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基本概念“事物”在中文里应为何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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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哲学基本概念“事物”在中文里应为何义摘 要:事物这一概念在中国现代哲学中只有物没有事。而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则是事与物合一的。物和事两字的起源与远古的原始仪式有关,其起源与后来的词义定型,使中国的事物是一种生命体、虚实合一体、时空合一体,在天地中互动。而且物必呈为事,事必为物之事。对事物一词之古代内容的认识,有利于突破中国现代哲学中事物概念的局限。 关键词:事物;事物之起源;事物之词义;事物之重新定义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3)03010609 作者简介:张法,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浙江 金华 321004) 一、回到中文的“事物”本身 宇宙

2、之大,物类之众,千差万别,但都被哲学用一个词来表达:事物。事物是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中文的事物,对应于英语的 thing。作为中国现代哲学的事物概念,就是在西方 thing 的影响之下,改变古代汉语的原义而来。高清海对“事物”的界说,可以作为中国现代哲学定型后的关于“事物”的经典表述: 对象在现实中既有共性又有差别性。这二者的统一,就构成事物。作为对象的具体性的存在即事物,所以在这一意义上应当说,对象即是2事物,事物是对象的进一步的规定。 事物的本质特性,是它的个体性,事物也就是一种具有个体性的确定的存在。 事物这一范畴人们运用得也很广泛,具有多种不同的涵义。在这里必须区分它的两种基本涵义。一

3、种是通常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讲的“物” 。这个“物”往往和实物、物体相同,如这张桌子,那幢大楼,这都是事物;至于属于事物的属性和关系的东西,属于观念和思想的东西,便都不包括在这一涵义的事物范畴之内了。另一种是哲学所讲的作为对象的事物。这种意义上的事物极其广泛。凡是构成人们认识对象,包含差别性和统一性的确定的存在,都可以看作是事物。事物与实物、实体的存在不同,它是更抽象因而也就是内容更空泛的一个概念。一个实物可以作为对象,一类实物可以作为对象,属性和关系以及观念的东西也可以作为对象,它们作为确定的认识对象,都可以称为事物。只是在认识进一步深化以后,才能对不同的事物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把上述不同事物作为

4、不同对象区别开来。 这段话表明了,中国现代哲学中的“事物”变成“物”的偏义复词,只有“物”而没有“事” 。这令人深思:“事”为什么会在中国现代哲学“事物”概念中消失?事物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具有怎样的词义?古代的词义与西方的 thing 有何同异?在认识了事物词义的古今差异、中西差异之后,从哲学的普遍性来讲,应当怎样重新思考汉语哲学中的“事物”概念? 本文的主要任务是回到古代汉语中的“事物” 。以此来突破中国现代3哲学中事物一词的局限。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事与物是两个词,物用来指实在的东西,事则是物在时空的运动中形成的一个整体。事总是物之事,而物总是在天地大化的运动中。因此物必然有事,事肯定是物

5、之事。二者是统一的。偏重于物的运动与关联,称为事;偏重于运动和联系中的实体,称为物。当二者并重之时,可称之为“事物” 。先秦文献伊文子?大道用“物”字 24 次,用“事”字 17 次,也有 1 次“事物”合用:“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 ”先秦以下,凡两义并重时,都合用为“事物” 。比如,韩愈 送高闲上人序:“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 ;陆游孝宗皇帝挽词:“凝神超事物,观妙极希夷” ;朱熹“学者若得胸中义理明,从此去量度事物,自然泛应曲当”朱子语类卷一三。 。正因为事与物本有内在关联,因此, 诗?大雅?民 (“有物有则” )的传, 周易?家人 (“君子以言有物” )的疏, 礼

6、记?哀公问 (孔子对曰“不过于物” )的注,以及玉篇等文献,皆把“物”解释为“事” 。但物与事除了有交迭的共义之外,更有不同偏重。为了理解二词的同异离合及词义内蕴,须回溯它们的字义起源。 先讲物。 荀子?正名 :“物也者,大共名也。 ”论述了在万物之众而各有别名的情况下, “物”是对各有别名的万物之共性的抽象。 说文也说:“物,万物也。 ”但这一抽象的思路是怎么来的呢?说文说“物”字的构成是:“从牛勿声” ,即“物”与牛和勿相关。甲骨文中有相当数量“物”字,主要有三种构成,如下: 本文中所引古文字皆剪贴自中国古文字网站 http:/wwwchinese etymologyorg,并参照相关的甲

7、骨文字典和金文字典。 4一是勿上牛下,二是牛右勿左,三是勿右牛左。具体是什么意义呢?说文 “物”字中对牛构成“物”的意义,讲了两条:一是牛本身的重要性, “牛为大物” (段玉裁注:牛为物之大者,故从牛) ,二是牛在天相中的重要性而代表天之规律(“天地之数,起于牵牛” ) 。 说文强调:牛、理、事,三字同在古音第一部,音韵上的紧密关联后面,正是字义上的相互关联。段玉裁注释说:牛之事是“牛任耕”这一农耕之事。牛中含“理” ,正由农耕而生, 庄子 “庖丁解牛”讲“依其天理” ,透出了牛与天理的内在关联。事在上古不是一般之事,乃为重大之事,是可以写进“史”中之事,是士(文化精英)所关注和从事之事( 事

8、、史、士等的关联,后面会详讲) 。 说文又讲,由“牛”而来的“件”就是由牛而来的事理。回到远古,牛之所以重要,在于其为农耕文明出现的代表。反映在意识形态上,文献中的神农、炎帝、蚩尤,都以牛的形象出现,而青铜器中的牛的形象和牛成为饕餮形象的组成构件,都表明了牛与远古文化的根本性质相连,其最后演成为万物的总名,具有深厚的原因。 说文 “物”条中没有详讲“勿” ,但“勿”条中说:“勿,州里所建之旗。 ”段玉裁注释说周礼 、 乡射礼 、 士丧礼都讲了建物(物即勿即旗)之事。 说文又说, “勿”字是“象其柄,有三游” 。段玉裁注说,古代的旗有多种,从字上,与之相关的有旗、旌、旄、?、旃、?、?、?、?、

9、旖、旒、?、?、?、?、?、物这些字的不同在于建者的等级不同,使用的功能不同,从而形成旗的样式不同。游是旗的飘带(游即飘带)样式之一,而游又有九游、七游、五游、三游之分。勿(物)这种旗是三游。繁复的区分是文化复杂化之后的发展,最初应是5简明而具有象征意义的三游(勿) 。甲骨古里有很多“勿”字: 这些勿字,或向左飘,或向右摇,以三游为主。而中国文化中“三”字为圣数,在已经发展的多种游里,三游盖既有旗之一种之意,又有各种旗的概括之义。这样勿(物)才不仅指旗之一种,而可为旗的总名。 说文讲旗是由一种专门的帛“?”做的。因此,勿又表示由多种色而成的“杂色” 。 诗经 周礼 释名及其注疏都有把“物”解释

10、为色(色彩)之例,特别解释为杂色(杂色牛、杂色旗) ,因此,从视觉(色)角度突“物” ,是古义之一。 说文的物、牛、勿,分别讲了牛与勿,但二者的本质关联是什么尚未讲透。徐中书甲骨文字典从牛、勿的关联着眼,把勿讲成来自于用耒作用于土之形,进而说因土而与土之色相关参见徐中舒甲骨文字典 ,四川辞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83 页。 。这样,牛与勿,成了牛与土,正好把农耕文化的两大要项关联起来。这个思路是对的,强调土也很重要,但不全面。实际上,勿作为旗,与旗相联的字,大都有方。但方不是一般的土,天圆地方,方代表土的本质(后来的地坛即为方形) ,从而方是土中最有象征性之地,是建旗之所在。旗的前身是立

11、杆测影之杆,这个杆也叫中杆,立杆也叫立中,中国的观念由此而生参见张法中国美学史第一章第三节“中:文化核心与审美原则” ,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6 年版。 。立杆而测影,整个天文现象都由之得出,立中之地是最神圣之地。从世界史的角度看,中杆是原始文化都曾有的图腾柱或宇宙树。而中国的中杆,与其他文化的不同之处,在于中杆上有游(勿) ,是旗帜。中,甲骨文为: 6勿是旗帜,与牛一样,是把天的规律和图腾标志结合在一起,把土、牛、帛这三项中国农耕文化最重要的东西结合在一起的。神农、炎帝、蚩尤的“勿” (旗帜) ,其“游”就应由帛做成,杆旗上应有与牛相关的形象,象征着丰饶的大地。 “勿”内容的深厚更在于,根据

12、古代汉语音同义通的原则,勿同巫、同舞、同?。远古社会中,原始仪式是由氏族的领导人(巫)来主导的,巫举行仪式是以舞(诗乐舞合一)进行的,仪式的对象是天象,远古之神主要不是直接的天象(日月星)本身,而是决定具体天象后面的东西,可体悟而难以言传,是?(中国形而上的天道是以?来描述的, 老子有“天下万物皆生于有,有生于?” ,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物、?、惚,音意相联) 。勿同形而上之?,它是具体现象的否定,又是形上本体的肯定。义合于甲骨文牛下勿上的字形。牛之成为大物,已经不是某一具体的耕牛,而是氏族本质的图腾之牛,不但与农耕社会中土的生殖神力相关,与牛作用于土之后的丰产相关,更与氏族图腾所凝结

13、的整个宇宙的本质相关。巫以牛的形象在原始仪式中的出现,不是牛的原形,而是经过文饰(艺术加工)之后的牛,是兼杂五色内蕴着观念内容的牛,牛作用于土地,农作物的繁盛也是五色缤纷的,而这杂色又经过观念加工(五色牛、五色旗、五色土) ,配合着人、社会、宇宙的本质而进行的,物与色相关,物色不仅是某一色,而是天地中色的规律之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有物色篇正是此义,其中的“物色之动,心亦摇焉” ,表达得很准确) 。巫在有牛的图象的旗下之舞,正是总结着和建构着与时代的思想相一致的宇宙观念。因此, “物”的内含,作为图腾是万物之源,作为巫师是思想之源,以牛之形象出现的巫,通7过在勿(旗帜)之下仪式之舞,通达形而上的?

14、,都是对宇宙万物的把握和总括,由牛与勿结合而成“物” ,在起源上就内含着宇宙的本质,在理性化之后,成为万物的共名,顺理成章。 物作为万物的共名,在于内蕴着万物共有的本质,这一本质在远古社会是图腾、是神、是帝、是天,先秦理性化之后,是道、是天、是气,庄子曰:“通天下一气耳。 ”气是万物的本质,气化流行,产生万物,物亡又复归于宇宙之气。这样中国之物的一个重要特点显示出来,中国的“物” ,以“气”为根本,因而在本质上是生命性的(周易 “天之大德曰生” ) 。这与西方的 thing 在本质上是物理性的根本不同。 再来讲“事” 。 “事”的甲骨文为: 说文说:“事,职也。从史、之省声。 ”这表明“事”包

15、含了两个方面:“史”和“之” 。前面讲了甲骨文中“事”与“史”是同一字。远古之时,史巫合一。巫这个字表现了巫在主持仪式之舞的功能,而史则呈现巫的言说和记录, 说文 “史”字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 ”这里凝结了历史发展的许多内容。中,前面讲了是中杆。关于“中” , 说文曰:“中,内也。从口、丨,上下通也。 ”这里讲了中的两个特点:第一,中杆的形象是丨,丨同时又表示着天上地下的汇通,即人在中杆下的仪式反映了宇宙的规律。第二,口,包含中杆下仪式中的言说(以诗形式说出的咒语)和中杆下的食味(中国型的仪式一定是与饮食相关连的,彩陶和青铜都是饮食器皿,而且在仪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鼎成为夏

16、商周王朝的象征) 。 “史”不但讲述着在仪式中出现的上下通之事,而且要记录这上下通之事,还要体味着这上下通之事。8在历史的演化中,中杆有一系列变化,一方面中杆是旗帜,旗帜是可以移动的,巫(史)成为持旗之人,中杆由空地之杆,变为台上之杆,再变为宫殿前的华表和宗庙里的牌位。无论仪式在空地、在台坛、在祖庙,“史”都将之作为记录,在记录中不但仪式本身成为一个过程,记录本身也成为一个过程, “史”的记录结果呈现为事,仪式本身和记录本身也呈现为事,因此,史即事。甲骨文中,史即吏,吏是巫的记录功能,巫是吏的行政功能,吏偏于记录,巫则重在做事,事由巫吏产生出来。事用作动词就是做事。仪式本身就是做事。史、吏、事

17、又与士相通,在远古,史和吏都是巫,理性化之后,史就是士。士与王在远古为一字,士就是王、就是巫,三代的礼乐文明,王与士分化,先秦理性化,王成为天的象征者(天子) ,士成为知识和行政的承担者,记事和做事都与士联系了起来, 说文 “士”字中的“士,事也。 ”与“事”字中的“事,职也”可以互注。由人(士/巫/王)的观察、总结、记录而成为事,由人的行动而形成事。 再来看“之” , 说文解说道:“之,出也。象?屮,枝?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意思是下面一横是土地,而上面的屮就像?(草)从土地中生长出来。甲骨文的“之”为: 这三个甲骨文都呈现了草生长的动态。 “之”字正体现了按照生物的规律向着未来奔去

18、这一动态。草木由无到有、由幼到壮的全过程,就是“事” 。段玉裁在对“之”的注释中,归纳了两个特点:一是“训为此” (如“之人” , “之德” ) ;二是引申为“往” 。而这正是中国文化中“事”的特点,事由一个个点组成,这就是“此” ,但又不停止在某一点上,而要向前发展,这就是“往” 。事9与史相连,是对宇宙中和社会上的神圣事物(巫的仪式)的关注,与之相连,是与一般的事(草的生长)的细察,但在远古文化的互渗中,草木也与人生和神迹紧密相连, 诗经中用草木起兴的诗,在于草木呈现了与人生相连的内在规律, 楚辞中的香草美人,直接与主人公的心性、德行、命运相关。更为重要的是, “事”无论是与史相关的仪式,

19、还是与草相关的自然,都体现“事”的中国特点,具有生命性和体味性。 在古代汉语中,物与事,虽然是两个词,但又是可以互训的,因为物总是处在事(时空和运动)中,而事总包括物在其中,是物之事。面对事物,因着重点不同,而可以用物去表达,也可以用事去表达,物重在个体,而事考虑关联,物重在空间上的定点,事重在时间上的往还,物突出在宇宙之中的客观性,事具有主客相关的互动,因此,对于物,要求的是“格物致知” ,对于事,要求的是“实事求是” 。对于物与事,看到其统一与看到其差别同样重要。对于中国文化来说,最为重要的是物与事与宇宙(即一物与万物,一事与万事)的关联方式。 二、事物之“物”的一面在中国文化中的体现 事

20、物在中文里具有怎样的含义呢?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事物之物,一是事物之事。就物的一面来讲,事物的性质是由宇宙的性质决定的。在中国文化中,宇宙由气构成。 张子?正蒙曰:“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耳。 ”气化流行而成万物,气为虚,形为实,宇宙万物皆有虚实合一的结构。 荀子?王制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 ”意思是万物虽然有物质、植物、动物、人之分,但都有气在10其中,都是生命体。 西游记中孙悟空由石头所化育,为什么石头可以变成猴,猴成精而为人呢,因为石与人一样,都是由气化而来的生命体。这与西方文化把非生命的矿物与有生

21、命的动植从本质上区分开来完全不同。西方的妖魔鬼怪不可能由非生命体所变。在中国文化由虚实合一组成的事物中,人作为宇宙气化的最高级,具有了宇宙之物的典型性。因此,中国文化中个体事物的结构,典型地在人体结构中体现出来。刘邵人物志讲人的结构是“含元一【即气】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 。再进一步细分,可为“九征”: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这里,九征之“征” ,既是对象的特征,这特征又是由观者之看而来的。九征之一的气,不是宇宙本质和人的本质之气,而是表现于外的气色。这九征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类:神与精一类,属神;筋与骨一类,属骨;气、色、仪、容、言一类,属肉。再要简略,则可为形神。因此

22、,人从本质层面,是一个气、阴阳、五行结构,从现象与本质的合一上,是一个神形-神骨肉-九征的结构。面对具体的人,不同的气-阴阳-五行和神形-神骨肉-九征,就会有不同个性之人。比如,从本质结构看,人体的木、火、土、金、水,对应着生理的骨、气、肌、筋、血,相通着性格的弘毅、文理、贞固、勇敢、通徽,还与社会品质的仁、义、礼、信、智相连。一个人属于木、火、土、金、水中的哪一行,在他身上哪一行偏胜,此人的个性就体现出来了。又比如,从现象本质结合的结构看,通过九征中每一征的考查,在神的平陂、精的明暗、筋的勇怯、骨的强弱、气的静躁、色的惨怿、仪的衰正、容的态度、言的缓急上具体是怎样的,再加以综合,此人具体个性就呈现出来了。在本质结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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