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平市民政局 2017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市政府: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现有县管权限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公开出版的全县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县级以下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和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审批等 8 大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 年版)。2017 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
2、申请、受理、办结数为 222 宗(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6 宗、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6 宗、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21 宗、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15 宗、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147 宗、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1 宗、慈善组织的认定 1 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 1 宗、地名命名 13 宗、农村为公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 1 宗),均准予许可并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完成。(二)委托制改革情况。无承接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事项。(三)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
3、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严格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同时优化各事项申报材料,减少不必要材料的提交。(四)公开公示情况。我局编制了“1+3”清单(即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并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公示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以及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审批对象、事权来源、权属划分等内容。在民政局网站上设有“办事指南”和“表格样表”栏目,公开办事指南、各种办事表格和相关示范文本等,免费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五)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参照上级相关业务办事指南,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详细列明了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
4、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咨询投诉途径等信息。无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六)创新方式情况。通过与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开通民政 E 线通,实现电 子数据对接,用相关银行存款证明替代社会组织成立注册资金所需验资报告。(七)监督管理情况。实行责任制,明确有关工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防范措施,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017 年未发现违法违规开展行政审批情况。 (八)实施效果情况。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效果明显,有力加强了对我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筑物、住宅区命名等的管理。我局 8 大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有效促进了我市民政工作的发展。通过优化、调整审批流程,缩短办结期限,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开平市民政局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