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必要性及现存问题的分析【摘要】金融租赁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兴起并取得了快速发展,无论从微观的租赁主体角度还是从辅助宏观经济发展角度,金融租赁都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针对现阶段金融租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应在做出努力促进其快速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金融租赁 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渠道 风险管理 金融租赁业是具有融资与融物双重职能的新型金融产业,产生于 20世纪 50 年代,在其产生发展的将近 60 年里,金融租赁已成为发达国家除银行信贷和证券投资之外最为主要的融资手段。 我国金融租赁业以 2007 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颁布为转折点,无论是从专业公司数量,
2、还是从涉及金额都得到了快速地扩大发展,截止 2012 年底,我国已有融资租赁公司 560 家,这显然意味着我国金融租赁业务已经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一、我国开展金融租赁的必要性分析 金融租赁至少要涉及三方面的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从现代租赁业务的发展特点来看,金融租赁业务的开展对这三方主体有着不同程度的益处。 (一)出租人角度 从我国实践来看,金融租赁业务的出租人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出资成立的专门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进入传统银行业无法触及的领域,从而扩展业务范围,尝试混业经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快速突破利率市场化改革和竞争日益激烈所带来的
3、传统利差收益逐渐缩小的困境;另一方面可一定程度上规避因业务过度集中于贷款业务所带来的信用风险不断累计增长的问题,从而实现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同时,金融租赁的发展有利于商业银行推出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满足市场多层次金融需求。 (二)承租人角度 企业作为金融租赁的承租人,金融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不论对大型企业还是对中小型企业都提供了新型的融资和融物渠道。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而言,金融租赁业务是解决其现阶段融资难问题最为重要的手段。其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一大原因在于无法向商业银行提供完整的符合贷款要求的财务报表,以至难以证明自己的信用
4、水平。而金融租赁业务对其以往财务状况的审查要求较少,使中小型企业融资成本大幅度降低。 (2)中小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流动资金的匮乏,而金融租赁通过要求中小型企业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可在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必要资产设备的同时,刚好能够解决这一问题,降低其资金占用率,增强资金流动性。 (3)对于高科技背景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设备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自己购入大型设备的淘汰率太高,风险较大。通过不断承租的方法获得大型设备可使其一直持有相对较新技术的设备,从而保持其技术优势。 (三)供货人角度 经济发展时期,大多数大型企业会持有大量闲置设备,金融租赁的发展可提高社会资产利用率,尽可能为其实现现
5、有资源下的利用最大化。经济衰退时期,金融租赁的存在可提高一部分设备提供厂商的销售量,从而一定程度上使其能够稳定运营,从而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此外,金融租赁的发展还可为市场投资者开辟一条除有价证券以外的新的投资渠道。 二、现阶段我国金融租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国金融租赁真正开展的时间较短,起步晚直接导致了投资者和企业对其认识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租赁渗透率过低。理论上来讲,我国金融租赁业务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民航于 1980 年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动下,利用跨国租赁的方式从美国租进第一架波音 747SP飞机,是我国最早的金融租赁实践。但在 2007 年之前,因为国内具有较
6、高资金筹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商业银行不被允许进入该领域,严重限制了我国金融租赁的规模,制约了该行业的快速发展。因此,2007 年对这一限制的取消才是我国金融租赁真正发展的转折点,行业业务才得到了整体迅猛发展。 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融资方式较少,阻碍了金融租赁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现有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依托大型商业银行建立的,融资渠道除自有资本金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得到。因此,承租人通过金融租赁获得融通时租金必然高于贷款利率,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融资成本,打击了承租人租赁积极性。 三是风险防范措施少,对出租人来讲,缺乏违约保险机制,限制了其扩大业务的能力。金融租赁具有涉及面较广、金额大且周期较长
7、的特点,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触及方方面面的风险因素,在我国金融租赁实践中表现较为突出的风险为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即承租人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出现资金链断裂,危及公司的生存。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漫长的经营过程中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应对信用风险的经验,但对实物资产的选择和风险控制经验还很不足,这也是导致金融租赁业务较之普通商业银行业务面临较大风险的原因。 四是现阶段金融租赁公司可选择的租赁方式较少,主要以售后回租为主,这类租赁方式类似于银行贷款,对承租人缺乏吸引力,从而极大地限制了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 三、促进我国金融租赁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重视程度,给予一定程度上的优惠政策,
8、从而推动金融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吸收发达国家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经验,可分别在财税政策、法律法规、金融政策等多个方面支持金融租赁业的发展。比如:可对出租指定设备的出租人实行税收减免,以促进某个重点扶持行业的发展;还可对出租设备加快折旧,一方面可以使出租人快速收回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使承租人实现较快地设备更新;也可以由政府鼓励银行向租赁公司提供低息贷款,从而降低其融资成本。 二是金融租赁公司应努力拓展多种筹资渠道,以寻求较低成本的大额资金来源,从而不断扩展金融租赁业务的规模。一方面可通过发行设备融资支持债券构建融资托拉斯,即由多家机构或个人组成融资托拉斯,共同参与购买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的融资支持债券,将
9、投资人和设备相分离,从而不仅可以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还可以适当地分散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可取消对金融租赁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使其能以较低成本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 三是应快速解决金融租赁业监管不统一的问题。我国现设有两种类型的金融租赁机构。一种是由商务部审批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一种是由银监局审批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两者在经营范围、业务品种、乃至操作流程方面都基本相同,但由于监管机构不同,所以存在双重监管标准。多头管理显然会阻碍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是加强立法,健全金融租赁法律法规体系。因发展时间有限,虽然合同法中规定了金融租赁合同的性质、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
10、系、租赁物的处理、违约责任等内容,但还没有专门针对金融租赁的完整法律法规体系,在实践应用中有很多障碍。因此,从法律角度确立金融租赁的地位,对于促进其进一步靖康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五是努力寻求多种租赁方式创新。现阶段,金融租赁公司除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以外,应努力扩展其他创新业务形式,如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回租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等,这些创新形式既可以增加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也可一定程度降低经营风险。 六是快速健全信用保险体系,提高租赁公司安全感,分担其租赁风险。同时,应建立起全金融行业通用的信用信息体系,实现各大金融机构资源共享,避免金融租赁公司一味地以商业银行的标准判断承租人的信用状况,导致业务扩展受到限制。 参考文献 1刘睿.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国金融租赁业的思考J.商业时代.2010.2. 2郭清马.银行系金融租赁:扩张、风险与对策J.当代经济管理.2010.4. 3解勇,史安娜.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租赁业务的必要性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9.4. 4吴学勤,王恒山,朱玉平.我国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动因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3. 作者简介:吕莹莹(1980-) ,女,汉族,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金融系,讲师,金融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