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被XX”中“被”的性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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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试析“被 XX”中“被”的性质摘 要:在新兴的“被 XX”格式中, “被”字的性质并非“类词缀” ,而仍是一个词,而且是副词。 关键词:被 XX 被 性质 近年来, “被”字成为国内热词, “被自杀” “被自愿” “被和谐” “被捐款” “被满意”等层出不穷,形成新兴的“被 XX”格式。关于格式中的“被” ,目前学界流行的观点是“类词缀” 。我们认为, “被”非类词缀,而是词。 一、 “被 XX”是短语形式,其构成成分“被”不可能为类词缀 词缀或类词缀是构词语素,如果把“被”看成类词缀,那么就等于说“被 XX”系列都是“词” ,因为词缀仅存在于词当中。那么“被”格式是词还是短语呢?众所周知,

2、词和短语的功能相近,都是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但词是最小的不能再分的单位,而短语是词与词的语法组合,可一分为二、为三甚至为多。区分二者的方法是“插入法” (亦称“扩展法” ) ,即如果两个成分之间插入其他成分后结构意义不变,那么是短语,否则就是词。 “被”和“XX”虽然位置相邻但句法关系却是间接的,两者处在不同的句法层面上“被”本应与施事或动作行为组合,形成“被”+NP施事+VP+XXVP 的宾语,而现在 NP 施事和 VP 隐去,使得“被”与 VP 的宾语“XXVP 的宾语”共现。隐省的施事和动作都可以根据语境来补出,也2就是说“被”与“XX”之间插入其他成分并不会引起结构意义发生改变。例

3、如, “被满意”可以说成“被别人说成满意” 。新兴“被”族词语的拆分用例也为它的身份鉴定提供了有力证明,如“经济被楼市繁荣了,学生被学校就业了,居民被统计富裕了,国家被 GDP 强大了” (百度空间转帖) ,这些都说明了“被”格式的凝固性还不够强,尚不具备词的资格。 二、 “被 XX”中的“被”意义实在,不可能是类词缀 判断类词缀的标准有:定位、能产、意义比较虚化。新兴“被”格式中的“被”确实位置固定且十分能产,但是在意义上,非但没有虚化,而且还变得实在了许多。这一点一方面可以从语音方面得到印证,一方面还可以从语义方面得到证明。先来看语音给我们的提示,请比较: (1)李明被/学校/开除了。 (

4、2)李明/被/开除了。 (3)李明/被就业了。 例(1) 、例(2)是“被”字的传统用法,例(3)是新兴的“被”用法。例(1) 、例(2)的语法重音或在施事或在动作,但皆不在“被”上;例(3)却不同, “被”成为重读音节。重音,是词或句子中的意义信息中心的承载音节,反言之,重音所代表的信息应该是词或句的语义重心。词缀或类词缀在词中是附加成分,往往读轻声(或非重音) ,如“-子” “-头” 。例(3)中的“被”之所以成为句重音和词重音,原因在于它不仅是被动标记,而且承担了施事和动作行为的语义,一身兼三职,成为不可或缺的成分。语音上的重读提示我们:“被”在语义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不可能是意义虚无的

5、类词缀。 3陈文博(2010)在分析了 202 例“被+XX”超常搭配结构以后,将这种结构的语义归纳为三类:“遭受”义,如“还我乘车座位权:广西千万人民无奈被春运 ,南宁局无情取消其乘坐权” (中国铁道论坛)(http:/ ;“被强迫” ,如“苦一代选择被丁克月入 3 万元没信心生养儿女” (青岛新闻网) ;“被认定” ,如“被死亡的十大当红娱乐名星” (新浪博客) 。传统“被”原来没有实在意义,但由于“被”格式中隐省的结构成分的语义由“被”字承担,且经常出现在这三类语境中,通过语境吸收而增添新作用、新意义。上述三个结构意义可以看成是“被”的三个新义项。 既然“被”不是类词缀,而是一个意义很实

6、在的词,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个“被”的语法性质是什么? 三、关于“被”的词性 “被”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语法化过程,其本义“(睡觉时的)覆盖物”是名词,见于说文解字?衣部:“被,寝衣也,长一身有半,从衣皮声。 ”引申为动词,即“覆盖,施及” ,后接名词是“被”的受事,是所覆盖或施及的某一事物,并不表被动,如: (4)天被尔禄。 (诗经?大雅?既醉) (5)泽被生民。 (荀子?臣道) 大约在公元前 250 年时, “被”从表覆盖的行为动词变成意为“蒙受”“遭受” 。如: (6)处非道之位,被众口谮。 (韩非子?奸劫弑臣) (7)申生孝而被殃。 (楚辞?东方朔?七策) 4(8)行直而被刑,则修身者

7、不劝善。 (淮南子?主术训) 大约在公元前 100 年, “被”完成了渐变,成为用作被动标志的虚词(王力,1980) ,一为介词(引进动作行为的施事者) ,一为助词(直接用于动词前) 。伴随“被”虚化这一过程,其动词形式(“遭受” )一直同时使用,到了东汉以后才逐渐不再使用。 意义和功能是汉语词类划分的主要依据。马庆株(1998)认为:“语义是形成语法聚合的基础,语义成类地制约词语和词语之间的搭配,制约语法单位的组合行为和表达功能。 ”在“被”格式中,我们明显感到其意义已经不那么虚无空泛了,而且靠语境吸收而增添了比较实在的意义,可以肯定地说,它已经游离出了虚词聚合,进入了实词领域。 词的语法功

8、能影响词的组合,反之,通过词的组合,我们也会发现某个词功能的变化。 “被 XX”的组合特点:“被”的后接成分以动词和形容词为主,表示受事的动作或状态,少有名词,其常见语法组合形式为“被+谓词” 。 “被”位于谓词前,对谓语起修饰限制作用,这个位置是状位,而且除此之外“被”没有其他功能。由此我们认为:“被”已经具有副词的性质。至于“被 XX”中“被+名词”形式,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被”的副词化。 “副词+名词”用法虽然不是汉语的主流,但也不少见,我们可以找到系统背景:一是“程度副词很+名词”已经是当代人习以为常的用法,如“很德国、很绅士、很淑女” ;二是范围副词“净/光+人物名词”用在方所词后边

9、,表示“某一地点普遍存在着某种人或事物” ,是汉语的传统用法,如“山上净树,屋里光人” 。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被 XX”中的“被”是副词。副5词介于实词和虚词两大阵营之间,学界对它的归属一直存在争议,是实词中意义较虚而虚词中意义较实的一类。 “被”从介词或助词向实词靠拢,副词应是必经环节。或许,在未来的某个时间, “被”也可能成为意义更为实在的动词,回归它最初的词性。 (本文系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HB08BYY005;保定学院博士基金项目2012S02。 ) 参考文献: 1陈文博.汉语新型“被+X”结构的语义认知解读J.当代修辞学,2010, (4). 2马庆株.结构、语义、表达研究琐议从相对义、绝对义谈起J.中国语文,1998, (3). (白云霜 河北保定 保定学院中文系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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