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河源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聚焦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打造与珠三角同等水平的营商环境,为助力建设“ 两个河源 ”提供更加科学优质 的制度供给,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创新商事登记模式,简化开办企业程序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压减办照环节;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通过网上自主申报;下放企业冠省名权限至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工商局牵头)优化开办企业流程,将开办企业流程压缩为商
2、事登记、刻章、申领发票 3 个程序,开办企业时间压缩到 4 个工作日内;落实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建立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并行办理” 的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配合)全面推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做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区域、业务、市场主体全覆盖,推广“银 政直通车” 服务;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领域的应用,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 2 -“互联网+”环境下市场主体的唯一网络身份认证和管理标识。(市工商局牵头)二、推行集群注册登记改革,降低准入制度性成本制定河源市企业集群注册登
3、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推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新模式,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以一个企业的住所,作为多个入驻企业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及托管期间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组成集群企业的登记托管模式,为开办企业住所登记提供更多选择。(市工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三、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 码” 改革,以企 业办事体验和获得感为导向,优化“ 多证合一” 办理流程, 坚持“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避
4、免 让企业 重复提交材料。(市工商局牵头,各行政审批部门配合)加快“证照 联办” 联网 联办业务信息平台的建 设,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提供信息化技 术支撑。(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四、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着力开展“照后减证 ”,推动“准营”与“ 准入”协同提速,通过直接取消、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营管理等,分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也不- 3 -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网上办理,明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简化优化服务方式,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提高审批透明度、
5、便捷度和可预期性;加快推进市高新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 试点的做法, 2018 年底前在全市复制推广。 (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法制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行政审批部门配合)五、加快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强化信息化支撑落实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任务,为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同提供支撑。(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在统一监管平台建成前,利用“全国一张网” 协同监管平台,实现跨部门的后续监管协同功能,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公示、企业注册信息“ 双告知”“ 双反馈”和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建立信
6、息对接、认领、反馈的制度,强化协同监管的信息化支撑。(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六、构建以信用信息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快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等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业务流程当中。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 4 -等自然人延伸制度,加快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认定标准及时认定我市红黑名单,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7、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部门要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要通过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动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执法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市法制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8、”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各部门建立健全“一 单两库一细则” (随机抽 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规则)。全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多部门联合抽查,对涉及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抽 查、全面体检” 。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 10%以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市- 5 -工商局牵头,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九、明晰权责、执法联动、重心下移,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根据不同执法领域特点、规律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市、县(区)(管委会)市
9、场监管领域执法机构的编制规模,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 则,动态 完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市编办、县(区)级人民政府牵头,各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建立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 十三五” 市场监管 规划,加强部门间统 筹协调和密切配合。(市工商局牵头)十、强化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监管格局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 的企 业首负责 任制,全面推行企 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
10、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和服务金保证制度。按照“ 谁主管、谁监管” 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行业组织的职责,指导行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完善行业性约束惩戒机制,建立行业组织与政府部门沟通合作机制。(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行业主管部- 6 -门按职责分别负责)推进“以网管网”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实行网络经营主体实名制,引导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网店办理商事登记,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交易行为。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探索建立网络消费预警机制。(市工商局牵头)十一、推进“个转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
11、我市支持“个转企” 政策,建立各 级政府(管委会)领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各部门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以更大的力度服务个体工商户顺利转型为企业,支持其平稳过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十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市场优胜劣汰深入调查摸清工商注册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加快推进“死亡”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清理工作。(市工商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统计局、法制办,市税务局配合)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强化部门间沟通衔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维护企业、债权人、投资人、企业职工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对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利用简易注- 7 -销程序逃废债务等违法失信企业,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市工商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河源海关、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配合)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将政策措施宣传到企业,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