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财务人员行为风险防控探究一、研究背景 目前在高校存在这么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审计或专项检查一般以财务资料为核心展开,时间上一般追溯 35 年,在工作中往往遇到不甚明了的事项需要财务人员进行解释说明或者提供相关依据,而财务人员经过回忆或者大量查找资料也往往无法给予圆满的解释和提供完整的依据材料,结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有的业务在上一环节已经存在缺陷,而在流经自己手中时由于过分信任上一经办人而忽略了全面深入复核,导致自己对不利后果承担连带责任诸如此类的风险,均是由于财务人员的财务行为存在瑕疵和过错而导致的。 财务人员以货币资金为反映对象,对资金的运动过程及其结果予以记录、反映和监督,在这一过程
2、中,因货币资金运动过程的复杂性及影响资金运转因素的多样性,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众多风险与之相伴。财务人员行为风险是指财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过程与结果同标准的或者法定的过程与结果之间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为负向,具有缺陷或者经济损失性,是一种不利的后果。在此背景下,本文分别就不同种类的行为风险进行研究,以帮助财务人员正确有效地防控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护好自身权益免受侵害。 有财务人员简单地认为只要一生严格坚持财务的谨慎性原则、行事谨小慎微就可以完全避免行为风险,这样的认识前移到计划经济时代或许会产生效用,但在如今经济高度发达、追求效益和质量的时代却不再适用了,它需要依靠个人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判断,
3、需要大胆心细和创新型的工作方式,这样就会导致风险如影随形,但是只要把握住了问题的关键点、抓住了牛鼻子,风险也就被无形中给化解了。 二、高校财务人员行为风险种类及其防控 (一)人员素质缺陷风险 本文所指素质主要包括业务素质与思想素质两个方面,人员素质达不到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而出现的错误与差异,本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虽然个体素质的不济可以用团队人员的整体力量来弥补(即通过多环节、多程序的复核、核查等方法来纠错、纠偏) ,但是在进行岗位人员的配备方面,必须严格坚持“适宜和匹配”的原则,不能将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付性地安排在重要岗位,实在有难度的,可以采用两人一岗的过渡性办法。在强调通过学习、培训、
4、考试等多种手段提高业务技能水平的同时,千万要重视对政治思想素质和法治观的教育和培养,让财务人员能够自控、消除故意违规行为,否则会酿成成本更高、损失更大的危害,因为在那些业务精湛但思想素质低下人员的操作下的违规违法行为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很难在短时间内被甄别。 在如今信息技术异常发达的时代,处处时时均可学到知识,财务人员需要有一种学习的精神,利用一切机会和时间来实现知识更新和提高业务技能,要把学到的书本理论知识和积累的经验运用到实践中,要向周围的同事虚心请教,要善于思考和总结、剖析自己,一旦具备了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善学善思的习惯,很快就会获得好的效果,当然需要持之以恒,以一种活到老学到老的姿
5、态随时随地接收新的知识,自然而然实现知识的更新。 为了规避这类风险,对教育培训机构就需要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一是理论与实践的对接必须恰当,两者不能脱节,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和分析识别能力;二是人才知识结构的复合性,单一的知识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单一的和过时的知识结构极易带来认知和辨识错误;三是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法治的主控性,避免行为失去应有的约束而误入歧途。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埋下人员素质缺陷风险的隐患,三者的构架是:品德为灵魂、知识为支撑、技能为手段。 (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完善风险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完善,如出现明显的重叠和空缺现象,前者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人才能力不能充分发挥的后
6、果;后者则具有极大的潜在危害性,易被不法者钻空子利用,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天然依托和基石,因此作为实际工作者,要特别注意辨析跳跃“空挡”或者缺乏监督程序而流传下来的业务,否则这种无主责任的风险就极有可能无端地落到自己的头上。 在目前高校财务人员数量充足的情形下,应当特别关注以下风险点的控制:岗位的设置和业务处理程序的设定是否与环境变化同步调整和优化、人员素质是否满足岗位的内在需要、不同岗位之间的对接是否顺畅和严谨、领导与职员之间的责任划分是否明晰、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是否跟得上等等。 防范此类风险,一是领导要予以重视,完善机构设置,合理配备实用人才;二是作为财务机构,要特别强调重要的和薄弱的节点
7、建设和牵制;三是实际工作者要特别留意上环节业务的规范性、合法性以及本环节的审验操作。 (三)制度建设不健全风险 高质量的财务工作结果,是要靠完善的制度来作保障的,如果制度建设不完善,则会存在容易出现问题的“空白点” ,隐藏着很大的工作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内部稽核、内部各环节及部门间的交叉牵制制衡、级次梯级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不同的情况,应该有针对性地及时作出反应:未建的,要建;过时的,要废止;不全面的,要补充;有漏洞的,要修订;有冲突和含义不清的,要给出明确解释;条文笼统的,要明晰为具体的细则,详解操作步骤和程序。制度建设需要标准化、具体化和科学化,要与经济发展环境相
8、适应、与主体目标一致;并且要公开化,让执行者和被执行者心中有数,双方相互监督,以期获得预想的理想效果,这样的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固有的风险,在此制度约束下的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风险也便降到了最低。制度的发布范围和阅读对象是有区分的,处在不同岗位的财务人员所应知晓的内容也是有差别的,客观要求是需要熟练掌握和使用自身工作范围所涉及的内容,对于上游环节流传下来的业务所涉及的而自身并不掌握的内容,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 (四)审批及相关手续缺失风险 在高校,一般均实行了财务事项逐级审批制度,按照经济业务类型及其发生额的大小,相应地规定了不同的审批程序和终审责任人,作为财务工作者,如果忽略了其中之一,
9、承办了制衡过程中“断链”的缺省手续的业务,就会承担潜在的风险。对此,财务人员应特别谨慎:票据的真实合法性判断和验证;经办人员及链条上各职能部门签字有效性识别;实物资产验收领用手续的真实性与内部传递单证一致性的核定;终审人员意见的明确性及其依据的可靠性判断。 现行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这可能导致单位负责人通过授权等方式对财务行为施加隐性控制而推脱责任,为此须提高警惕,严格把握他们左右财务行为的每一丝痕迹,切不可妄加推测判断而进行模糊处理,必须以“实”说话、据“实”办事、以相关制度条款作为唯一的判定标准,唯有如此,才能处理好繁杂多变的各项经济业务,分化风险。另外需
10、要特别关注的是那些虽然经过了层层负责人签字认可但并不符合财经制度的业务,对于此类业务,原则上不给予办理,如果经办人员存在异议的,则需要提出专项申请,载明业务的详细描述,经财务人员签署明确意见后再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批,如果学校领导执意要求办理的,可以给予办理,其责任则不由财务人员承担。 (五)执行政策等依据虚假或效力不足风险 现在普遍存在一种现象,经过较长时间后的业务,回头再究其所以然时,往往说不清、理不明了,主要由两个原因:一是原始凭证所附资料不全面、无法还原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清晰的线索可寻;二是所执行的政策等依据查无着,这种结果很让财务人员憋气,承受着极大的风险,为此,财务人员处理业务时,特别
11、应注意保留完整的会计资料、清晰的业务发展线索和明晰可查的执行依据。例如针对有疑问的业务,尽量批注说明其来龙去脉;对执行的依据,尽量注明或者附着文件、复印相关人员的批件和集体讨论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等等,否则就有可能无谓地承担本不该承担的有关责任。 对于政策依据的效力问题,是需要财务人员给予判断的,凡是非标准文件或者牵强附会的文件(比如会议纪要、跨行业涉及的近似业务等) ,首先必须符合本行业财经制度,由财务部门给出建议;其次需经学校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给出明确处理意见;最后财务人员按照领导意见处理仍持保留意见的,需要附着自身的意见。对于那些模棱两可的领导意见以及推脱给财务部门全权或者酌情处理的事项,凡是
12、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拒绝办理。 (六)人缘环境风险 这里主要指与领导和同事两个方面的人缘关系的好坏所产生的风险,也必须对此有所认识和防范:一是与领导方面,如果关系好,从而言听计从或者同流合污,则会有不辨真伪和是非的盲目操作风险;如果关系差,事事均针锋相对,则存在有影响工作效率和遭受打击报复的风险;二是与同事之间,如果关系好,一团和气,讲义气而不讲原则,则存在有无视规章制度的盲目操作风险;如果关系差,出现不合作或者故意设置陷阱的现象,则存在影响工作效率和遭人陷害的风险。上述的情形都是不可取的,对此应该营造以理服人、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形成融洽、高效的人缘工作环境,减少、消除其不利因素带来
13、的工作风险。人缘关系好对于财务人员工作有利有弊,需要认真把握,必须坚持的底线就是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不突破原则搞利益交换和利益输送、不进行例外特殊处理,更不能为他人非法侵占行为给予方便或纵容。追求好的人缘关系,目的是取得对方的支持和配合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千万不能因此结成非法的利益共同体而遭受风险。 三、高校财务人员行为风险防控原则 (一)灵活性与原则性合理平衡 规避风险是财务人员自我保护的本能需要,但是不能因此变得自私自利、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在工作中表现得畏缩不前、不能因降低风险的需要而进行推诿或者挑刺、钻牛角尖、不能因减少自身责任而要求对方提供冗杂无用的证明材料、不能因风险因素的影响而降低工
14、作效率和质量相反,应该养成胆大心细的工作习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以服务为第一要职,具备合理使用灵活性、谨慎性和原则性,以期推动局部和整体工作的不断前进。如果把财务人员变成机械的标准是非判别机器,工作则会失去了意义,有可能会造成延误发展良机、错失机遇的不利后果,因此需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合理平衡,当业务内容与制度规定发生冲突时,应当以是否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是否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评判标准。 (二)把握好大与小、量变与质变关系 目前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业务内容的扩展以及与社会融合深度和宽度的增加,财务人员经手的业务量也随之变得很大,不管金额的大小以及业务内容违规情节的轻重,均需认真处理,千万
15、马虎不得。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坚持“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原则并正确运用量变引起质变的基本定律。首先要认识到人员素质的提高、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坚持不懈地工作、做长期的量的积累,最终促成其质的向好改变;其次,不要以为违规的数额小、情节轻、性质不严重、行为次数少而放任为之,必须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意识,及早动手,严格要求自己和他人,消除认识上的麻痹思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铲除恶量积累的基础,尽量阻止此类现象由量变向质变的恶性转化。 (三)处理好即时性与延迟性关系 对于财务事项的处理,一般要求及时处理,延迟、拖后的思想往往会铸成大错,因为财务工作量大且复杂,往往为了应付日常的大量业务工作而对搁置的事情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到了日后的某一时点被追溯时,仅靠回忆,却欲了难了,因此即时处理应该成为财务工作者最基本的工作原则之一。当然,对于线索不清的不明事项可以延迟处理,但及时启动核实程序却是必不可少的。参考文献: 1王志: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风险及其防范 , 财会通讯(综合) 2008 年第 3 期。 (编辑 向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