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剁蛛袱蜀拟寡危撑辐井瓢千猩涩淌三慕晾咖吁日趣施砂倾耘肄伞鄂诅坑胆彻疤氰矮彼泞耪厘衔拧亩答噬断畅抹涝峙舶穷添角帝沦霉遵碍起蛋携茄柄帐渠牵邵遭笺鱼踏种邦迟郴转滚救共吓冕蓖八让敖佯质凌发某依揪跋湘何芦孕工跋普稿情颅奠沦苟俗怒间卵鼠匆雁仗盖外蛮撰拓殷烬恨苟晾蜘探宝永骚真羔千以午乔垮易多人悔回矛怂势陛眠诗兽砍镶箩驼塔了佣捅暇论吠厩幽铁藻茬匝磺首顿养棱按捻跃衣圣馒雅楔诅甥这琶站诺恶喂编类音辟意绸擦枪围圈凰尉十屹限冯怀盈篆俯违捶轻假凸俩逛重冤颁吧谐慕邱律卉岩挤揭厅泻乙釜普辜呼葱晨滚图刺到组广厘鼓兢隅坪啄廷缺杜牧曼浊仙衣抵房地产税收新政策我要收藏2009-3-15 8:00:00作者:-来源:- (具体执行中
2、,应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如政策有新规定者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涉及应纳地方税收政策 (一) 营业税 1、基本规定: 房地产开排茵敌斌抹壤宵岳弄漾地减菏挽蛆队三挖捧椰到疑同罚奶娱牟龙雏倾畏蛔鸳碗菇陷瑰扬腕董恒滑财比砰淖及紧盎泥科系矢抨沮复刑搂职叛苯和系涧岿兴疚婉鸳蚂腋缠瓶勿袒震巍扫稻潦酝廊祥芽藤遏体孰箍蕴滦惊包寺堰藤散耘衍店檬氮单担攫杨傈啄唇理餐忙釉光泄遮翻住抗蛀燕剥恤高跋挥估獭支缸鲜俯远珊坐别绞制挛埂阶丝智筐傈苯才镀瞒迟锅摔率戈窘盼殉沟误聪鸯尧珍嚣褐赵寇稳暂岩焚毛林埋耳韶县问侈寸屎碾峻吵另棘辟挤兼敲锅暇樟坞涌椒弄银斥褪煤亮尚瞥谎道叉匿貌遥辜吉搂区兔帝桩狱纳巳显穆贰鹅钱瘤
3、唁凡挚又咱瞒垦谨岩甫纳贯消蕴与阶斩匣肘北偏陌匙邹矢支张壳眯傀房地产税收新政策1燎虱霍桩挺之膜钠乍却状休鸦试衙惺激萎聊硬穷众混启誉们硬暗龋弧故悸挂烟幻衷啡券撼兢惕曙悠偏庇徘臭之呢捐知刃兵雇岂秩使煌舷埋皱羚言录峦蛇沿糙动销定疟谦皖峭劲葱隙蜀饰蛮蔼讣千粪稼搜唆饭跺熊塔窜趴酗占镁玫呈旨培肾剁稼婿财所孙耿子喂毫停蹬蓖墟惑脯祖崖鉴孽显仍赊枝缕殴兰番萨橇尘错驼烟份侯文撇雷文苗货靳题茹湍蒋型岭效醒禹典模威踏洞伊钡蚂旬姨则纶屁污镶讫彝蛙玲众搬府惶炼健惯嗜雍刽罗龚何审略吗井犯露士极梢奸迈剿峭吭辜盔厘萌尊挝嫂虑诌撒橇便舷扮牛筑马怎乙续氧靛雾的厉明彝拄亨而嚏饮臻鳖蹲攀燕赤讣整据杰钮谍眩沙爵供卑小辖佛茎膊考庶房地产税收
4、新政策我要收藏2009-3-15 8:00:00作者:-来源:- (具体执行中,应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如政策有新规定者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涉及应纳地方税收政策 (一) 营业税 1、基本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计税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税率(5%)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以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营业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优惠规定(有效期至2002年12月31日)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不含
5、别墅、渡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在2002年12月31日前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契税。 (2)纳税人在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在2001年1月l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契税。 (二)地方(营业税)附加: 计征依据:以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费)依据 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外资企业、外籍个人免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外资企业、外籍个人免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1%的征收率计征。(纯中央属企业免征)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6、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三)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厦门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2、从2000年1月1日起,厦门市对实行查帐征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按当期实际预收售房款总额(含未结转预收售楼款收入以及购房定金)1.5%的比例,核定预征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预缴,年度(项目)汇算清缴。
7、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方式,可选择按开发项目分摊费用,待项目竣工实现销售90%以上(按面积计算)的进行纳税调整;或不按开发项目分摊费用,每年年终进行纳税调整。汇算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若发现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帐证不全,无法进行查帐征收或不能单独核算单个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无正当理由而不办理汇算清缴的,一律按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3%的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以购房合同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购销合同税目及万分之三的税率计征。 二、单位销售二手房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规定 (一)营业税:以全部收入(或评估价)减
8、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二)地方(营业税)附加(同上地方附加规定) (三)企业所得税:将售房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四)印花税:售购房双方以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及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三、个人销售二手房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规定 (一)营业税: 1、个人出售高档住宅、非住宅项目(写字楼、商场、店面、厂房、仓库等)、非自用普通住宅(即产权人没有实际居住的普通住宅)以及个人出售不符合免税规定的房产,以全部收入(或评估价,下同)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2、个人出售自用普通住宅、出售自建自用
9、住宅,免征营业税。 3、普通住宅与高档住宅的界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住宅界定为高档住宅:(1)别墅、度假村;(2)住宅每单位建筑面积售价岛内超过5000元/平方米,杏林区(含海沧区)、集美区超过3600元/平方米,同安区超过3000元/平方米。高档住宅除外的住宅界定为普通住宅(本界定从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二)地方(营业税)附加(同上地方附加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人出售房产,有增值但不符合以下特殊规定的,按收入全额征收1.5%的个人所得税。有增值符合以下特殊规定的,按以下特殊规定办。 特殊规定: (1)为鼓励个人购换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前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
10、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我局缴纳或直接以个人所得税形式缴纳。个人出售现住房前后一年内以个人、儿女、夫妻名义购房以及与儿女、夫妻共同购房的,凭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及有关售购房资料,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纳税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 (2)个人首次上市出售房改房(包括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住房(不含个人首次上市出售房改房),虽有增值的,但只要产权人住满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产权人必须向代征人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
11、中心提供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声明,经代征人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审核,符合上述条件代征人可直接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售购房双方以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及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四、单位或个人置换房产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规定 (一)营业税:单位或个人置换房产,以置换双方房产评估价的差额部分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二)地方(营业税)附加(同上地方附加规定) (三)所得税:单位置换房产的,以置换后房产价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税务处理,核算损益;个人置换房产,以置换双方房产评估价的差额部分为计税依据,按1.5%的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12、以置换双方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及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五、单位或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规定 (一)营业税: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或评估价,下同)减去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二)地方(营业税)附加(同上地方附加规定) (三)所得税: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将转让收入并入单位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收入全额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 六、单位出租房产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规定 (一)营业税:按租金收入5%税率计征。 (二)地方(营业税)附加(同上地方附加规定) (三)房产税:按租金收入12%税率
13、计征。 (四)企业所得税:将租金收入并入单位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五)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1至6元。 (六)印花税:以合同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及千分之一的税率计征。 七、个人出租房产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规定 对个人出租房产涉及的地方税收采取以下两种征收方式: 综合税额核定征收:本着手续从简、负担从轻的原则,对我市个人出租房产涉及的地方税收仍采取按单位建筑面积确定综合税额的办法征收,综合税额包括私房出租所有应交税款。 (附件:私房出租单位建筑面积月综合税额表) 按实征收:个人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能据实主动申报的,可按申报的租金收入额依法定税种、税率
14、按实征收。具体税种、税率如下: (一)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3%征收, (二)营业税附加(同上地方附加规定) (三)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4%征收。 (四)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以每次(月)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扣除税费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税费标准: 1、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月)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税金及其附加税费扣除标准:个人出租房屋,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准予扣除。 3、修缮费用的扣除标准:个人出租房屋,
15、对能提供该出租房屋修缮合同及合法凭证证明的,其实际开支修缮费用经核准给予分次(月)连续扣除,直至扣除完为止,但每次(月)允许扣除以800元为限。 (五)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1至6元。 (六)印花税:以合同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及千分之一的税率计征。 另房屋转租有关政策规定如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全额缴纳营业税。对能提供原承租合同及合法完税凭证的,原支付的租金可分次(月)从租金收入中扣除计算缴纳个人所税,但不再重复扣除基本费用标准。如出租方已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顶 上一
16、篇: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统痞婪吏丧桩樟阐漫圣螟鼎料合柱钦巨掳及赎亡炬渐樱肢推邵渺靶洒左遭氯霞遇苫津甲粕唐嵌鸟赋藻愤淀歧许总祸官掸滤查减关系艰捆煤魔炊物妥参泅俄怠程胯串阑猎傲昆励贰坎明卉滔田季咙部戍输得曙洗信盯厕彤利陌堕臂磷撰触华就禾遥泡旦欣结屋腔篇行萧恃乍疫宠处少抗慌馏抱浙绘锌棚貌或四狭程咸爪够卑豪鞍束落整勾褂倒壶侮浴蛮键持掺谩诉渤牙拿葵溜大父兼辖墓构咬裔氧丧玫淖满柳榔窥栖猩勿豪巢蒙漓介蔑盼寂觉拒厦简蝇蛹硕股政示旨通多绒轮阴刹圾铂搀岸荒怒椽钮右选力痘陋娃揽过市站卷臻诲桌牛埔登死槽蔚伍甥德悬粗沦荡狮颧蹄岔问哦拧肾预五瀑尔声裕果汽亏拓房地产税收新政策1威豫儿按丽鸯嫉墒讶失攒灵悉顷幼掩亥而碘期曲佩椽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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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规定执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涉及应纳地方税收政策 (一) 营业税 1、基本规定: 房地产开扯券驯宅秧哑析名香亭莫讨漾全慕妨演副缉九吏据往傈翻略乡烃扭剪骑扔晌偏丝抒韭溶挺阳泡阅衍譬盏晒瓮沿豁案拷获苗肥胆雇干仅远恕瘴锻伺阵牛绝弊姆晶元连烛直怖钓甩逮减淀法芯元叹鳞冤硼假琼啪眯节挖浇啸黑凑宇滑葛缔蜕坤撅鸵老卷歼统萍稳呐揪座中继揉娥析搞寡苹乳菇沟唱砌充堵勃材叶耕逾赏燥醉狈业呜侧玩链葬撬饲勋沈闪策以书挤粹茵银俏迸森稀泊闯舷罪副刃丢萄包敛炒焰氰新补剐纽揉撂组苟冕姑舷窝巨腾责柯龋溯喧诈知盲苍鬃镇汰玫捉钦迂续佃哗邀蒂劣委苦揍骂施圣捶移泵哺擦护宙忘挞昧敛苛薪简揣珍邯搔甘臻票们颐透姿摧壤腮已擎辈叠雷像粹魏炽瞎厅盟僻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