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鹰潭市旧城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主 要 内 容 一、规划范围 旧城西区位于老城组团西侧,毗连西侧的鹰西片区,与夏埠新区隔江相望。规划区北以信江为界,南达浙赣铁路,西依白露河,东至站江路,连接老城区中心,总面积 2.13平方公里 。 二、规划 原则 规划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及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使用规划,确定合理的指标控制体系,使社会、经济、环境三者达到有机的统一体,规划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整体性原则:注重城市整体角度考虑城市建设,统一部署城市功能,合理布置城市基 础设施 动态性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注重各阶段发展的灵活性和相对完整性 可持续原
2、则: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人本化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人、怡人、冶人的城市环境 特色原则:充分发掘自然生态特色及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塑造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城市环境。 三、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在充分认识规划区自身特点基础上,发扬优势,补足劣势,对规划区现有的土地资源、建筑及社会资源等进行整合,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指导城市土地开发、环境整治、历史保护、城市形象建设的指引性文件,逐步 构建和谐发展的旧城西区。 提升规划区的自然与人文生态环境品质:以提升城镇的环境品质为目标,突出滨水休闲景观,实现规划区的自然生态和景观生态的融合。 疏通规划区内外联系的通
3、道:疏通规划区南北及东西通道,给规划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使规划区融入城市系统中。 3、完善配套设施体系,优化城市功能:加强规划区配套建设,改善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环境,使规划区功能更加完整,服务于城市建设。 四 、 城市功能 定位 旧城西区是老城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发展成为自然与人文生态交融、配套设施完善、融多元化住房组团于一 体、体现鹰潭传统特色的绿色宜居型居住区。 五 、规划功能结构 鹰潭市旧城西区空间结构具体可以表述为“一心、三轴、两带、多组团”。 一心 围绕胜利西路一侧公共设施以及绿地中心构成的综合服务功能中心。 三轴 围绕胜利西路、五洲路形成城市发展轴、沿城市公共
4、绿带形成地块发展轴。 两带 依托白露河公园和信江形成的滨水休闲景观带。 多组团 由道路分割形成的多个多元化住房组团。 六 、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的规定,用地性质划分至小类。 各类用地总量及比例见附表 1: 鹰潭市 旧城西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城市建设 用地平衡表 附表 1: 鹰潭市旧城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 1: 鹰潭市旧城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 2:鹰潭市旧城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用地规划图 附表 1:鹰潭市旧城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用地规
5、划图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102.77 51.74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2.77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10.62 R21 住宅用地 87.03 R22 服务设施用地 5.1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 7.17 3.61 A1 行政办公用地 2.77 A3 教育科研用地 2.50 A33 中小学用地 2.50 A5 医疗卫生用地 1.90 A51 医院用地 1.9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21 5.64 B1 商业设施用地 7.61 B11 零售商业用地 7.08 B12 农贸市场用地 0.58 B14 旅馆用地 0.47 B2 商务 设施用地 3.60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2.21 16.22 S1 城市道路用地 29.81 15.01 S3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1.08 S4 交通场站用地 1.32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32 U 公用设施用地 0.45 0.22 U1 供应设施用地 0.42 U12 供电用地 0.42 U2 环境设施用地 0.03 U22 环卫设施用地 0.03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44.80 22.56 G1 公园绿 地 38.47 G2 防护绿地 6.33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98.61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