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革命的经费来源:孙中山发行革命债券革命和造反,都是掉脑袋的事,但却很不一样,这从它们所需的本钱中可窥得一二。 造反比较直截了当,通常以拉杆子做土匪开始, “勇”字当头,以命相搏。一票强人凑一起,干上几票,杀官占衙门,附带着打家劫舍,很快就财源滚滚,几乎一本万利。 但革命却要复杂得多,尤其是近代以后,除了需要“民主” “共和”等先进政治理念作为思想武器,更缺不了枪炮弹药。而且由于革命的期许较为遥远,不像造反那样能有立竿见影的收益,风险更大,人员也更难得。革命的背后,无论是政治宣传,武器军火,还是对仁人志士的笼络都离不开“革命经费”支持。 毛泽东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这对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来说
2、更是如此。每次密谋起义,都要先筹措款项,用以购买、偷运军火,雇佣敢死队员,抚恤烈士家属,处处都需要花钱。但,革命经费从哪儿来? 革命同志毁家纾难 革命不是一个人的事业。1905 年,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反满势力在海外集结。信仰和崇尚革命的他们是反清的中坚力量,也是革命资金的最初来源。 同盟会最初的章程规定,会员需缴纳日币三元作为入会费,1906 年后改为一元,年费亦为一元;而“基本捐”则因人而异,年入在二百元2以上的,年捐百分之五,年入在一千二百元以上的,年捐百分之十,另有“特别捐” ,数目由同盟会总理决定。 同盟会成立后的两年,会员仍不到千人,而他们大多是一腔热血的留学生,并无太多余钱
3、。但正是来自这些革命同仁不多的会费和捐款艰难地维持着同盟会初期的日常运转。 不过一旦有“革命活动” ,这些钱就不够了。1906 年冬天,反满秘密结社哥老会在湖南、江西起事,即“萍浏醴起义” ,同盟会也派人潜返国内响应,力图扩大起事的成果,并从事“破坏任务” 。根据同盟会革命方略记载, “破坏任务”包括“联络同志、考察民情、侦察清兵、游说官吏、离间朝野、发露暴政、结合外情”等十一项。这些活动自然需要巨额经费支撑。 许多同盟会会员“常常为了公务而自掏腰包” ,同盟会元老之一张继就曾这样回忆:“他们不只是以从事革命活动时向公家要钱为耻,还常以私款捐助孙文奔走海外进行募捐活动。 ” 革命是项烧钱的活动
4、,但凡党徒有产业的,多半保不住。为革命事业倾家荡产者,并不鲜见。 被称为“革命圣人”的张静江就是其一。1902 年,张静江以驻法使馆商务参赞的身份出使法国,并在巴黎经商获得成功。1905 年 8 月,张静江与孙中山在赴法的轮船上相遇,素昧平生即向孙中山抛出投资意向:“君非实行革命之孙君乎?闻名久矣,余亦深信非革命不能救中国。近数年在法国经商,获资数万,甚欲为君之助,君如有需,请随时电知。余当悉力以应。 ”二人约定汇款暗号,ABCDE 分别代表 1 万、2 万、3 万、34 万、5 万。 但由于只是萍水相逢,孙中山并没敢相信。直到 1907 年到河内策动广西起义,资金拮据,孙中山试着向张静江求助
5、,发去“A”字电报,没想到果然很快收到一万元汇款。此后,每逢革命资金不济,孙中山就向张静江拍电报,最后张静江不仅卖了上海的花园洋房,还将自己在巴黎的通运公司变卖,尽己所有,资助革命。 “革命公司”和“革命债券” 革命经费不仅来自于“有觉悟”的革命同仁的无偿捐助,实际上,在不少人看来,资助革命就是一场对赌投资。革命党人“拉投资”时也常常以赢利来吸引他们。 早在兴中会时期,其宣言中就有号召会员购买“革命股票”的规定,“特设银会以集巨资,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具体做法是,每股收银 10 元,认一股至万股随便,收银后发给入股者一张“银会股票” ,革命成功后,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 唐德刚在晚清
6、七十年中提到,孙中山还在此条文之后即兴加上了一句“广告词” ,大意是说,买革命股票,于公于私都有益,比起跟清政府捐官、买顶子有利可图多了,能够获得 10 倍的收益,机不可失。 1905 年,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在日本横滨印制了两千张面值中国币 1000 元的债券,仅售 250 元。规定由“广东募债总局”担保,在公司开始营运后,分五年偿还持券者的本金和利息。这次债券主要在越南的西贡发行,仅售出了一小部分。 次年,孙中山在法属殖民地越南发行 100 元面值的“中华革命军银4票” ,注明“持券人可在中国革命政府成立一年后,向广东政府官库或其他海外代理机构兑取现银” ,以法文印刷并加盖中文“中华革命军
7、银票壹百元”的印章。这次“海外上市”最终筹得 5700 美元,约合 11400 港元。次年,该债券的 200 余张分两批付给了潮州、黄岗之役后被解散的军人。其余部分被孙中山带往新加坡,但被当地警察发觉,担心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孙中山将其付之一炬。 从 1907 年 5 月至 1908 年 5 月间,革命党人在两广和云南一连发动六次起事。为这几次起义,孙中山共筹用了港币二十万元。这些钱款,主要用于购买军械、租船和接运、赏金、来往路费及善后抚恤等。 1911 年 4 月的黄花岗之役,是同盟会策划并实施的最大规模起义,革命党人倾全力以图攻占广州。为了筹措资金,孙中山远赴加拿大,当地华侨中大部分是致公堂
8、成员,入股和捐款十分积极,有的堂口将会所都典押了。此次共筹到款项 6.4 万元,居黄花岗起义华侨捐款之首。最后统计,黄花岗一役共花费 17 万元,超支 4 万。 起义失败后,孙中山又到美国筹资。同年 5 月 5 日,孙中山在芝加哥出席同盟会芝加哥分会集会时,宣布成立“革命公司” ,动员当地华侨购买该“公司”股票,支持国内革命活动。孙中山许诺,革命成功后,股金本息加倍偿还。 同年 6 月 15 日,孙中山提议组建的美洲洪门筹饷局在旧金山成立,以革命军政府名义发行了面额为 10 美元、100 美元、1000 美元的债券,孙中山亲手制定的筹饷约章规定:捐数五美元以上者,均双倍给发中华民国金币票收执,
9、十元者列名为优先国民,百元者记功一次,千元者记5大功一次,待民国成立后论功行赏。通过洪门组织,数月内募集到 140万余美元。 华侨为革命之母 孙中山等革命党人为了筹措革命经费奔走四方,手法多样,但总的来说“终不如向华侨劝募为可靠” 。孙中山说“华侨乃革命之母”绝非虚言。 台湾近代史专家蒋永敬对辛亥革命前六年的捐款数目有过统计:越南与泰国华侨 89423 元,列第一;加拿大华侨 6.4 万元,列第二;荷属南洋华侨 62550 元,列第三;英属南洋华侨 57663 元,列第四;檀香山华侨 15000 元,列第五;旧金山 11000 元,列第六;缅甸华侨 4800 元,列第七;纽约华侨 4000 元
10、,列第八;第九、第十分别为芝加哥 3000 元和波士顿 2000 元。日本、澳洲、菲律宾等地华侨,虽有捐助,但数目甚微。 在孙中山看来,来自华侨的革命经费与革命成败有莫大关系,辛亥革命之后,他曾感慨“前时帝制之破坏,华侨实为一最大之力” 。 但华侨并非都是向往革命,革命党所得捐款有明显的阶层之分。中下层、经济状况较差的华侨赞助“革命”最为热心,他们以自己的血汗钱支持孙中山的事业。而富商则大多对“革命”冷淡,倾向支持对康、梁的“君主立宪” 。胡汉民曾抱怨过, “大资本家最不革命,最怕革命,革命好像对他是大不利” 。也因此,所得多是零星捐助,整笔大宗的捐款并不多。 孙中山也曾另辟蹊径,期望外国人给予帮助。在辛亥革命前的十多6年内,孙中山和法国、美国、英国、日本政府都有过接触,甚至以牺牲部分主权为条件争取支持,但外国政客在孙中山身上看不到成功希望,无人愿意“投资” 。 不过有趣的是,革命党人为革命经费殚精竭虑,推翻清政府的武昌起义却没花多少钱。士兵住的是军营,吃的是军粮,手里的枪械也全是朝廷的装备。当地革命党人好不容易筹集 5000 元钱,买了些手枪和子弹、旗帜,还由于据点暴露,并被清军一并收缴。 当革命形势已经发展到这一步,钱已经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