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影视框架包含文本的组织和受众反馈两个阶段。影视文本的组织者只是生活符号的建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定稿人,而符号组织方和受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互过程为我们诠释了二者之间的信息交互关系。框架理论与电视画面中的蒙太奇艺术剪辑理论在本质上并无太多的区别,均为构建连续生活符号的标准。文章肯定了受众是影视文本的最终定稿人并指出了框架在第二阶段的新特点,为我们研究如何进行文本创作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关键词:框架理论 建构 电视画面 生活符号 影视文本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收看电视节目获取社会信息早已成为受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虽然不同阶层和不同文化程度的受众在节目的选择和内容认识上存在错位状态和现象,但同样从中理解和接受形态各异的电子符号,而作为节目或者影视文本的编剧则是符号制作和传播的第一人,同时也是画面意义的框架者,其主要承担着按照既定的原则和标准对影视文本进行重新再整理的责任,并直接影响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和理解程度。框架的概念及提出框架(frame)理论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Goffman,1974)在其著作框架分析(Frame?摇Analsis)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