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 潍城区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 则 2 组织体系 2.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2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与物资 3.2 救援队伍 3.3 救援装备 3.4 避难场所 3.5 技术系统 3.6 宣传、培训和演练 - 3 - 4 预警预防机制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2 预警级别及发布 4.3 预警预防措施 5 响应级别与判据 5.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5.2 重大地震灾害 5.3 较大地震灾害 5.4 一般地震灾害 6 应急响应 6.1 特别重
2、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6.2 较大地 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6.3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7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 强有感地震应急 7.2 平息地震谣传、误传 - 4 -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能力,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有力 、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和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潍坊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
3、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处置 破坏性 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 与救援 行动。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协作、军地联动,资源 共享、协同行动。 2 组织体系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自动 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在国家、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 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将由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开展地震应急工- 5 - 作 。 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构成。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设
4、在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地点:区级机关综合办公楼 3号楼 307室;备用地点:区级机关综合办公楼 1 号楼前广场) 。 2.1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1.1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 区 长 副指挥长: 区委 办公室主任、 区 政府分管副 区 长、区武装部部长、 区 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 地震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区 委宣传部、 区 政府办公室、 区 民政局、 区 发改局、 区 经信局、 区 教育局、潍城公安分局、 区 财政局、 区 市场监管局、 区 住建局、 区 交通运输局、 区 水利局、 区 城管执法分局、区 商务局、 区 卫计局、 区 环保局、 区
5、统计局、 区 安监局、 区 地震局、 区 供销社、区金融办、潍城消防大队、 潍城 国土分局、 潍城规划分局 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 区 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适时进行调整。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增设若干工作组。 2.1.2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 1)指挥组织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开展。 ( 2)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 - 6 - ( 3)启动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应急期、确定预警级别和响应级别。 ( 4)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 ( 5)决定派遣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 ( 6
6、)决定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 ( 7)决定派遣工程抢 险抢修专业队伍,组织和指挥各类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抢险抢修行动。 ( 8)决定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队,组织和指挥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 ( 9)决定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 ( 10)核实灾情,决定下拨抗震救灾资金。 ( 11) 协调 当地 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 ( 12) 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 强制 措施 。 ( 13) 请求 上级政府 派遣 国家、 省 、市 地震灾害救援队 ,协调上级 有关 部门 进行对口支援 。 ( 14)执行上级抗震救
7、灾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以上重要事项决定 一般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决定,特殊情况下由指挥长决定。 2.1.3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 7 -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 区 政府 办公室 。 主任:区 政府 办公室主任 成员:区 武装部、 区 委宣传部 、 区民政局 、 区 政府 应急办、区 发改 局、 区 经信局 、 区 教育 局、潍城 公安 分局 、 区 民政 局 、 区财政 局 、 区 住建局 、 区 交通 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 卫计局 、 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 市场监管 局、 区 城管执法分 局、 区 地
8、震局、潍城 国土分局、 潍城 规划分局、潍城消防大队 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是: ( 1)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类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的信息联络。 ( 2) 收集汇总震情 、 灾情 、社情和民情 , 协调国家、省、市地震专家,分析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灾区抗震救灾需求, 及时向 市地震局 、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 ( 3) 传达贯彻 上级和市、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 工作部署 。 ( 4)提出抗震救灾意见和建议。 ( 5) 协调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街道(管理区、开发区) 之间的应急 救
9、援 行动,并督促落实。 ( 6)接待安排省及外地地震灾害救援队、省地震局以 及邻- 8 - 市地震现场工作队。 ( 7)组织协调市 区 有关部门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指导灾区街道(管理区、开发区)开展应急与救援工作。 2.2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由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在 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 、 指挥 和协调 现场地震应急 与救援 工作。 2.2.1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 副 区 长 副指挥长:区 武装部、 区 政府 应急办、 区 地震局 、 区 民政局和灾区 街道(开发区、管理区) 的负责同志 。 成 员: 区武装部、 区 委
10、宣传部、 区 政府 应急办、 区 发改局、 区 经 信局 、 区 教育局、 潍 城 公安 分局 、 区 民政 局 、 区 财政 局 、区 住建局 、 区 交通 运输局 、 区 水利局、 区 卫计局、 区 环保局、 区安监局、 区 市场监管局、 区 地震局、 潍城 消防大队、 潍城 国土分局、潍城规划分局 等部门(单位)和 灾区 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有关负责同志 。 2.2.2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 1)组织、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 2)传达、执行市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研究部署灾区抗震救灾行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 3)调查、研究、统计、评估灾区抗震救灾需求以
11、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紧急救援救助- 9 - 等意见、建 议和措施。 ( 4)组织指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险抢修队和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援,搜救被压埋人员、工程抢险排险。 ( 5)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 ( 6)指导、协调、安置和救济灾民,接收和调运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 7)协调省市专家开展现场震情监视、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与物资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以及 街道(管理区、开发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地震应急救援资金预算,建立救
12、灾资金投入 机制。 区民政局、区 卫计局、 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 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 以及 街道(管理区、开发区) 按照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建立救灾物资调用机制。 3.2 救援 队伍 加强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技术水平和能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类别及调用方案见表 1。 - 10 - 表 1: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类别及调用方案 队伍分类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队伍 灾区地震志愿者队伍、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市救援队 当地驻军部队、武警 省地震救援队 邻市地震救援队
13、工程抢险队伍 灾区街道及区有关部门抢险队伍 市专业抢险队伍 省及邻市专业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局抢险队伍 市特种救援队伍 省及邻市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 潍城辖区内医疗救护队伍 市属及附近县区医院医疗队伍 省属及省内地方军队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区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市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国家地震局、省地震局、邻市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辖区内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建筑物安全 鉴定队伍 省地震局和住建厅建筑安全鉴定队伍。邻市地震局、住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3.3 救援装备 各类地震灾害紧急 救援队 、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
14、、医疗救护队、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等应当配备、储备 必要的- 11 - 生命 救援 、 工程 抢修 抢险 、医疗救护以及灾害调查与评估等 装备 。区地震局 会同有关部门 调查、收集社会上现有的大型救援装备、技术设备以及特种设备信息, 建立 地震应急 救援资源数据库 (主要包括装备、 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 、产权 等 信息),以备应急救援调用、征用 。 3.4 避难场所 区街两级政府应当结合旧城改造 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建设并利用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停车场、学校操场、人防工程和其他空地设立满足应急避险需求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疏散演练。 3.5
15、技术系统 区地震局应当切实推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灾情速报网络,并加强维护与管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技术系统运行正常。 3.6 宣传、培训和演 练 宣传部、 地震局、教育局、文 广局 等 部门应加强 协作, 不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活动 ,增强社会公众 、在校学生 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 防震 避震、 自救互救能力。 区 地震 局和应急办等 部门 应 定期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 相关救灾救援 培训 ,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开展避震疏散和自救互救、邻里互助演练。 各部门、单位 应结合各自的地震应急救援任务 ,协调整合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