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西民间资本投资问题研究摘要 山西民间资本投资的基本情况是:民间资本投资快速增长,但投资总量及所占比重仍显不足;民间资本投资呈现出顺周期波动和产业分布非均衡性的特点;民间资本投资一部分流向省外,其余投向省内的房地产业、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制约山西民间资本投资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形势不乐观、政府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金融支持力度缺乏,存在行政壁垒和行业壁垒,民营企业管理薄弱。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需要最大限度地开放行业准入领域,为本土民间资本创造投资机会;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民间资本投资回报水平;创新金融机制,为民间资本流动提供良好平台。 关键词 山西,民间资本投资,基本情况,制约因素,政策举措 中图分类
2、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5-0107-04 民间资本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资本的统称。据我国住建部推算,煤炭资源整合之后,山西省民间资本存量约在 1 万亿元左右,但是,2012 年全省民间投资到位资金 4501.7 亿元,相比 1 万亿元的民间资本存量,潜力远未发挥;相比“十二五”规划中 5 年完成 3 万亿元民间投资任务,更是任重道远。当务之急,必须尽快打开民间资本投资出口,消除阻碍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的“玻璃门”和“弹簧门” ,深挖民间投资潜力。 2一、 山西民间资本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民间资本投
3、资快速增长,但投资总量及所占比重仍显不足。随着国家和我省一系列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出台,山西民间投资活力逐渐增强,投资比重不断提高,带动全省投资增长的作用不断增强。2012 年,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4568.4 亿元,同比增长 33.1%,在上年增长 42.5%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增速位居中部六省第二位,并且明显快于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4.8%) ,占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 49.8%,比 2011 年提高 3.2%。 尽管如此,与全国和中部省份比较,山西民间资本的投资总量依然偏小,投资比重明显偏低。从全国来看,2012 年,山西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 49.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12.2%;从中部地区来看,2012 年山西民间资本投资不管是从总量还是从所占比重,都居中部六省末位(见图 1) 。 (二)山西民间资本投资呈现出顺周期波动和产业分布非均衡性的特点。由于民间资本投资主体是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主体,直接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民间投资时常呈现出顺经济周期波动的特征,属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比较敏感的经济行为,且其扩张和收缩的经济表现幅度一般大于宏观经济的波动程度。从图 2 可以看出,在波动趋势上民间投资与国民经济的基本一致,只不过上下波动的幅度更大一些。2002 年2003 年,山西省民间投资增长率
5、伴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逐年递增。2004 年2006 年,经济出现过热迹象,政府紧急宏观调控,民间投资迅速下降。尽管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开始蔓延,但是随3着政府 4 万亿投资政策的出台,极大地带动了民间投资,2011 年山西民间投资增速达到 42.5%。但是,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继续深化,2012 年民间投资虽然继续保持了 33.1%的高速增长,但仍然较 2011 年下降了9.4%。由此可见,山西省民间投资发展比较依赖于当地整体经济发展,地方经济发展对于民间投资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而民间投资波动幅度大于当地宏观经济波动的特点也暗示山西省民间投资的发展尚不成熟,短期行为明显,具有内在的脆弱
6、性特征。 此外,不管是从投资规模、投资增速还是从投资结构来看,山西省民间投资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是不均衡的。2012 年,山西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 304.6 亿元,同比增长 60.5%,占全省民间投资的 6.7%,占全省一产投资的 79.9%,同比提高 9.9%;第二产业完成投资 2219.8 亿元,同比增长 30.4%,占全省民间投资的 48.6%,占全省第二产业投资的 53.4%,同比提高 2.6%;第三产业完成投资 2044.1 亿元,同比增长 32.6%,占全省民间投资的 44.7%,占全省第三产业投资的44%,同比提高 2.9%。从民间投资内部结构看,2012 年,
7、全省民间投资三次产业的比例由 2011 年的 5.549.644.9 转变为6.748.644.7, 可见,虽然 “二、三、一”的产业投资结构仍不合理,但是,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有所优化;从民间投资占全省投资比重看,第一产业投资比重比 2011 年增加 9.9%,增速最快,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增加 2.6%和 2.9%,说明全省民间资本对第一产业的投资热情显著增加。 (三)山西民间资本投资一部分流向省外,其余投向省内的房地产4业、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1.近几年,山西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招商引资,但是本省民间资本有超过 60%流向了外省和境外,外溢现象十分严重。从流出渠道来看,山西民资有的以储蓄性质
8、被上级金融机构调拨其他地方,有的进入西部地区如内蒙古、陕北、新疆等煤炭业,有的以购买物业性质流入京沪、沿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在煤炭整合过程中闲置的大量资金中,资产在 1 亿元以上的山西客户基本在北京、上海等地拥有多套住宅;资产在 5 亿元以上的,还购买整层、整栋写字楼和酒店等商办物业。从区域结构来看,山西民间资本在内蒙古、天津、湖北的投资都在 1000 亿元以上,在河南的投资也有 800 亿元,而在重庆、上海、新疆、陕西、海南等地,也频现山西民资的身影。 相比之下,上述地区进入我省的投资要少得多,因此山西民资处于净流出状态。2.近几年,由于房价的持续上涨,房地产业成为山西民间资本投资的主要选
9、择之一。在山西省民间资本进行的房地产投资中,除了投向北京、上海、沿海等省外的房地产市场,还有一部分则留在本地。或者是投资土地,待土地升值后转手卖掉,或者是兴建五星级酒店或综合高端会所,基本沉淀为固定资产。3.山西省民间投资虽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近几年增速强劲,占全省全社会投资的比重明显提高。以大同为例,民间资本一是进军绿色农业,二是从事加工制造业,三是转向三产服务业,四是积极投资新兴产业。4.山西省民间资本自从煤炭改革之后,有相当部分转型进入金融市场,成为当地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主力军。以山西朔州市和吕梁市为例: 2009 年,朔州全市共审批 36 家小额贷款公司,总注册资金 21.
10、24 亿元,其中煤炭行业撤出资金出资比例在 70%以上。52009 年煤改启动之时,当时整个吕梁市小额贷款公司仅为两家,仅仅两年时间,目前已经发展到 40 家左右,贷款余额在 20 亿30 亿元左右,注册资本一般在 1 亿元上下,煤炭资本占其主要的资金来源。 二、制约山西民间资本投资的主要因素 (一)经济形势不乐观、政府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金融支持力度缺乏等是制约山西民间资本投资的根本因素。1.经济形势不乐观。从理论上分析,在经济上行周期,民间投资会因为总需求增加、较强的盈利预期等原因倾向于增加;在经济下行周期,民间投资则因为总体产能过剩、总需求减少或增速减缓和盈利预期不确定等原因倾向于减少。
11、当前,全球经济正处于经济调整期,民间投资需求也会相应地减少。尽管民间投资在某些垄断行业或带有垄断属性行业中的投资需求长期受到抑制,且当前政策为其提供了难得的机会窗口,但在经济下行周期,以往被抑制了的投资需求并不一定会随着准入限制的放宽或取消而得到释放。2.法律援助体系不完善制约了民间资本的法律地位。目前,依法保护民营资本投资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还不完善,民营资本投资项目和投资者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等不能够完全得到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的行政复议等,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3.政府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削弱了民间资本投资效益。很多政策制定
12、很好,但还停留在文件层面,普遍存在不完善、不配套、可操作性差的问题。如新出台的新 36 条放开了许多领域,但在煤、电、冶、化等国资占据主导地位的领域,以及公路、铁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由于准入门槛高、投资大,民资进入仍6困难重重。再如, 山西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民营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5 年内所征企业所得税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返还,一直没有落实。4.民间借贷不规范增加了民间资本投资成本。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方便灵活,有利于缓解国家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开放的地区,民间借贷活动相当盛行。但是,一直以来,由于民间金融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
13、在着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不规范、手续简单、交易隐蔽、风险控制能力弱、缺乏外部约束、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二)行政壁垒、行业壁垒缩窄了民间资本投资渠道。近年来,虽然民间投资在改革开放的大潮推动下蓬勃发展,对政府投资一家独大的局面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但是现在政府仍然掌握着大量投资,制定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政策对不同的投资主体没有做到一视同仁。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问题。造成市场准入壁垒和垄断是息息相关的,垄断的存在一方面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标准,另一方面极大地限制了民营经济,使它们难以涉足很多投资领域。严格的市场进入壁垒不
14、仅使这些市场发展遭遇严重的发展危机,而且民间投资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发展空间受到挤压,难以发展壮大。此外,行政审批手续繁琐也抑制了民间投资热情。一些部门对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执法仍以部门规定为依据,政出多门,相互掣肘,缺乏协同性,形不成合力,造成行政审批事项过多、手续繁琐、周期过长。同时,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公仆意识淡薄,服务7意识较差。还有些部门把本应内部机构承担的工作,交给中介组织来增加收费项目。据调研,新上或改扩建一个项目,需要发改委、工商、国土、煤炭、环保等多个部门的前置审批手续和评估,每个部门的审批手续又有多个审批类型、多个环节,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省级部门,一个项目的前置审批手续全
15、部办下来需要 13 年时间,甚至 45 年时间。过多的审批事项、过于繁琐的审批环节,影响了企业投资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民营企业管理薄弱是制约民间资本投资的自身原因。1.民间投资经济规模性和相对短视性的限制。由于此次放宽准入的大多数行业如铁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一般都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即使没有政策上的准入限制,也往往存在经济上的准入门槛。同时,与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相比较,民间投资更加注重短期财务收益。所以, “新 36 条”所放开的某些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并不一定具有很大吸引力。根据省统计局披露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数据,2012 年,我省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 47.5%
16、,在 2011 年增长 54.7%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占民间工业投资的 69.1%,同比提高 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速最慢,为 18.6%,增幅较 2011 年减缓27.1%;占全省民间投资份额也最低,为 6.6%,同比下降 0.7%。2.民营企业管理薄弱。民间资本投资效率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民间资本各投资主体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一方面,山西大部分民营企业仍沿用家长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容易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甚至亏损;另一方面,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8用人难、留人更难。由于工资、社会保障、晋升等方面待遇的差异,多数年青人选择在行政
17、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民营企业对大学生吸引力不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短缺。 三、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政策举措 山西应该以综改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和动力,将政策着力点由放宽市场准入、释放民间投资需求转移到与强化配套政策、改变民间资本收益预期和创造民间投资需求并重上,使民间资本成为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巨大正能量。 (一)最大限度地开放行业准入领域,为本土民间资本创造投资机会。1.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股既有线路扩能改造、客运专线、地方铁路专用线等场站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燃气开发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大型能源企业合作,全面推进“气化山西”建设步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信息化基
18、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适当降低省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理、采煤沉陷区和废弃工矿企业用地复垦、闲置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2.大力支持民间资本融入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现代农业、林业领域,以大同、晋中、运城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专业化和综合性产业示范园建设,投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3.努力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生社会事业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康复院、9门诊部、诊所、村
19、镇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切实落实民营医疗机构税收减免、贷款、土地供应等优惠政策。 (二)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民间资本投资回报水平。1.改善民间资本投资的法律环境。首先要抓紧修订刑法和民法以及部门规章中对民营企业、民间投资带有歧视性的条文;其次是严格依法办事,杜绝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第三是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让老百姓有状告行政侵权的机会。2.简政放权,改善民间资本的政府环境。加快山西省民间资本投资步伐,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型政府”变为“服务型政府” 。一方面要减少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
20、限度地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最大可能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原则上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另一方面,要下放审批权限。要以转型综改、扩权强县、省直管县改革为契机,制定新的分级审批制度,根据投资规模、投资项目类型(生产类项目、非生产类项目等)以及立项权限划分,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到市、县,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缩短企业“落地”时间,逐步实现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的权责对等,解决行政审批中存在的权责脱节、重权轻责的现象。3.落实“三个公平” ,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民间资本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竞争。要合理配置土地、环境容量等公共资源。在土地供给、城市规划
21、、园区招商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发展机会和创业环境。对发展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或奖励,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减免;落实“对于淘汰落后10产能、改造提升工艺装备所核减的排污总量,可优先用于本企业鼓励类领域的新建项目”的政策。 (三)创新金融机制,为民间资本流动提供良好平台。1.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落实“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通过吸纳、融合等路径将民间借贷市场“融入”当地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一个与大、中、小各类企业融资需求
22、相适应的金融供给市场,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2.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整合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公安、法院、质检等部门的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起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信用监督和信用使用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服务体系,减少投融资信息不对称。3.完善并推广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借贷登记中心专为民间借贷行为提供登记备案服务、为民间借贷搭建无偿的融资服务平台、建立并定期发布民间借贷价格指数。一方面,中心对借贷双方登记备案信息有详细要求,确保借贷双方信息真实有效;另一方面,提供非常规范的借贷合同,并借助律师、会计师、公证处等专业机构,严格按照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执行,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法律纠纷和借贷风险。 参考文献: 12012 年山西民间投资增势强劲DB/OL.山西门户网,2013-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