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巢湖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院字2012127 号为切实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实施教学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教学质量意识,建立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巢湖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构建多维度的质量标准
2、。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对教学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参与和管理,不断提高适应地方经济社会需要和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第二条 体系建设的目标。以全面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遵循目标导引、全员参与、注重过程、自我评价、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能够自我管理、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和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第三条 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建立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标准,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估,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对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推进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3、对教学条件保障进行监控与评估,推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保障质量;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进行监控与评估,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完善学生学习的自我监控机制,促进学生尽快成长成才;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进行专项评估,确保专项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第四条 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性原则,体系构建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科学性原则,体系构建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符合学校客观基础和现实条件。全员性原则,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发挥监控主客体的积极性,营造教学质量提高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系统性原则,
4、体系构建综合考虑涉及教学质量的各要素,形成一个运行路线清晰,科学合理的监控与保障系统。全程性原则,体系构建注重过程,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质量目标的确立、实施和评价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过程。可行性原则,质量标准要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特点,与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相适应,体现不同学科专业质量标准的差异性,要切实可行。第五条 体系是学校对自身教学运行条件进行保障,运行状况进行评价、监督、诊断和调节所构建的内部教学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体系由教学组织管理系统、教学质量目标系统、教学质量保障系统、教学过程管理系统、教学质量监督系统、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教学质量信息系统、教学质量改进系统八个子系统构成。第二章 教
5、学组织管理系统第六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领导组。学校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领导组,组长由学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级领导担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成员由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和评建办负责人等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领导组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1负责统筹调配各种教学资源,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保证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并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2负责对教学质量评价结论进行审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6、保证教学质量自我评价、持续改进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第七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研究、评议、评审与决策机构,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审议教学系列的质量标准、指标体系、评估方案等,审议各项评估结论。2审议各专项评估专家组提交的有关评估结论和教学整改的建议。3对重大教学问题进行论证,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争议的教学质量评价、师生评教与评学结果等进行审议、仲裁。第八条 教务处。教务处是全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安排、检查、管理与指导,负责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科
7、教学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指导性意见,并组织论证实施。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负责提出专项评估计划。参与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等建设规划。3制定保障教学质量的制度和管理文件,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估、管理等工作。根据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4负责拟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审查开课计划、教学进程表、编排课程表、考试日程表,统筹教室安排使用和拟订校历等工作。5负责学生的考试考务、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生资
8、格审查、学位申报及证书发放等工作。6负责全校教材建设与供应,组织讲义及教学资料的编写、审查等工作。7负责做好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工作,负责全校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8负责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计划上报、录取、资格审查等组织管理工作。9负责教学研究项目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检查、管理,以及成果验收和推广等工作。负责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支持。第九条 评建办。评建办是学校专门负责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的职能机构,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总体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工作,负责评估指标内涵的解读和有关任务的分解,负责自
9、评报告和有关评建的材料撰写等工作。2总体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工作,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指标内涵的解读,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任务的分解,负责研究解决相关问题。3参与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估以及有关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指导、协调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运行,向学校提出质量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4负责组织对学校、学院(系、部)的教学管理与教学活动等进行评估,负责撰写学校教学质量年度分析报告。第十条 科技处。科技处是学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组织、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负责学校科技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学校科学技术研究
10、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2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统计、审查、奖惩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的年报工作。负责校内教学科研单位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审定、督查和协调等工作。3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以及结题等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科技咨询与服务、科研成果及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等产学研工作。4负责组织学校科研基地和重点实验室等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5负责全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各类科技专利的申请和各级科研成果评奖的申报工作。负责学校科普和科技创新工作。
11、加强学生科研活动平台建设,促进学生科研能力的训练与培养。6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报编辑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巢湖学院学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7参与组织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质量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并通过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等,促进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第十一条 团委和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学生工作部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要主动服从服务于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要与教务处、教学单位等部门积极配合,在培育优良学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团委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
12、列职能:1负责学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负责全校团员发展、团干培养等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2负责领导各团总支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校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按照章程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团员青年、学生干部的推优评选工作。3负责制定并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服务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学生工作部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负责学校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以学风建设为重点,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教育,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2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保
13、卫处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3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奖惩与资助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4负责全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选调生的选拔和考察工作。负责与教学单位协同做好学生学业生涯设计,不断提高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5组织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多渠道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学生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6负责组织开展以学生综合素质与毕业生质量追踪评价
14、的评教评学工作,并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措施与方案。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是学校干部、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和评估工作,要积极做好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要与教务处、教学单位等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教师履职考核,师资引进培养等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组织人事部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1负责学校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和人才、统一战线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2负责校管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监督、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学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
15、以及教学管理干部的进修、培训和提高工作。3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工作,制定各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全校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调配、教职工请假、考勤、退休、辞职辞退及专业技术人员延退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劳资、福利、考核、奖惩以及社会保障等工作。4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及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确保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合理,并不断优化。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5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意识。制定教师岗位职责与要求,完善教师履职考核办法,形成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考核奖励机制。 6负责引进教师的岗位资格审查、教师业务进修与考核。负责新开课
16、教师、主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的资格审查和认定等工作。第十三条 财务处、固资处、办公室、总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财务处、固资处等部门要积极参与质量保障工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条件保障,这些部门在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财务处要建立和完善教学经费投入和管理的相关办法,确保学校落实教学经费成为一种制度,形成相应的本科教学投入的决策机制,切实保障办学经费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并确保每年按一定比例递增。2固资处要与总务处、教务处等部门紧密配合,保障各种功能教室、实验室、教学设备与仪器的配置、采购和正常使用,大力提高有关设备和仪器的利用率。3办公室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网
17、络通信管理工作,要高水平建设和管理校园网络,确保网络运行良好,开发、丰富网上教学资源,发挥校园网在本科教学中的重要作用。4总务处负责校园规划的编制管理,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论证、报批、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的维修和水、电管理等工作,保障教学的正常运行。5现代教育教育中心要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功能作用,为教学改革和教学手段现代化提供技术保证;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优势,为教学管理信息化提供服务平台和技术支持;要积极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工作。6图书馆负责各类图书文献信息资料的采集、加工、整理和管理工作,保障师生教学、科研需要。尤其要根据学校专业、学科、课程等建设发展的实
18、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拟定年度采购计划,以适应项目建设的需要。要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提高图书信息资料的利用率。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是对全校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的专门机构,由学校分管教学的副副院长领导。教学督导组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1对全校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建议。2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等教学一线检查、督导。3根据学校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协助学校调查、核实教学事故。4定期参加教学督导员会议,对反映上来的各种信息进行汇集、分析、研究。5参与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包括与职称评审相关的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十
19、五条 其他职能部门职责。其他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需要,行使相应职能。第十六条 教学单位。学院(系、部)教学单位,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实体,又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实体,其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教学单位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学科与专业建设规划、科研教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有关课程教学大纲,并负责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制订本单位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工作安排、教材选用以及
20、考试考查等工作,做好相关试题(卷)库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做好学期、年度工作检查和总结工作。3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与评价工作,制定本单位的教学质量标准,构建本单位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体系及工作流程。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统计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做好人才稳定和引进工作。5负责本单位专业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图书资料和档案信息的建设管理工作。6负责本单位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科研项目、新专业申报等初审和相关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教学基本
21、建设为内容、调整优化教学内容为重点、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为关键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 7负责本单位学生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和学生各项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学校主管部门做好招生相关工作。8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等工作,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9开展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与遵纪守法教育、入学和文明离校教育等,加强对学生的学习、就业与创业指导。第三章 教学质量目标系统第十七条 教学质量目标系统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发展现状,科学确定的学校人才培养目
22、标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是教学质量评价的总依据。本系统包括以下项目:学校定位、办学思路、质量目标、培养方案、质量标准等。第十八条 学校定位。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实际和学校在省内高校布局中的位置等,科学地确定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规划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校园建设目标。学校办学定位要明确,发展目标要清晰,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文理为基础,应用型学科为重点,文、史、经、管、法、理、工、教、艺多学科协调发展,人才培养质量高、科学研究有特色、服务地方有成效,有较大影响的多学科、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第十九条 办学
23、思路。各级领导班子要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现代教育思想,不断理清办学思路,牢固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要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保证教育思想观念先进、符合时代发展潮流。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断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思想观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第二十条 质量目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定位,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学校质量总体目标,科学设置学科专业结构,体现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要以学生成长成才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把学
24、生培养应用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自立自强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并能较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第二十一条 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各专业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充分调查研究,吸纳社会、行业、毕业生、家长以及在校生等方面的意见,融入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课程体系,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第二十二条 质量标准。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培养目标,科学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不
25、断规范教学运行。要结合学校教学目标定位,科学制订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材评估、实验室评估、院(系、部)教学质量评估,以及管理评估的方案和标准等。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案。第二十三条 教学质量标准系统的责任人是学校院长,执行人是其他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学校院长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总体目标,保障教学资源投入,办公室负责确定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教务处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指导性意见、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有关评估标准和方案,教学单位负责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相关质量标准。第四章 教学质量保障系统第二十四条 教学
26、质量保障系统是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充分调动各种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人、财、物、图书资料信息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本系统包括以下项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教学经费投入、教学基本设施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第二十五 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的教师队伍。不断创造条件,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工作环境,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第二十六条 教学管理干部
27、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干部队伍选拔条例,制定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断加强对教学管理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制定教学管理干部的进修、培养、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第二十七条 教学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和教学经费投入的相关制度,确保学校落实教学经费投入成为一种制度,切实保障教学经费的投入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第二十八条 教学基本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学基本设施投入机制,确保教学行政用房达标,各类功能的教室齐备,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实验室配置完善,设施先进,利用率高;校内外实习基地稳定;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管理先进、服务优质;校园网络建
28、设水平高,运行良好,在本科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十九条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做好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采取措施分批分期进行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对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实习实训基地的检查评估,切实提高基地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第三十条 学科专业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是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制定科学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以专业建设为龙头,积极推动学科建设、师资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的评估和保障制度,不断加大投入,强化各级重点专业建设和新专业建设工作,培育特色。第三十一条 课程与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是本科教学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本
29、科教学的质量有重要影响。要科学制定课程与教材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批次地建设合格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并加强对课程的评估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选用、征订以及优秀教材评选等规章制度,强化适应学校应用型办学需要的教材建设工作,提高对优秀教材的编著、出版资助力度。第三十二条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对师生、管理队伍和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以及招生就业的相关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立教学规程和个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教师、学生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为教学质量提高提供制度保障。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生源质量,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30、的同时,应注重制度的落实和严格执行,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五章 教学过程管理系统第三十三条 科学系统的教学过程管理是教学质量实现的重要依托和保证,要通过相关制度、规定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确保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体制、机制的形成,以及有效运行。教学过程管理系统包括校、院(系、部)两级管理体系、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学常规工作管理、教师教学过程管理、学生发展过程管理、课程考核管理、学生毕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实践教学管理等。第三十四条 校、院(系、部)两级管理体系。校级教学管理体系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构成,院(系、部)级教学管理体系由院长(系、部主任)教学副院长(教学副系、部主任)教学秘书教研
31、室(实验室)主任构成。分别承担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工作。校级教学管理体系工作的重心是突出目标管理,重在决策、检查与监督,其中院长办公会议负责学校重大教学决策,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学的日常决策,教务处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教学管理;院(系、部)级教学管理体系的工作重点是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并检查、监督,进行质量评价和质量改进。 第三十五条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组织教学过程的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性文件。要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变更程序,维护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严肃性。 第三十六条 教学常规工作管理。要不断
32、明确、优化教学常规管理的各个环节与要求,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责任,实现教学常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第三十七条 教师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程序,完善期初期中期末三期教学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等。通过形成性教学评价,及时获得教学信息,促进教师规范教学行为,不断改进教学。 第三十八条 学生发展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学生学习生活指导、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管理等。不断规范学籍学历学位管理、学生事务管理,加强对学生发展过程的调控。重点要完善学生评价、学习活动与学习质量考核,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第三十九条 课程考
33、核管理。完善课程考核和学生成绩评定的相关制度,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内容与要求要明确、具体化,要明确相关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责任,规范考核程序与要求。完善学生考核成绩分析,强化其对课程教学的改进。 第四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加强选题指导和过程管理,切实保障指导力量和经费投入,规范答辩考核程序与要求,完善论文质量检测与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实践教学管理。完善实践教学的质量保障与监控,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切实保障指导力量和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应用能力方面和创新能力的功能作用。 第六章 教学质量监测系统第四十二条 教学质量
34、监测系统主要由教学巡查制度、教学执勤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听课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质量考核制度组成。本系统通过相关制度和规定等,形成有效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四十三条 教学巡查制度。学校建立了日常教学巡查制度,每学期成立教风学风巡检组,由学校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教务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巡检组制定了每周的巡查安排表,不定期对教风学风进行巡查,收集教学质量信息,实时处理或协调发现的有关问题,就教风学风状况作出评估。第四十四条 教学执勤制度。学校建立了教学执勤制度,执勤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系、部)轮流执勤。教
35、学执勤单位负责检查记录教师与学生迟到早退和上课情况、教师教学文件规范情况、教学运行与教学秩序情况、以及实践教学的教学状况,并及时会同教务处对有关情况进行处理。第四十五条 教学检查制度。学校建立了教学检查制度,贯穿于整个学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改进提高。1三期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由学校领导带队,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对教师到岗情况、课程安排、教材发放、教学设施准备情况等进行专门检查,并重点检查“三个一”(第一周、第一天、第一节课)落实情况。同时要求教学单位制定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方案,进行自查。期中教学检查,重点是了解教学运行情
36、况,检查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教师教学规范、学生学习状况等。期末教学检查,重点是学期教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考试工作安排和准备情况等。 2专项检查。包括考试管理检查、毕业论文检查、实习检查等。考试管理检查,主要检查考试科目安排、考场安排、教师履行监考职责、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等情况,期中重点是检查试卷质量和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以及阅卷、评分、记分、试卷装订等是否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此项检查包括对论文(设计)的选题情况、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与成绩评定以及质量评价等的检查。教育(专业)实习检查,此项检查包括对教育
37、(专业)实习计划、大纲、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及效果等的检查,以及对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学生完成实习任务与水平等质量评价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 教学督导制度。学校成立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成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与管理经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的水平高,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教学督导组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等教学一线,对全校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参与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包括与职称评审相关的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四十七条 听课制度。学校建立了听课制度,要求学校领导带头坚持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 学时,教学指导委
38、员会成员、教务处及各院(系、部)主要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8 学时,各院(系、部)教研室主任、教务处教务科长、教学质量管理科长、教学研究科长、实践教学科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 学时。通过听课及时了解课题教学实际状况,各级领听课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 第四十八条 学生评教制度。学校建立了学生网上评教制度,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学生评教的对象为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并开出的所有课程与承担该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评教每学期都要进行,评教结果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时学生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网上评教排名处于末位的教师,院(系、部
39、)应帮助其整改;对学生网上评教连续两年排名处于教学单位末位的教师,院(系、部)应暂不安排其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再安排教学任务。第四十九条 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学校建立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以建立较为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和引导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对象为巢湖学院所有在编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外聘教师参照执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坚持以教师的课程教学为主,同时综合考虑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考核主要从学生评价、教研室评价、院(系、部)评价、学校评价四个方面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考
40、核每学年考核一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不仅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教师职称评审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学年对评价好、教学质量高的教师进行公开表彰。第七章 教学质量信息系统第五十条 教学质量信息系统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学督导组以及教学单位等部门组成。本系统通过相关制度和规定等,形成有效的本科教学信息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教学质量的相关信息,包括毕业生评价教学质量的信息、学生实习单位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评价信息等,为教学质量评估、改进提供全方位信息来源。本系统包括日常教学信息采集系统、毕业生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制度、毕业生
41、质量跟踪调查制定等。第五十一条 日常教学信息采集系统。健全教学信息采集制度,完善教学信息采集系统及操作规范,规定信息提交的责任和要求。通过各种信息收集渠道,如校长信箱、教学运行检查、教学专项检查、教学督导、网上评教、课堂教学调查问卷、教务处信息平台、学生信息员等,把教学各个环节、教学活动各因素在教、学、管过程中的基本状况、基本信息及时收集起来。第五十二条 学生信息员制度。通过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教学信息,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各门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为学校及各院系合理调配和利用教学资源,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供依据,以便师生调节教和学的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使学校的管理和教学
42、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第五十三条 毕业生评价本科教学制度。完善毕业生评价本科教学制度,完善毕业生对教学质量评价的体系,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库,畅通渠道,加强交流,及时收集信息用于教学改进。第五十四条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完善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建立毕业生评价本科教学网页,采用通信调查、问卷调查、毕业生访谈等手段,收集毕业生就业质量信息、用人单位评价信息,用于改进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第八章 教学质量评估系统第五十五条 教学质量评估系统主要由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评估系统组成,其职能是负责对学校、学院(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审议、评估和咨询。本系统通过相关制度和规定,形成有效的本科教学
43、评估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运行。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包括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教师教学工作评估、教研室与实验室评估、专业与课程评估、学生学习质量评估、教学条件保障情况评估等。第五十六条 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石,是组织教学活动、实施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规范,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单位。学院(系、部)的教学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体现学校的教学工作状态和质量。学校要制定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对学院(系、部)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等内容进行量
44、化评价。评估结果与责任领导任期内的业绩、年度履职考核、晋职晋级等挂钩。第五十七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行为是教师教学工作评估的重点。要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面评估。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科学评估以教师自评、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领导(专家)评教的方式进行。评估结果直接与教师的岗位聘任、绩效奖惩挂钩,力求使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估发挥实际的指导作用。第五十八条 教研室与实验室评估。教研室与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组织、研究、管理最基层的部门,其教学组织、研究、管理的水平直接决定学校、学院(系、部)的教学组织、研究、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教研室与实验室的
45、建设与管理,按照相关制度定期对教研室与实验室进行工作评估。第五十九条 专业与课程评估。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教学质量的两个重要载体。学校专业结构、专业水平与课程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和课程评估工作应当在各项评估中占主要地位。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本科专业、新专业评估方案,定期对管理部门及教学部门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完善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和优质课程、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严格进行评审,对优秀专业与课程进行奖励、资助。第六十条 学生学习质量评估。学生学习质量是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对学生学习质量采取监控和评估时,要以
46、抓学风建设为根本开展工作。要严格考试管理、狠抓考风建设,以考风促学风建设;严格学籍学位管理;严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不断完善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通过实行辅修制、双学位制,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提供条件与保障。第六十一条 教学条件保障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制定定,依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教学条件标准,对教学条件保障部门的教学条件保障状况进行评估,推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质量。教学条件保障评估定期,评估结果与责任领导任期内的业绩、年度履职考核、晋职晋级挂钩。第九章 教学质
47、量改进系统第六十二条 教学质量改进系统的功能是研究教学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检查验收改进效果等。进一步完善质量改进的相关制度,形成有效的本科教学质量改进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大执行的力度,确保改进工作有效进行。本系统包括建立教学质量改进制度、教学质量激励制度、教学事故处理制度、教学质量问责制度。第六十二条 建立质量改进制度。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根据职责范围,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和建设任务书,并负责组织落实。整改和建设情况要根据隶属关系及时反馈上一级部门,上一级部门负责对整改建设情况进行复评和验收。第六十二条 教学质量激励制度。学校设立优秀教学
48、奖,并通过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以及年度考核、质量考核、职称评审等途径,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形成教学质量改进的激励机制。要建立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教学管理奖评选制度,努力与资源分配、岗位津贴挂钩。第六十三条 学事故处理制度。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服务人员由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干扰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或违反教学、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定,对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损坏教学仪器设备,伤及人身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或事件。要进一步完善教学事故认定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十四条
49、教学质量问责制度。建立教学质量负责人制度,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为院长(主任),职能部门的责任人为部门主要领导。各部门和教学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教学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教学单位和管理服务不到位的职能部门要进行问责,追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六十五条 教学质量改进系统的责任人是学校院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组织人事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评建办。教学单位负责对日常和定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的措施,及时纠正,作好记录。教务处负责汇总各执行单位制定的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并予以监督落实。评建办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实现持续改进。第十章 附 则第六十六条 本体系是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职能部门、院(系、部)应根据本体系制定相关的配套实施文件,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第六十七条 本体系由教务处和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体系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