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融入中韩自贸区的思路分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下简称“蓝区” )与韩国经贸往来十分密切,在中韩正在积极推进中韩自贸区建设的大背景下, “蓝区”选择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与韩国就自贸区建设开展先行先试,对于中韩自贸区建设将会产生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可发挥中韩自贸区谈判先于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优势,进一步强化中国在亚太地区经贸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一、 “蓝区”与韩国经贸合作的现状及特征 2、存在问题 一是增长方式障碍。 “蓝区”增长方式相对粗放,出口产品综合竞争力偏弱。二是韩国贸易政策障碍。韩国对进口贸易一贯实行关税保护或其他限制措施。三是贸易不平衡潜伏隐患。近年“蓝区”制造业基地
2、建设和承接韩国产业转移步伐加快,这种投资拉动型的贸易将会进一步拉大进出口差距。四是转移性贸易摩擦增多。韩国的加工制造业向“蓝区”转移,使得过去由韩国直接出口美国和欧洲的产品现在转由“蓝区”加工出口,由此带来的贸易摩擦也会向“蓝区”转移。 (二)韩国在“蓝区”投资的变化特点及存在问题 1、发展历程 韩国在“蓝区”投资大致经历 19881991 年起步19921996 年快速增长19971999 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20002005 年全面发展和 20062011 年投资减少等五个阶段。近年来,韩国开始将劳动密集型、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工序和产品生产转移到“蓝区”周边或我国中西部地区。 2、现状特
3、点 从投资区域上看,韩国企业在“蓝区”的投资主要集中于青岛、烟台和威海市,三市的韩商投资企业占全省总数的 80%以上,占“蓝区”总数的 90%以上。从投资领域变化看,韩国对“蓝区”投资正在经历由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为主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从投资主体看,仍以中小企业为主,不过韩国大企业从过去的“投石问路”逐步转变为战略性投资。从投资方式看,大多采用独资经营方式,合资、合作等方式较少。 3、存在问题 一是投资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而“蓝区”发展急需的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等仍然偏少。二是投资多为传统制造能力的转移,亟待加强韩国投资
4、的技术溢出效应。三是投资集中布局在青岛、烟台和威海三市,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二、 “蓝区”融入中韩自贸区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蓝区”融入中韩自贸区建设,要遵循先行先试、平台带动、多元对接、联动提升的原则,积极推动双边对话,注重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积极搭建合作平台,以双边共赢为目标,以共建港口、园区、基地为突破口,以青岛、烟台、威海卫重点区域,形成“产业合作、港城对接、金融试点”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把“蓝区”打造成为中韩自贸区建设的试验区和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1、先行先试 作为中韩自贸区的过渡平台,赋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力和支持政策。通过规划先
5、行和政策先试,探索中韩自贸区建设的适宜方法和模式,为中长期中韩自贸区框架提供经验借鉴。 2、平台带动 强化平台意识,通过搭建多种利于经济合作和自由贸易的交流对话平台,推动贸易、投资、物流、旅游、文化、加工、研发等领域全面合作。 3、多元对接 在地域范围上,通过港口对接促进实现两地物流便利化,通过城市对接促进双方自由贸易试点建设。在产业领域上,促进实现三次产业综合对接,鼓励两地企业之间实现全产业链合作,探索合作、共享、共赢机制。 4、联动提升 组织包括政府、开发区、港口管委会、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积极与韩国相应机构开展深层对话,探索建立健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 (
6、三) “蓝区”定位 1、中韩经贸合作的前沿阵地 充分利用地理区位和交通便利条件,发挥与韩经贸合作紧密的优势,依托中韩合作基础,在自由贸易区建设方面起到前沿阵地的作用,在经贸合作模式创新以及自由贸易政策协定等方面率先做到突破。 2、中韩自由贸易的先导试验区 探索跨海域边境经济合作模式,实施更优惠、灵活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加强与韩国在通关、检验检疫、原产地认证、人员来往等方面的实效性合作,为全面推进自由贸易做好试验和示范带动。 3、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先行区 加快推进“蓝区”对外开放,促进我国与东北亚各国的贸易往来,逐步突出中韩在东北亚自贸区建设中的先导地位,在推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上发挥先导性作用
7、。 三、 “蓝区”融入中韩自贸区的重点领域 (一)深入推进全产业链式合作 积极发挥比较优势,推进全产业链式合作。适应加工制造业从垂直分工合作到水平分工合作的新形势,在关键和核心产业技术上,以双边企业为主体,注重产业技术联合研发和行业标准共同制定,一起应对全球市场挑战,实现全产业价值链的联合开发与合作。加强与韩在海洋产业、海洋科技、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建设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支持“蓝区”与韩国企业在农业重点项目上推进全产业链合作,推进双方共同建设农业合作示范基地。以繁荣旅游会展业为基础,积极拓展技术服务业、离岸服务外包以及信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 (二)务实推进港城联
8、动合作 以中韩“4+1”港口战略联盟运行章程签署为契机,务实推进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威海港与釜山港深入合作,通过港城联动,带动相关港口城市开展合作试点。推进青岛保税港区与韩国釜山港自由贸易区政策与业务对接,加快推进中韩陆海联运和中韩整车甩挂运输业务,优化物流模式。青岛港与釜山港之间探索共同开发豪华邮轮产品,加强豪华邮轮码头等有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信息交流。依托港口城市作为中韩自贸区建设的试点城市,探索成立自由贸易试点城市联席会,加强对话和各类信息交流,搭建官、产、学、研之间的综合交流平台,并通过定期会晤协商探讨实现城市之间经贸合作以及自由贸易的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 (三)积极开展金融合作试点
9、 根据韩资企业驻“蓝区”较多的实际,积极探索双边贸易结算本币化,研究在“蓝区”建立中韩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的可行性,逐步扩大人民币在东亚区域的影响力。鼓励韩资银行在“蓝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推进在中韩银行(金融)系统间共享客户信用资料。 “蓝区”要充分利用中韩共同设立亚洲债券基金和中韩共同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的契机,在扩大货币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外汇储备合作,加强证券市场合作。在青岛保税区、青岛保税港区、青岛开发区(黄岛)保税区,探索设立离岸金融中心,试点开展离岸金融服务和跨境投融资服务,简化准入方式,完善监管服务体系。 四、 “蓝区”融入中韩自贸区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协商合作机制 一是协
10、商对话机制。加强各层次磋商,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和利益焦点进行沟通和协调,减少壁垒,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二是争端解决机制。成立中韩经贸合作仲裁中心,解决商贸和投资争议,保障自由贸易试点有序推进。三是合作开发机制。遵循“公平公正、成本共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本原则,推进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四是产业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投资促进和产业合作洽谈活动,签署产业合作备忘录,促进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二)实施一揽子优惠政策 一是投资政策。申请将韩国企业到“蓝区”投资项目审批权下放,简化对零售业、餐饮业、商业经济与代理、旅馆业、租赁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业等的外资审批手续。在青岛保税区试点投
11、资负面清单管理。二是金融政策。放宽韩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准入条件,逐步扩大韩资银行业务权限。建立对韩投资保险制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限制,鼓励企业到韩国投资。逐步扩大人民币结算试点,推进两国货币在“蓝区”自由兑换。三是财税政策。对中韩农业合作示范基地、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中韩金融合作示范区内企业实行特别优惠的税收政策。四是土地政策。对自由贸易试点城市、自由贸易港和共建园区的重大中韩经贸合作项目实施计划单列新增土地指标政策,给予优先支持。 (三)启动双边自由贸易试点 一是以青岛保税港为试点逐步放开自由贸易。支持青岛保税港区先行先试,开展保税船舶登记试点,实现保税港内原产地货物贸易零关税,
12、不断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在通关和电子商务领域简化手续。二是推进中韩自由贸易区试点城市建设。率先在人员流动、服务业发展、专业资格互认、信息共享上放开。建立实施互认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货物通关便利化政策。使用专用港口和专用航线连接试点城市,探索试点区内公民、货物和车辆等的便捷化出入境。 注: “蓝区”包括山东全部海域和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 6 市及滨州市的无棣、沾化 2 个沿海县所属陆域,海域面积 15.95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 6.4 万平方公里。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在“蓝区”与韩国贸易投资的研究中不包括滨州市的无棣、沾化 2 个沿海县。 (贾若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地所。赵而犇,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张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