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耶克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与制度自信论析内容摘要:哈耶克坚定维护进化论理性主义、激烈批判建构论理性主义,坚定维护市场经济、激烈批判计划经济,坚定维护自发秩序、激烈批判人造秩序,三者有机统一,构成了其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但是,虽然哈耶克深刻指出了计划经济的缺陷,揭示了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某些一般规律,但由于其理论的片面性,其自信最终难免成为另一种“致命的自负” 。 关键词:哈耶克 理论自信 道路自信 制度自信 哈耶克是当代新自由主义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家,他对自由市场经济有着坚定的自信,称计划经济是“通向奴役之路” ,社会主义是“致命的自负” 。实际上,哈耶克的这种道路自信是以进化论理性主
2、义为指南,以自发市场秩序为保障的,是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的有机统一。哈耶克的理论自信 哈耶克的理论自信集中表现为他对建构论理性主义的激烈批判和对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坚定维护。 哈耶克所谓的建构主义是指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的运用。 “哈耶克把那种将自然科学的方法误用到社会科学的做法,称之为科学主义(scientism) ,并将那种把科学主义视作控制社会的正当理由的做法,称之为建构主义 (Constructivism) ”(邓正来,2004) 。哈耶克认为,西方社会自笛卡尔以降,形成了一种理性主义的传统。这种理性主义产生于对科学技术进步所形成的盲目乐观,认为由于人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准确地认识
3、自然、控制自然活动的发生,因此人在社会科学领域也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准确地认识和控制每一社会事件,能把周围的世界改造成一架庞大的机器,只要一按电钮,其中每一部分便会按照它的设计运行。这种相信能够运用科学理性来按照自己的意图随意改造社会的理性主义,就是他所反对的建构论理性主义或构成论理性主义。 “构成论理性主义者(认为)在所有的人类制度和行为中都能够发现人类的理智、意愿和企图,因此他们相信人类能够主宰人类社会,相信人类能够根据理性标准来重新改造社会” (安德鲁甘希尔,2002) 。 哈耶克认为建构论理性主义不仅错误,而且非常有害:它使人类思想回到了早期的幼稚方式,并从中产生了现代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4、和极权主义;它成了我们的传统,影响了我们现时代的全部思想,没有给正确的社会理论留下一席之地;“它肯定会毁掉所有的道德价值,它也倾向于根据所追求的目标为一切手段进行辩护” ;“不少现代社会理论,恐怕都会因这种谬论而失去价值” ;“使一切事物都臣服于理性的控制这种思想,似乎并不能使理性发挥最大的效用,倒不如说,因为误解了理性的力量而滥用理性,到头来只会毁掉许多自由思想的自由交流,而这种交流正是理性得以繁荣成长的基础” ; “它侵蚀了欧洲某些最伟大的哲学家的思想,甚至包括伊曼努尔康德” (哈耶克,2000) ;它可能断送个人自由。 为了反对建构论理性主义,他提出了进化论理性主义。 “理性是人类对社会
5、的识知能力” 。但在哈耶克看来, “所谓理性,我并不认为它在此处的含义是指那种构成了思想之链以及推理论证的领悟能力,而是指一些明确的行动原则,正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产生了所有的德性以及对确当养育道德所必需的一切东西(邓正来,2004) 。可见,哈耶克的所谓理性,主要是指个人从事社会活动时所凭借的主观原则。他认为,个人所凭借的这些主观原则的形成发展,如同生物的进化一样,不是人类特意设计的产物,而是通过个人谨慎的、渐进性的、尝试性的和不断试错的过程形成的,是一种通过个人进化与选择过程的产物,经由示范和教育的手段,主要是经由语言教育,得以延续。因此,他把持这种观点的理性主义称之为进化论理性主义。
6、进化论理性主义的特点在于特别强调理性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既是一种共时层面的有限性,也是一种历时层面的有限性。在共时层面上,哈耶克认为,每个人的主观知识都是分立的、相对于其他人来说不可知的,所以其他人的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也必然是他无法知道的,是他理性不及的。在历时层面上,哈耶克认为,理性的完善有一个个人无法预测的进化过程,因此任何个人在任何时候他的理性总是不完善的、有限的,从而任何试图用个人理性掌控一切的做法都不过是“致命的自负” ,都是错误的、不可能的。 哈耶克的这种进化论理性主义实质上来源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并与其一致,不过在波普尔那里,哈耶克所称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和建构论理性主义分别被称为
7、“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真的理性主义(证伪性的) ”和“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全面的理性主义(实证性的) ”(卡尔波普尔,1999) 。事实上, “哈耶克 1957 年接受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 (杨建飞、刘宏雄,1999) ,而且哈耶克自己也说, “我们从卡尔波普尔那儿知道(1934/1959) ,我们的目标只能是尽量加快我们犯错误的过程” 。 哈耶克的道路自信 借助于两种理性主义的区分,哈耶克以之作为武器,对计划经济展开了猛烈的批判,以坚定地维护自由市场经济,这就构成了哈耶克的道路自信。 哈耶克所谓的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包括一切主张国家对经济活动实施干预的理论主张,如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和法
8、西斯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他认为这些理论主张都是等同的, “他把它们统统归为集体主义 、 计划主义 、 集权主义 ,认为它们统统是通向奴役的道路,尤其憎恶(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靳玉英,2001) 。因此,哈耶克对计划经济的批判也就是对社会主义的批判,反之亦然。但他所谓的社会主义主要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所提倡的科学社会主义,后者只是他所批判的一种,是他最憎恶的但不是他最主要批判的。他批判的主要对象是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国家干预主义。 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是建构论理性主义的产物。他(2003)指出,“对社会现象进行自觉控制的理想,在经济学领域里影响最大,当前经济计划的流行,可以直接追
9、溯到我们前面讨论过的惟科学主义观念的得势。这个领域中的惟科学主义理想,是以应用科学家,尤其是工程师所采取的特殊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我们不妨把讨论这种影响与评价工程师的典型理想结合起来” 。即,现代应用工程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了科学主义的盛行,由此产生了在经济领域实行计划控制的信念。因此他认为,反对计划经济与反对建构论理性主义是一致的。 哈耶克认为,实行计划经济或社会主义是错误的极其危险的。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行社会主义的计算不可能。除了秉承其老师米塞斯的思想外,哈耶克从其知识论出发,对社会主义计算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他认为,知识是分立的,计划当局无力使之集中,并且情势是变化的,人们对何种消费
10、更重要的评判依情势而定,计划当局也无力安排,所以计划当局如果想剥夺个人自由选择商品的裁量权,事事亲躬,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第二,实行计划经济必然剥夺个人自由,必然是通向奴役之路。哈耶克(2003)认为, “在没有私有财产权的条件下,竞争必定会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因此这个方面的问题也只得留待中央权力机构经由专断决策的方式去解决” 。结果,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所有的产品都归集体所有,由中央权力机构统一指导所有物质性生产资源的使用,因而中央权力机构可以命令任何人做任何事情。这就必然导致个人自由的丧失和极权主义政府的出现。他认为法西斯主义的出现正好证实了这一点, “法西斯主义不过是集中控制全部经济活动所
11、导致的同一种极权主义的不同变种” ,所以如果隐含于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计划经济和社会之过程中的极权主义趋势得不到制约,那么俄国和德国的命运也同样会成为英国的命运。 第三,实行凯恩斯主义既解决不了失业,又解决不了通胀。凯恩斯主义是为了应对欧美资本主义国家 20 世纪 30 年代的经济大危机而产生的,它主张通过通货膨胀扩大就业。因此,其实质在于主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在哈耶克看来, “它将破坏货币通过价格体系在市场经济中本该发挥的那种传递信息的作用,使市场经济自身所具有的自动调节功能失效,使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经济处于失衡状态,经济波动频繁”(靳玉英,2001) 。其结果是, “首先,为了
12、达到其目标,这种通货膨胀会不断加剧,而这种加速度的通货膨胀,迟早会达到让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失效的程度”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从长远看,这种通货膨胀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更多的失业,其结果甚至比它要阻止的情况更为严重,即陷入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恶性循环” 。也就是说,凯恩斯主义以牺牲通胀来解决失业,结果只会导致更严重的通胀和失业。哈耶克认为凯恩斯主义之所以陷入悖论和失灵,不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缘故,只是因为“它的论证与年代久远的小店主意识颇相吻合,即他的生意兴隆,全赖消费者对他的货物有所需求” 这样一种心理原因。 为了反对社会主义计划,哈耶克提出了自由主义计划。哈耶克认为,他与社会主义的分歧“不是价
13、值上的分歧,而是有关具体措施将会造成的结果的分歧” ,因此社会主义的错误不在于它要实现的价值目标,而在于它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错误的,要纠正社会主义的错误,就必须正确地辨明它的手段。 哈耶克认为,计划这个概念歧义丛生,自由主义计划比社会主义计划其含义更科学。所谓自由主义计划,就是承认计划只是个人自己的事情,是个人自己的计划即服务于个人自己目的的计划。自由主义计划的特点是,为了个人的目标“仅仅设计一个最合理的永久性框架,在这一框架之内,不同的个人会按照他们各自的计划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 。具有强制权的人应当“把自己局限于一般性地创造条件,使个人的知识和创造性有最好的空间,从而使他们能够最成功地进
14、行计划” 。他认为,只有自由主义计划才与他的知识论一致,才是科学的。 为了实行自由主义计划,哈耶克认为最重要的是发展市场经济。他认为,正如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样,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等于个人自由。市场经济是他毕生都为之辩护和坚定维护的。他之所以维护市场经济,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与进化论理性主义一致,是利用分立的个人知识以有效利用资源的唯一手段。哈耶克(2003)指出,“可见,保证我们的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如何使一时一地的具体知识得到最有效利用的问题;理性的社会秩序的设计者所面对的任务,是要找出如何使这些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好的利用。一个从事计划的结构,根本不可能直
15、接掌握它们的全部相关细节。因此,要想使它得到利用,就不能自觉地把它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只能利用某种机制,它把具体的决策留给拥有这种知识的人去做,并为此向他们提供有关一般环境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最好地利用只有他们自己了解的那些具体条件。这正是各种不同的市场所发挥的作用” 。此外,市场经济是维护社会文明的关键。 “在哈耶克看来,文明社会之所以优于原始社会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文明社会能够维持更多人口的生活;社会进步的衡量尺度在于工业社会能够增加多少人口数量而经济核算就是生命个数的计算” (安德鲁甘希尔,2002) 。据此他认为,资本主义是比社会主义更加文明的社会,因为资本主义使人口大量增加,资产阶级
16、“创造”和养活了无产阶级,使无产阶级尽管不拥有生产资料,但是仍然能够生存生活,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无产阶级的境遇也在持续改善。当然他也看到,市场经济必然产生两极分化,使一部分最贫穷人的生活水平无法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但是他认为,只要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大幅度地提高了,这也未尝不可。更重要的是,他认为, “人们加之于资本主义制度身上的很多罪名,其实应该归咎于资本主义前的制度之残余或复活:垄断要么是不够明智的国家活动的直接后果,要么就是由于没有弄清竞争秩序要平稳运行,需要某种合适的法律框架” 。即,资本主义即使是罪恶的,也不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
17、是资本主义之前的制度所留下的残余造成的。 哈耶克的制度自信 为了进一步批判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哈耶克提出和区分了人造秩序和自发秩序,并激烈批判人造秩序,坚定维护自发秩序,确立了他对自发秩序的制度自信。 在哈耶克看来,所谓秩序(order) ,就是由人的知识所组织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系统) , “即它是一种事务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各种各样的要素(指个人的知识引者注)之间的关系极为紧密,以至于我们可以根据对整体中某个特殊部分要素的认识,去形成对其余部分的正确预期,或者至少是有机会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 ”(邓正来,2004) 。因此,对知识的理解不同,必然导致对秩序的理解不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是
18、秩序。为了保持社会主义秩序与计划经济、资本主义秩序与市场经济的含义在逻辑上一致,他首先区分了 Economy(经济)和交换系统(cartallaxy) 。 在他看来, “Economy(经济)一词既指致力于一系列统一的目标而对资源进行的精心安排的组织,如家政和企业,以及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组织,又指由许多相互联系的这类 Economy 所组成的结构,即我们所说的社会经济、国民经济或世界经济 ,它们常常也被简称为经济 ”。因此,经济与建构论理性主义一致,它与计划组合形成计划经济合乎逻辑,但若与市场组合就不符合逻辑了,因为市场经济应当与进化论理性主义一致。因此,哈耶克别出心裁,从词源上另找一词“交换
19、系统” (cartallaxy)来指市场本身。 “这种旧词新用的做法,主要的目的是强调,Cartallaxy 既不应当、也不能被用来服务于一系列具体的目标,因此对它的表现也不能根据具体结果的总和加以评价” 。这样, “市场经济”就成了“市场交往系统” ,达到了逻辑的一致。 在哈耶克看来,计划经济与市场交往系统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秩序,与之对应,他提出了人造秩序与自发秩序。哈耶克的人造秩序就是“人为秩序” 、 “Taxis”、 “Teleocracy”(目标的统治) ,指由人之计划或设想建构的计划秩序,主要是计划经济秩序。哈耶克的自发秩序,也就是“自生自发秩序” (Spontaneous order
20、) 、 “自我成长的秩序” (self-generating order) 、 “自我组织的秩序” (self-organizing order) 、“行动结构” 、 “Cosmos”、 “ Nomocracy”(规则的统治) ,指独立于人之计划外、在人之行动作用下偶然生成的一种秩序,主要是市场秩序。 “自发秩序包括两个必要的机制,一是个人对具体情况的调适,另一个是人们对某些规则的普遍遵守规则与个人调适构成了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的全部内容” (靳玉英,2001) 。哈耶克晚年在致命的自负中称之为扩展秩序, “意指这种自发秩序必须从家庭分工,扩展到国内的社会分工,再扩展到国际分工,直到全人类都被纳
21、入这个合作的秩序内,这个过程是自发的” (靳玉英,2001) 。 在他看来,人造秩序与建构论理性主义一致,自发秩序与进化论理性主义一致,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目的性与非目的性。人造秩序是人为设计的产物,其最根本特点是目的性,是指向特定目的,为特定人的特定目的服务的。自发秩序是在普遍规则约束下知识分立而有限的个人在探索和试错的过程中不经意间自发形成的,不指向特定目的,也不为特定目的服务。因此,哈耶克把人造秩序称为“受目标统治的社会”即极权主义社会,而把自发秩序称为“法治社会” 。二是封闭性与开放性。人造秩序是一种只有利于特定群体的封闭秩序而自发秩序是对所有人都平等开放的秩序,人造秩序是一种僵化而没有活力的秩序而自发秩序是一种充满活力不断进化的秩序。三是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人造秩序建立在命令与服从关系的基础上,上级对下级具有绝对权威,有权对下级实施强制性指挥。自发秩序以个人的意图和意愿为基础,只受普遍规则的约束,是个人追求自我利益的偶然产物,没有强制性。四是简单性与复杂性。由于人造秩序具有目的性、封闭性和强制性,所以它就简单明了,可以精确预测。相反,自发秩序没有设计者,没有整体的目的,有的只是个人的目的,充满变数和不确定性,因此是一种复杂的秩序。五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