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特征:根本法、公民权利保障书、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实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分类 资产阶级法学: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民主和协议 马克思主义学者: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实行宪政国家 历史发展 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欧洲大陆最早成文宪法 基本理论 我国宪法的数次修整(88、93、99、2004) 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民权、法治、权利制约 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 渊源与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宪法规范: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 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 内容:
2、宪法上的权利义务 主体:宪法行为 宪法与宪政 宪政特征:宪法实施是基本途径、有限政府是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集中表 现 关系:宪法是前提,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生命,是动态的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 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特点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基础 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 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 基本经济制度 市场经济重要组成 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 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基本制度 基
3、本文化制度 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精神文明主要内容: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前提:民主选举代表 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 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 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举制度 选举程序 提出代表候选人 投票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 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 国家结构 单一制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联邦制 形成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 主要特点:民族区域制度解决民族问题、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历史问题 自治机关:人民代
4、表大会、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制度 自治权: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根据民族实际情况执行法律政策、财政、 经济建设、公安部队、语言文字、科教卫生文体事业 一国两制是指导方针 中央与特区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 中央行使权力:外交、防务、任命行政长官、紧急状态、解释修改特别法 政治体制: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司法机关 特区的法律:基本法、保留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全国性法律 新发展:章节的调整、内容的增加核实、强调实现条件、强调权利义务一致 平等权 政治权利自由:选举被选举、政治自由、监督、获得赔偿 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 公民基本权利义务 经济文化权利:财产、劳动
5、、休息、生活保障、物质帮助、受教育、文化 特定主体权利:妇女、婚姻母亲、儿童老人、华侨、归侨、侨眷 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遵守宪法法律、保守秘密、爱护公共财产、 基本义务 遵守劳动纪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特点:权利自由广泛性,权利义务平等性,权利义务现实性,权利义务一致性 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制原则、责任制原则、联合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与效率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权、工作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补缺 国家机构 国务院:性质、地位、组成、任期、
6、职权 中央军委: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责任 人民法院与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构 宪法实施特点:广泛性与综合性、最高性与原则性、直接与间接 实施原则:最高权威原则、民主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发展性原则 实施条件 外部:政治、思想、经济方面 内部:本身是否科学、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机制 宪法实施与保障 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释 解释原则:依法、符合制宪目的、以宪法的根本精神、根本原则为指导、 适应社会发展、字面、整体 修改 方式:全面、部分、无形 程序:提案、审定、起草、决议、公布 政法:执政党带头 实施保障 法律: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修改的特别程序 组织 依靠群众 基本理论 特别行政区 重要内容 公民权利义务 国家机构 修正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