这种转嫁灾
18、祸思想的实践,而这样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 人可以将自己的灾祸转嫁给他人,那么也可以将他人的灾祸以同样的方式转移到自己身上,代替别人承担“罪孽”和“痛苦” 。商汤祈雨是历史上记载的最早的“转嫁灾祸”行为,也是君主代民受过的第一例。 尚书?汤诰谓: 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作汤诰 。王曰:“并告无辜于上下神祗肆台小子,将天命明威,不敢赦。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请罪有夏兹朕未知获戾于上下,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深渊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1 吕氏春秋?顺民也同样记载: 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
19、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 ”于是翦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2 商汤祷辞的主旨是:“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 “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 ,汤向“上天神后”祈祷,请求将“万夫”的“罪”转移到自己身上,甚至亲自作为牺牲求雨,其爱民之心也可见一斑。 转嫁灾祸行为既能代民众受过,也可以为君主承担病痛,周公代武10王即是如此。 尚书?金滕载: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 ”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 ”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为坛于南方,北面
20、,周公立焉。植璧秉?,乃告大王、王季、文王。 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 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钥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 ”王翼日乃瘳。3 武王生病,周公做册书告于太王、王季和文王三位祖先神,请求“以旦代某之身” 。书中通篇陈述利害,周公自称多才多艺善事鬼神,这方面武王有所不如。但武王“乃命于天庭” ,能以德安定四方之民,是合格的君主,于民而言他不可以死;武王继承周统,主持宗庙祭祀,使先王永有依归,于国而言亦不可死,所以周公主动提出代替武王去死,以换取武王的康复。从上面两例亦可知,人的罪过、肉体的痛苦、死亡都是转嫁灾祸的重要内容。 除了转移罪过和疾病之外,转嫁灾祸还有另一项内容,那就是“代王受眚灾” 。 周礼?甸师有: 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粢盛。祭祀,共萧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