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优势特色产业十优十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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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云南省优势特色产业“十优十强”创建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为加快推进云南优势特色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开发,调优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决定从 2011 年起,用 5 年时间,开展优势特色产业“十优十强”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建县要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大企业、大集团带动的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市场为导向,产业化经营为重点,科技为支撑,强化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保

2、障,抓住农业部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的契机,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大企业、大集团带动的总体要求,在现有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地将全省“十类优势特色产业”分别打造 100 个强县,为推进全省优势特色产业跨越式发展作出示范,起好辐射带动作用。2二、创建目标紧紧围绕蔗糖、茶叶、橡胶、马铃薯、蔬菜、蚕桑、咖啡、生猪、肉牛、特色水产等十类优势特色产业,用 5年时间,分别打造 10 个基础设施硬、科技含量高、运行机制活、产品上规模、产业链长、经济效益好的强县,使之成为我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推广样板、农业质量

3、标准化建设展示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村科技适用人才培训基地。蔗糖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甘蔗种植面积 20万亩以上,产量 100 万吨以上,平均单产较全省均值高 10%以上,综合产值达到 10 亿元,具有 1 户以上蔗糖加工省级龙头企业;带动全省甘蔗种植面积达 600 万亩,产量 2700万吨。茶叶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茶叶种植面积 10万亩以上,无公害茶园、生态茶园比例 100%,全面完成中低产茶园改造,亩产干茶 80 公斤以上茶园面积占 50%以上;茶叶产量 6500 吨以上,茶叶产品合格率达到 100%,名优茶比例达到 80%以上,年产精制茶 2000 吨的加工龙头企业

4、3 户以上,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 10 亿元;带动全省茶叶种植面积达 600 万亩,产量 30 万吨,综合产值达到400 亿元。橡胶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橡胶种植面积 10万亩以上,干胶产量 3000 吨以上,单产达到每亩 110 公3斤,产值达到 7500 万元,具有 1 户以上橡胶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和一批标胶加工企业;带动全省橡胶种植面积达 750万亩,产量 45 万吨,产值达到 120 亿元。马铃薯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年马铃薯种植面积 20 万亩以上,产量 40 万吨以上,商品薯销售收入 5亿元以上;带动全省马铃薯种植面积达 1100 万亩,产量1800 万吨。蔬菜产业。到

5、 2015 年,创建县种植面积 20 万亩以上,产量 40 万吨以上,保鲜、储运、专业批发市场等配套设施完善,销售收入 6 亿元以上;带动全省蔬菜种植面积达 1500 万亩,产量达 2500 万吨。蚕桑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蚕桑园面积 5 万亩以上,蚕茧产量 5000 吨以上, 具有 1 户以上省级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全省桑园面积达 200 万亩,蚕茧产量 18 万吨,产值达到 100 亿元。咖啡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咖啡种植面积 5万亩以上,产量达 7500 吨,建成 2 户以上技术先进清洁化生产的咖啡脱皮初制加工厂和 1 户以上咖啡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全省种植咖啡面积达

6、 100 万亩,产量 9.6万吨。生猪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年末存栏达到 60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 6 万头以上,全年生猪出栏 80 万头以上,出栏率 150%,能繁母猪年提供出栏肉猪 14 头以4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 50%,出栏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达 3 个以上。具有完善的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带动全省年出栏生猪 6000 万头,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 40%,生猪良种覆盖率达到 90%以上。肉牛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肉牛存栏 2025 万头以上,出栏肉牛 810 万头,出栏率 40%以上。具有完善的良种繁育、饲料保障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带动全省存栏肉牛 1

7、200 万头,出栏肉牛 400 万头。特色水产业。到 2015 年,创建县水产养殖面积 2.5万亩以上,水产品产量 1 万吨以上,渔业总产值 1.5 亿元以上,水产良种化率 65%以上,病害发生率控制在 8%以下;带动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达 185 万亩,产量 75 万吨,产值 85 亿元。三、创建重点(一)按照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集约化要求,抓产业基地建设创建县要创建县要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发展要求,突出区域优势特色,统筹做好优势特色产业与其它产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向最适宜区域集中。种植业种植业集中要建成万亩连片、千亩连片的产业示范基地,畜牧业要畜牧业建

8、成一批生猪万头出栏、千头出栏、百头出栏和肉牛千头出栏、百头出栏、十头出栏不同规模的畜牧养殖示范场(小区)基地,水产养殖水5产要建成池塘养殖 500 亩、网箱养殖 50 亩、流水养殖 5亩集中连片的养殖示范基地,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规模集中、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基地。(二)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创建优势特色产业,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的要求,对现有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改造提升,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进入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行列。推进优势特色产业产品深加工开发,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抓好以农民专业合

9、作社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创新,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 +农场工人”的模式,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长期租赁农民土地,对优势特色产业进行规模化生产、一体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实行农民以企业工人的身份为企业生产原料,推进基地车间化、农民工人化、原料生产工厂化。创建县优势特色产业的产业化达到全省同类产业的领先水平。(三)按照设施配套、功能完善要求,抓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抓好中低产田地改造,抓好田间渠网、管网、路网建设,建成高稳产农田地。把创建县生猪、肉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建成良种繁育体系、疫病防控体系完善和大中型沼气配套的标准化养殖场(小区) 。水产养殖池塘进排6水分离,电

10、网、道路满足生产需要,投饵、增氧、发电机等基本养殖设备完备。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创建县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作业达到全省同产业的先进水平,设施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抓科技创新和服务标准化创建县要抓好优势特色产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对优势特色产业实行标准化种养殖、规模化生产、科学化管理,产品科技含量和单位面积产出率、经济效益高于全省同产业水平;强化科技培训,要按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要求,围绕优势特色产业,以种养加技术为核心,培育一大批生产骨干,创建县从事优势特色产业的农民,要基本掌握种养殖和管理技术。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动

11、植物疫病防控和农机技术推广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为全省做出示范。(五)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抓品牌创建和产品营销创建县要积极推进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品牌创建,优势特色产业产品要进入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行列;抓好市场体系建设和产品营销,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与省内外终端市场建立产销合作关系,确保农产品销售货畅渠流。四、申报条件7(一)产业基地具有较好的基础申报县的优势特色产业,应是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基地建设已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在全省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种植业面积、产量、商品率排列全省前列;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较高。2010 年底,年出栏生猪万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12、达 1 个以上,年出栏生猪 60万头以上;年出栏肉牛 1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达 5 个以上,年出栏肉牛 108 万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 2万亩以上,水产品养殖产量 8000 吨以上,渔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种养殖管理技术先进。(二)具有同类产业较高的产业化水平申报县优势特色产业有 1 户以上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把优势特色产业基地作为“第一车间”进行扶持,建立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推广等投入机制;建有1 个以上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农户与企业已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已初步形成。(三)基础设施相对配

13、套申报县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水、电、路等设施应基本配套,水利化程度达 40%以上;高稳产农田地占 50%以上;生猪良种化程度达 86%以上,肉牛冻精改良技术广泛推广应用;池塘精养、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具有一定基础。8(四)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申报县的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能积极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五、申报与认定优势特色产业强县的创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州(市)初审,省农业厅认定。(一)县级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十优十强县”创建的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县(市、区) ,均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向所在州市农业(畜牧)行政主

14、管部门申报。(二)州市初审州(市)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县(市、区)上报的创建优势特色产业强县进行初审,报所在州(市)人民政府认可,并以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推荐上报省农业厅审定。(三)省级认定省农业厅“十优十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州市上报的创建优势特色产业强县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后报厅“十优十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农业厅发文进行认定。9(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文件、州(市)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州(市)人民政府推荐文件、优势特色产业十强县申报书及其它附件材

15、料。六、组织管理(一)加强领导省农业厅成立“十优十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发展计划处) ,具体负责创建的组织领导、指导和服务等日常工作。列入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的县(市、区) ,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抓好优势特色产业创建工作,务必取得实效。(二)强化政策扶持对认定的优势特色产业创建县,省级财政资金连续三年每年投入 100 万元,并在相关项目上给予支持。州(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制定扶持政策,积极整合、吸纳各方面资金,投入十强县创建,形成多渠道投入、快速发展的格局。(三)建立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省农业厅“十优十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对连续两年检查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优势特色产业强县创建资格;对创建工作推进好、成效明显的,省农业厅视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10式加大资金投入。(四)组织验收优势特色产业强县建设期为 55 年,建设期满后,由创建县开展自检自查,审计部门开展项目审计,所在州市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验,省农业厅“十优十强”创建工作领导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省农业厅授予“云南省 XX 产业十强县 ”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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