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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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建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摘 要】目前,大多数新建本科院校都将法学教育定位为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而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加强法学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同时,当前的法学教育最突出的问题在于长期注重理论教学,培养模式单一,在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缺失,因此,有必要不断探索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改革 本科教育是大学教育的核心部分,是继中小学基础教育之后的发展教育,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提供社会需求人才影响深远。在全国1129 所普通高等院校中,已经有 300 多所高校陆续开设法学专业。法学教育风靡一时,各大高校法学教学生龙活虎,可谓百花

2、齐放、百家争鸣。面对法学教育发展的壮观场面,新建本科院校踊跃加入这股潮流中去;正视法学教育进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新建本科院校岂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回眸过去、展望未来,成绩固然可喜、问题依然令人堪忧!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反思传统法学理论教育模式,增强法学实践教育的地位,构建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操作高度统一的教学体系,促使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相得益彰,各大院校义不容辞,新建院校更是时不我待。 一、传统本科院校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偏颇之处 (一)传统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严重失衡 2统揽新中国法学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我国法学教

3、育现实状况与发展要求,教育部下达了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编辑与出版通知,21 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纷纷问世,14 门法学核心课程体系初具规模。顷刻间,全国各大高校纷纷将之纳为法学理论课程的核心。与此同时, “3+1”式的本科教育模式雏形已就:前三年主攻 14 门法学核心理论课程知识研读,最后一年完成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两门实践课程操作。据此可知,在大学本科四年法学教育课程体系中,法学理论教育占有绝对地位,而法学实践教育却微乎其微。 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是法学教育中相互依存的重要部分,二者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和重要的地位。然本科阶段法学阶段究竟是理论至上,还是实践主义,亟需对本科法学教育的科学定位。按照

4、现代法学教育理念,本科阶段法学教育应为通识教育,故尔实践才是本科阶段法学教育的核心。正如霍宪丹认为:普通本科法学教育应定位于法学学科教育,而非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而非培养法律职业人才。是故,本科院校法学教育应建立以法学理论为导向、实践为核心的课程体系。然而, “3+1”模式却与法学教育所需截然相反,大多数高校不惜三年投入到收效甚微的法学理论教学上,开设了诸多理论课程,更有甚者划民法为诸多小部门而占用七个学期以教学。过多的理论课程的安排,挤兑了实践教学应有时间。导致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技能演练的极不协调。 (二)某些高校法学教师的教学理念庸俗、教学方式单一

5、3某些法学教师教学态度的松懈,源于庸俗的教学理念。法治建设,理念先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高校法学教师作为法学教育的传授者,理应提高法学觉悟、增强法律意识、把握法治精神、宣扬法学文化,仔细琢磨、认真思索,切实把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微妙关系,切实寻找一套行之有效的真正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某些教师却视教学如差事,见识不足、目光短浅,置法治建设于不顾、弃法学教育于不理,如此云:教学于之工作耳,谈何事业也? (三)理论教学与闭卷考试令高校法科学生的学习素养令人堪忧 学习是取得知识的重要渠道,读一本好书,如交良师益友;听一堂好课,令人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惊喜,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对提高

6、法科生的综合素质大有裨益。进入象牙塔的莘莘学子理应锐意进取、有所作为,然诸多高校不学无术者亦大有人在,诸如魔兽哥、电影姐等平日嬉戏玩耍、不务正业者数不胜数、不胜枚举。深究其因,主要还是高校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所致,加之法学教师期末考试考卷设计流于形式、草率行事,致使诸多考生考前复习一周取得高分实乃常事,考试前晚一根蜡烛亦能及格也绝非奇谈。 二、新建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育改革的可行之举 (一)合理定位:法学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并举的课程体系设计 理论与实践属于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范畴,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在本科院校法学教育中并驾齐驱。高校法学教师向法科生门传授法律基本理论知识,通过体系分析、重点讲解,积累法

7、科生法律知识,拓展法科生法律思维,促进法科生的法学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实现法学理论对法学4实践行之有效的导向作用。法学实践是法学理论的运用和思想来源。通过法学实践,加深法科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提高法科生法律应用的操作能力,增强法律对社会的反哺效应。鉴于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辩证关系,本科院校法学教育开设的课程应将法学理论课程与法学实践课程等量齐观。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以通识教育为目标,以培养社会实用性人才为己任。为此,高等院校本科阶段教育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安排:1、法学理论课程与法学实践课程的时间匹配。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实现法学理论课程与学实践课程时间匹配需注重两个层面,即时间划分与内部交错。首先

8、要保证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学实践应用各自所需时间,同时注意两者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安排,而是各自有所侧重的相互交错关系。为此,在大一、大二阶段应以法学理论学习为主,辅之以相应的案例教学和案例分析。在大三、大四阶段继以法学实践为主,辅之以导师指导和教学考查。 2、精简理论课程、务实实践课程,促使法学教育的思维高度与生活深度的有机统一。法学理论知识繁多、体系庞大,精简法学理论课程实属题中之义。法学理论知识的特点是抽象而有层次,是故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师应创新教学理念,通过探索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内在规律和外在结构,寻找一套行而有效的法学理论求知方法,一转授之以鱼为授之以渔,拓展法科生的法律理论思维能力,提高法

9、科生的法律知识学习水平,激发法科生的法学理论探索精神,促使法科生法学理论精髓把握,提高法科生的法学理论知识高度。 (二)除旧布新:法学教师的5教学理念转变和与教学方式革新 本科阶段法学教育以培养理论认知型和社会实用型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这要求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学教师不再停留理论知识讲解层面,更要注重法科生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全面培养,在培养目标上实现合格毕业生向塑造社会实用型人才的转变。社会发展需求法科生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兼备,这就亟需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并举。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法学教师的教学方式的革新。纵览世界各国法学实践教育成功经验,结合我国法学教育的具体实

10、情,新建本科院校可以进行以下实践教育模式的革新: 1、法律案例教学与分析。法律案例教学是法学教师以法律案例为素材,围绕与之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系统讲解,是以点带面的知识传授方式,集理论知识讲解与实践技能演练于一体,有效开发学生的探索求知精神和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案例教学法首先要求教师对案例素材的择取,典型而有效的案例在教学效果上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事倍功半。 案例分析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方法,此种途径亟需教师合理择取案例、巧妙设计问题,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激情和思考动力,通过提问、举手等方式号召学生对案例进行解说、讨论,尔后教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解析和点评,从而实现法学实践教育与理论教

11、育的高度统一。 2、模拟法庭与“诊所法律教育” 。法律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模拟法庭能够很好地促使法科生体会法律应用的切实感。模拟法官、检察官6和律师可以巩固和加深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思考,同时培养法科生的职业感和责任心。通过控辩双方据理以争的法庭辩论,开拓法科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法官的中立决断更是深化了法科生的公平理念和正义追求。 “诊所法律教育”源于 1960 美国法学院的法律实践性课程。 “诊所法律教育”注重实践学习,相比课堂教学颇具优势。 “作为一种教学方法,诊所方法的魅力在于它首先关注学习者和学习过程,并以此来促动教师去关注教育心理学,并对不同的教学方法做出评价。可以毫

12、不夸张地说,诊所教学是一门教学的艺术,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传递着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有的学者更是言简意赅地称之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或“从实践中学习的方法” 。 3、法律实习与法律服务。法律实习是法学教育的重要使命和关键阶段,始于本科三年级下学期,为时半个学年度,方式采取进入法律机构,诸如法院法官或者书记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或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等。法律实习促使法科生直截了当参与社会生活,面对社会生活折射的法律问题,引发现实困境的反面思索,深化法律用语的社会理解,促进法律理论知识的升华,增强法律实践参与的意识,端正法律实践学习的态度,通过法律实习切身体会,顺利实现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

13、的结合。 法律是经世致用的学问,法律服务可以全面提高法科学生自身责任感与社会使命感 。本科院校法科生,必须具备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专业思维和知行合一的求学态度。因此必须一改传统死读书、读死书和读书7死的陈旧理念,切实做到选择学习、途径灵活、目标明确的新型法学思维。法律服务需求法学教师方向引导和法科生法律服务意识树立的结合,法学教师结合学生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实际情况和社会生活存在的现实问题,制定合理方案和号召学生广泛参与,法科生更应认识法律服务价值,提高法律服务热情和创新法律服务途径。 法律援助是法律服务的传统方式,面对社会生活所存在法律问题,法科生应当正确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寻求社会问题的法律解决方

14、案,有效发挥法律知识的社会价值。除此之外,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送下乡和法律社区服务都是法律服务的有效途径。法律知识宣传可以采取“12.4”普法日的集中宣传和广场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灵活分散宣传。法律知识送下乡,号召法科生提高法律服务理念,深入乡村、潜心造访,合理运用课堂所学,解答乡民法律疑问,解决乡村法律问题。法律社区服务存在于城市社区地带,法科生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文化宣传栏和法律解答面对面等形式不一、方法多样的途径为社民答疑解惑、送法进家。 无论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亦或法律送下乡、法律社区服务,无不承载法科生的法律人文关怀与社会服务热情。新建本科院校全面落实法律服务,意义重大、价值非凡,不

15、仅锤炼法科生实践能力、提高理论水平,切实做到学有所用、发挥法律资源社会价值,同时促进法科生社会参与度,实现法律学者与社会大众的法学对接,增强法科生的社会角色意识和社会大众对法学的认同感。 (三)全面保障:建立健全法学实践教学评估制度与奖惩制度 8徒法难以自行,法学实践教学亟需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新建本科院校建立健全法学实践教学评估制度与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法学实践教学考试改革是法学实践教育的首要任务。众所周知,考试模式决定学习目标,传统应试教育势必造成法科生纸上谈兵、闭门造车;素质教育亟需开放的考试革新,增加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兼顾法学理论知识的考查与法律应用能力的结合。 法学实践教学奖惩制度

16、是法学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法学实践教育充分发挥法科生的主导作用,同时兼顾法学教师的引导作用。鉴于法学教师与学生的教学关系,法学教师的教学态度与授课方案尤为重要。为了提高法学教师的授课质量,新建本科院校教学检查责无旁贷。针对法学教师的教学评估,进行与之相应的奖惩措施,督促法学教师端正教学态度、提高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 何志鹏.在我国法学实践教育之反思J.当代法学,2011 (4). 2 刘东华.西方诊所法律教育的形成与发展J.国外社会科学,2010(6). 3 唐力,刘有东.反思与改革:法律本科实践教学创新模式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2). 基金项目:本文系许昌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新建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与法律职业契合研究以许昌学院为例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号:2012010。 9作者简介:董潇丽(1979.02- ) ,女,河南许昌学院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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