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二:2005 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为便于填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现将报表编报范围、方法、统计口径和指标关系简要说明如下:一、报表编制范围本报表统计范围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具体范围如下:1、编报单位编报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具体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党政机关、人民政协机关、检察机关、 审 判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民主党派、社会团 体等(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其中,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为中央预算单位(以下统称“中央单位” ),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为地方预算单位(
2、以下统称“地方 单位” )。2、编报对象采购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国务院、财政部、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部门规定应当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属于编报范围。包括集中采购活动和分散采购活动。拼盘采购项目也属于编报范围。二、编报方法21、以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品目表)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计算、填报各项数据。2、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填报相结合。以采购单位填报为主,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填报所组织的采购项目。3、中央单位与地方单位分开编报。中央单位报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地方单位按行政管理体制分别由本级财政部门汇总后逐级上报省级财政部门。4、涉及地方的统计指标,中央
3、单位不填报。5、编报方法分三种:一是按合同进行填报;二是通过基本数据录入表填报;三是分别填报每张统计表。为保证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原则上应使用一种方式统计。三、编报口径1、对实际发生而又没有编报采购预算的,应当按该项目开展采购前计划金额填报采购预算。2、按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进行统计,跨年度采购项目只在签订合同年度反映。3、政府采购协议、定点的采购方式填报按确定协议范围和定点时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填报。4、对满足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采购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参与有关采购过程、合同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或者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纳入编报范3围。5、没有设
4、立集中采购机构的部门或地区,由财政部门或采购单位委托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活动, 视同政府集中采购,在 02 表 6 列的“委托采 购”中统计。6、对于卫生、医药、教育等特殊部 门经财政部门同意实行归口统一采购的情况,在“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统计。7、填报省内省外栏目时,货物要以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为标准,不能以产品代理商为标准。8、采购方式中“ 其他”是指经财政部认定的采购方式。鉴于目前财政部还没有认定其他采购方式的情况,填报时不填此项。9、涉及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中货物、服务项目填报时,如果此项工程中硬件采购超过采购金额 50的项目,应当填报在货物类中
5、的“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栏 。如果此项工程中服务采购超过 采购金额 50的项目, 应当填报在服务类中“系统 集成、网络服务”栏。四、指标解释1、单位统一代码,是指各级技术监督局核发给各单位的标识代码,由9 位数字组成。 单位填报时应当填报本单位代码。该代码与财政决算报表所要求填列的单位统一代码相一致,请务必填写准确。2、采购预算,是指财政部门批准采购单位用于采购的预算金额或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计划用于采购的金额(01 表 14 列)。3、预算内资金,是指 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年度4执行中通过预算追加安排给采购单位的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包括国债安排的项目资金(01 表 2 列
6、)。4、预算外资金,是指用于政府采购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捐 赠资金、上 级部门下 拨的专项资金等(01 表 3 列)。5、自筹资金,是指采 购单位安排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以外的收入进行采购的资金(01 表 4 列)。6、采购金额,是指采 购单位根据合同支付的成交金额,或者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采购时实际发生的金额。采购金额按资金来源分别填报(01 表58 列)。7、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采购金额,将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资金数额,按合同数填列(01表 14 列)。8、节约资金,是指采 购预算资金与采购金额之间的差额。包括预算内资金节支
7、额、 预算外资金节支额和自筹资金节支额。填报节约资金时,按预算资金、 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口径分别计算(01 表 912 列)。9、资金节约率,是指政府采购活动的节支效果,以百分率表示(01 表13 列)。10、集中采购,分 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02 表 39 列)。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指各采购单位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商5品的采购项目情况(02 表 46 列)。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中央各部门或者地方各厅局经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采购本地集中采购目录中有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情况(02 表 79 列)。11、分散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之外,由各采购单位组织采购
8、的有关情况(02 表 1012 列)。 12、自行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自己直接+ 组织的采 购活动(02 表 5 列、8 列、11 列)。13、委托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将应当由本机构独立开展的采购项目通过委托方式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情况(02 表 6 列、 9 列、 12 列)。14、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情况,主要指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在地区上的分布情况(03 表 16 列)。国内,是指履行工程和服务合同的供应商是国内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所采购的货物为非进口产品(03 表 2 列)。进口,是指履行工程和
9、服务合同的供应商是国外企业,或者所采购的货物为进口产品(03 表 3 列)。省内,是指供应商履约时提供的货物在省内生产,或者工程和服务合同由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履行(03 表 5 列)。省外,是指供应商履约时提供的货物在省外生产,或者工程和服务合同由外省注册的供应商履行(03 表 6 列)。15、采购方式,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6业务代理机构在具体采购项目进行时采用的方式。法定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五种。公开招标,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03 表
10、8列)。邀请招标,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随机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03 表 9 列)。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03 表 10 列)。询价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03 表 11 列)。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向一个唯一的或者特定的供应商直接购买的
11、采购方式(03表 12 列)。16、05 表 211 行按照财政决算报表的分类标准填列。1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各种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或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 。其中:(1) 土地,是指因公共设施建设而购置的土地使用权(06 表 3 行)。7(2) 建筑物,是指购买在建或已建成的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包括办公用房和宿舍用房等)(06 表 4 行)。(3) 一般设备,是指普遍使用的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等)、家俱、空调 等类设备(06 表 5 行)。(4) 办公消耗用品,是指办公耗用的纸张、信封、笔类、软盘、硒鼓等(06 表 6 行)。(5)
12、专用设备,是指除通用设备外的其他设备,如医疗设备、通信设备、 发电设备 、农用机械等(06 表 8 行)。(6) 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指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采购中硬件采购超过采购金额 50%的项目(06 表 9 行)。1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 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不包括网 络工程、信息工程等与土建无关的工程项目。其中,建筑物是指适合人类居住的工程项目,如公用房建设、住房建设、其他用房建设等。构筑物指非人类居住需要而建造的公共工程项目。1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项目。包括专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 务、系 统集成、网络服务、课题研究、运 输、 维
13、修、会议、培训等。其中:系统集成、网络服务指此项工程中服务采购超过采购金额 50%的项目(06 表 22 行)。五、指标关系01 表:81 列 = 2 列 + 3 列 + 4 列; 5 列 = 6 列 +7 列 + 8 列;9 列 = 10 列 + 11 列+12 列;13 列 = 9 列/1 列*100%;1 行 = 2 行 + 3 行 + 4 行。02 表:2 列 = 3 列 + 10 列 ;3 列 = 4 列 + 7 列 ; 4 列 = 5 列 + 6 列 ;7 列 = 8 列 + 9 列 ;10 列 = 11 列 + 12 列;1 行 = 2 行 + 3 行 + 4 行。03 表:1
14、列 = 2 列+3 列;2 列=4 列 = 5 列+6 列;7 列 = 8 列 + 9 列 + . + 13 列;1 行 = 2 行 + 3 行 + 4 行。04 表:1 列=2 列 +3 列+4 列+5 列+6 列+7 列1 行=2 行 +6 行+10 行;2 行=3 行 +4 行+5 行;6 行=7 行 +8 行+9 行;10 行=11 行+12 行 +13 行。05 表:1 列=2 列 +3 列+4 列;1 行=2 行 +3 行+4 行+11 行。06 表:91 行=2 行 +12 行+20 行;2 行=3 行 +4 行+11 行;12 行=13 行+14 行 +19 行;20 行=21
15、 行+22 行 +28 行。六、表间关系01 表 5 列 = 02 表 2 列 = 03 表 1 列=03 表 7 列;01 表 1 行 5 列=02 表 1 行 2 列=03 表 1 行 1 列=03 表 1 行 7 列=04 表 1 行 1 列=05 表 1 行 1 列=06 表 1 行 3 列; 01 表 1 列 = 01 表 5 列;01 表 5 列 = 01 表 14 列;03 表 1 行 7 列=04 表 1 行 1 列;03 表 1 行 8 列=04 表 1 行 2 列;03 表 1 行 9 列=04 表 1 行 3 列;03 表 1 行 10 列=04 表 1 行 4 列;03 表 1 行 11 列=04 表 1 行 5 列;03 表 1 行 12 列=04 表 1 行 6 列;03 表 1 行 13 列=04 表 1 行 7 列。