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影子银行系统风险及管控研究摘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影子银行系统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业务关联,双方收益与风险相互传递。而且间接的向市场投放信贷。影子银行系统收益与风险并存,在此轮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影子银行系统暴露出了其脆弱性与监管漏洞,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影子银行:金融危机;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3)04-0045-03 一、影子银行系统风险对金融系统的影响 (一)影子银行系统综述 影子银行系统这一概念首先由美国投资银行人士麦卡利提出。又被翻译为平行银行系统,投资
2、银行、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在其范畴。影子银行有三方面主要特点:一是一般采用大宗交易模式。二是碍于资本金规模限制。其大量利用高财务杠杆举债运营。三是其金融衍生产品设计结构复杂,交易方式为场外交易,且信息披露不透明。影子银行的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繁荣,但其潜藏的风险也为整个金融体系埋下了危机的隐患。后危机时期,去杠杆化成为国外影子银行系统的主要趋势,资本金规模的适当要求及信息披露的改善也将是对其监管的重要内容。但影子银行系统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不会就此消失。目前,欧美等国已要求规模达标的私募基金、对冲基金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等投行公司进行专
3、项登记,并提高向投资者和交易对手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二)影子银行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 1.内生不稳定性风险隐患。影子银行资产一般期限较长:而其负债主要通过短期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取得短期融资,这种期限错配导致影子银行业务存在很大流动性风险隐患。一旦金融市场出现不稳定因素,私募基金、对冲基金和投资银行等影子银行将无法马上变现其长期资产,从而产生流动性不足风险。 投资银行通过复杂的计量模型推算金融衍生品风险度,并在设计产品时确定相应假定前提。但如果现实环境与假设前提不一致,产品风险度将会与预期不相符。甚至变得不可控,这种金融衍生品不合理的设计流程扩大了投资者的风险度。影子银行系统中结构性金融产
4、品导致原始实体经济的资产特征在证券化金融衍生品中不能得到充分转化,证券所代表的资产与经济实体关系变得不对等。因此。精确的风险评估证券化产品将变得非常困难。这种结构性产品设计的复杂性无形中也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度。 影子银行系统自有资金缺乏,但其业务规模却很大,为追求高利润率,其一般采用高杠杆配比交易模式。但这种方式易导致影子银行系统信用度的过度扩张,增加了影子银行系统流动性风险。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五大投行、主要对冲基金的平均衍生品交易杠杆率在 40 倍左右,房利美、房地美衍生品交易杠杆率更是超过 60 倍。 2.外部监管缺位的风险隐患。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量参与影子银行的证券化产品,在资本平稳
5、自由流动和资产价格稳定的基础上,其资本的跨境流动有效提高了全球金融市场效率,也促进了资本的全球化配置。但随着影子银行资本的跨境流动,相应的风险也扩散到全球。最后贷款人可以通过存款保险制度等措施对传统商业银行进行有效保护,但影子银行却不在最后贷款人保护之下,说明对影子银行系统的有效外部监管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欧美金融监管机构一直以来提倡以各金融机构内控为主、外部监管为辅,充分运用市场化调节,相信影子银行系统内部自发的风险控制能力。对影子银行系统风险的监管存在缺位;二是各类金融监管机构的多头监管缺乏协调机制,易产生监管真空和责任推诿,降低了监管效率;三是监管机构缺乏对影子银行系统特点的深入研究,
6、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缺少应急措施。 (三)影子银行系统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取得共识,认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是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忽视了影子银行系统风险所致。美联储一项研究表明,影子银行体系不受传统审慎监管约束,而且影子银行系统提供的“贷款”并没有被各国央行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至 2007 年初,在金融工具方面,结构化投资工具、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及活期可变利率票据等资产规模已高达 2.2 万亿美元,通过第三方回购隔夜融资资产为 2.5 万亿美元,截至 2007 年底,美国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量规模仅有 14 万亿美元,而同期美国影子银行系统业务量规模已达 21 万亿美元。金融衍生品市
7、场交易方面,利率衍生品市场从 2002 年的 150 万亿美元飙升至 2007 年底的600 多万亿美元,达到当时全世界 GDP 总和的 15 倍。影子银行的业务规模已远超实体经济规模。形成严重的信用透支风险。 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两年间,美联储由于通货膨胀压力增加共上调基准利率 425 个基点。受此影响美国房地产价格从 2006 年开始下跌,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频发。房地产价格上升是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和影子银行系统繁荣的基本前提,伴随 2006 年年中美国房地产价格见顶,影子银行系统的不稳定性也逐步增加,其对资产价格和流动性变化的系统性风险也随之增加。2007 年 8
8、月,贝尔斯登旗下对冲基金暂停赎回导致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急剧上升,市场流动性由过剩骤变为紧缩。2008 年初。美林、瑞银、高盛等大型投行因为次贷问题导致资产大规模缩水,整个市场进一步陷入严重的流动性紧缩。 二、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现状分析 银监会于 2009 年 11 月颁布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 ,我国银行业已呈现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银行业金融机构涉足投行业务。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内设机构模式。全国主要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已分别在其总行内部设立投资银行部。二是银行集团模式。工、农、中、建、交五家行先后设立了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机构,从事投行业务。 虽然,投行在中国的发展远不如欧美
9、,且尚无房地产贷款证券化出现。但从上面的经营模式可以看出我国的主要投行都与主要商业银行密切相关。由于国际经济环境不容乐观,中央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等原因。导致许多无法正常从银行系统获得贷款的房地产企业和高风险企业转而寻求从影子银行系统获得资金。影子银行系统在我国现阶段主要体现在以新型银信合作、委托贷款、民间融资、保理、金融租赁等金融形式上。 新型银信合作主要是银行通过用银行自有理财池资金借助发行信托渠道,以大量购买定向的信托理财产品的方式“隐蔽”地为定向企业提供贷款。具体来说,通过新型银信合作。银行可以规避贷款发放监管红线向外发放贷款。由于银行代售的信托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表外资产而非表内资产
10、,可以少受银监部门的监管。委托贷款则是由委托人提供合法资金给中间银行,中间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在这种方式下,中间银行只作为中间人,此类贷款并不会挤占银行的贷款额度。银行大量代销融资性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委托贷款的大量增加,是资产方的“表外化”行为,但表外业务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备,不能被监管部门很好的监控和管理,而且由于没有有效的风险对冲机制。表外风险一旦失控,会极大影响银行系统的信誉度,进而将风险转嫁至表内影响银行体系自身,甚至影响整个金融乃至社会的稳定。 以天津市信托业为例,2011 年底信托资产贷款余额仅 499.80
11、亿元,到 2012 年底猛增至 1022.36 亿元,增幅达到 104.6%,同期信托资产也由2011 年底的 1053.89 亿元猛增至 2012 年底的 2218.14 亿元:天津市主要银行机构理财产品余额由 2011 年底的 1095 亿元增至 1781 亿元,增幅达62.65%,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 15.49%的增幅。更有里昂证券(CLSA)驻香港的分析师估算,银行传统信贷仅占中国融资总额的一半左右,其余部分则来自信托、金融租赁和民间融资等非银行金融。可见,国内外都已意识到我国的影子银行系统将会对我国的金融运行,特别是信贷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三、加强我国影子银行系统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
12、)适度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产品是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关键所在,创新只是控制和分散风险。但并不能从根本化解风险,随着衍生品创新的程度越来越高,其累积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多。美国的次贷危机便由于资产证券化的过度创新,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导致的。因此,我国应适度、合理的推进金融产品的创新,以风险可控为基本原则。创新金融衍生品对经济发展有正负两方面作用。金融衍生品创新的规范性对降低其产生的负效用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衍生品创新可以繁荣金融市场,增加社会整体效益。但社会宏观效益和个体微观效益往往不一致,金融机构作为微观经济主体,按照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在金融衍生品创新中为追求更高个体收益,会增加衍生品系统性风险的
13、风险度,例如破坏宏观金融秩序等,而这部分风险度的增加可能并不会增加其个体成本,而由社会成本来承担此风险。因此,在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同时,必须重视宏观审慎监管,适度规范推进金融衍生品创新。 (二)完善影子银行系统的法律法规 近几年我国法制建设取得较大发展,但关于金融衍生品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应出台相关条例对其经营范围、融资来源、融资规模做出一些限定,避免其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进而有效防范影子银行系统因流动性风险而引起的影子银行自身系统性风险,提高市场对影子银行的信心。 (三)加大影子银行系统信息披露透明度 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告诉我们,投资者与影子银行间交易双方的高度信息不对称性也是风险加
14、剧的重要原因,这种不透明的交易特点使得外部有效监管难以实施,加大了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由此可见,未来影子银行系统监管的重点在于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金融衍生品和交易双方的透明度,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让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产品信息,是有效防范衍生品市场风险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要吸取此次危机的经验教训,加强对场外交易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尽量降低影子银行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四)强化影子银行系统风险预警与动态监测 宏观层面上,金融监管机构成立专门的投资银行业务监管部门。加强对国内外投资银行、信托基金、金融租赁、保理等影子银行业务发展趋势研究,充分运用 VAR 等计量模型对金融
15、衍生品总体风险、行业风险管理水平进行风险预警和动态评估。设定合理的业务分级准入门槛,杜绝不合格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进入市场,确保金融市场良性发展。微观层面上,监管部门更应注重动态性。根据金融机构上报的相关资料,采用与各类微观经济主体相对应的风险监测方法,确定微观经济主体实际承受的风险度。同时。根据不同金融机构资本规模与结构以及风险控制水平,对其整体风险水平做出合理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积极督促其完善自身风险管控。 (五)加强监管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随着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金融机构业务的多重交叉,行业边际已难界定,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模式应适当调整,以适应当前“大金融”综合发展模式的需要。一是尝
16、试动态、功能性监管模式,即监管边界按业务性质或功能来界定,同时加强各监管部门的相互协作。二是确保货币政策与监管实施的方向性统一,并积极通过金融监管把握经济周期及其对影子银行系统的影响。三是利用中央银行贴现窗口对影子银行系统进行窗口指导,或引进相应保险制度。影子银行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它既不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也不受到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约束;而且其短期负债匹配长期投资的经营模式存在基础性风险,一旦金融衍生品源头品种或负债来源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影子银行体系传导产生连锁的系统性风险。所以应考虑利用中央银行的贴现窗口进行窗口指导,或是引入相关保险制度,防止出现危机时金融市场的过度恐慌。 (六)严格限
17、制影子银行的杠杆率 影子银行自有资金规模一般较小,但通过高杠杆交易。导致其业务规模巨大,但同时风险也大量累积。对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构成潜在威胁。所以,监管部门应动态监测影子银行个体杠杆率水平,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杠杆率,避免过高的财务杠杆化和资产价格过度膨胀。 (七)加强监管的国际化合作 从次贷危机发生根源及其传导过程看,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国际化协作必不可少。国外研究成果也多次提到建立相应国际体系共同防控流动性风险。从我国国情看,除加强监管制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外。还要围绕利率、汇率多边政策协调等方面开展合作,有效应对资本全球化带来的资产泡沫扩散风险。 参考文献: 1钟伟,谢婷,影子银行系统的风险及监管改革J,中国金融。201106。 2李东卫,关于影子银行系统监管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投资,2011-02。 3巴曙松,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J。中国金融。2009-07。 (责任编辑 秦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